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信訪工作制度格式范本
(一)群眾來信由局辦公室負責登記、交辦、協調和督辦。群眾來訪由相關科室和分管領導負責接待。
(二)局機關職能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業(yè)務范圍,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不互相推諉,若需兩個或以上科室協調辦理的,須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協調。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局辦公室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局辦公室將綜合情況向局領導匯報。
(三)對重大問題以及政策性較強,科室無把握處理或涉及兩個以上科室的問題,由局辦公室報局領導批辦。
(四)來信歸口處理辦法
1、檢舉、控告黨員干部職工違法違紀以及黨員受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案件,由局紀檢組辦理;
2、反映領導班子建設問題,干部對職務任免、工作調動、工資福利、退休退職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不服等問題,由局辦公室人事負責人辦理;
3、職工受拘留、勞教、治安管理等處分問題,由局辦公室辦理;
4、勞資糾紛和民事調解工作由局工會辦理;
5、有關行政后勤工作方面的問題,由局辦公室辦理;
6、其它方面問題,由局辦公室牽頭,按職責業(yè)務范圍,分別會同有關科室辦理。
7、局辦公室和各科室要妥善處理各類信訪問題,同時做好保密工作。對群眾的合理要求能解決的及時解決;對雖屬合理,但條件暫不具備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對要求過高或不合理的,要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第2篇 中學信訪工作制度
經搬中學信訪工作制度
一、對教職工來信來訪分別予以登記,摘錄、編號;對重要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應作記錄,重要的來信來訪記錄均應及時送有關領導審閱、,并注意保密。
二、對來信來訪記錄應據其內容和緩急情況,做好擬辦、轉辦、催辦工作。來信處理后,應做好報結等工作,須向有關領導及有關單位匯報的,應及時進行匯報。
三、除匿名外,應將來信來訪的處理情況及時答復本人(一般問題一個月內,重大問題三個月內),如來信來訪提到問題一時難以解決,或按政策不能解決的,應向來信來訪者說明情況。
四、對教職工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匯總,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3篇 物價局信訪工作制度
信訪工作制度(物價局)
一、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利,加強和規(guī)范我局信訪工作,根據《信訪條例》以及國家發(fā)改委《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guī)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受理屬于我局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傾聽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幫助解決各種問題,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我局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
三、對待來電、來訪要熱情周到,耐心聽、認真記、主動問、盡心答。能夠解決的及時給予辦理,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力爭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解決在初發(fā)階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訪件或上級機關、上級領導批辦以及其他部門轉辦的信訪件,由辦公室負責做好登記、呈批、轉辦和催辦工作。辦結后,屬于價格投訴舉報的由檢查所負責整理歸檔,其他信訪件由辦公室負責整理歸檔。
五、各股所辦或具體承辦人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答復舉報人;情況復雜的,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
六、對上級機關、上級領導轉交辦的信訪事項,辦結后由承辦股所辦或具體承辦人及時將辦理結果形成書面報告,由辦公室反饋相應機關和領導。
七、辦理信訪的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八、嚴格執(zhí)行信訪工作紀律和價格舉報保密制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禁將舉報信轉給被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防止打擊報復。
九、各股所辦工作人員,在信訪工作中要認真負責,依法辦事,若出現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失職、瀆職行為,將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信訪條例》的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
第4篇 s社區(qū)信訪工作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信訪條例》。按照《信訪條例》的規(guī)定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和接待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接訪,采取多種方式和方法暢通信訪渠道,認真負責地解決好群眾的合理訴求,加大對重信重訪專項治理力度,及時有效化解矛盾。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結合“大接訪”活動,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接待,誰處理”,一包到底,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街道。
