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中心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監(jiān)控員交接班制度》,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設備的完好無損,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聲控、音響和監(jiān)視設備的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各種設備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種信號、標識和訊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不得超過五秒。
3.堅守崗位,嚴密注視監(jiān)視屏及各類控制柜的工作狀態(tài),認真接警、處警和解警。做到準確記錄火警訊號,快速傳報,正確傳達領導處置火情的指示。
4.嚴密監(jiān)視閉路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類似情況時,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主管前往調查處理,并做好記錄。
5.當發(fā)出火警報警信號時,立即通過對講機或電話通知當值安全管理巡邏員前去報警位置核查信號真?zhèn)吻闆r。
6.發(fā)生火災時,迅速按消防預案緊急處理,并盡快向消防主管及物業(yè)值班經(jīng)理報告。特別緊急情況,可越級直接報告::總物業(yè)經(jīng)理。
7.每班至少進行一次各類信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并做好記錄。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上報主管或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8.各操作開關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9.當物業(yè)電梯監(jiān)視系統(tǒng)收到故障報警時,應立即通知當值經(jīng)理和工程維修人員前去處理。
10.配合機電人員等進行報警系統(tǒng)每季度一次的檢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統(tǒng)有關試壓測驗。
11.為保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專線報警信息暢通,除緊急情況外,不得使用專線報警電話。
1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睡崗、脫崗,不準崗上會見親友,不準吸煙,不準崗前、崗上飲酒,不準代人存入物品,不準搞娛樂活動)。
13.保持室內衛(wèi)生,經(jīng)常清潔控制柜及閉電監(jiān)控系統(tǒng),做到設備無灰塵、積垢。
14.宣傳消防規(guī)章制度,報告防火隱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議。
15.當值人員必須準確、真實、清晰地填寫值班記錄。
16.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7.對各種值班用簿、資料、工具、裝備要做到數(shù)目清楚,擺放有序。
18.嚴禁收錄、播放電臺節(jié)目及與工作無關的音樂、錄像帶。
二、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物業(yè)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監(jiān)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保證物業(yè)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實行專人輪班制度,值班員要嚴格履行其崗位職責。
3.維護消防主機聯(lián)動系統(tǒng)和音響廣播設備的安全運行,定期與有關部門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保養(yǎng)及維修,管理好全部設備、::資料,及時調配補充消防及滅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立即報告工程管理部或負責維護管理的專業(yè)部門,嚴禁擅自拆裝、移動。
5.定期檢查物業(yè)各個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況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督促,并協(xié)助有關部門及客戶進行整改。
6.認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反應時間不得超過五秒,做到快速傳報,準確記錄,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須備有《火災疏散預案》和火警傳報程序,以及消防監(jiān)控保護部位示意圖和相關部門及客戶電話、尋呼機和手機號碼。
8.在物業(yè)管理公司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定期組織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進行消防演習,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電話屬專用報警聯(lián)系
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lián)絡。
10.謝絕非值班人員進入消防保安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1.一旦發(fā)生火災或各種突發(fā)事件,必須聽從物業(yè)防火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服從命令,全力以赴,做好滅火搶險的救災工作。
第2篇 歌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杜絕火災、重大人身、保證唱飲廊歌舞廳財產及所有人人身安全。我歌舞廳消防安全工作在夜總會業(yè)主領導下,實行一級責任制,使消防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1、唱飲廊歌舞廳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我歌舞廳業(yè)主負責管理。
2、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組。由我夜總會管理者組成,對我歌舞廳消防安全工作的檢查、落實。
3、我歌舞廳成立義務消防隊,主要負責緊急情況下的滅火、搶救工作。
4、加強員工安全消防教育、培訓。一是新員工進行培訓,由我歌舞廳組織;二是上崗前培訓;三是平時安全消防教育,視歌舞廳消防安全情況對員工進行教育。
員工都應達到“三懂”、“三會”:
三懂:
a、一懂本崗位產生火災的危險性;
b、二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
c、三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
三會:
a、一會報警;
b、二會使用本崗位滅火器材;
c、三會撲救初起火。
5、歌舞廳根據(jù)實際情況查找安全隱患并找出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點,制定出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工作指引,形成正式文件,同時制定監(jiān)督檢查制度,使檢查工作有章可循。
6、員工在工作中一律講安全,遵守操作規(guī)程、工作指引,不得違章操作,否則通報批評,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追究其經(jīng)濟責任。
7、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我夜總會消防器材、設施的保管、檢查一律落實到人(消防器材、設施就由誰負責),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歌舞廳管理人報告,由我歌舞廳統(tǒng)一進行修復。
8、根據(j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劃分安全管理責任區(qū),明確職責,責任到人,誰的責任區(qū)出安全事故誰負責。
9、實行消防安全檢查值班制度,保證每星期均有人對歌舞廳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異常即時處理,匯報并記錄。
10、實行消防安全巡邏制度,每天下班后由保安執(zhí)行并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值班員匯報處理。
1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開始執(zhí)行。
第3篇 家具商場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家居商場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目的
通過對消防安全檢查的進行規(guī)定,確保消防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各類消防安全檢查。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消防安全。
4.內容
