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試驗設備使用時水電安全管理制度
試驗設備使用時水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異常狀態(tài)應立即斷電檢查原因,修復后才能使用,重大復雜問題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二、使用電器設備時,不能用濕手、濕物接觸電器開關,儀器設備不使用或下班時,應拉閘斷電(需連續(xù)工作除外)。
三、定期進行檢查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用電儀器設備在檢修、保養(yǎng)、接線時,必許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
四、電線路接頭,斷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扎好,用電設備應按規(guī)定與保安觸電器連接。
五、水龍頭用后必須關緊,停水時,不得將水龍頭打開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準往水槽內傾倒細屑物品,茶葉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試驗完畢,離開工作室前應檢查水電開關是否關好。在雷雨季節(jié),應將不用的電器設備總閘關掉,并將電腦電源信號線、網線插頭拔下。
第2篇 電氣設備試驗區(qū)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在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fā)生了影響了安全運行的異?,F(xiàn)象,即視為設備有缺陷,設備缺陷按其對安全運行的威脅程度可分為一類、二類、三類;
2.一類設備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將會發(fā)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或造成停電事故者;
3.二類設備缺陷:性質較嚴重,對人身或設備有一定威脅,但可以堅持運行。列入星期、月計劃處理還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類設備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對運行影響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檢修或技改計劃,能堅持長期運行者;
5.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應立即報告生產科長,并根據(jù)生產科長評定的缺陷類別采取措施;
5.1對于一類設備缺陷,應立即根據(jù)生產科長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限制缺陷發(fā)展并將處理過程記入工作記錄;
5.2對于二、三類設備缺陷應記入巡視檢查記錄、缺陷記錄和工作記錄,并根據(jù)生產科長的答復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設備缺陷消除后,由檢修人員和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記錄,并由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將觀察處理效果記入巡視檢查記錄;
7.設備缺陷消除后,巡檢人員應在一個月內注意觀察處理效果,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上報;
8.從上報缺陷之日起開始計算,對于檢修計劃到期仍未消除的設備缺陷,組長應再次上報生產科長并將生產科長的答復記入缺陷記錄備注欄內。
第3篇 發(fā)電運行部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制度
1 總則
1.1 為了更好的做好設備的定期切換,定期維護試驗工作,保證設備可靠運行和備用,及時排除隱患,保證安全運行,特制定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中電投某風電場發(fā)電運行部設備定期實驗和輪換制度。
2 職責分工
2.1 發(fā)電運行部:
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進行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
2.1.1 發(fā)電運行部主任:負責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全面管理工作。
2.1.2 發(fā)電運行部主任助理:負責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指導工作,應經常檢查定期工作的進行情況。負責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的監(jiān)督與考核。
2.1.3 發(fā)電運行部主管:各專業(yè)是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管轄主、輔設備聯(lián)鎖保護裝置進行全面的自查,采取必要的措施,解決定期試驗和輪換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如有設備缺陷應及時聯(lián)系處理,保證設備健康穩(wěn)定的運行。
2.1.4 發(fā)電運行部運行人員:負責按照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的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表對設備進行輪換和試驗。
2.2 設備維護人員:配合發(fā)電運行部作好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
2.3 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風電場設備定期輪換和試驗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3 管理要求
3.1 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試驗人員應及時匯報運行主任及相關人員,組織人員查找原因,迅速消除,并將異常情況寫入定期切換試驗記錄本中。