三、源頭預防,疏防結合。提高初信初訪的辦結率,從根本上減少和解決信訪問題;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能解決的都及時予以解決,因政策等原因不能及時解決的認真做好教育、解釋、疏導工作,有效防止問題的積累和矛盾的激化。
四、實行信訪問題追究問責制度。在工作中落實信訪工作“四到位',即摸排到位、措施到位、穩(wěn)控到位、人員到位,以確保全信訪穩(wěn)定。
五、建立動態(tài)情況分析預警機制。加大信息員隊伍建設,及時掌握各種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fā)現、早控制、早化解。做到“六個底數清楚':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底數清楚;矛盾糾紛隱患底數清楚;群體性事件苗頭底數清楚;涉法涉訴信訪苗頭底數清楚;重點人員底數清楚。
六、接訪中,態(tài)度熱情,文明接訪。耐心聽取*群眾反映的問題,對*群眾的合理訴求認真負責地加以解決,對暫時難以解決的,講清情況,爭得理解,并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盡早解決。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真正讓群眾滿意。
七、充分尊重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持將解決問題與思想教育工作相結合,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法制觀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問題,自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八、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點分析、仔細梳理非正常*人員、集體*和群體性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集中開展拉網式排查矛盾糾紛工作,把各類矛盾糾紛全部納入視線迅速加以化解。
九、要切實做好情報信息工作,爭取第一時間獲取內幕性、預警性和敏感性信息,掌握工作的主動權。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確保本系統(tǒng)、本單位不發(fā)生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于加強信訪穩(wěn)定工作“一崗雙責”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信訪穩(wěn)定工作責任制,近日,社區(qū)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聯系、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了社區(qū)干部信訪穩(wěn)定工作“一崗雙責”制度。制度規(guī)定,社區(qū)干部除抓好分管的業(yè)務工作外,還要抓好職責范圍內的信訪工作。對所聯系的企業(yè),既要幫助解決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又要負責協調處理企業(yè)信訪穩(wěn)定工作方面的矛盾。具體要求是:
1.社區(qū)干部經常深入所分管單位、所聯系企業(yè)現場辦公,指導基層單位抓好信訪穩(wěn)定工作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基礎建設。
2.社區(qū)干部對所分管單位、所聯系企業(yè)信訪穩(wěn)定工作經常進行預警分析,堅持每月對分工范圍內基層單位的不穩(wěn)定因素進行全面排查,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臺賬,及時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在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及敏感時期,堅持隨時排查、及時報告。
3.社區(qū)干部對分工負責范圍內發(fā)生的重大問題、突發(fā)事件和緊急信息,必須及時報告社區(qū)主要領導及分管負責人,同時立即組織應急小組靠上工作,并負責做好與上級有關部門的匯報溝通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響。
4.領導干部對分工負責范圍內的重要信訪案件,親自包案,親自調度,一抓到底,確保按要求完成查處任務。發(fā)生越級集體*時,親臨現場,及時做好化解勸返工作。
5.領導、負責人及信訪穩(wěn)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6.社區(qū)干部在信訪穩(wěn)定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將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大力宣傳表揚;對因工作失職失責給信訪穩(wěn)定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的,將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工作職責
機構職責: 八寶社區(qū)信訪工作制度 根據《信訪條例》,接合信訪工作目標責任書,特制定信訪工作制度如下: 1、 堅持對突發(fā)性重大信訪事件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 2、 堅持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 3、 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 4、 堅持統(tǒng)一指揮、協同配合; 5、 堅持屬地管理; 6、 堅持主管單位是第一負責人; 7、 堅持慎用警力、警械和強制性措施的原則; 8、 堅持按照“件件有回復,事事有落實”的要求,認真辦理群眾來信來訪。 9、 堅持社區(qū)領導批閱每一件人民來信,信件辦理落實到經辦人員,及時調查辦理,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辦理情況和答復意見回復區(qū)信訪辦公室或信訪人。 10、 建立建全信訪工作資料檔案,并按辦事處信訪辦公室的要求,對信訪信件和回復材料及時歸檔、編號、建卷,做到每封信件建卷都要有:(1) 轉發(fā)*信件原件;(2) 分管領導的批示;(3) 辦理情況回復原件。建立社區(qū)居委會一級的“信訪接待室”和“來信來訪登記薄”,做到對*人反映的問題要有登記、處理意見及結案情況。
