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fā)展安全發(fā)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的意見》(國發(fā)【2011】40號)精神,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和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12]1號)的統(tǒng)一部署,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鼓勵員工及時報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高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和監(jiān)督意識,預防和避免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各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舉報。
第四條?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舉報登記、處理、答復、統(tǒng)計和報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隱患報告
第五條?崗位員工應嚴格執(zhí)行巡檢制度,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并向隱患所在基層單位(班組或部門)逐級報告發(fā)現的事故隱患,重大、緊急事故隱患應同時報告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
第六條?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第七條?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隱患地點﹑內容﹑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
第八條?基層單位收到事故隱患報告后,必須立即進行整改或在24小時內做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第九條?基層單位應及時受理、核實并消除員工所報告的事故隱患。
基層單位對無法整改的隱患,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或上級報告,確保隱患得到及時、徹底的整改。
第十條?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拒不受理員工事故隱患報告,或超出合理時間拖延事故隱患整改時,發(fā)現事故隱患的員工應向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章? 舉報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條?任何員工均有權對非本崗位負責的安全隱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進行舉報。
第十二條?成員企業(yè)應設立事故隱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建立健全舉報管理網絡,并將企業(yè)受理舉報的方式對外公布。
公布xxx公司辦公地點為xxx辦公室、公開舉報電話xxxxxx。
第十三條?舉報人可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面談和舉報箱等方式舉報事故隱患。鼓勵舉報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訊方式,以備查詢和回復意見。對不愿公開自己姓名、單位和地址的舉報人,尊重其意愿。
對舉報人借舉報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安監(jiān)部主要職責
(一)?督促成員企業(yè)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
(二)?負責查處上級交辦或股份公司受理的舉報事項,并按規(guī)定回復舉報人。
第十五條?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查處本企業(yè)受理的和xxx公司交辦的舉報事項,并按規(guī)定回復舉報人;
(二)?負責本企業(yè)舉報受理獎勵的發(fā)放;
(三)?按月統(tǒng)計事故隱患舉報情況,并向xxx公司報告。
第十六條?成員企業(yè)應安排專人負責受理舉報工作。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做到熱情和藹,耐心細致,正確疏導,認真負責。
第十七條?受理舉報應當及時記錄、編號,按照相關規(guī)定填寫《舉報登記表》。
受理面談舉報,應當將舉報情況寫成筆錄,向舉報人宣讀或者交舉報人閱讀,經確認無誤后,由舉報人簽名。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
受理書面和電子郵件舉報,應及時拆閱或下載,并認真做好登記。
第十八條?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接受舉報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x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
第2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為使新進公司職工更好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制定本制度。
1、一級(公司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定。
(2)本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及有害氣體防護常識。
(4)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有關知識。
(5)本公司和同類型企業(yè)的典型事故培訓。
2、二級(項目部級)安全教育
(1)本單位概況,施工生產或工作特點,主要設施、設備的危險源泉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3、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本崗位(工種)的施工生產程序及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發(fā)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及報告方法。
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考核情況,要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公司安全部審核后,方可準許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和本工種所享受的勞動待遇。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呀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引發(fā)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崗位的領導負責。
三、安全會議制度
(1)公司安全例會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經理、有關科室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及其職能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參加,總結一季的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對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點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一年來安全生產上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務。
(3)項目部每月召開安全例會,由其安全部門(崗位)主持,安全分管領導、有關部門(崗位)負責人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參加,便會內容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文件、信息對上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存在問題,對當月安全工作重點進行布置,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推廣施工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以施工中發(fā)生的事故教育班組干部和施工人員,從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門做好會議記錄。
(4)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講話,預想當膠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組安全情況,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務、交施工環(huán)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職工的思想及身體情況)。
(5)項目部必須開展以項目體、職能崗位、班組為單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動,每次時間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他用。
(6)班前安全講話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防止走過場。
(7)工人必須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各級領導及科室有關人員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及時了解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3篇 h建筑施工企業(yè)技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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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yè)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yè)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于較復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yè)進行預審,將問題匯總,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二)圖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
(三)圖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并注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fā)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了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guī)范標準情況;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yè)之間有無矛盾等。
(五)圖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一)技術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二)技術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fā)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fā)執(zhí)行,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各專業(yè)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三)交底內容:總工程師的技術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guī)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項目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四)技術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tǒng)一的技術交底表格,并應由交底人、審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五)技術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yè)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yè)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yè)與協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系,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對象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群體工種復雜的重要工種為對象,是全局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對象,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文件,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序;
