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總則
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項主要措施,也是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產,避免事故發(fā)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線,是現(xiàn)場班組基礎的安全管理。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使作業(yè)人員進行標準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進行松變電施工作業(yè)以及其他危險、重要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的編審執(zhí)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必須經同級安全審核,并由本級第一安全員簽發(fā)。
3.2填寫好的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必須經同級安全員審核,并由本級第一安全員簽發(fā)。
3.3每日工作前,必須由現(xiàn)場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逐條、逐項宣讀。
3.4現(xiàn)場施工時,必須按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項、安全措施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通知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變更安全工作票內容?,F(xiàn)場工作負責人要對其施工現(xiàn)場施工人員正確執(zhí)行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的行為負全部責任,安全措施執(zhí)行人對所執(zhí)行的安全措施負主要責任。
3.5更換工作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如果工作內容等不變,每票最長使用時間也不得超過五天。
4、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的編寫內容
4.1 工作內容
4.1.1工作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工作項目、工作地點等三部分,填寫工作項目以附錄中規(guī)定的工作項目名稱為準。
4.1.2工作內容的填寫必須詳細、具體、標準。
4.1.3每張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僅限定一種工作內容。
4.2 每張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上必須填寫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護人。
4.3工作負責人要針對工作項目、現(xiàn)場的具體情況,參照附錄中的安全注意事項,認真填寫工作的 安全注意事項。
4.4審核與簽發(fā)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項請?zhí)顚懹诎踩┕ぷ鳂I(yè)(工作)票的補充措施上。
4.5人員分工:
每張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中必須有明確的人員分工。
4.6每張安全施工作業(yè)中(工作)票中必須要有填寫人、審核人、簽發(fā)人的簽字,否則視為廢票。
5、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填寫后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項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須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檔。
6、在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使用中,若發(fā)現(xiàn)下列行為時,屬于違章行為,要對工作負責人進行處罰;凡因違章使用安全票發(fā)生事故時,追究工作負責人的責任。
6.1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填寫、審核、簽發(fā)未按規(guī)定由有關人員填寫;
6.2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未經審核或簽發(fā)而使用;
6.3工作內容不變,一張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使用超過五日者;
6.4現(xiàn)場使用復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關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一式幾份的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中的項目未按規(guī)定填寫的;
6.6工作負責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或未帶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上所寫的項目(如人員分工、工作內容、現(xiàn)場布置)與現(xiàn)場實際情況不符。
6.8現(xiàn)場工作人員對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安全注意事項不清。
7、各級領導、工作負責人及作業(yè)人員要提高對安全施工作業(yè)(工作)票的正確認識,認真執(zhí)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2篇 工程建筑施工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搞好安全生產,建立班組活動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落實班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關鍵基礎,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班前活動是至關重要的工作,各班組必須切實執(zhí)行本安全生產班組活動制度。
一、 班組活動:
1、上班前各班組應實行班前安全生產教育交底。
2、交底內容:根據(jù)本班組工作內容進行電器、機械設備'四口五臨邊'防護高處作業(yè)、季節(jié)氣候、防火等各種環(huán)節(jié)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交底和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3、上崗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查現(xiàn)場的每個崗位的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無患。
4、上崗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交底措施的落實工作情況等。
5、做好上崗記錄,記錄好上崗交底主要內容,班組人員分工情況,記錄好上崗檢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應措施和發(fā)生事故苗子、違章情況。
6、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采取措施作出處理意見,并付諸實施,并作好記錄,作好簽字手續(xù)。
7、在做好每日班組上崗活動的基礎上,班組每周日必須執(zhí)行安全活動工作,利用上班前后進行一周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小結,表揚先進事例和遵章守紀的先進個人,小結主要經驗教訓,針對不安全因素,發(fā)動職工提出改進措施,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單一反三,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述各項活動制度,各班組必須執(zhí)行,項目部做好監(jiān)督指導工作。
8、開展班組班前'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即班組在班前須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并對班組的安全活動的考核措施。
9、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到應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
第3篇 施工安全兩項達標四項嚴禁五項制度
一、“兩項達標”
1、施工人員管理達標:一線人員用工登記、施工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施工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
2、施工現(xiàn)場防護達標:一線人員個人防護措施、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措施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
二、“四項嚴禁”
(一)嚴禁在泥石流區(qū)、滑坡體、洪水位下等危險區(qū)域設置施工駐地。
(二)嚴禁違規(guī)進行挖孔樁作業(yè),鉆孔確有困難的不良地質區(qū),設計單位要進行專項安全設計并按設計變更規(guī)定,經批準后實施。
(三)嚴禁長大隧道無超前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措施施工。
(四)嚴禁違規(guī)立體交叉作業(yè)。
三、“五項制度”
(一)施工現(xiàn)場危險告知制度
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嚴格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如實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詳細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在上述場所應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在無法封閉施工的工地,還應當懸掛當日施工現(xiàn)場危險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會車輛。
(二)施工安全監(jiān)理制度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監(jiān)理規(guī)范》(jt—ggio一2006),開展施工安全監(jiān)理工作,加大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管力度。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jiān)理,編制安全生產監(jiān)理計劃,明確監(jiān)理人員的崗位職責、監(jiān)理內容和方法,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核驗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進場檢查驗收記錄,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yè)加強巡視檢查,督促隱患整改。
(三)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 分項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簽字確認后實施,由專項安全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
1.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
2.滑坡和高邊坡處理:
3.樁基礎、擋墻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
4.橋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質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打樁船作業(yè)、施工船作業(yè):
7.爆破工程:
8.大型f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梁的加固與拆除。
必要時,施工單位對上述所列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四)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度。
