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工作制度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fā)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yè)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guī)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zhí)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jiān)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fā)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fā)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jiān)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qū)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qū)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第2篇 生產安全事故設備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和設備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傷亡事故,是指經《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條款認定的因工傷亡事故。設備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fā)生機械傾覆、損壞事故。
第三條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四條 員工發(fā)生傷亡或發(fā)生設備事故后,最早發(fā)現者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快速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給集團公司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程度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同時用快報方式在規(guī)定時以便主管領導在1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條 發(fā)生傷亡、設備事故后,事故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態(tài)擴大。確認發(fā)生死亡事故要在半小時內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同時做好續(xù)報工作。
第六條 項目部、直屬公司、集團公司對已發(fā)生的傷亡和設備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進行嚴肅認真、準確的調查分析,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1、輕傷事故:由直屬公司、項目部負責組織調查,集團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定出防范措施報集團公司備案。
2、重傷和較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直屬公司、項目部對責任人寫出處理意見、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于事故發(fā)生后規(guī)定時間內報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于事故發(fā)生后l0日內報上級主管部門。
3、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集團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組織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現場堪驗、拍照或錄像、畫出現場平面圖,收集事故資料和當事人及現場有關人員的證言、證物,索取有關生產、技術人員相關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直屬公司、項目經理部于事故發(fā)生后3日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集團公司召開專題會議綜合分析原因、劃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處理意見,寫出書面報告于事故發(fā)生后7日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程序待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1、輕傷事故的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直屬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2、重傷和設備較大事故的現場清理,由公司經理或項目部經理報集團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3、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現場清理,由集團公司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八條 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發(fā)生事故單位的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1、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
4、接受事故教訓,進行針對性教育,糾正管理上的不足。
第九條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jié)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經濟處罰:按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違犯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
2、扣壓、拖延執(zhí)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3、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4、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5、安排有職業(yè)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yè)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6、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面造成事故的。
7、因使用的設備、設施、器材、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沒有檢查就使用造成事故的。
8、因生產現場環(huán)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規(guī)定發(fā)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10、有意或無意拆、改、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
第3篇 設備維修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對分公司下轄的所有氣站生產設備、消防系統、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防雷設施等進行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并對其正常運作負責。
(2) 對分公司下轄的瓶組站瓶組、消防系統、壓力表、防爆抽風機等生產設備和消防設備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正常運作負責。
(3) 負責做好設備維修臺帳。
(4) 協助對進站外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 負責氣站生產設備如熱水泵電動機、熱水爐、換熱器、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緊急切斷閥等的定檢、校驗、試驗工作。
(6) 協助監(jiān)督外來人員在氣站的行為。
(7) 確保維修工具保養(yǎng)良好。
(8) 負責做好瓶組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 班組成員對分管到個人的設備負全部維修責任。
(10) 對本班安全負責。
第4篇 機具設備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章制度
1.開動機器時,應先了解該機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護罩使用前后均應放置定位。
3.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并向上級報告。
4.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5.未獲得上級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6.機器設備用畢后,須將各操作桿放回原來位置。
7.關閉動力電鈕后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后,始可離去。
8.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第5篇 生產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管理和生產設備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中所稱的生產作業(yè)場所是指公司的復合車間、工務維修車間、鍋爐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現場等生產作業(yè)場所的總稱。所指的生產設備、設施指公司各生產場所,除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桁吊、叉車等)以外的用于生產、施工及有關保障的各種設備、設施等。
第三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及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實行“誰主管,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對其管轄范圍內的生產作業(yè)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負責。
第二章 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管理
第一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的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其安全設施的建設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
第三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消防器材應按《消防法》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配備,放置的地點應取用方便,且不影響正常作業(yè)。不準配置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崗位員工能正確使用和保養(yǎng),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臺賬。
第四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應按有關規(guī)定配備相應的防護、檢測器具。防護、檢測器具部件應齊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點不影響正常施工作業(yè)且取用方便。
第五條 生產裝置區(qū)的安全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生產區(qū)與生活區(qū)應有明顯的標志或隔離措施,未經允許嚴禁任何車輛駛入生產區(qū)。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崗位員工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yè)場所開展識別和評價工作,做好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監(jiān)控,并制定削減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七條 安全生產部門定期組織開展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安全隱患,確定整改方案和相關責任人,并督促落實整改。
第八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實行準入制度,進入生產場所的一切人員應出示相關證件或批準手續(xù),將手機和隨身攜帶的火種等交由門衛(wèi)保管,經門衛(wèi)進行安全提示和登記后,方可進入。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亂動和擅自操作設備。
第九條 凡在生產作業(yè)場所進行帶氣作業(yè)、動火作業(yè)、密閉空間作業(yè)、高空作業(yè)、破土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等危險作業(yè)時,由施工單位編寫作業(yè)方案,經安全生產部門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的技術改造、重大隱患整改等重點施工作業(yè)項目應編制施工作業(yè)計劃書,報相關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實施。施工前公司要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監(jiān)督人員對施工作業(yè)過程進行現場安全監(jiān)督。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嚴禁與施工作業(yè)無關人員或設備等進入施工區(qū)域。