為做好本商場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4.1巡邏員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滅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確,鐵箱是否牢固,噴嘴是否清潔、暢通。
4.2定期檢查消防栓的箱門開啟是否靈活,箱內水槍、水帶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確位置。
4.3每周檢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進行放水檢查。
4.4由工程部會同安全部排定計劃并按計劃分批檢查消防報警器、探測器(溫、煙)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告物業(yè)經(jīng)理并由工程部組織進行及時維修保養(yǎng)。
4.5將每次檢查記錄存檔。
4.6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備有檢查記錄。
4.7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巡邏,查找火險隱患,提出整建議,及時給予指導糾正,同時向物業(yè)經(jīng)理報告,并作好備案記錄。
4.8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努力做好對義務消防員的訓練。
4.9安全部協(xié)同工程部做好重點、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種的有關消防工作。
4.10安全部定期對各部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并上報物業(yè)經(jīng)理。
5.記錄
5.1墻式消火栓、滅火器月檢表
第4篇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huán)境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生活區(qū)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運營部負責人,負責生活區(qū)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四、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wèi)生的危險物品。
五、保證宿舍內用電安全,嚴禁宿舍員工私接電源、私拉電線插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炒鍋
等大功率電器,以免引起電線過載,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開啟配電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開啟、玩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在火警時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下穿過或與可燃物接觸。
九、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空調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門窗,切斷宿舍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或關閉總電源。
十一、保管好自己財物,不在寢室存檔大量現(xiàn)金,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財物失竊。
十二、生活區(qū)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十三、23:00以后需自覺熄燈,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聚眾賭博活動,色情活動及吸毒等的違法行為,違者將上報公安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十四、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第5篇 設備動力部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負責熱電公司電氣儀表設備的防火工作,包括: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常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安全用電,下班后及時關閉室內電源。
3、愛護單位消防設施,不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負責完成電氣儀表方面的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5、負責督促電工落實防火工作。
6、負責各站電氣系統(tǒng)防火自查
第6篇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1、加強消防職業(yè)安全培訓,教育職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2、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yè)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實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zhàn)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4、嚴格要求員工通過經(jīng)?;?、制度化的教育培訓,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第7篇 電儀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培訓,和安全教育一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如有開封、使用和壓力不足的要及時更換。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及時消除。
4、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要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要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隊負責,專職管理員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員負責管理。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要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對上級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回復報告。
第8篇 加工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加工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機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加工車間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車間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車間廣大員工應該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條? 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車間主任為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員全面負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條? 車間安全員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并接受公安機關的指導。
第五條? 車間所有人員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車間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員工安全教育內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 車間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在車間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xù)。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機械制造公司安全生產部備案。