(2)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復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yè)程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性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并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項目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匯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三)施工組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后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四)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xù)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yè)人員的橫向交底,并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并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zhí)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并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施工組織設計的考評(略)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設備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對有關設備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guī)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huán)節(jié)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文件、圖片、圖紙、光盤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并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保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項目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guī)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zhí)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tǒng)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于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yè)施工員
工人班組
(二)各級技術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yè)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咨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guī)定、制度、規(guī)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yè)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guī)程、驗收規(guī)范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yè)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技術法規(guī)、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技術文件,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jiān)理部門協商解決,并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xù);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項目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項目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jié)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執(zhí)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11)負責技術革新、環(huán)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制竣工圖,并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yè)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復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guī)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對象進行復核,避免發(fā)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復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設備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guī)定,進行有計劃的復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第4篇 s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yè)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發(fā)證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yè),向企業(yè)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yè)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yè)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標準規(guī)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jiān)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fā)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yè)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xù)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yè)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xù)。準予證書延續(xù)的,證書有效期延續(xù)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guī)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和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xù)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xù)。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yè)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yè)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了證書變更手續(xù)??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yè)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yè)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yè)應當與分包企業(y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guī)定檢查企業(yè)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fā)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yè)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guī)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jiān)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fā)生事故時,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yè)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guī)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yè)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guī)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yè)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
第四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jiān)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yè)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yè)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yè)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核機關。
第二十六條 考核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qū)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按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yè)應當按規(guī)定向考核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并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guī)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guī)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了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建筑施工企業(yè)停業(yè)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筑施工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f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5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zhí)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F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guī)、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tǒng)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tǒng)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xù),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fā)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yè)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yè)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zhí)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qū)執(zhí)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tǒng)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fā)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fā)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guī)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xù),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xù)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yè)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fā)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xù),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fā)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fā)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第6篇 x建筑施工企業(y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
本條所稱合同即書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財務部負責合同訂立及執(zhí)行情況中的財務與審計監(jiān)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類:
<1>工程合同: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3>勞動、勞務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2、合同主管部門職責:
<1>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2>領導、協調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組織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yè)活動;
<5>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6>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違法亂紀者,未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處罰;
<7>其他需要協調解決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3、合同條款、合同申請單位和合同執(zhí)行單位
