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門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經檢查合格,證明無心臟病、高血壓、精神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備高空作業(yè)的身體條件。
2、司機須經專門技術訓練,了解本機的構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yǎng)規(guī)程和起重工作的信號規(guī)則,具有相當熟練的操作技能,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單獨操作。
3、軌道基礎必須堅實可靠,棧橋要有足夠的承載能力,距囝道兩端3m外應設置終端碰撞裝置。軌道直度不得超過1/1500,軌距偏差和同一斷面的軌面高差均不得大于軌距的1/1500,每季度用儀器檢查站次,軌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在于10。軌道終端限位裝置要經常保持完好。
4、根據該門機實際情況,起吊重物限載10噸,允許在18—37米范圍內變幅。
5、起吊重要物件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當班開機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30厘米左右,確認制動器工作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7、 每次作業(yè),應先將重物吊離地30厘米左右,由作業(yè)人員檢查被吊物件綁扎的牢固性和平衡性,然后繼續(xù)起吊。
8、起吊重物時,升、降要平衡,快速下降不宜時間過長,當重物的下降速度大于電動機的同步轉速時,不允許越擋直接進行反接,制作,重物快速下降時不允許突然停車。
9、回轉時,操作要平衡,轉動要均勻,無沖擊現象。
10、被吊物件需要進行逆向運行時,必須先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待機構完全停止,物件平衡后方可進行反向操作。禁止利用反向操作來進行停車,避免緊急制動。
11、行走時,應由專人監(jiān)視電纜和臺車的運行,起重機離軌道盡頭不得少于3米。
12、吊鉤下降到最低位置或臂桿正東到最大幅度位置時,起升和變幅卷筒上至少要留有3圈鋼絲繩,鋼絲繩在卷筒上纏繞應整齊。
13、運轉時,應經常察聽各傳動部位聲音,檢查各部軸承的溫度不得超過85℃,各電動機的溫度不得超過60℃,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停機處理。
14、傳動部位的調整和檢修工作必須在停機后進行。
15、作業(yè)遇到突然停電或發(fā)生其它故障,應設法使被吊物件下落著地不得縣在空中。
16、起吊物件越過障礙物時,應先將物件起升超過障礙物最高點的1.5米,危害后跨越。
17、門機的任何部位與導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下表規(guī)定:
線路電壓(千伏)
1以下
3—1v
3—1v
安全距離(米)
1.5
2
2
18、停機時應將臂桿落至最大幅度移置,轉至順風方向,空鉤升至距離臂桿頂端5-6米外,將各控制器操縱手柄置于零伯,切斷電源,檢查各部位無誤后,斷開外部電源抄件員方可離開。
第2篇 門式和帶斗門機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前應對機械的電源線路、電機開關、各種儀表進行檢查,把電纜放在安全位置。
2、起重機在正式裝卸前應先作空載試轉,旋轉時謹防象鼻梁、剛性拉桿、平衡鐵與前后機械、船舶吊桿相碰,確認情況正常方可作業(yè)。
3、禁止用抓斗敲擊漏斗,對易粘結的煤炭貨物要求隨時抓取,隨時通過,不準在漏斗內堆積。
4、電機溫度如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機檢查,待恢復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5、操作中遇有臨時停電,須將各操縱手柄回零位,如遇長時間停電,應將重關或抓斗落地。
6、司機檢修電氣設備時,應由兩人配合,不得帶電作業(yè)。
