第1篇 建筑施工和廠礦臨時用電安全規(guī)程
臨時用電是指人們在工作和生活中利用電能完成某項特定工程或任務而采取的架設線路、配備設施等用電行為。由于臨時用電的特點主要在于電氣線路和設施處于“臨時”狀態(tài),其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導致事故多。本節(jié)主要介紹建筑施工和廠礦臨時用電安全。
建筑施工臨時用電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利用電能而采取的架設線路、配備設施等行為。由于建筑施工現場條件差、人員復雜、工作緊張,施工過程中很易發(fā)生電氣事故。為此,應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建筑施工臨時用電要有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變電所位置,線路走向、配電箱、開關箱安裝位置等臨時用電平面布置圖,進行負荷計算并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氣類型規(guī)格,列出電氣設備種類及容量明細表以及用電安全措施等。
2.配電室與配電線路要求
(1)配電室
配電室應設在靠近電源處,無灰塵、無蒸汽、無腐蝕介質及振動的地方,具備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其建筑物和構筑物耐火等級應不低于3級,室內應配置滅火設施。
配電屏應裝設有功、無功電能表,電壓表,分路裝設電流表,裝設短路、過載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2)配電線路
①電纜線
電纜干線應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地面明敷設。室外埋地深度應大于0.7m,上下方均勻鋪設大于50mm厚的細砂,然后蓋磚等硬質物保護;
穿越道路建筑物,易受機械損傷場所及從2m到地下0.2m處應加設防護套管;
與熱力管道平行敷設時,間距應大于2m,交叉間距大于lm;
架空敷設時應沿墻或電桿設置,不允許使用裸線作綁線用,最大弧垂點與地不小于2.5m。
②架空線路
架空線路應滿足供電可靠性的必要條件;
負荷電流不得大于導線允許載流量;
桿檔距不得大于35m,線距不得小于0.3m;
從機械強度考慮,鋁線截面大于16mm2,銅線截面大于10mm2。
3.三級配電二級防護
三級配電即臨時用電設總配電箱一分配電箱一開關箱,二級保護,即臨時用電設二級保護措施,總配電箱為第一級、開關箱為第二級。分配電箱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為30ma,動作時間為0.1秒,總配電箱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可大一些。
(1)總配電箱
總配電箱內應設置總隔離開關、分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熔斷器和漏電保護器,以及電壓表、電流表、電能表。
配電箱應安裝在干燥、通風易操作場所,要裝設牢固,要有防雨、防塵措施。
(2)分配電箱
分配電箱內只裝設總開關和分開關。
(3)開關箱
開關箱電源應由末級分配電箱供電,分配電箱與開關箱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設備距離不應超過3m。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進出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面,進出線應采用橡皮絕緣電纜并加保護套;開關箱下底面與地面之間距離固定式為1.3~1.5m,移動式為0.6~1.5m;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外殼應接pe線,在總配電箱處、供電末端及大型設備(如塔吊)處要做重復接地,其接地電阻小于10n。
4.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即一臺設備設一個開關箱,箱內裝設一個閘刀開關(小型斷路器),一只漏電保護器。
第2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程
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區(qū)
1.4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1.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也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備足消防栓、砂、鐵鍬等。
1.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憶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1.8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9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 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進行焊割作業(yè);
(2)屬
一、
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工作業(yè);
(3)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學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冷動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前,不準焊割;
(9)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得焊割;
(10)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電爐。
2、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管理2.1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業(yè)主應共同作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單位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2. 2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3、施工現場倉庫的防火3.1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方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儲量大的易燃倉庫,應設兩個以上的大門,應將生活區(qū)、生活輔助區(qū)和堆場分開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輔助區(qū)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距離。
有飛火的煙囪布置在倉庫的下風地帶。
(5)易燃倉庫堆料場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易燃倉庫堆料場應分堆垛和分組設置,每個堆垛面積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鋸末不得大于200m2. 堆剁與堆剁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通道。
(7)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按每500m2的區(qū)域分段設立防火墻,把建筑平面劃分為若干個防火單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勢的擴散。
3. 2貯存