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施工單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滑模爬模、架橋機等自行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驗收合格后80日內,應當向當?shù)亟煌ㄖ鞴懿块T登記。
(五)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
按照財政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的《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2007年新立項的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取、使用情況納入監(jiān)理范疇。建設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應當對安全生產保障措施提出明確要求。施工單位在工程投標報價中應當包含安全生產費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標價的1%,且不得作為競爭性條件。安全生產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4篇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zhí)行jgj64—88《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按其布置。
3、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系統(tǒng)。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復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復接地。
4、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5、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
6、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7、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8、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并且應設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0、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濕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1、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2、架空線路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過道路不低于6米。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4、橡皮電纜應采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墻或電桿等敷設,在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5、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
16、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措施。
第5篇 室內水泥砂漿抹灰工程安全施工制度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室內抹灰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wěn)牢固,腳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宜過于集中,存放砂漿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穩(wěn)。
3、搭設腳手架不得有蹺頭板,也嚴禁腳手板支擱在門窗、管道上。
4、操作前應檢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發(fā)現(xiàn)不安全的地方應立即作加固處理,不準用2×4'、2×8'木料、鋼模板等作為立人板。
5、攪拌與抹灰時,注意灰漿濺入眼內。
6、在室內推運小車時,特別在過道中拐彎時要注意小車車把擠手,在推小車時不準倒退。
7、嚴禁從窗口、陽臺口、井道口等向下隨意拋擲東西。
8、井架吊籃起吊或放下時,必須關好井架安全門,頭、手不準伸入井架內,待吊籃停穩(wěn)方能進入吊籃內工作。
第6篇 施工現(xiàn)場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yè)危害,保證施工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jù)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1、安全檢查的目的是,預知危險、消除危險;為了及時發(fā)現(xiàn)施工現(xiàn)場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違章指揮各違章作業(yè),以提高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防護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落實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各項生產規(guī)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組、項目部自查,公司質安科監(jiān)督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的安全檢查網絡,以確保安全生產。
3、定期檢查
① 各項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檢,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機修員、電工及班組負責人對工地進行檢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訓、機械設備、操作行為、安全設施、勞保用品使用為主,并由安全員記錄。
② 公司質安科每月一次對工地進行安全例檢,并根據(jù)評分表進行打分、評定,對存在問題,開具整改通知書,要求工地及時整改并回執(zhí)、復查。
③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工作或總工帶隊,質安、工會、動力設備、保衛(wèi)等部門派員參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主要內容,在全公司范圍內對照
檢查、記錄、打分、匯總、評定優(yōu)劣、實行獎罰、通報全公司,受檢項
目有關負責人必須到場參加會檢。
4、經常性檢查
① 班組上崗前,班組長或班組安全負責人應對施工場地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完工后對施工機具、施工場地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杜絕安全隱患,并協(xié)同工地安全員、機修員搞好機械器具例行保養(yǎng)檢查工作。
② 公司質安科專職安全員經常性下工地巡回檢查工地安全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并消除隱患。
③ 工地專兼職安全員巡回檢查,查出問題,出具整改單,責令整改,并及時回復。
④ 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協(xié)助安全員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檢查的重點: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塔吊、生活設施和現(xiàn)場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檢查外,還要進行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針對夏季施工(雨季、臺風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給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施工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jié)假日是前后為防止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進行的安全檢查。
7、安全檢查中,對施工現(xiàn)場有重大事故隱患和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停工整改;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現(xiàn)象,經教育不聽勸阻者,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工等處罰。
第7篇 項目施工安全內業(yè)管理制度
1、施工現(xiàn)場安全基礎管理資料必須按局的要求標準整理,做到真實準確、齊全;
2、作書面記錄和簽字的問題。歸納起來具體有四個方面的意義:
1)有利于規(guī)范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教育及其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行為。
2)有利于從程序上保證書面記錄的內容完整、全面、真實,有利于安全管理部門更好地掌握本單位或各被檢查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
3)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員的工作是一個考核,有利于提高其責任心。
4)在各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書面記錄可以確定、分清有關人員的生產安全事故責任提供直接的證據(jù),也可以據(jù)以判斷有關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失職、瀆職等行為。
需要作出書面記錄的事項有:
1)檢查、活動、教育、技術交底等的時間。
2)地點。檢查、活動、教育等工作的地點,盡量詳細到具體單位和場所。
3)內容。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活動的內容,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開會具體研究的內容等等。
4)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需要在原始記錄上簽字,是對其行為的一種監(jiān)督和制約。
3、加強各單位安全檔案管理。
第8篇 項目施工現(xiàn)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的內部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xiàn)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
二、 各協(xié)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tǒng)一發(fā)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場前必須先到當?shù)亟还懿块T辦理運營手續(xù),然后到項目公司工程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三、 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yè),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qū)域。
四、 現(xiàn)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照現(xiàn)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之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五、 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區(qū),上述車輛進入施工現(xiàn)場應在門衛(wèi)處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wèi)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后按規(guī)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挽回原證件。