3.2 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定工作應有完善的組織措施。在試驗開始前,按規(guī)定應該到場相關人員應到達現(xiàn)場,并履行各自的職責:
3.2.1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在值長處填寫“運行工作到位情況登記表”,不得代簽。登記表存放發(fā)電運行部,以備查。
3.2.2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應詳細了解風電的運行方式和運行狀況,檢查分析是否具備試驗或操作條件。
3.2.3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有權制止操作中的違章現(xiàn)象,并及時糾正。
3.2.4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應參與對操作全過程的分析評價,提出改進操作程序、提高操作水平的措施。
3.3 所有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由值長統(tǒng)一指揮。
3.4 定期工作應有完整的記錄,由執(zhí)行人將定期工作執(zhí)行的時間、內容、執(zhí)行情況、技術數(shù)據(jù)、出現(xiàn)的不正常情況,發(fā)現(xiàn)的設備缺陷等,詳細記錄在定期工作記錄中及有關缺陷登記本中。
3.4 設備進行輪換時,要考慮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盡量做到輪換時對系統(tǒng)影響最小。
3.5 設備有嚴重缺陷時或運行出現(xiàn)異常情況,不能做輪換和試驗時,應立即停止,并由值長報告部門領導,將原因詳細登記在運行記錄內,待條件具備時補做。
3.6 遇到特殊情況,主管領導有明確指示,可以提前或推遲進行試驗和輪換。
3.7 在設備做試驗和輪換時,如果一人不能進行,可由上一級值班員協(xié)助進行,主設備必須兩人以上進行。
3.8 定期試驗和輪換的項目、周期、時間和試驗要求,由發(fā)電運行部編制,相關部門審核,風電場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9 運行主管對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制訂防范措施,重大問題防范措施報主管領導批準。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由發(fā)電運行部負責檢查。
4.2 發(fā)電運行部根據(jù)本制度規(guī)定的內容與要求,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第4篇 試驗檢測設備儀器周期計量檢定制度
試驗檢測設備儀器周期計量檢定制度
1 屬于送檢儀器設備,應編制檢定計劃,按周期送檢,取得檢定合格證后才能使用,嚴禁不檢或超過檢定周期使用;在檢定周期內,儀器設備如果經過修理,影響力值系統(tǒng),或經過搬運、移動等,要重新送檢。
2 屬于自校設備,應編制自校計劃,應按《鐵路系統(tǒng)儀器設備自校規(guī)程》自校;對沒有檢定系統(tǒng)和規(guī)定規(guī)程的儀器設備,應自編檢驗方法進行校驗,確保設備精度可靠。
3 各種儀器設備須在試驗室內放置整齊,并按要求分別粘貼合格(綠色)、準用(黃色)、停用(紅色)標志。
4 檢定合格的儀器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員須經技術培訓,了解儀器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方可上機工作。特殊儀器設備(比如核子密度儀、evd、ev2等)必須持有相關的計量儀器操作證。
5 試驗檢測時要特別注意儀器設備的量程和精度,是否滿足檢測試驗項目的技術要求,試驗室要經常檢查儀器的運行情況。
第5篇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試驗管理制度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合國強礦機電設備的實際情況,現(xiàn)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制度。
一、機電設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目及試驗要求
1、副井絞車
序號
安全保護裝置項目
試驗要求
1
防過卷裝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3
減速功能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4
閘間隙保護裝置
按現(xiàn)場要求試驗
5
制動油超溫保護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6
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
每半年試驗一次
7
提升信號聯(lián)鎖,操車系統(tǒng)與提升信號
每天試驗一次
8
副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二年檢驗一次
9
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檢驗一次
10
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二年一次
序號
安全保護裝置項目
試驗要求
1
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
每周試驗一次
2
斷水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
斷油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
超溫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5
風包超溫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6
壓風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檢驗一次
2、空氣壓縮機
3、主扇風機
序號
安全保護裝置項目
試驗要求
1
軸承超溫報警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2
潤滑油欠壓 報警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3