3.1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當事人名稱、住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開戶銀行、賬戶;
<2>標的(指貨物、勞務、服務等)名稱、型號、規(guī)格等;
<3>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4>價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時間、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條件;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9>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10>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性質確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必備條款。
對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
3.2申請簽訂合同的單位或部門即合同申請單位,其職責為:
<1>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信譽和履約能力等情況;
<2>具體參與合同的談判;
<3>參與合同的草擬、會簽、修改、保證合同的可行性;
<4>負責建立和管理本單位的合同臺帳、檔案及統(tǒng)計、分析。
3.3負責執(zhí)行合同的單位即為合同執(zhí)行部門,其職責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時報告合同履行情況。
4.合同簽訂程序
4.1在具體合同管理過程中執(zhí)行合同經辦人負責制,由合同經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申請、談判、變更、解除等具體事宜。經辦人是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主要負責合同條款談判、協商的負責人。
4.1.1合同經辦人在申請辦理合同過程中,應在合同審查表上簽署個人意見。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合同經辦人應盡到合理謹慎的注意義務,最大化地保護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對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盡職守、勤勉認真、并為公司創(chuàng)造顯著經濟效益的或挽回經濟損失的經辦人;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予以獎勵。
4.1.3對于因經辦人的故意、過失、疏忽等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予以追究。
4.2申請單位或經辦人將合同草案送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進行專業(yè)審查;
4.3合同專業(yè)管理組審查通過后,需要相關業(yè)務部門會簽審查,由合同專業(yè)管理組將合同草案報送相關業(yè)務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4.4審查通過后,報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同意后,到辦公室加蓋合同專用章,屬于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可使用單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項目部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必須經公司授權,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對于違反程序規(guī)定的分公司、項目部將按照本制度獎勵與處罰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4.7合同專業(yè)審查
4.7.1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報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審查:
<1>經濟性
--項目計劃是否具體明確;
--市場需求情況是否可靠、屬實;
--經濟效益情況是否真實、可信;
--資金、資產使用效果的財務是否可行。
<2>技術性
--項目技術是否真實、全面、可靠;
--技術措施是否完備、可行;
--技術標準、參數是否先進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涉及的知識產權是否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有無損害本公司商業(yè)秘密、商業(yè)信譽;
--有無損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業(yè)務部門會簽審查
工程合同、勞務合同、采購合同等需經公司各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4.9合同數量、合同歸檔
4.9.1合同文本數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同意簽約后,由合同申請單位按規(guī)定的份數打印出版,送交辦公室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2>合同文
本數量一般為:我方合同文本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一份,同時一份副本報財務管理部門備案。
4.9.2合同管理檔案
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的管理權限建立合同管理檔案,負責整理收集的合同檔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檔記錄
--合同臺帳
--承辦人變更記錄
--合同附件、審核意見及其它有關文件資料
--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4.10合同履行、變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由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會同業(yè)務相關部門對合同執(zhí)行單位進行合同交底。
4.10.2財務部應嚴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況,仔細審查所履行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與所簽合同是否一致,確定無誤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絕支付;
4.10.3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凡合同標的、數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項發(fā)生變化均屬合同變更,合同變更應由締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程序與簽訂正式合同相同,且應由原審批部門或人員簽字后生效。
4.10.4合同終止
4.10.4.1合同的終止
<1>簽約各方按合同規(guī)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終止;
<2>經合同簽約各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簽字認可之日起合同終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請單位按本制度執(zhí)行;
<3>按照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出現,合同終止。
4.11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金額為500元-10000元):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盡職守、謹慎勤勉,做出顯著成績的;
--為本單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
--檢舉、揭發(fā)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功的;
--及時處理合同沖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糾紛,為企業(yè)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其它應給予獎勵的情形。
<2>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處罰金額為500元-10000元):
--違反本制度的規(guī)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欺詐、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及公司各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
--未經授權或越權對外簽訂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將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標準的。
--先行為后補辦合同審查或合同授權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財務專用章或其他印章對外簽訂合同的。
--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或把整體合同分解以規(guī)避書面合同或以其他單據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經辦人或合同參與人簽約時惡意串通,利用合同謀取私利損害企業(yè)利益的。
--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包括招標、議標、選擇合作方時)泄露標底和商業(yè)秘密的。
--在經濟往來中收受賄賂、回扣,影響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違反公司規(guī)定擅自為他方提供擔保保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結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驗收中履行其職責,把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和服務作為合格的產品和服務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對方違約不追究違約責任或擅自處理,損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變更審查中,玩忽職守或未盡到合理謹慎義務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損害的。
--其他各種違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為。
第7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jiān)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fā)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yè)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yè)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第8篇 z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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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經理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jiān)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fā)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yè)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yè)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fā)的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jiān)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zhí)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guī)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fā)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第9篇 x建筑施工企業(yè)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對施工機械設備運行進行有效控制,降低施工機械設備對環(huán)境的負面影響,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減少機械事故和人身傷害,確保公司整體目標和指標的實現。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
3.相關文件
《設備管理制度》
4.職責
4.1工程部
4.1.1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編制、修訂與過程監(jiān)督檢查。
4.1.2 負責、發(fā)放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1.3負責為施工機械設備配備合格的操作人員。
4.1.4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修。
4.2項目部
4.2.1負責施工中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及施工現場管理。
4.2.2負責本制度運行過程的監(jiān)督與檢查,并記錄存檔。
5.工作程序
5.1施工機械設備的購置及配備
5.1.1各項目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購置時,填寫'機械設備購置申批表'需公司主管經理批準執(zhí)行,購置申請中對效益、安全、節(jié)能、環(huán)保等做好經濟技術論證。采購應遵循技術上先進、生產上適用、經濟上合理的原則。
5.1.2公司根據施工生產的要求進行調配。項目部施工設備在不能滿足施工生產時,可申請調配、購置和租賃。
5.1.3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且符合下列要求:
a)連接牢靠,無松動現象。
b)機械運轉平穩(wěn),無異響和震動。
c)機械設備運轉部位密封良好,無泄漏現象.