第5篇 x街道關于加強信訪穩(wěn)定工作的十項制度
中國共產黨xx街道工委xx街道辦事處
關于加強信訪穩(wěn)定工作的十項制度
為加強信訪工作,促進平安文昌建設,構建穩(wěn)定和諧的經濟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文昌實際,確定建立加強全街道信訪工作的十項制度,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1、建立學習宣傳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加強《信訪條例》等信訪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宣傳,通過知識講座、印發(fā)宣傳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實現依法有序上訪,努力維護文昌穩(wěn)定和諧的大好局面。
2、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制度。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和就地解決問題與教育疏導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各管理區(qū)、村(居)、重點涉訪部門要“一把手”親自抓,加大調處力度,努力把本級(或本部門)的問題就地解決好,不準越級上訪,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tài)。
3、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領導包案制度。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認真對待越級上訪和突發(fā)性群體上訪案件。凡發(fā)生到街道、區(qū)上訪的,所在管理區(qū)、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20分鐘內趕到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或拒絕接訪。對推諉扯皮、不能及時疏導、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格追究有關管理區(qū)和村(居)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到區(qū)以上上訪的,管理區(qū)、信訪辦、街道分管領導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導工作。對重大信訪案件實行街道領導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領導同志要親自處理,跟上督辦,確保信訪案件妥善解決。
4、建立初訪責任制度。街道信訪辦要加強制度建設,規(guī)范接訪程序,落實第一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導好、督辦好各種來信來訪,努力在5-7個工作日內一次處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訪的一次辦結率和就地穩(wěn)定率,嚴格控制重復訪和越級訪。對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報批評。
5、建立信訪工作例會制度。街道信訪例會由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每半月召開一次會議,一般由街道黨政聯席會成員和涉訪單位負責人參加,主要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分析信訪形勢,研究部署信訪工作,督促協調解決重點信訪案件。各管理區(qū)、政法各部門應至少每半月召開一次信訪例會,研究解決信訪疑難案件和存在的問題。全街道每年組織兩次信訪工作檢查考核,納入全方位目標管理,作為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
6、建立信訪預警制度。各級各部門要確定一名同志負責信訪信息訪預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訪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發(fā)現上訪苗頭,及時上報街道信訪辦和街道有關領導,為領導及時了解情況提供真實可靠的預警信息。信訪信息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對不及時上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給予全街道通報批評。
7、建立聯合辦案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凡協商解決不了的,信訪、政法、司法、民政、派出所、法庭和涉案部門要實行聯合辦案。要做好涉法信訪案件的處理工作,積極推行法律介入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導涉訪群眾到司法機關或者仲裁部門進行申訴,走依法解決的途徑。
8、建立一票否決制度。對工作不力,出現下列情況的管理區(qū)、村(居)、涉訪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
(1)管理區(qū):①年內累計到街道群體上訪3次(含3次)以上的;②年內累計到區(qū)群體上訪2次(含2次)以上的;③年內到市級(含市級)以上群體上訪1次以上的。
(2)村(居)到區(qū)以上(含區(qū)級)群體上訪1次的。
(3)涉訪部門因工作不力,推諉扯皮,激化矛盾,造成群眾到區(qū)以上(含區(qū)級)群體上訪的。
9、建立信訪通報制度。堅持每月通報一次信訪工作情況。對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于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全街道通報批評。