第九條? 具有易發(fā)火災危險性的崗位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申辦動火證,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條? 車間任何人不準違章用電、不準私自接線、不準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xiàn)用電故障要及時上報。車間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特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十一條? 車間在消防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火災隱患的,應當發(fā)出《火災隱患協(xié)辦通知書》,并督促執(zhí)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車間防火責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 確定車間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 針對車間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四) 對車間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yǎng)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志完好、有效;
(五) 相關人員要經(jīng)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于車間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機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員會;
(六) 支持、配合機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職責;
(七) 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xié)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xiàn)場;
(八) 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 建立車間義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fā)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三條? 車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三) 進行防火檢查巡檢;
(四) 監(jiān)督、檢查車間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五章? 滅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值班調度電話8812638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十五條 車間一旦發(fā)生火災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疏散人員、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十六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十七條? 消防器材應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十八條? 車間安全員對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十九條? 車間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應由車間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 車間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個人予以獎勵:
(一) 及時組織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xiàn)突出的;
(二) 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三) 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xiàn)突出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按《加工車間安全目標管理及績效考核制度》予以處理,嚴重者按上級部門規(guī)章制度處理:
(一) 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fā)火險、火災的;
(二) 防火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guī)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三) 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qū)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四) 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引發(fā)火災的;
(五) 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車間廣大員工要切實認識到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的重要性和嚴重性,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預防和杜絕一切可能的火災事故,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 原有其它相關文件如與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某村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鄉(xiāng)鎮(zhèn)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本行業(yè)、本單位和各村的消防安全檢查活動,特別是五一、國慶、元旦、春節(jié)的檢查要專項安排,專項檢查。
二、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加。要明確檢查內容、檢查方法,對檢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詳細記錄、存檔,并反饋給被檢查單位,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三、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違法、違章行為的,當場能改正的應責令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整改的,檢查人員應責令限期改正。
四、對于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被查單位沒有及時整改的,相關單位應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直至吊銷各類證照,關閉場所。
五、檢查中發(fā)現(xiàn)重大火災隱患時,要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并制訂出具體整改措施。
六、對沒有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的村、單位,對其通報批評,對未進行安全檢查,影響安全工作開展的,其主要領導要向鎮(zhèn)政府寫出書面檢查;由于檢查不夠,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而發(fā)生各類火災事故的將按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領導責任。
七、對個別村、單位和人員拒絕監(jiān)督檢查,阻礙安全檢查人員執(zhí)行公務的,應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第10篇 某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嚴格制定本崗位規(guī)章制度、消防應急預案、監(jiān)控報警跑點程序等,并將值機員上崗證復印件張貼上墻。
(3)每班次值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4)崗上人員要熟知中控室內設備設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處理方法等;報警跑點要迅速、準確無誤。
(5)消防中控室的各種設備(如電腦、自動報警、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應急廣播的控制柜等)要隨時保持完好,干凈整潔,靈敏有效。
(6)作為應急備用的消防服、應急包、對講機、維修工具等要保證配置齊全、有效,取用方便;應急萬能鑰匙應當加封處理,并有使用登記。
(7)定期監(jiān)測和清洗消防自動報警設施,按期對自動滅火系統(tǒng)進行水壓測試,每年檢修各種消防器材,保證各種防火、滅火設施有效運行。
(8)在崗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保養(yǎng)紀錄、設備故障及維修記錄等。
第11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6
一、總 則
1.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安全主任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xiàn)。