(1)對貯存的易燃貨物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鋸末、煤等燃料堆放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堆垛內的濕溫度變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準生火燒飯,不準吸煙。
第3篇 建筑施工點焊機多頭點焊機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前必須檢查電器設備、操作系統和冷卻系統是否良好,并檢驗機體外殼有無漏電現象。
2 .點焊機應放在干燥場所,機身應平穩(wěn)牢固,應用螺絲固定,周圍不準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工作時火花飛濺引起火災。
3 .點焊機冷卻水管應保持暢通;冬季工作后應將冷卻水放完,以防凍裂。
4 .工作時操作人員應佩帶必要的防護用品,操作人員應站在木板上,以防漏電。
5 .剛焊完的點焊處,禁止用手碰觸,以免燙傷。
6 .工作時,如點焊頭電極發(fā)現漏電,應立即更換。
第4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滑模施工
第1條 滑升機具和操作平臺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安裝,平臺四周要有防護欄桿和安全網,平臺板鋪設不得留空隙。施工區(qū)域下面必須設圍欄,經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設防護頂棚。
第2條 上人上料兩用罐籠(外用電梯),應安裝柔性安全卡、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并且規(guī)定上下聯絡信號。
第3條 滑升過程中,要經常調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臺扭轉和水平位移。
第4條 夜間施工應準備手電筒,預防停電。
第5條 操作平臺上,不得多人聚集一處,下班時應清掃和整理好料具。
第6條 模板拆除應均衡對稱,拆下的模板、設備應用繩索吊下,不得投扔。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程
淺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當前,我國正處于大規(guī)模經濟建設和城市化加速時期,建筑業(yè)規(guī)模逐年加大,其從業(yè)人員已成為中國最大的行業(yè)勞動群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不僅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而且關系到社會建設的持續(xù),快速,健康的發(fā)展,更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總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運用多種學科的理論和辦法從各個不同學科的側面,研究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造成個體傷害的有害因素,從而保護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隨著建設工程個性化的加強,高層,超高層。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現,工程結構、施工工藝的復雜化,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的廣泛應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帶來了新挑戰(zhàn)。同時,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fā)展,傳統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模式也將受到挑戰(zhàn)。政府加強市場監(jiān)督管理,同時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調動社會,企業(yè)的力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安全技術的研究與運用,探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理制、安全中介機構與安全咨詢、工程保險等,從多角度、多層次地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監(jiān)控。
安全生產是涉及勞動者權益,社會穩(wěn)定協調,經濟和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市場競爭的頭等大事,通過完善立法,加強監(jiān)督,增加收入,科技進步,綜合治理等手段,促進安全生產。
二.建筑施工企業(yè)當前對安全生產責任的態(tài)度
當前仍有部分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重效益,輕安全,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投入嚴重不足,安全培訓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防護不符合標準要求,“三違”現象時有發(fā)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運轉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從我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經濟管理技術,教育。包括違規(guī)設計、違章指揮、和作業(yè),無安全技術措施,未作安全技術交底,從業(yè)人員素質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安全責任不明確,應急救援機制不健全等,并且絕大多數事故是違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廣大從業(yè)人員缺乏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的知識及管理能力,未系統地進行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的教育與培訓。
三、責任到位,國家重視安全生產的措施
企業(yè)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yè)負責人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同志強調,搞好安全生產,領導重視是關鍵,法律法規(guī)中規(guī)定,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等所需的資金的投入,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延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監(jiān)督工作。
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觀,安全效益的經濟觀,預防為主的科學觀。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通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操作時用火,必須申請用火證,清除周圍易燃物,配足消防器材,應有專人看火和防火措施。
1. 2下料所裁的鐵皮邊角余料,應隨時清理堆放指定地點,必須做到活完料凈場地清。
1. 3操作前應檢查所用的工具,特別是錘柄與錘頭的安裝必須牢固可靠?;畎馐值目刂坡菟ㄊъ`和活動鉗口受力后易打滑和歪斜不得使用。
1. 4操作使用鏨子剔法蘭或剔墻眼應戴防護眼鏡。鏨子毛刺應及時清理掉。
1. 5在風管內操作鉚法蘭及腰箍沖眼時,管內外操作人員應配合一致,里面的人面部必須避開沖孔。