公司在與工程施工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在施工作業(yè)中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監(jiān)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第十一條 責任部門定期組織生產作業(yè)場所的崗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豐富員工所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清楚生產作業(yè)場所及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具有有效資質的機構進行特種培訓、考核并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章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第一條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堅持不斷更新改造,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備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二條 生產設備設施選購必須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沒有相關國家機構安全認證的設備、設施原則上不得選購。
第三條 生產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必須要制訂專門計劃或方案,要指定專業(yè)人員或設備生產廠家技術人員進行,且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手段和措施。
第四條 設備安裝好后,應由公司技術部門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分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tài)檢查包括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寫《設備設施安裝調試驗收單》,并注明有關注意事項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第五條 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術部門協同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裝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部門要建立設備檔案,明確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和有關記錄,并對使用人(員工)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六條 崗位操作員工應在每班使用前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如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如實向班組長和上級領導報告。在隱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劃定安全警戒區(qū),設置明顯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重點進行監(jiān)控。
第七條 生產操作人員應自覺愛護生產設備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要按設備設施規(guī)定要求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做到管線、閥門不滲不漏,潤滑、緊固點狀態(tài)良好??捎缮a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共同確定生產設備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同時建立《生產設備設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進行記錄備案。生產設備設施維修人員,按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第八條 生產設備設施維修要根據其技術規(guī)范要求及現有技術狀況確定,由使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制定生產設施維修計劃,合理確定維修內容、時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在《生產設備設施維修檢修記錄單》上作好記錄
第九條 若設備出現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分為下列三種類別
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條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為安全期間下列情況的生產設備設施必須申請報廢:
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生產設施。
2、生產設施己過正常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3、生產設施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后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第十二條 由技術部門建立和保存生產設備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設備設施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照選購、維護保養(yǎng)、檢修、報廢處理等程序進行存盤保存。
第6篇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 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 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 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 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 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進行校驗。
4 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 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 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管理。
4.1.3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 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fā)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 設備采購
4.2.1 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2 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
4.2.3 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 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 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yǎng)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 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維護檢修。
4.3.6 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 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 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 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zhí)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 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 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yè)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5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 嚴格按照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 制定相應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
4.6 電氣
4.6.1 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 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zhí)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4.6.3 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 電氣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4.7 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4.7.1 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 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 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 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管道有異?,F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 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fā)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 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4.7.7 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 認真做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第7篇 生產設備大、中修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搞好安全生產。規(guī)范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職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大、中、小修與搶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單位及外委施工作業(yè)人員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和不執(zhí)行。否則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2檢修作業(yè)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項目的施工及檢修作業(yè),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2.2檢修施工作業(yè)前,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召開檢修安全會議,落實施工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明確分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各檢修單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急救電話、消防報警電話暢通,責任落實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計劃由機動、設備處組織制定,日常計劃性檢修,有各生產廠制定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并將安全設施檢修項目詳細單列。并報機動、設備處、安全處備案。檢修計劃的制定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對于檢修中存在的風險應該做到安全確認,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檢修計劃必須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2.4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技改項目和停產檢修的重大檢修施工項目,檢修施工單位必須向公司安全處上報安全施工方案。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yè)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檢修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檢修作業(yè)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并組織好檢修人員檢修機具等的準備工作,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裝設備工具檢查試驗等,確保安全檢修。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在檢修工作中,及時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制止、糾正違章指揮現象、違章違紀作業(yè)行為。