3. 各崗位員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tǒng)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公司財產的安全。
4.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
二、組織管理
1.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yè)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法人代表公司主管經(jīng)理等成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jù)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的專項治理工作。
2) 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煤氣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 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5) 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4. 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 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zhàn)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三、消防安全教育
1.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
2.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各項操作規(guī)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3.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jié)和重大節(jié)日前,利用會議、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jù)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個別教育:對新入職員工,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jīng)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火源管理
1. 明火作業(yè)管理
1)凡在進行焊接、切割、噴燈等明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進行現(xiàn)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懊骰鹱鳂I(yè)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xiàn)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jīng)主管領導、保衛(wèi)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yè)必須在“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作業(yè),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yè)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xù)。
3)明火作業(yè)前,在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yè)負責人對全體作業(yè)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wèi)部派人對現(xiàn)場監(jiān)督。
4)明火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fā)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實施救助措施。
5)每天動火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應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6)未經(jīng)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五、電源管理
1.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yǎng)維護。定期對辦公司、倉庫線路進行檢查測試,確保倉庫工作場所安全。
2.因工作需要必須臨時用電的線路,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提出申請,經(jīng)審查批準后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3.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
4.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六、倉庫管理
1.倉庫必須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yè)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yè)管理要求執(zhí)行。
2.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倉庫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防火工作負責。
3.嚴禁將性質、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志,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
4.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0 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七、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 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1)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對辦公室、倉庫配置相
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3)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并保持整潔。
2.消防器材的管理
1)根據(jù)公司實際,我司對庫房、辦公司外的消防器材實行統(tǒng)一管理,并由電工部
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2)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
損壞、挪動,如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并上報保衛(wèi)部,及時補充。
八、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我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zhí)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檢查。
2. 各部門應堅持開展經(jīng)常性防火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3. 防火安全檢查范圍:
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情況。
2)火源、電源、煤氣使用管理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4)生產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6)其它有關情況。
4. 防火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確保安全。
九、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定
1.保護現(xiàn)場:
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fā)現(xiàn)和保護起火地點,盡可能保護燃燒后的狀態(tài)。
2)撲救后立即劃出警戒區(qū)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在現(xiàn)場勘察后,經(jīng)公安消防部門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2. 調查: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