10、建立獎罰制度。年內未發(fā)生到街道(含街道)以上群體上訪的管理區(qū),年終獎勵現金3000元;街道辦事處信訪穩(wěn)定工作被區(qū)委、區(qū)政府評為全區(qū)第一名,年終獎勵信訪工作部門現金3000元,獎勵協作單位和個人1000-2000元;對發(fā)生到區(qū)級(含區(qū)級)以上群體上訪的,每上訪一次,對所在管理區(qū)、村(居)書記、主任分別處罰500元(從工資中扣除);對全街道信訪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個人,予以提拔重用;對一票否決的單位及負責人,取消各類評優(yōu)樹先資格;對不能確保一方穩(wěn)定、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降職、免職處分。
信訪工作事關全街道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大局,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各級各部門,特別是政法各部門要切實深入基層,了解群眾呼聲,把滿足群眾的需要當作信訪工作的第一要務,通過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進創(chuàng)優(yōu)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為全區(qū)經濟社會和諧發(fā)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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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k社區(qū)信訪接待工作制度
社區(qū)信訪接待工作制度
為了做好人民來信來訪接待工作,維護社會穩(wěn)定,特制訂以下信訪接待制度:
1、積極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信訪法律法規(guī),讓居民群眾知曉法律法規(guī),引導居民群眾按正常渠道逐級*。
2、熱情接待來信來訪群眾,耐心傾聽人民群眾的建議和要求,做好來信來訪記錄。
3、接待來訪群眾時要有禮貌、講文明,做好過細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全面分析研究,明確責任人,及時解決,不偏不拖,對群眾負責。
4、確立超前意識,對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認真梳理,做好工作,防止出現越級集體*。
5、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實事求是,秉公辦事,為群眾排難解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第7篇 p糧食局機關信訪工作制度
糧食局機關信訪工作制度
一、提高對信訪工作的認識。來信來訪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經常性工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維護安定團結、調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嚴肅對待,認真辦理。
二、局信訪工作由人事監(jiān)察科扎口管理,各科、室分工協作,共同辦理。所有來信由人事監(jiān)察科登記編號,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由局領導批交相應科、室辦理。
三、處理來信要及時。批辦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內處理完畢。上級有關部門批轉辦理的來信一般在十五天內處理完畢,情況復雜的可延長到30天。到期不能結案的,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局領導和交辦單位說明情況。辦理政協委員提案、人大建議要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完畢,并上報結案。處理完畢后,及時將來信交人事監(jiān)察科統(tǒng)一保存,并做好結案登記。
四、對于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規(guī)定可辦理的應及時給予辦理。超出法律和現行政策規(guī)定的問題,或因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向信訪者說明情況,解釋清楚。接待來訪要熱情、耐心,答復問題要細致、準確、誠懇。
五、拓寬信息渠道,擴大信息網絡。認真抓好信息的篩選、分析、傳遞等各環(huán)節(jié),綜合分析來信來訪的問題和情況,對涉及面廣的政策問題,要組織調查研究,提出建議,供領導了解民情,預測民意。
六、提高辦理效率,減少重復信訪。全年結案率要在90%以上,重復信訪控制在10%以內。對來信來訪的數量、內容、結案情況要進行定期統(tǒng)計,并做好向有關部門上報信訪統(tǒng)計,年終要對信訪工作進行總結。
第8篇 信訪相關工作管理制度
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國家局、省政府等有關信訪工作的規(guī)定,為更好地處理來信、接待來訪,聽取群眾對評審中心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來電來信來訪的記錄、接待、登記、編號、轉辦、督辦等事宜由辦公室負責。
二、評審中心主任或分管主任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問題,檢查指導信訪工作。
三、辦公室負責信訪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負責、態(tài)度好、作風正。工作人員應熟悉評審中心業(yè)務,了解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能秉公辦事、工作積極等基本素質。
四、對每一件來信來訪,經辦人員均應做到不積壓、不錯轉、不丟失、不泄密,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本部門確實無法獨立辦理的,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積極聯系有關部門會商辦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辦、拖辦。對依法應當由上級行政機關做出處理決定的信訪事項,應及時報送上級行政機關。