7、帶斗門機工作完畢應將護貨板、伸縮皮帶機收回最小位置,吊臂收到最小幅度,抓斗放回碼頭,切斷電源,上緊夾軌器,剎好旋轉剎車,關閉門窗。
8、門機落駁作業(yè)和重大件應派專人指揮。
9、遵守內燃和電動輪胎式起重機的有關規(guī)定。
第3篇 碼頭門機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印尼青山工業(yè)園區(qū)碼頭員工安全通則》所規(guī)定的操作、吊車司機及自身防護安全確認制。
2持有效上崗操作質資證開車前:①應確認控制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防護裝置安全可靠后方可鳴鈴作業(yè);不得帶電氣或機械設備隱患作業(yè),待消除隱患后方可恢復操作,更不得邊操作邊修理或保養(yǎng)作業(yè)。②進行必要的起升機構升降空載試驗、變幅機構的增幅、減幅試驗和旋轉機構的正反向一周試驗,確認機構是否正常。③試吊上升半米高,確認制動系統(tǒng)是否安全可靠。
3集中思想,密切關注指揮手發(fā)出的指令或手勢及信號,其吊物應穩(wěn)、準、輕,且提升高度適宜,不得冒險穿行司索工及地面人員;起吊笨重、長大貨物至車輛、艙口、貨垛等處上方時,應緩速下降離著落處半米高暫停,地面司索工使用穩(wěn)索將其穩(wěn)住,再慢慢著落。
4為避免造成鋼絲繩從滑輪中脫落,其卷揚鋼絲繩在卷筒上的圈數不得少于3圈;除固定卷筒上的鋼絲繩圈數外,應保留必要的安全圈數,且鋼絲繩不可松得太多,謹防鋼絲繩跳槽。
5配合機修工保養(yǎng)、檢修門機或固定吊時,不得離開駕駛室,且將蝙蝠至最小幅度、鉤頭升到頂端,回轉剎車及夾軌器處于安全到位狀況;空載狀況下調整起升或蝙蝠機構制動器。
6突遇停電須將控制手柄置于零位,空中吊物緩降落地;超過額定電機溫度須暫停作業(yè),待溫降至安全狀態(tài)后方可恢復操作。
7務必做到“十不吊”規(guī)定:①關路、關下有人不吊;②有尖銳角邊的吊物無襯墊不吊;③ 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吊;④ 吊物或抓斗有人不吊;⑤違章指揮不吊;⑥安全裝置不齊全、不完好、動作不靈敏或有失效者不吊;⑦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⑧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⑨歪拉斜拽不吊;⑩超載不吊。
8任何形式的暫停作業(yè),不得空中懸掛吊物,應緩降落地,且保持受力狀態(tài);恢復作業(yè)前須檢查襯墊、吊索套具及掛鉤狀況。
9兩臺門機的升降、運行須保持同步,服從專人指揮,且每臺所承受的載物均不應超過額定起重的80%。
10完工后須做到:①門機置于錨定方位,且吊臂收至最小幅度,吊鉤升至頂端,抓斗放入安全位置;②離開駕駛室前,應將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斷電源,旋緊旋轉手制動剎車,做好錨定裝置及頂軌器;③遇六級以上強風須暫停作業(yè),做好錨定裝置及頂軌器,并將轉柱下方的兩個防風螺柱置入座套中,栓牢防風鋼絲繩等應急防范措施;④夜間開航空燈。
第4篇 門機工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具備高空作業(yè)的身體條件及專門技術培訓,并且取得有關部門發(fā)放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機操作。
2檢測各減速箱的油量及油質,按規(guī)定對各潤滑部位加添潤滑油脂,潤滑油脂的牌號必須符合要求并保持其清潔。
3檢查鋼絲繩的磨損及斷絲情況,檢查各電動機、減速箱、卷筒機構等基礎螺栓及各主要部位的連接螺栓,檢查制動器的間隙及效能,檢查各電氣儀表是否齊全、正常。
4起動前要松開夾軌器,清除軌道、回轉范圍內的障礙物,寒冷季節(jié)應清掃扶梯和平臺上的霜雪。
5電線、電纜無破裂漏電現象,限位裝置限位開關齊全,工作正常。
6檢查傳動機構齒輪嚙合應正常,無異常音響。
7機上必須配備滅火裝置,當電氣失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絕緣滅火器進行滅火。
8停機時,應夾緊夾軌器,將臂桿落至最大位置,轉至順風方向,小車移到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