3. 處理: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依據(jù)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十、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1.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滅火過程中表現(xiàn)突出的有功人員,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2.由辦公司記錄作年終考核。
第12篇 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和抗御火災危害,保障我礦及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單位主管領導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法定職責,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各單位分管領導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全面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冬春和每月組織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安排、布署、總結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guī),落實上級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的指示和文件會議精神,研究消防工作的具體方案、措施及火災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 逐級明確消防職責,把消防安全融入各項工作中,與經(jīng)濟掛鉤,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同獎懲。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五條 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一年一屆制,并以簽訂《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的形式,保障實施?!断腊踩芾碡熑螘返暮炗喴羞B續(xù)性、周期性,新的未簽,舊的繼續(xù)履行,定期總結,不斷修訂、補充、完善。
第六條 各單位、部位、崗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檢查巡查記錄、部位出入人員登記簿,配置疏散指示標志、警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明確防火責任區(qū)責任人和職責,要把各項制度裝鏡上墻,納入企業(yè)文化建塑管理。
第七條 嚴格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狀),保證一般部位簽訂到班組,重點防火部位、重點工種簽訂到個人,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層層有人管,處處有人抓,事事有人干,不失控、不漏管。
第三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礦每季度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單位每半月防火檢查不少于一次;每逢重大節(jié)假日檢查不少于一次。
第九條 武保部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除重大節(jié)假日檢查外,每月例行防火安全檢查不少于四次。
第十條 各廠、隊、班、組,每日班前、班后防火安全自查不少于二次,各崗位每班班前、班中、班后防火安全自查不少于三次。
第十一條 防火檢查要從嚴從細,不留死角,每次檢查都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履行簽字手續(xù)。
第十二條 每月23日(遇雙休日提前)前,各單位將防火檢查和其他消防工作書面材料報送武保部(防火辦),防火辦匯總上報集團公司防火辦。
第四章 用火、用電取暖管理
第十三條 防火辦對各單位冬季取暖用火用電每年審核一次,審核時間:當年10月20日至11月14日。
第十四條 礦禁止明火部位有:乙炔廠房、制氧車間、瓦斯抽放站、加油站、各類庫房,易燃易爆場所、電教室、俱樂部、降(配)電站、化驗室、圖書檔案資料室、木場、木工房(車間)及其他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
第十五條 重點防火部位的辦公室、建(構)筑物、車間、廠房、工地、商場、食堂、飯店、辦公室、集體宿舍、澡塘及有可能發(fā)生火災、爆炸的其他場所,用電用火取暖必須經(jīng)過審核批準。
凡用火用電取暖單位在使用前要逐崗檢查定位,寫出計劃報防火辦并領取、填寫用火用電審批表,單位領導簽注意見蓋上公章送有關部門批準后,到防火辦領取《準許證》方可使用;用火由防火辦審批;用電由'三電辦'、'防火辦'審批。
用火、用電管理審批要職責明確,手續(xù)健全,嚴格把關。
第十六條 因檢修、改造等情況,在禁止明火的場所進行電、氣焊割明火作業(yè)的,其主管單位事先編制動火部位明火作業(yè)安全措施,報'三電辦'、安監(jiān)和礦有關領導批準,防火辦備案,辦理動火《準許證》后方可作業(yè);使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批準的措施。
第五章 建筑設計、施工防火管理
第十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和室內裝修工程的圖紙、設計方案、選址報告等要事先向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申報,履行有關法律程序,經(jīng)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意見施工,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如需變更,必須事先征求原審核公安消防機構的同意。
沒有取得設計資格證書而自行設計的建筑圖紙和無建筑資格證書的施工隊伍不得設計、施工和使用。
第十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和室內裝修工程竣工后要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和原審核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領取合格證到礦武保部備案方可使用;未領取合格證書的建筑不準使用。
第十九條 未經(jīng)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同意,不得拆除、改動、停用原建筑設計配置的火災自動報警、滅火裝置及其他消防器材、設施。
第二十條 建筑工地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職責,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防火措施,配置符合規(guī)定的消防器材、設施。
第六章 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
第二十一條 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的設置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專業(yè)規(guī)范及有關法規(guī)的要求,各類證件齊全有效、制度健全、疏散指示標志和警示標志醒目;要嚴格管理,正規(guī)操作,責任到人,持證上崗。
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場所在規(guī)定范圍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要有專人負責安全,未經(jīng)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
第二十二條 電氣和機械設備系統(tǒng)、容器、車輛、工具、勞保用品等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氣瓶帽、防震圈配置齊全;防雷電、防靜電設施、器材齊全,每年雷雨前和平時要定期進行檢測,保持良好狀態(tài)。
第二十三條 搬運裝卸要輕拿輕放,擺放規(guī)范有序,禁止扔、摔、碰、撞;灌裝氣體、液體,其流速、流量、壓力、置換等符合規(guī)定;操作人員要嚴格職守,正規(guī)操作,保障安全;銷售、保管人員對品名不符和沒有有效證件的領取人不發(fā)貨;運輸人員對品名不符、包裝不合格和失效、劣質等物品不裝運。要建立帳簿,做到帳、物、卡相符,日清月結,不漏管、不失控。
第二十四條 新建、改建、擴建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圖紙、資料、選址報告等在動工前和竣工后必須報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核批準與竣工驗收,領取合格證書,并報防火辦備案,否則不得動工和使用。
第七章 火災隱患的整改、登記和備案
第二十五條 礦武保部、消防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下達《防火檢查記錄》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下達整改通知書的火災隱患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隊、班組接到《防火檢查記錄》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履行簽字手續(xù),按時整改,對暫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主管單位書面向礦有關領導報告,同時抄報武保部一份,并在未整改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