五、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領導批示件等重要信訪件,要隨到隨辦,辦后要及時作出書面匯報。
六、對匿名舉報的案件(線索),確需調查或查處的,應先在辦公室做好登記,并與所轄地有關部門、單位銜接后,方可前往,以防多頭查處。
七、對少數無理糾纏的人員,要摸清其思想,對癥下藥,講明政策法規(guī)的規(guī)定,說明情況,說服教育;對個別無理取鬧,不聽勸阻,擾亂評審中心正常辦公秩序的人員,必要時可移送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八、對地址不詳,反映情況失實的無法處理的以及需要駁回的來信,可存查一年,一年后經分管領導批準可登記銷毀。
九、對結案結論不服,又提出申訴的,經審核,屬無理要求的可予駁回;正當、合理的,可酌情再研究處理。
十、檢舉、揭發(fā)、控告及不能下傳的信訪件,應按《保密法》有關規(guī)定依法保障信訪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不得公開信訪人姓名,不得將信訪件轉給被檢舉、揭發(fā)、控告的單位或個人。不能下傳的信件,可隱名摘要轉辦,以防止打擊報復。
十一、信訪材料應按檔案有關規(guī)定及時整理,年終立卷歸檔備查。
十二、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9篇 街道加強信訪穩(wěn)定工作十項制度
*街道關于加強信訪穩(wěn)定工作的十項制度
為加強信訪工作,促進平安文昌建設,構建穩(wěn)定和諧的經濟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文昌實際,確定建立加強全街道信訪工作的十項制度,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1、建立學習宣傳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加強《信訪條例》等信訪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宣傳,通過知識講座、印發(fā)宣傳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實現依法有序*,努力維護文昌穩(wěn)定和諧的大好局面。
2、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制度。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和就地解決問題與教育疏導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各管理區(qū)、村(居)、重點涉訪部門要“一把手”親自抓,加大調處力度,努力把本級(或本部門)的問題就地解決好,不準越級*,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tài)。
3、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領導包案制度。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認真對待越級*和突發(fā)性群體*案件。凡發(fā)生到街道、區(qū)*的,所在管理區(qū)、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20分鐘內趕到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或拒絕接訪。對推諉扯皮、不能及時疏導、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格追究有關管理區(qū)和村(居)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到區(qū)以上*的,管理區(qū)、信訪辦、街道分管領導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導工作。對重大信訪案件實行街道領導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領導同志要親自處理,跟上督辦,確保信訪案件妥善解決。
4、建立初訪責任制度。街道信訪辦要加強制度建設,規(guī)范接訪程序,落實第一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導好、督辦好各種來信來訪,努力在5-7個工作日內一次處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訪的一次辦結率和就地穩(wěn)定率,嚴格控制重復訪和越級訪。對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報批評。
5、建立信訪工作例會制度。街道信訪例會由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每半月召開一次會議, 一般由街道黨政聯席會成員和涉訪單位負責人參加,主要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分析信訪形勢,研究部署信訪工作,督促協調解決重點信訪案件。各管理區(qū)、政法各部門應至少每半月召開一次信訪例會,研究解決信訪疑難案件和存在的問題。全街道每年組織兩次信訪工作檢查考核,納入全方位目標管理,作為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
6、建立信訪預警制度。各級各部門要確定一名同志負責信訪信息訪預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訪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發(fā)現*苗頭,及時上報街道信訪辦和街道有關領導,為領導及時了解情況提供真實可靠的預警信息。信訪信息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對不及時上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給予全街道通報批評。
7、建立聯合辦案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凡協商解決不了的,信訪、政法、司法、民政、派出所、法庭和涉案部門要實行聯合辦案。要做好涉法信訪案件的處理工作,積極推行法律介入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導涉訪群眾到司法機關或者仲裁部門進行申訴,走依法解決的途徑。
