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h小學住讀部學生安全制度
小學住讀部學生安全制度
一、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
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立即消除,并立即報告學校。
三、不罵人、不打架、使用禮貌用語,做文明守紀的好少年。
四、住校生進校后,無特殊情況禁止出校門,出校門必須由生活老師同意開出校門通知單交給門衛(wèi)。
五、在校期間,注意安全,遵守學校安全守則,不做危險事,不搞危險活動,不玩危險游戲。
六、嚴禁學生進鍋爐房重地。
七、除沐浴室開放時間,學生不得進入浴室洗澡,洗澡時必須有生活老師在場,以免出意外。
八、上、下樓眼要看準,腳要踏穩(wěn),不亂動閥門,不追逐打鬧。
第2篇 金清中學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
1、必須在家長(監(jiān)護人)的帶領下去游泳。單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問題,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長(成年人),在出現(xiàn)險情時,很難保證能夠得到妥善的救助。
2、參加游泳前,先要進行健康檢查,凡患有心臟病、皮膚癬疹(包括腳癬),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化膿性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發(fā)熱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參加游泳。女生經(jīng)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發(fā)現(xiàn)身體不適,應立即向教師匯報。
3、游泳前要做好準備活動,在更衣室沖淋全身后再入池。
4、飯前半小時或飯后急劇運動后都不適宜游泳,入水前應做準備活動,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游泳中注意安全,不得在水中嬉戲、扭打,嚴禁跳水。
6、參加強體力勞動或劇烈運動后,不能立即跳進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滿身大汗、渾身發(fā)熱的情況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則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7、被污染的(水質不好)河流、水庫、有急流處、兩條河流的交匯處以及落差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來說,凡是水況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8、惡劣天氣如雷雨、刮風、天氣突變等情況下,也宜游泳。
第3篇 學生接送車安全巡視檢查制度
一、接送車管理領導小組每學期不定期到各站點及線路巡視檢查乘車安全情況;
二、了解各站點學生候車安全管理情況;
三、了解各線路路況;
四、經(jīng)常與公司及駕駛員聯(lián)系,了解相關情況;
五、排查安全隱患,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第4篇 小學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根據(jù)教育部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規(guī)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對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我校依據(jù)學校校情,制定以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據(jù)學校不同時期的作息時間變動,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通過學生本人或家訪、電訪、來訪等方式,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二、班主任要嚴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認真填寫學生晨檢記錄,若發(fā)生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班干部在如實填寫晨檢記錄的同時,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要盡快和其監(jiān)護人取得聯(lián)系,如果聯(lián)系不上其監(jiān)護人,或事態(tài)嚴重,必須向校長室報告。
三、班主任要排查班級中是否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如果有,要及時告知總務處,總務處做好這些學生的安全信息記錄,并和其監(jiān)護人取得聯(lián)系,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對這些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一些不適合這些學生參加的活動,班主任要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可私下告知他們可以不參加,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四、各班建立家校聯(lián)系通訊錄,推行家校通,通過手機短信將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告知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求家長或監(jiān)護人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回校和上學監(jiān)護工作。
五、學校組織大型的集體活動,必須事先將有關情況通知家長,同時第一時間將學生報到和離開的時間通知家長。
六、班級如果發(fā)生了學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學校報告,不得隱瞞、謊報、漏報,以保證學校在第一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救助,學校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處理事故,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七、學校突發(fā)事故報告電話:
第5篇 學生實驗實訓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有專人管理,未經(jīng)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和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jīng)濟法律責任。
二、進入實驗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內安靜。
三、在實驗過程中,教師應堅守崗位,按實驗項目嚴格控制時間、溫度和劑量,要保證水、電的供應和安全。
四、實驗過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則,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如有意外,聽從老師指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在實驗中使用液化氣、天然氣、煤氣等可燃氣體燃料時,其調試的安裝和使用都應符合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使用煤油、酒精作加熱燃料時,要注意避免燃料碰灑,實驗結束后要徹底熄滅明火。