第二十七條 武保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一旦發(fā)生火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要立即責令停產、停業(yè)整改。對關鍵部位的停產停業(yè)整改,要及時報告礦主要領導。
第八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黑板報、專欄、標語、'二五'安全活動、通訊報道、召開會議等形式積極開展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指示、文件、有關會議和防火、滅火、逃生技能常識的學習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增強員工法律和防火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 每月組織學習、宣傳、教育不少于2次,受教育員工達到單位總人數(shù)90%,通訊報道每年不少于六篇。
第三十條 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年不少于一次防火培訓;義務消防隊、義務防火員、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重點工種、重點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人員密集場所的工作人員培訓、演練每年2次4天,人數(shù)不少于總數(shù)的95%;新工人、變換工種人員、實習人員上崗前要進行防火培訓,未經(jīng)培訓或考試不及格者,不準上崗。
第三十一條 搞好'11·9'消防宣傳周活動。各單位要按照統(tǒng)一安排,以宣傳站、宣傳車、廣播、專欄、標語、黑板報、通訊報道、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搞好宣傳活動。
第三十二條 防火辦要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消防宣傳、教育、學習要有記錄;通訊報道以見報為準;標語、黑板報、宣傳站以看見為準;防火培訓、滅火演練要有計劃、教材、考試卷、照片、人員登記冊。
第九章 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
第三十三條 礦屬各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的購置、維修由武保部統(tǒng)一購置、維修,多營系統(tǒng)費用自付。
各單位對配置的滅火器實行一年一修制,對到期的滅火器,提前半月作出計劃報礦防火辦統(tǒng)一維修;新增和更新滅火器的部位,單位要根據(jù)《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作出計劃報告,經(jīng)武保部核實,報安監(jiān)處長批準后,由防火辦統(tǒng)一購置。不準擅自維修和購置。
第三十四條 各部位、崗位的消防器材、設施,單位要登記造冊,由專人管理,做到底數(shù)清、情況明。
第三十五條 各部位的滅火器、沙箱、消防工具要擺放懸掛在明顯易取之處;不得雨淋日曬,經(jīng)常對消防器材、設施、工具進行檢查、保養(yǎng),做到周保養(yǎng)、月檢查,到期維修,確保消防器材、設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部位要嚴格管理消防器材、設施,不得圈占、埋壓、挪用、損壞、丟失,因施工需要停水、改動消防供水管道、消火栓及其他消防設施的,要事先征得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批準方可施工,竣工修復后要報請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驗收。
第十章 消防組織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由單位主管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防火安全領導組、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部位義務消防隊、崗位義務防火員等義務消防組織。(后兩者人數(shù)各不少于單位總人數(shù)的20%)
第三十八條 基層各單位防火安全領導組在礦防火安全委員會領導下工作,接受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監(jiān)督;義務消防隊、義務防火員接受本單位領導,業(yè)務上接受公安、專職消防隊和武保部的指導,服從調遣滅火救援。
第三十九條 各單位定期組織義務消防人員進行消防業(yè)務學習、培訓演練,請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授課,及時做好記錄;積極參加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組織的防火培訓、滅火演練。
第四十條 各單位每年年初要對本單位的消防組織機構進行整頓、充實,造冊登記及時上報礦防火辦備案。
第十一章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第四十一條 人員密集場所、生產部位、工作崗位要設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設施、安全指示、疏散標志、警示標志、應急照明等各項設施和標志。
第四十二條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樓梯以及其它疏散設施在生產、工作、營業(yè)、演出、住宿及其他活動期間要保證暢通無阻;安全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警示標志的配置、安裝、使用要符合規(guī)定要求,并經(jīng)常檢查、保養(yǎng)、維修,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安全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第十二章 火災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第四十三條 按照上級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和《火災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及時上報火災統(tǒng)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 發(fā)生一般火災,要將火災經(jīng)濟損失、燒毀物品、數(shù)量、面積、起火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填寫火災報告表,上報集團公司武保部和西城公安分局。
發(fā)生重、特大火災,24小時內電話逐級上報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隨后將填寫的火災報告表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 認真搞好火災事故處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十三章 部位、崗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條 各部位、崗位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文件、會議精神,履行消防職責,按章辦事,接收上級有關單位的領導和業(yè)務指導。
第四十七條 建立健全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進行防火安全自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暫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四十八條 組織開展本部位、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熟悉消防基本知識,做到'四懂'、'四會'、'四知'、'五熟悉'。
第四十九條 發(fā)生火災時,立即撥打電話“119”,向火警臺報警,同時組織員工進行初起火災撲救和疏散人員、搶救傷員、轉移物資等工作;滅火后要保護好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消防保衛(wèi)部門查清火因。
第十四章 消防工作評比獎懲
第五十條 礦對消防安全工作每季一檢查、半年一考評、年終總結獎懲;各單位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生產經(jīng)營工作中,半月一檢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評比、半年一小結、一年一表彰。
第五十一條 對年終考核達90分以上的達標單位、94分以上的先進單位、97分以上的優(yōu)勝單位分別按照責任書規(guī)定進行表彰獎勵。
對年終考核未達90分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考核500元;未達85分的單位除通報批評外,考核1000元;發(fā)生一起一般火災事故,取消單位考評資格,依照《陽煤集團消防安全管理處罰辦法》進行處罰。
對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按照集團公司和礦有關規(guī)定,分別對單位和單位主管、分管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