反風裝置
每月檢查一次
4、皮帶機
序號
安全保護裝置項目
試驗要求
1
防堆煤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2
防跑偏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3
溫度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4
煙霧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5
自動灑水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6
低速打滑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5、鍋爐
序號
安全保護裝置項目
試驗要求
1
雙色水位計
每小時檢查一次
2
高低水位報警
每天試驗一次
3
安全閥試驗
每月試驗一次
4
鍋爐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檢驗一次
6、井下電氣
序號
安全保護裝置項目
試驗要求
1
接地保護
每周檢查一次,每季度試驗一次
2
漏電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3
短路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每周試驗一次
4
照明綜保
每班進行一次跳閘試驗一次
5
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
每年一次
6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
每班檢查一次外皮有無破損
7、斜巷運輸
序號
安全保護裝置項目
試驗要求
1
防跑車裝置
每半月試驗一次
2
插銷、鏈環(huán)
每班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3
鋼絲繩、鉤頭
每天檢查一次
4
紅燈、信號
每班檢查一次
二、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現(xiàn)場使用要求
1、各單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shù)據(jù)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需要臨時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大型固定設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2)電氣設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束后必須馬上將保護正常投入。
5、發(fā)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6、機械移動式設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三、違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規(guī)定的,將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處罰: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按嚴重三違處理,并罰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2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5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容不全、不真實、字跡不工整)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200元。
第6篇 華能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和倒換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關口前移、閉環(huán)管理”的原則,執(zhí)行定期倒換和倒換制度。對設備實施定期倒換和倒換是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認真執(zhí)行設備定期試驗和倒換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第二條 設備定期試驗和倒換制度是“兩票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風電場應認真執(zhí)行設備定期試驗和倒換制度。
第二章設備定期倒換運行及操作要求
第三條 定期對備用設備進行倒換運行,不但有利于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還能檢驗設備是否做到真正備用。
第四條 建立設備定期倒換臺帳,并做好設備倒換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批準人、監(jiān)護人等;如不能進行設備倒換應注明原因。
第五條 根據(jù)運行規(guī)程及設備的實際情況確定設備倒換項目,在規(guī)定時間實施設備倒換工作。執(zhí)行設備定期倒換前,值長要與運行主管取得聯(lián)系。并做好設備倒換前運行參數(shù)記錄工作。
第六條 值班人員對設備實施倒換操作時,必須有運行主管在現(xiàn)場檢查指導。如執(zhí)行設備倒換操作存在較大風險性,應經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批準,相關人員到場監(jiān)護。
第七條 如設備進行定期倒換運行時,需要進行倒閘操作還應填寫操作票,并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有關規(guī)定。
第八條 在設備進行倒換作業(yè)前,應先對即將投運備用進行絕緣測量,如果絕緣檢測合格方可進行倒換作業(yè)。否則應停止該設備倒換作業(yè),進行缺陷處理。
第九條 在設備倒換運行前,應先對即將倒換的備用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當確認無問題后,由執(zhí)行操作人員與在設備就地檢查人員通過對講機取得聯(lián)系方可實施設備倒換操作。