六、實驗完畢,將殘液倒入規(guī)定的地方,并清洗器皿。實驗結束后將試劑放好,工作臺面、地面要擦拭干凈,防止殘留渣、液等引起事故。
七、嚴格按要求做好清潔衛(wèi)生,保持室內整潔有序,室內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八、實驗臺的范圍內,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工作無關的化學物品,尤其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九、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十、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確保實驗安全。
十一、實驗室內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并放置明顯易取的地方。
十二、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十三、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jīng)常督促檢查。
第6篇 小學小學生安全須知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小學生安全須知
1、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放學,有序進出校門,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準帶刀和危
險品到學校。
2、12周歲以下兒童不騎自行車放學。
3、課余午間文明活動,不追逐奔跑,打架斗毆,上下樓梯靠右慢行。
4、到專用教室上課,須排隊進出。
5、不攀爬學校圍墻或教室門窗,不做危險性游戲,不準在教學樓朝下扔物品。
6、上下鈴響后,按次序進出教室,做到不擁擠,不一哄而散。
7、學生在課間或午間不得進入基建場地玩耍,就學時間學生未經(jīng)教師同意不準
私自出校門。
8、*出操必須排隊,過樓梯或到操場時不統(tǒng)一踏步,并保持一定的距離。
9、在教師指導下正確使用體育器材或實驗儀器,未經(jīng)教師組織,不擅自在大型
固定體育設施中玩耍。
10、講究飲食衛(wèi)生,學生不得在 校內喝生水,吃零食。愛清潔,講衛(wèi)生,預防
接種,防止“傳染病”流行。
11、注意用電安全,學生不得玩耍電源開關,亂接各種電器,離開時必須做到關
扇,關燈后關門。
第7篇 小學學生人身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fā)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jīng)濟法律
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
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
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陷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
學生參加。
第8篇 小學學生出操集會大型活動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學生出操*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出操*鈴響后,各班須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隊。
2、按學校規(guī)定次序依次由教師帶領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tǒng)一踏步
,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3、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話,保持隊伍整齊。
4、在樓梯和到操場梯步處實行值周教師定點安全維護,確保學生安全規(guī)范地進
出樓梯和操場梯步。
5、出操*結束后,各班應按規(guī)定次序進教室。
6、建立校內學生重大教育活動安全論證制度,參加校外社會實踐活動須報學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準進行。
第9篇 小學學生出操集會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學生出操*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出操*鈴響后,各班須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隊。
2、按學校規(guī)定次序依次由教師帶領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tǒng)一踏步
,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3、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話,保持隊伍整齊。
4、在樓梯和到操場梯步處實行值周教師定點安全維護,確保學生安全規(guī)范地進
出樓梯和操場梯步。
5、出操*結束后,各班應按規(guī)定次序進教室。
6、建立校內學生重大教育活動安全論證制度,參加校外社會實踐活動須報學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準進行。
第10篇 實驗中學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fā)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jīng)濟法律責任。
4、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需要組織校外活動,必須按要求、按程序逐級申報取得批準,方可進行。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第11篇 小學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制度
長江路第一小學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江河游泳、條件不合格的溜冰場開展溜冰活動等。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wèi)生、用火安全,防止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第12篇 學生勞動、實踐活動安全責任制度
一、學生外出勞動、實踐活動(含軍訓、下同),必須由學生統(tǒng)一安排,任何個人和班級無權擅自決定。
二、學校各部門應各負其責,提前安排好學生勞動、實踐活動的具體事宜,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學校外出勞動和實踐活動的班級應逐級安排責任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學生的安全。
四、班主任應在勞動、實踐活動之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出紀律、安全要求,做好思想動員工作。
五、學校應主動與學生家長聯(lián)系,搞好學生勞動、實踐活動中學校、家庭的配合工作。
六、學校應對勞動與實踐活動的地點、路線預先了解和掌握,統(tǒng)一行動,整隊帶出并返回,保證學生路途安全。
七、在勞動與實踐活動過程中,學校應與勞動、實踐單位進行密切配合,交流信息,共同搞好學生勞動與實踐活動的安全工作。
八、勞動與實踐活動結束后,學校、班級應做好小結,對活動過程及成果進行及時評價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