d)機容整潔。
5.2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
5.2.1施工時,應配置使用性能完好,安全有保證的機械設備,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施應齊全。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公司應對其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填寫《機械設備進場驗收單》,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1所有機械設備應達到以下要求:
a)傳動的外露部分應有牢固的防護罩,并且連接可靠,無松動。.
b)所有設備保持接地(零)線應可靠。
c)每臺設備應使用一個獨立的開關和電源線路,并與設備的負荷相匹配。所有帶電部位屏護良好,防止意外觸及。
d) 設備的線位、連鎖、操作手柄應靈活可靠。
e) 設備不能出現漏油現象。
f) 設備檢修時要斷電,在斷電處必須掛警示標志'禁止合閘、有人作業(yè)',并設置監(jiān)護人。
5.2.1.2各種設備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應分別達到下列要求:
5.2.1.2.1垂直運輸與起重機械(汽車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室外電梯)。
a)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制動器、臂桿幅度指示器、吊鉤保險,裝置齊全穩(wěn)定有效。
b)安全裝置:
1卷揚限位器動作應有效可靠。
2大小車行程限位動作應有效可靠。
3門窗電器聯銷應有效可靠。
4緊急停車開關應靈敏可靠。
5電鈴聲應清脆、響亮,操縱開關標志應清晰。
6各處轉動連接軸和其它外露旋轉部位應裝設牢固可靠的防護罩。
7 駕駛室地面應鋪絕緣墊。
c)鋼絲繩
1、鋼絲繩斷絲數在一個捻節(jié)距中斷絲數不得超過鋼絲繩絲數的10%。
2、鋼絲繩尾端應裝卡牢固,鋼絲繩在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
d)滑輪應無裂紋、缺損,且轉動靈活。
5.2.1.2.2 機動與運輸車輛(機動翻斗車、輪式裝載機、砼攪拌運輸車)
a)離合器分離徹底,結合平穩(wěn)可靠,無異常聲響。
b)轉向裝置應調整適當,操縱方便,靈活可靠。
c)油箱、油路應無滲漏。
d)手、腳制動調整應適當,制動距離應符合要求。
e)儀表、照明、信號及附屬裝置應齊全完好。
5.2.1.2.3 混凝土機械(攪拌機,砂漿機,皮帶運輸機,混凝土輸送泵)
a)連接件應完好無松動現象。
b)離合器分離應徹底,起支應平穩(wěn),制動器應靈敏可靠。
c)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
d)電源開關箱應有防雨遮欄措施,且應加鎖。
e)露天使用的攪拌機應有防風避雨棚。
5.2.1.2.4 鋼筋機械(鋼筋調直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卷揚機、對焊機、點焊機)
a)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設備外殼應做保護接零(接地)。
b)明露的傳動部位應有牢固適用的防護罩。
c)卷筒上鋼絲繩在使用時不應全部放完,應留有三圈,尾端裝卡應牢固。
d)對焊作業(yè)要有防止火花燙傷的措施,防止作業(yè)人員及過路人員燙傷。
5.2.1.2.5 木工機械(平面刨,壓刨,木工銑床)
a)應有吸塵裝置且完好有效。
b)夾緊裝置應完好有效,工作可靠。
c)電氣裝置和線路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設備外殼應做保護接零(接地)。
5.2.1.2.8 焊接機械(直流、交流、等離子切割機)
a)電源線、焊接電纜與電焊機接線處應有屏護罩。
b)電焊機插座與插頭相匹配,且必須裝有保護接(零)線。
c)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一般不超過3m,焊把線長度不超過30m,并不準有接頭,二次接線接頭不允許超3個。
5.2.2需現場組裝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室外電梯)須指派具有資質的安裝隊伍按有關規(guī)程進行組裝,取得技術監(jiān)督部門準予使用證方可使用。
5.2.3施工單位在使用機械設備時,優(yōu)先考慮到負荷與設備配置相適應,并減少設備空運轉節(jié)約能源。
5.2.4施工單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制定和實施必要的管理措施,減少施工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的噪音、尾氣的排放、運輸撒漏等。
5.2.5施工單位應為施工機械設備配備能勝任工作的操作人員,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5.2.6施工單位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機械設備所
處工作場所應掛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牌,嚴禁違章作業(yè)。
5.2.7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所屬的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機械設備完好、利用情況表》。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存在重大問題的機械設備,必須停機整改,整改后經驗收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與維修。
5.3.1機械設備的日常檢查工作由操作人員進行,發(fā)現機械故障、安全裝置及防護設施損壞及時報設備管理部門。
5.3.2操作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清潔、調整、潤滑、緊固、防腐工作,發(fā)現漏油、液現象及時處理。
5.3.3項目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大、中、小修工作安排。不具備大修條件的可委托外修。督促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修理。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一、技術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及執(zhí)行:
1、編制
(1)對于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以下簡稱重點工程,其他工程簡稱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經理負責組織進行項目策劃,主任工程師根據策劃結果編制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特殊過程的作業(yè)指導書。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1、基坑支護與降水;2、土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應編制專項方案。7、臨時用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完成時間
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完成時間;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時間完成:基礎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圖紙后15日內且必須在開工前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在接到圖紙后30日內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必須在施工前審批完成。
(3)數量:一般為六份。
2、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后,項目經理負責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進行討論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在接到施工圖紙后22日內報公司技術質量處。由公司技術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并組織會簽。施工組織設計申報時在封皮上必須有項目經理、項目主任工程師和編制人簽字,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核表》。重點工程項目(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簡稱重點工程,其它工程簡稱一般工程),必須在接到施工圖紙30日內,把經過公司技術經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通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2)經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報監(jiān)理公司、建設單位審批蓋章。
(3)審批好的施工組織設計(帶審閱記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技術質量處一份,項目部保留一份存檔。
3、執(zhí)行
(1)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按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組織培訓學習及交底,并做好記錄。