第十條 在設備倒換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缺陷,應認真分析原因,并及時匯報值長和相關管理人員,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如果備用設備啟動后工作不正常,應立即停止運行。嚴禁將有缺陷的設備投入運行。
第十二條 設備倒換運行后,就地檢查人員應對新投運的設備進行認真仔細檢查,只有當確認新投運設備已穩(wěn)定運行后,方可停止原運行設備(聯(lián)動設備除外)。
第十三條 設備倒換運行后,值班人員適當增加對該設備的巡視次數(shù),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并做好設備倒換后的運行參數(shù)記錄工作。
第三章設備定期倒換周期
第十四條 定期倒換的設備包括:風冷變壓器的冷卻器等具有相互備用的附屬設備。
第十五條 倒換周期:具有相互備用的附屬設備每半個月倒換一次。
第四章設備定期試驗
第十六條 定期試驗是確保設備和人身安全的必要條件,只有設備保護裝置和安全工器具性能良好,才能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七條 設備定期試驗工作要按生產廠家說明書要求進行定期試驗。
第十八條 絕緣工器具每年在春檢期間進行一次定期試驗,工器具檢驗合格后,應粘貼檢驗合格標簽,在標簽中注明檢驗日期等,不合格的工器具應單獨存放或及時給予報廢。
第十九條 專用工具定期檢查試驗工作,液壓力矩扳手、手動力矩扳手按規(guī)定每年進行一次定期試驗。液壓力矩扳手每四年對使用的液壓油進行一次更換。
第二十條 試驗工作由風電場報安全生產部,由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落實。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相關人員應認真執(zhí)行設備定期倒換和試驗制度,公司相關部門將對本制度在風電場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7篇 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制度
前言:
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制度是保障生產系統(tǒng)設備完好的有效手段;是保證運行設備故障時備用設備能真正起到備用作用的有力保障措施。因此,各崗位、各專業(yè)人員要高度重視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工作。
1.各專業(yè)現(xiàn)場運行操作規(guī)程均要明確制定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工作內容,明確定期試驗與切換的設備、時間安排、內容、執(zhí)行人、監(jiān)護人、執(zhí)行方法及注意事項等,并由生產副總或生產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2.重要的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應由專業(yè)運行班長親自指揮,運行專業(yè)技術員參加。
3.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操作工作要由熟悉現(xiàn)場、設備、系統(tǒng)的人員實施。
4.進行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時要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運行操作規(guī)程。
5.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要嚴格按照運行現(xiàn)場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不能拖后,也不能超前。
6.設備定期試驗或切換因故不能正常進行時,要逐級匯報,并申明理由。
7.進行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前,要請示運行班長,以便于調度。
8.設備定期試驗或切換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逐級匯報,及時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并通知檢修人員進行處理。
9.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10.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發(fā)電車間。
第8篇 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 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即是責任人。
(2) 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必須按照國家標準計量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定。對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其檢定證書應保管并建立臺帳。
(3)使用貴重、精密、大型儀器、設備者,均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
(4) 儀器、設備責任人應負責所保管設備的清潔衛(wèi)生、清洗、換油。不用時,應罩上防護罩。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每隔三個月應通電一次,每次通電時間不得少于半小時。
(5) 檢測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從事與檢測無關的其它工作。
(6) 設備管理員除對所有儀器、設備按周期進行計量檢定外,還應對它們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7) 全部檢測儀器,設備的使用環(huán)境均應滿足說明書的要求。
第9篇 設備定期切換與試驗管理制度
光伏電站架空線路巡視檢查記錄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結果
1 塔下裸露電纜有無破損。
2 電纜頭有無漲包,金屬構架上有無鳥巢等異物。
3 懸掛瓷瓶、支撐瓷瓶有無放電、閃絡、龜裂和破損。
4 塔基緊固螺栓有無松動,基礎有無下沉、裂紋、漏筋等。