8、建立一票否決制度。對工作不力,出現下列情況的管理區(qū)、村(居)、涉訪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
(1)管理區(qū):①年內累計到街道群體*3次(含3次)以上的;②年內累計到區(qū)群體*2次(含2次)以上的;③年內到市級(含市級)以上群體*1次以上的。
(2)村(居)到區(qū)以上(含區(qū)級)群體*1次的。
(3)涉訪部門因工作不力,推諉扯皮,激化矛盾,造成群眾到區(qū)以上(含區(qū)級)群體*的。
9、建立信訪通報制度。堅持每月通報一次信訪工作情況。對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于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全街道通報批評。
10、建立獎罰制度。年內未發(fā)生到街道(含街道)以上群體*的管理區(qū),年終獎勵現金3000元;街道辦事處信訪穩(wěn)定工作被區(qū)委、區(qū)政府評為全區(qū)第一名,年終獎勵信訪工作部門現金3000元,獎勵協作單位和個人1000-2000元;對發(fā)生到區(qū)級(含區(qū)級)以上群體*的,每*一次,對所在管理區(qū)、村(居)書記、主任分別處罰500元(從工資中扣除);對全街道信訪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個人,予以提拔重用;對一票否決的單位及負責人,取消各類評優(yōu)樹先資格;對不能確保一方穩(wěn)定、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降職、免職處分。
信訪工作事關全街道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大局,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各級各部門,特別是政法各部門要切實深入基層,了解群眾呼聲,把滿足群眾的需要當作信訪工作的第一要務,通過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進創(chuàng)優(yōu)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為全區(qū)經濟社會和諧發(fā)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10篇 水產畜牧獸醫(yī)局信訪工作制度-貴港市
一、信訪工作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辦公室有專職(或兼職)信訪工作人員,其它科室指定一名同志兼管信訪工作。
二、信訪工作人員應當恪盡職責、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三、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于我局處理的,有關科室要抓緊處理,不屬我局辦理的,要及對轉到有關單位,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解決的,要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四、直接辦理的信訪事項應當在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如出現信訪人對處理結果不服時,要求復查的,有關領導或科室自復查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以書面形式答復信訪人。
五、對上級部門或領導批示要結果的信訪案件,有關領導或有關科室要認真查辦,在規(guī)定的時間(一般在60日內)結案并上報結果,逾期完不成的,要說明原因。
五、信訪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辦事。對可以向來信來訪者轉告處理結果的問題,要及時通知他們。
六、做好信訪匯報工作。局辦公室年底向市信訪部門書面匯報全年信訪情況。
第11篇 銀行信訪工作制度
為使信訪工作適應新形勢發(fā)展的需要,逐步實現信訪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和效率,更好地為領導決策服務和為民排憂解難,結合本行實際,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減少、控制和化解群眾集體信訪、越級信訪為重點,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抓住重點,規(guī)范信訪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為全行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服務。
二、信訪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信訪工作的基本方針是:熱情接待,誠信服務,提高效率,堅持原則,滿足人民群眾的正當要求。
信訪工作的原則是:執(zhí)行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堅持誰分管誰負責。
三、信訪工作職責
1、受理登記、轉辦、催辦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問題。
2、了解和掌握信訪動態(tài),綜合分析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辦理情況。
3、本行信訪工作實行歸口責任制。凡屬于業(yè)務性的,由各部門歸口負責處理、答復;屬于綜合性的,由支行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重要來信來訪必須經分管行領導批閱。
4、支行辦公室是辦理群眾來信來訪的職能部門,凡上級機關轉來的信訪問題,一律由辦公室受理、轉辦、催辦和答復。支行辦公室受理轉交的信訪問題,有關部門承辦完畢后,需將承辦意見反饋辦公室統(tǒng)一答復來信人或交辦機關。應由本行所屬各部門受理的群眾來信來訪應做好受理、登記、答復等工作,并將辦理結果交支行辦公室備案。重大問題應隨時向辦公室報告辦理進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辦公室應視情向分管領導或上級機關匯報情況。
四、信訪工作程序
1、登記。收到來信后,信訪人員要做到當日拆封、登記,無特殊情況不得拖延。接到來電或來訪時,要當即登記。
2、送閱。凡重要來信、來訪和上級交辦、領導批辦的信訪問題,辦公室有關人員要及時送呈領導閱批,并根據領導批示意見送交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3、批轉。凡屬由我行辦理或督促辦理的問題,由辦公室登記分類,按行領導閱批意見送交有關科室處理,并對重要來信負責催辦。