1. 6人力搬抬風管和設備時,必須注意路面上的孔、洞、溝、坑和其他障礙物。通道上部有人施工,通過時應先停止作業(yè)。兩人以上操作要統一指揮,互相呼應。抬設備或風管時應輕起慢落,嚴禁任意拋扔。往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搬運風管和設備時,不得超過腳手架或操作平臺允許荷載。在樓梯上抬運風管時,應步調一致,前后呼應,應避免跌倒或碰傷。
1.7搬抬鐵板必須戴手套,并應用破布或其他物品墊好。
1. 8安裝使用的腳手架,使用前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非架子工不得任意拆改。使用高凳或高梯作業(yè),底部應有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梯監(jiān)護。
1.9安裝風管時不得用手摸法蘭接口,如螺絲孔不對,應用尖沖撬正。安裝材料不得放在風管頂部或腳手架上,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1. 10樓板洞口安裝風管,應遵守本規(guī)程的22.3.7的規(guī)定。
1. 11在操作過程中,室內外如有井、洞、坑、池等周邊應設置安全防護欄桿或牢固蓋板。安裝立風管未完工程,立管上口必須蓋嚴封牢。
1. 12在斜坡屋面安裝風管、風帽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并用索具將風管固定好,待安裝完畢后方可拆除索具。
1. 13吊頂內安裝風管,必須在龍骨上鋪設腳手板,兩端必須固定,嚴禁在龍骨、頂板上行走。
1. 14安裝玻璃棉、消音及保溫材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口罩、風帽、風鏡、薄膜手套,穿絲綢料工作服。作業(yè)完畢時可洗熱水澡沖凈。
2.常用機械及工具
2. 1使用咬口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時手不得放在咬口機軌道上,送料時要將板材擺直放正、扶穩(wěn),手指距滾輪不得小于5cm。
(2) 操作人員應與出料鐵板保持安全距離,預防鐵板邊蹭傷。
2. 2使用扳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上下模間的間隙必須調整均勻,下模和工作臺上不準放置任何工具和雜物,工件表面不得有焊疤等缺陷。
(2) 操作時不得將手靠近上下模。操作人員應相互配合,翻板及折方時,前面不得站人。
2. 3使用液壓鉚釘鉗應遵守下列定:
(1) 接通電源后,應運轉2~3min,無異常聲音時再按動鉗頭按鈕。操作時,必須將鉚釘頭與鉗頭活塞桿中心對準,按動電鈕完成板材沖孔,然后偏移鉚釘中心,再按動電鈕即完成鉚接作業(yè)。
(2) 操作時嚴禁將手置于活塞桿與鉚釘之間。應注意手同開關的距離,嚴禁準備工作時觸動開關。
(3) 系統上的壓力調整螺釘與流量調整螺釘,嚴禁隨意擰動。
2. 4使用電動剪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根據被剪材料的厚度選用相應規(guī)格的剪刀,預防因超負荷工作而崩刃。
(2) 使用電動剪刀時,手要扶穩(wěn)電動剪,用力適當,嚴禁用手摸刀片和用手觸摸剛剛剪過的工件邊緣。
2. 5使用卷圓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時應把工件放平、放穩(wěn)再開機,手不得直接推送板料,預防手被卷入。
(2) 卷板時,機器未停止轉動不準進行檢測,卷板的圓度卷到末端時必須留一定余量,預防傷人或損壞機械設備。
2. 6使用剪板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認真檢查潤滑、限位等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后必須先空運轉,確認正常后再進行剪板。
(2) 操作剪板機剪切鋼板,應放置平穩(wěn)。應與機器操作人員配合一致,手嚴禁伸入壓力下方,待送料人員離開危險部位的方可進行剪切。嚴禁剪切超過規(guī)定厚度和壓不住的窄鋼板。上刀架不得放置工具等物品。調整鐵板時,手不得觸動開關,腳不得放在踏板上。
(3) 機器在運轉中嚴禁在剪床上撿、拾邊角廢料。工作完畢應拉閘斷電,鎖好閘箱,并及時清理下腳料,做到活完場凈。
2. 7使用撬棍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撬棍的支點應靠近重物,支點下應利用堅硬石塊或鐵塊墊實,并應有一定的底面積,防止支點滑脫。
(2) 操作時先將一端撬起,墊上枕木,再撬起另一端,如此反復進行,依次逐漸把重物舉高。將重物落下也是用上述方法。兩邊高差不得太大,防止設備傾倒。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
3.1電工作業(yè);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yè);
3.3起重機械作業(yè);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yè);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8.在溝、槽、坑內作業(yè)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wěn)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施工現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8篇 建筑施工銼鋸機操作規(guī)程
1 .拆取成捆的鋸條時,應用腳踩緊鋸條頭,并須輕放,以防鋸條回卷傷人。
2 .鋸條掛架應高于一般人的高度,設在無人行走和操作的地方。
3 .鋸條放人掛架時,鋸齒面應向上;取、放、翻鋸條時,應注意前后,以免傷人。
4 .砂輪機砂輪應經常保持圓滑、平正,并應設有可靠的防護罩,工作時人應站在砂輪的側面。
5 .銼鋸往下放砂輪時,人不準對著砂輪,應找好距離輕放,并應戴好防護鏡,以防砂輪傷人。
6 .壓鋸條時,應將鋸條壓均勻,并注意有無裂口。
7 .接鋸條時,應接合嚴密,如不合格應立即重接,嚴防鋸條上鋸轉動時發(fā)生斷裂。
8 .鋸條銼好后,應嚴格檢查是否有裂口、斜牙等現象;如鋸條裂口時,不得超過鋸面的1 / 10 ,否則應截斷重接。
9 .鋸條掉牙不得超過三個,接頭部分不得少牙,接頭處應平滑均勻厚薄一致。
10 .已壞的鋸條、鋸片應堆放在一定的地方,不許隨便亂放。
第9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起重工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第2條 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第3條 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4條 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第5條 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F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第6條 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
第7條 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第8條 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第9條 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措施。
第10條 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第11條 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第12條 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第二節(jié) 起 重 桅 桿