5 塔桿有無傾斜、主材彎曲、地形支架變形、爬梯變形等現(xiàn)象。
6 避雷器、金屬構架接地是否可靠。
7 桿塔上安全警示牌是否損壞、掉落。
8 電纜接頭是否過熱。
9 金屬導線有無裂紋、有無毛刺、有無斷股、散股。
10 線路金屬是否移位,固定是否牢固、焊縫是否開裂,是否缺少螺母。
11 是否有違章建筑物,建筑物與導線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
12 線路下方或附近是否有危及線路安全的施工作業(yè)。
13 線路附近是否有煙火現(xiàn)象,有易燃、易爆物堆積。
14 是否出現(xiàn)新建或改建電力、通信線路、鐵路、繩索、管道等。
日期: 年 月 日 時 檢查人: 復核人: 1 目的
為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和隱患,及時進行處理或制定防范措施,從而保證備用設備的正常備用和運行設備的長期安全可靠運行,制定本制度。
2 定義
2.1 切換試驗:是指運行設備與備用設備進行倒換運行的方式。
2.2 定期試驗:是指對運行設備或備用設備進行動態(tài)或靜態(tài)啟動、傳動檢測,以確定運行設備或備用設備健康水平的方式。
3 職責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負責按照制度要求,定期開展設備切換及試驗工作。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基本原則
4.1.1 對設備系統(tǒng)運行影響較大的試驗、切換工作,應安排在適當?shù)臅r間和適合的運行方式下進行,并做好事故預想和事故處理措施。
4.1.2 重要設備定期試驗與切換工作如不能按時進行,應寫明原因,并經站長批準,待有條件時再進行,不得遺漏。
4.1.3 各光伏電站站長根據(jù)4.2條款要求對相關設備定期進行切換或試驗。
4.2 設備切換和試驗具體內容
4.2.1 設備切換和試驗的重點項目及頻次
4.2.1.1 事故照明切換試驗,每月一次。
4.2.1.2 火災報警裝置試驗,每月一次。
4.2.1.3 站用ups電源切換試驗,每月一次。
4.2.1.4 站用備用電源切換試驗,每月一次。
4.2.1.8 其他需要定期切換試驗的設備。
4.2.2 以上設備的定期切換、試驗的具體操作按相關運行規(guī)程要求執(zhí)行。
4.2.3 設備定期切換和試驗完成后,填寫附表57“設備切換和試驗工作記錄”。
4.2.4 如本次試驗結果與上次試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應分析原因,進行檢查、處理,具體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zhí)行。
4.2.5 在切換和試驗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缺陷或出現(xiàn)異常情況、事故,應立即停止操作或恢復原運行狀態(tài),存在設備缺陷或出現(xiàn)異常的,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出現(xiàn)事故的,按相應的預案執(zhí)行,待缺陷、異?;蚴鹿氏蠓娇衫^續(xù)進行,當班未進行完,則由下班繼續(xù)進行。
4.3 設備切換和試驗要求及注意事項
4.3.1 每位值班員應熟知本專業(yè)的定期切換、試驗內容,對本崗位的定期切換、試驗應能熟練操作執(zhí)行。
4.3.2 定期切換、試驗工作應按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專人負責。
4.3.3 在設備定期切換、試驗之前,必須做好詳細的切換及試驗計劃,并做好事故預想。
4.3.4 備用設備測絕緣電阻前,必須按設備的電壓等級選擇合適的搖表,并檢查搖表的好壞。
4.3.5 使用搖表測量高壓設備絕緣,應由兩人擔任,并帶上絕緣手套。
4.3.6 測量絕緣時,必須把被測設備斷開電源,驗明無電壓,確認設備無人工作后,方可進行,在測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設備。
4.3.7 在測量前后,必須將被測設備對地放電。
4.3.8 在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時,測量人員和搖表安放地點必須選擇適當,保持安全距離,以免搖表引線或引線支持物觸碰帶電部分。移動引線時,必須注意監(jiān)護,以防工作人員觸電。
4.3.9 定期切換、試驗前應向站長匯報切換、試驗內容、人員等情況,嚴格執(zhí)行“三票”制度及各專業(yè)運行規(guī)程。
4.3.10 不能切換試驗的正常備用設備,可做定期啟動試驗。
4.3.11 下列情況可暫不進行切換或試驗,但缺陷、事故或異常消除后補做。
4.3.11.1 事故狀態(tài)或異常狀況時。
4.3.11.2 設備有較大缺陷,不能及時消除時。
4.3.11.3 設備投運時間未達到一個輪換周期時。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zhí)行。
5.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fā)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第10篇 發(fā)電運行部設備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1總則
1.1為了更好的做好設備的定期切換,定期維護試驗工作,保證設備可靠運行和備用,及時排除隱患,保證安全運行,特制定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中電投某風電場發(fā)電運行部設備定期實驗和輪換制度。
2 職責分工
2.1 發(fā)電運行部:
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進行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
2.1.1發(fā)電運行部主任:負責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全面管理工作。
2.1.2發(fā)電運行部主任助理:負責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指導工作,應經常檢查定期工作的進行情況。負責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的監(jiān)督與考核。