4、查處。對群眾來信來訪需要進行調查核實的,要及時組織調查,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要在信訪處置登記表上記錄,并由承辦部門經辦人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對上級要求上報結果要直接派人或責成有關部門派人查處。
5、報結。查處結果經確認后要及時向信訪人作出答復。對于上級批轉要求上報結果和重要的信訪問題,形成查處報告并經領導同意后上報。
五、信訪工作要求
1、自覺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實事求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堅決抵制不正之風。
2、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熱情接待,禮貌待人,耐心傾聽來訪者的陳述,詳細詢問其舉報內容或申訴理由,認真做好記錄,如實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規(guī)的解釋說明和群眾思想的疏導工作。接訪人員必須按照信訪工作處理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負責填寫信訪處置登記表。
3、嚴守國家機密和企業(yè)商業(yè)秘密,遵守信訪保密紀律,不得擴散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
4、不斷改進信訪工作作風,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分清輕重緩急,及時處理。要維護來訪群眾的合法權利,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信訪反映的問題泄露給與信訪管理無關的人員,甚至是泄露給被舉報人或與問題有關的部門和單位。一經發(fā)現,必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5、根據上訪人反映問題的情況給予及時妥善處理:
⑴對來訪者的無理要求或過激行為要給予說服教育,為其宣傳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以及信訪工作制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勸其息訪。
⑵對反映一般性黨風黨紀問題的,可向來訪人講清道理,并勸其返回。
⑶對反映可能發(fā)生嚴重后果或已造成嚴重后果的重要問題,要及時送行領導閱示。
⑷對重要來訪和結案后重復來訪,確有道理的,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或復議;無正當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勸其返回。
⑸對疑難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研究解決辦法;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情況比較復雜的問題,由支行辦公室與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協調,互相配合,共同處理。
⑹對不屬于本部門受理范圍的來訪,實行首問負責制。
6、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要及時。一般來信來訪周內處理完畢;疑難問題要向來信來訪者說明情況,做好耐心細致地解釋、疏導工作,口頭或書面答復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需轉交各部門辦理的問題,支行辦公室應從接收之日起二日內轉交給有關部門。對上級交辦的來信來訪問題,要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用書面材料上報處理結果。
7、切實處理好初信初訪,減少重復信訪。同時注意分析和發(fā)現群眾來信來訪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行領導反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信訪工作首問負責制
凡來電來訪者向我行反映情況的,任何人不得拒絕、推諉。接待首次來電來訪的部門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按照信訪工作制度中規(guī)定的要求處理來訪,如反映的內容屬于其他部門處理的,應向來電來訪者說明情況,并按照各負其責,歸口辦理的原則,負責引導來電來訪者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同時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六、信訪工作失職追究
對由于工作責任心
不強,導致對群眾來信來訪不按時轉辦、登記、答復,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其進行批評,責任人要作出書面檢查。對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或對待群眾來電來訪態(tài)度惡劣,與群眾發(fā)生爭吵,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視其情節(jié)嚴肅處理。
支行辦公室負責對信訪工作的檢查考核。
第12篇 街道加強信訪穩(wěn)定工作制度
為加強信訪工作,促進平安文昌建設,構建穩(wěn)定和諧的經濟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文昌實際,確定建立加強全街道信訪工作的十項制度,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1、建立學習宣傳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加強《信訪條例》等信訪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宣傳,通過知識講座、印發(fā)宣傳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實現依法有序*,努力維護文昌穩(wěn)定和諧的大好局面。