(3)工程施工期間,若需修改施工方案,應書面將修改原因及修改內容,報分公司技術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并簽字認可后,方準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關變更資料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按《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歸檔。
(4)項目主任工程師有權利和責任監(jiān)督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反饋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5)分公司技術質量處將不定期到工地檢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情況。
(6)審批后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報給工程管理處和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實施
(二)技術交底制度
1、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按《技術交底管理規(guī)定》(qg/yj2905-2002)中的內容交底,且要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施工操作規(guī)程、工藝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安全規(guī)范及設計、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整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特殊的隱蔽工程、易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技術安全交底。
3、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由項目技術員編制,經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師、交底人、接收人簽字。
4、所有技術交底記錄都要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
(1)設計交底:要求在開工前進行,一般情況下與圖紙會審同時進行,由建設、監(jiān)理、設計及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并蓋公章。
(2)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在開工前進行,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主任工程師向施工管理人員交底,內容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由交接人簽字。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在分部分項施工前進行。由技術員向施工作業(yè)隊長、施工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作業(yè)班組長交底。內容包括:該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要求、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檢驗批的劃分、質量檢驗標準、成品保護、安全措施、協作關系等,由主任工程師、技術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作業(yè)班組長簽字。
(三)關鍵項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圖紙會審
(1)項目部接到圖紙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圖紙,并參與圖紙會審,主任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在學習圖紙中發(fā)現的問題,并主持圖紙會審,形成圖紙會審記錄;圖紙會審記錄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在工程開工前得到解決。
(2)圖紙會審技術質量處參加,由項目主任工程師在圖紙會審前2天通知技術質量處。
(3)對工程中的特殊過程要編寫作業(yè)指導書,審批方式同施工組織設計。
2、垂直運輸設備基礎
(1)垂直運輸設備基礎施工前,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設備租賃公司技術負責人一起確定基礎位置,并制定基礎施工方案。
(2)對于特殊工程,如基礎較深、地質情況復雜等,應根據塔基需承受的載荷和地質情況對塔吊基礎進行設計,并將設計與施工方案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著桿需加長或附著點結構改變時,由租用單位設計計算,畫出圖樣,經公司技術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制作實施。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技術質量處將根據現場質量檢查情況,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其它技術措施,項目部負責這些措施的實施。
(5)混凝土澆筑施工要求項目部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跟班作業(yè),跟班作業(yè)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如實記錄當班混凝土攪拌、配合比、運輸、澆筑、鋼筋位置是否移動、模板支撐等情況,以備檢查;技術質量處將進行不定期抽查。
(四)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
1、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執(zhí)行公司q-s-e/yj2817-2007“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試模、游標卡尺
需要進行購置時由項目部自行購買,發(fā)票經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計量員、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一次性進入工程成本。計量員建立臺帳,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擁有的數量和分布情況。項目部解體時,經將臺帳登記的計量器具總數交回至分公司計量員處。根據損耗程度,經雙方確認,價值充減工程成本。若有丟失,按照購買價值從項目管理人員應付工資中扣除。此類計量器具由項目部自行校準,做好記錄。分公司計量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
3、磅秤
項目部提出需求計劃,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簽字后到倉庫租用。需要購買時,由倉庫提出采購計劃、材料設備處負責購買,發(fā)票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經理簽字報銷。
4、經緯儀、水準儀
由分公司統(tǒng)一管理,項目部需用時,必須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辦理租賃手續(xù)。需要購買時,由技術質量處提出采購計劃,經技術經理、經理批準,技術質量處負責購買。今后購買水準儀必須購買手動調平的水準儀,以保證測量精度。經緯儀、水準儀的檢定由技術質量處負責。對整體分包工程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分包單位必須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經技術質量處核準后,留復印件存檔,原件返還分包單位。對不能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的經緯儀和水準儀嚴禁在工程中使用,對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單位對造成的測量偏差負全責。
5、其他計量器具,執(zhí)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
第11篇 某建筑施工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一、建筑施工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應包括記錄、統(tǒng)計、報告、調查、處理、分析改進等工作內容。
二、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建筑施工企業(yè)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如實上報,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由總承包企業(yè)負責上報。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1 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工程項目有關單位名稱;
2 事故的簡要經過;
3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6 事故報告單位或報告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