2.1.3發(fā)電運行部主管:各專業(yè)是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管轄主、輔設備聯(lián)鎖保護裝置進行全面的自查,采取必要的措施,解決定期試驗和輪換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如有設備缺陷應及時聯(lián)系處理,保證設備健康穩(wěn)定的運行。
2.1.4發(fā)電運行部運行人員:負責按照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的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表對設備進行輪換和試驗。
2.2設備維護人員:配合發(fā)電運行部作好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
2.3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風電場設備定期輪換和試驗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3 管理要求
3.1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試驗人員應及時匯報運行主任及相關人員,組織人員查找原因,迅速消除,并將異常情況寫入定期切換試驗記錄本中。
3.2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定工作應有完善的組織措施。在試驗開始前,按規(guī)定應該到場相關人員應到達現(xiàn)場,并履行各自的職責:
3.2.1所有參加試驗人員在值長處填寫“運行工作到位情況登記表”,不得代簽。登記表存放發(fā)電運行部,以備查。
3.2.2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應詳細了解風電的運行方式和運行狀況,檢查分析是否具備試驗或操作條件。
3.2.3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有權制止操作中的違章現(xiàn)象,并及時糾正。
3.2.4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應參與對操作全過程的分析評價,提出改進操作程序、提高操作水平的措施。
3.3所有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由值長統(tǒng)一指揮。
3.4定期工作應有完整的記錄,由執(zhí)行人將定期工作執(zhí)行的時間、內容、執(zhí)行情況、技術數(shù)據(jù)、出現(xiàn)的不正常情況,發(fā)現(xiàn)的設備缺陷等,詳細記錄在定期工作記錄中及有關缺陷登記本中。
3.4設備進行輪換時,要考慮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盡量做到輪換時對系統(tǒng)影響最小。
3.5設備有嚴重缺陷時或運行出現(xiàn)異常情況,不能做輪換和試驗時,應立即停止,并由值長報告部門領導,將原因詳細登記在運行記錄內,待條件具備時補做。
3.6遇到特殊情況,主管領導有明確指示,可以提前或推遲進行試驗和輪換。
3.7在設備做試驗和輪換時,如果一人不能進行,可由上一級值班員協(xié)助進行,主設備必須兩人以上進行。
3.8定期試驗和輪換的項目、周期、時間和試驗要求,由發(fā)電運行部編制,相關部門審核,風電場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9運行主管對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制訂防范措施,重大問題防范措施報主管領導批準。
4檢查與考核
4.1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由發(fā)電運行部負責檢查。
4.2發(fā)電運行部根據(jù)本制度規(guī)定的內容與要求,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第11篇 配電室設備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一、為確保配電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定期對運行設備進行試驗。
三、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需更換的設備進行及時更換。
四、配電室主要設備的試驗周期:
(一)新投運設備第二年應進行預防性試驗,投運前及大修后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全項目試驗。
(二)投運三年且正常運行的設備,每6年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
1.變壓器
配變巡視、檢查、維護、試驗周期
序號
巡視項目
周期
備注
1
定期巡視
與線路巡視周期相同
2
清掃套管、檢查熔絲等維護工作
一般一年一次
臟污地段適當增加
3
絕緣電阻測量
一年一次
4
負荷測量
每年至少一次
5
油耐壓、水分試驗
五年至少一次
2.電氣絕緣工具
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試驗周期
序號
名稱
電壓等級(kv)
周 期
交流耐壓(kv)
時間
(min)
備注
1
絕緣棒
6-10
每年一次
44
5
2
驗電器
6-10
每六個月一次
40
5
3
絕緣手套
高壓
每六個月一次
8
低壓
2.5
4
絕緣靴
高壓
每六個月一次
15
1
5
絕緣擋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6
絕緣繩
高壓
每六個月一次
105/0.5m
5
3.配電室
配電室的巡視、檢查、維護、試驗周期
序號
巡視項目
周期
備注
1
定期巡視
每月至少一次
重要站適當增加
2
清掃及各部檢查
每月至少一次
3
開關維護性修理
每年一次
4
防火器具檢查
每月一次
5
電氣設備、避雷器、保護裝置、儀表二次線檢查、校驗
每年一次
4.避雷器
絕緣電阻試驗:2-3年;
工頻放電試驗:2-3年。
5.線路巡視周期表
第12篇 設備試驗儀器報廢制度
試驗儀器(設備)報廢制度
1、凡使用設備超過使用年限,出現(xiàn)不能修復的儀器設備,經檢定確實不能再作檢測使用的儀器或因檢測標準改變,已不能適應新標準的需要,應及時申請報廢。
2、儀器設備需要報廢時,應由試驗室提交申請報告,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后生效。
3、凡報廢后設備由管理人根據(jù)批文做出處理,并辦理消帳卡手續(xù),其檔案交資料室保存。
4、經報廢的儀器設備不得再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