六、 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七、 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未經過年審或年審不過關的車輛。
八、 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避免防礙施工現(xiàn)場通行。
九、 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xiàn)場時應瞻前顧后、謹慎行駛,有專人指揮,避免碰到電纜及高空設備等。
十、 不得對施工現(xiàn)場的道路進行隔斷或阻礙。
十一、 起重機、強夯機、挖掘機作業(yè)時應提高安全意識,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十二、 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xiàn)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按照城管和環(huán)保部門的要求清洗干凈車輛。
十三、 違章作業(yè)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十四、 工程施工時,要求各協(xié)作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況下需雇用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zhí)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xù),確定齊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現(xiàn)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項目內部的土方車、裝載機、砼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駛出施工現(xiàn)場大門。出門時必須接受門衛(wèi)檢查。
十六、 凡拉運施工用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項目公司統(tǒng)一印發(fā)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wèi)審查后,方可出門。未經許可或物證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運出門,門衛(wèi)有權扣留。
十七、 凡違反道路行駛規(guī)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違反上述任何規(guī)定,工程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處罰款200元
湘熙水郡項目公司
2023年3月1日
第9篇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飯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單位場所施工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安全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安全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發(fā)給施工證。
四、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程》,并確定一名施工現(xiàn)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yè),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xié)助下開通。
六、施工現(xiàn)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安全部辦理審批手續(xù),領取用火證后方可作業(yè),操作電、氣焊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xiàn)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xiàn)場內。
八、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xiàn)場進行噴漆作業(yè),如必須在現(xiàn)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yè)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xiàn)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fā)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jiān)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第10篇 施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范本
為了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分部及各施工班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1.2堅持責權相統(tǒng)一的原則。
1.3堅持互相協(xié)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2、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
2.1研究、擬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guī)定、指示、指令。
2.3聽取各部門和各作業(yè)隊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施工班組和人頭。
2.4對分部發(fā)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2.5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
3、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3.1安全工作例會由項目經理召集和主持,項目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分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及施工班組負責人。
3.3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項目經理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4、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項目經理確定,各作業(yè)隊負責人可提前向項目經理或安全員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專職安全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會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tǒng)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項目經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作業(yè)隊負責人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
5、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安全質量部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fā)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5.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安全質量部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并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5.4、 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項目經理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分部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第11篇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批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據(j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
第三條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依據(j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指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并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三)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臺。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
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5、特種設備施工;
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7、6m以上的邊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導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第四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
建筑施工企業(yè)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yè)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條專家論證審查
(一)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yè)應根據(jù)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三)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yè)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第七條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和各地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八條本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12篇 施工升降機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升降機安裝完成后應經有資質的專業(yè)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司機在作業(yè)前要認真檢查升降機的安全裝置是否安全有效,認真按照操作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運轉前的日常各項檢查保養(yǎng)工作,并每天做好交接班運行情況記錄。
3、梯籠乘人、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超重、超員等使用。
4、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5、升降機每次啟動前要鳴警示意,運行時司機必須精神集中,嚴禁與別人閑談、打鬧、看書報等。
6、不得攜帶超長、超重、易燃易爆等物品乘梯。嚴禁無關人員乘梯。
7、使用單位應保證升降機設備的完好和安全運行、定期保養(yǎng)。
8、在視線差、大霧、雷雨、導軌冰凍、風力達六級以上應停止作業(yè),并將梯籠降到底層。
9、升降機運行上下班人員集中時段,必須安排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跟班作業(yè),有效控制超員、超載等不安全隱患發(fā)生。
10、由于升降機操作人員或維修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失職,造成乘員生命財產損壞等責任事故的,由升降機管理單位和責任人按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11、升降機使用施工隊要落實管理責任制,明確檢查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