2.5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并在其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yè)務。在簽訂設備檢修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具體情況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6檢修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yè)的人員進行檢修作業(yè)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6.1有關檢修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2.6.2詳細交代施工項目、作業(yè)時間、作業(yè)現場的安全情況,檢修作業(yè)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2.6.3檢修作業(yè)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2.6.4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2.7檢修現場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2.8凡參加檢修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檢修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性能安全可靠。應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修檢驗,連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機械卷揚機、桅桿、井字架、手動葫蘆、千斤頂、鋼絲繩等均應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絕緣要良好,外殼必須接地,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嚴格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配置,工器具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電氣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氣焊的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氧氣、乙炔表要保持靈敏可靠,減壓閥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周邊10米范圍內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熱源及電氣設備,夏天氧氣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曬。
2.11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xù),經公司能源動力處審批,并按規(guī)定安裝和架設。
2.12檢修施工臨時電源管理規(guī)定:
2.12.1臨時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潮濕的地方必須使用橡皮軟電纜,一般采取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戶內距離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穿管等。
2.12.2臨時線應設總開關,每一分路必須安裝分控制開關,控制開關應裝在用電設備就近處。臨時用電的設備外殼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
2.12.3安裝后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更動。超過15天使用的臨時線,應按正式線路架設。臨時線與設備、水管、暖氣管的距離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處不得低于6m。
2.12.4臨時線的工作零線不得隨意亂接,必須從正規(guī)零線上接,以防觸電。臨時線拆除后,嚴禁留下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從電源處切斷。
2.13安全處隨時進行專項檢查,檢修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jiān)督崗)必須跟班作業(yè),深入現場,做好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現象要及時制止。
3檢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3.1檢修前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冬季要做好防寒保護,及時清理積存冰塊、地面結冰。
3.2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3.3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蓋板等進行檢查確認,確保安全。
3.4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排專人檢查,并保證完好。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現場要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
3.5夜間檢修作業(yè)及特殊天氣檢修作業(yè),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3.6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場所,要使用防爆開關、接線盒等;在容器內和潮濕的作業(yè)現場內必須配裝安全低壓電源;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電設備、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部分線路。
3.7凡進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進入設備內、容器、下水井內等)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監(jiān)測和氧含量監(jiān)測,必須佩備空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具,并派專人監(jiān)護,以防中毒。
3.8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修作業(yè)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修人員避讓,確認好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
3.9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后移交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帶壓、有毒、高溫、腐蝕等物料的機泵、管道設備時,必須先停車,切斷物料,卸壓降溫,進行倒空、蒸煮、吹掃、置換、通風處理,加堵盲板,切斷物料來源。尤其是煤氣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停、送煤氣制度??煽壳袛嗝簹鈦碓?,抽堵盲板作業(yè)必須佩戴呼吸器,盲板斷電后掛牌停電,管道吹掃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3.10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yè)時,須按相關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做好安全確認。在煤氣密閉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先對區(qū)域進行有毒氣體、煤氣含量、氧含量測試,高壓設備檢修前,必須先進行必要的泄壓工作后,符合作業(yè)要求后方可進行。
3.11嚴格執(zhí)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檢修掛牌是日常設備檢修中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的一項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單位在檢修時,必須執(zhí)行檢修停電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
3.12凡是檢修設備、處理故障或進入機內清理雜物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掛牌”即配電室拉閘斷電和掛牌加鎖制度。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應做到崗位和檢修人員掛“雙牌”,確保作業(yè)安全。
3.13辦理停電手續(xù)。申請停電的檢修工作在作業(yè)前,應到控制該設備的配電室,按照規(guī)定簽字,并寫明要檢修的設備編號和原因。
3,14電工拉閘斷電。應將配電室內控制該設備的開關斷開并將操作手柄鎖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作業(yè),禁止合閘”的警告標志牌。
3.15相鄰設備斷電。對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設備,根據檢修工的要求,電工對檢修設備及其上、下游設備斷電。
3.16各操作室嚴禁非值班人員進入,鎖住配電室的門。電工拉閘、斷電、掛牌,要把配電室的門鎖好,鑰匙由電工保管且不得交給他人。
第8篇 工廠生產管道設備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工廠生產管道、設備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清洗消毒的管理
2.適用范圍
管道、設備清洗消毒。
3.職責
生產科(車間)負責對管道、設備的清洗消毒。
4.程序
4.1人員衛(wèi)生
凡是進入車間得人員的工作衣物按正常衣物洗滌干凈。
4.2設施及環(huán)境
4.2.1地面、下水道溝槽。清掃異物,用洗滌劑刷洗,清水沖凈。
4.2.2墻、窗、玻璃、頂。清掃異物,刷洗,清洗沖凈。
4.2.3燈用抹布擦凈灰塵,保持清潔即可。
4.2.4過水池、洗手池。
每日清洗一次,沖凈異物,用刷子蘸洗潔劑刷洗,清水沖凈。
4.2.5管道:
每日對管道內外清洗、保養(yǎng)一次,做好定期維護。
第9篇 某公司特種設備安全安全生產責任會議制度
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至少應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督促檢查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工作。
2、會議內容以特種設備安全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了解特種設備的安全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等工作。
(.2)學習特種設備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特種設備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3、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
第10篇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的確定:
1、有易燃、易爆發(fā)生火災危險的場所;
2、有易漏電、觸電傷人危險的場所;
3、有易高空墜落危險的場所;
4、有易發(fā)生噪音、輻射、高溫的場所;
5、其他容易致人傷害、發(fā)生事故頻率較高的場所。
第二條 安全生產管理科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進行三級教育時應向員工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三條 廠部購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并按照《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設備應做好記錄。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四條 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區(qū)關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指導并督促員工按章操作。本廠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
第11篇 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的確定:
1、有易燃、易爆發(fā)生火災危險的場所;
2、有易漏電、觸電傷人危險的場所;
3、有易高空墜落危險的場所;
4、有易發(fā)生噪音、輻射、高溫的場所;
5、其他容易致人傷害、發(fā)生事故頻率較高的場所。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科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進行三級教育時應向員工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三條廠部購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并按照《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設備應做好記錄。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四條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區(qū)關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指導并督促員工按章操作。本廠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
第12篇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檢測、維護及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3、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高空作業(yè)、土方工程、吊裝作業(yè)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yè)和多層次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wěn)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guī)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yè)。
(2)在焊接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yè)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9)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yè)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jiān)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yè)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