五、建筑施工企業(yè)應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檔案,事故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
2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年統(tǒng)計表;
3 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
4 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傷殘鑒定、政府的事故處理批復資料及相關影像資料;
5 其他有關的資料
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yè)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fā)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12篇 d建筑施工企業(yè)施工現場料具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guī)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fā)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周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xù),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周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tǒng)計報表,貫徹執(zhí)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后,作為物料器材加工、采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匯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執(zhí)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xù),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qū),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核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fā)貨明細表等進行核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采取與供貨單位統(tǒng)一后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后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guī)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后,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xù),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tài)。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復核后,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xù)辦完后,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后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fā)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并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fā)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后,方可發(fā)放。
(3)器材收回后必須經過驗收,若發(fā)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煙、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衛(wèi)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后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并報辦公室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余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后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fā)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采取分步、分項包干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項目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為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為準,作為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yè)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并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jié)超進行核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采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余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yōu)材優(yōu)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xù)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jié)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jié)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筑混凝土時應采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yōu)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余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周轉材料管理制度
(1)周轉材料進場后,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周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項目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jié)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并負責使用后的清理和現場保養(yǎng),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周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周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周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周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核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jiān)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guī)范,各種周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guī)范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yǎng)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yǎng),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于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采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志,嚴格執(zhí)行領退料手續(xù)。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梁、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guī)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梁、陽臺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guī)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guī)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guī)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xù)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