第13條 組裝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控緊和拆卸螺絲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第14條 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第15條 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第16條 纜風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米。
第17條 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第18條 定點桅桿應設5根纜風繩,移動式桅桿纜風不得少于8根,禁止設多層纜風。
第19條 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第三節(jié) 結構吊裝
第20條 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第21條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第22條 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第23條 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第24條 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二只,松鉤前應敲緊。
第25條 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第26條 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
第27條 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第四節(jié) 設備吊裝
第28條 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第29條 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第30條 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第31條 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
第10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機械維修工
第一節(jié) 機 械 修 理
第1條 工作環(huán)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第2條 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第3條 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第4條 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扳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主向上不準有人。
第5條 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條 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wěn)墊實,有回轉機構者要卡死。
第7條 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wěn)。
第8條 不準在發(fā)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第9條 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第10條 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jiān)護。
第11條 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fā)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抻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第12條 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第二節(jié) 化學熱處理
第13條 使用鹽溶爐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工具、夾具、工件等入爐必須預熱焙干,嚴禁有水分的物質進入爐內,爐口要加蓋。
2. 加鹽時必須預熱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鹽爐內溶鹽不得超過容積的3/4,體積較大的工件入爐時應切斷電源,防止工件與電極相碰。
4. 翻修或長期停用的鹽爐,必須烘干后,才能使用。
5. 鹽爐要經常保持通風裝置良好,不準把頭伸進排氣罩內。
6. 溶解硝鹽(kno3,nano3)加熱溫度不準超過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燒。硝鹽著火必須用干砂覆蓋,禁止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7. 硝鹽不準與有機物及其他鹽類混裝。
8. 嚴禁人體直接接觸氰化物和氰化處理過的零件,凡氰化處理所用工夾具及零件等須用硫酸亞鐵進行除毒。
第14條 操作電爐時,開關爐門和裝卸工件必須切斷電源,發(fā)現漏電應停止使用。禁止將濕工件送入爐內加熱,爐內的氧化鐵要經常清理,以防爐絲短路。
第15條 油爐必須有密封蓋,當油爐著火時應立即緊閉爐蓋。
第16條 淬火油槽應放在離爐1~2米處,要有蓋子,工作完畢后應將蓋子蓋好,淬火油溫一般不超過80℃(等溫淬火除外)。
第17條 氮化和氣體滲碳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認真檢查氮化爐和氣體滲碳爐及管道等處的密封,嚴禁漏氣。
2. 嚴防氮化時氨分解的氫自燃,要將爐內廢氣妥善引出,如發(fā)現氮化包內壓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斷電源,將氮化包吊出,盡量加大氨壓及流量,把包內危險氣體排出。
3. 氣體滲碳過程中應將爐內可燃氣體引出。
4. 氮化包在處理6~8次后應進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滲碳包應經常檢查外部氮化及漏氣情況。
第18條 工作場所禁止喝水飲食。劇毒品要有專人負責領用保管和處理。
第三節(jié) 高頻熱處理
第19條 高頻爐運行前必須進行預送。送入高壓前必須將移用器調至零點,輸入電壓不許超過1.35萬伏。
第20條 加熱前要調整偶合線圈,陽極電流、槽路電流不得超過規(guī)范的要求。
第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12篇 建筑施工井架安裝操作規(guī)程
1 .井架埋設深度一般不得少于高度的1 / loo ,但最淺不應少于30cm ,底座應平整夯實,合理加墊。
2 .井架裝好后,井架底部四周應用木板圍好,再填土夯實。
3 .安裝井架必須按順序進行,對孔應用芒刺,安裝好的井架應做到上下垂直、水平、無扭曲。
4 .井架裝到兩節(jié)以上時,必須合理地拉好臨時纜風。
5 .纜風繩的安設:一般高度在20m 以下的井架不少于一道;20m 以上的井架,每增加20m (包括不足20m )增加一道。細長的或剛度差的井架,還應適當增加纜風。
6 .纜風綁扎處應設保護層,方位應對稱,松緊應均勻,與水平夾角應不大于45°,索具應經過驗算,纜風跨過高壓線應搭設保護架。
7 .井架吊籃的滑道必須安裝平直,上端應裝設安全限位器,并應經常檢查其好壞。
8 .安裝井架用的腳手板,應有足夠的強度,不準湊合使用。
9 .井架使用過程中,應勤檢查保養(yǎng);大風、大雨和化凍后應檢查纜風和地錨。
10 .井架的吊籃,嚴禁超載,嚴禁人上下。
11 .雷雨季節(jié)施工時,如井架超過周圍建筑物高度或井架在高地上使用時,應安置避雷裝置。
12 .嚴禁任何人將頭和手伸人井架內探視。
13 .井架吊籃至腳手架或屋面的通道必須搭設安全可靠的腳手板,兩側并拉好安全欄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