2、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制度。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和就地解決問題與教育疏導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各管理區(qū)、村(居)、重點涉訪部門要“一把手”親自抓,加大調處力度,努力把本級(或本部門)的問題就地解決好,不準越級*,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tài)。
3、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領導包案制度。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認真對待越級*和突發(fā)性群體*案件。凡發(fā)生到街道、區(qū)*的,所在管理區(qū)、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20分鐘內趕到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或拒絕接訪。對推諉扯皮、不能及時疏導、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格追究有關管理區(qū)和村(居)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到區(qū)以上*的,管理區(qū)、信訪辦、街道分管領導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導工作。對重大信訪案件實行街道領導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領導同志要親自處理,跟上督辦,確保信訪案件妥善解決。
4、建立初訪責任制度。街道信訪辦要加強制度建設,規(guī)范接訪程序,落實第一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導好、督辦好各種來信來訪,努力在5-7個工作日內一次處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訪的一次辦結率和就地穩(wěn)定率,嚴格控制重復訪和越級訪。對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報批評。
5、建立信訪工作例會制度。街道信訪例會由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每半月召開一次會議, 一般由街道黨政聯席會成員和涉訪單位負責人參加,主要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分析信訪形勢,研究部署信訪工作,督促協調解決重點信訪案件。各管理區(qū)、政法各部門應至少每半月召開一次信訪例會,研究解決信訪疑難案件和存在的問題。全街道每年組織兩次信訪工作檢查考核,納入全方位目標管理,作為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
6、建立信訪預警制度。各級各部門要確定一名同志負責信訪信息訪預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訪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發(fā)現*苗頭,及時上報街道信訪辦和街道有關領導,為領導及時了解情況提供真實可靠的預警信息。信訪信息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對不及時上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給予全街道通報批評。
7、建立聯合辦案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凡協商解決不了的,信訪、政法、司法、民政、派出所、法庭和涉案部門要實行聯合辦案。要做好涉法信訪案件的處理工作,積極推行法律介入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導涉訪群眾到司法機關或者仲裁部門進行申訴,走依法解決的途徑。
8、建立一票否決制度。對工作不力,出現下列情況的管理區(qū)、村(居)、涉訪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
(1)管理區(qū):①年內累計到街道群體*3次(含3次)以上的;②年內累計到區(qū)群體*2次(含2次)以上的;③年內到市級(含市級)以上群體*1次以上的。
(2)村(居)到區(qū)以上(含區(qū)級)群體*1次的。
(3)涉訪部門因工作不力,推諉扯皮,激化矛盾,造成群眾到區(qū)以上(含區(qū)級)群體*的。
9、建立信訪通報制度。堅持每月通報一次信訪工作情況。對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于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全街道通報批評。
10、建立獎罰制度。年內未發(fā)生到街道(含街道)以上群體*的管理區(qū),年終獎勵現金3000元;街道辦事處信訪穩(wěn)定工作被區(qū)委、區(qū)政府評為全區(qū)第一名,年終獎勵信訪工作部門現金3000元,獎勵協作單位和個人1000-2000元;對發(fā)生到區(qū)級(含區(qū)級)以上群體*的,每*一次,對所在管理區(qū)、村(居)書記、主任分別處罰500元(從工資中扣除);對全街道信訪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個人,予以提拔重用;對一票否決的單位及負責人,取消各類評優(yōu)樹先資格;對不能確保一方穩(wěn)定、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降職、免職處分。
信訪工作事關全街道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大局,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各級各部門,特別是政法各部門要切實深入基層,了解群眾呼聲,把滿足群眾的需要當作信訪工作的第一要務,通過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進創(chuàng)優(yōu)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為全區(qū)經濟社會和諧發(fā)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