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和標準。
2、參加編制長遠規(guī)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工作。
3、落實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計劃。
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5、經常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各種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先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直至安全隱患消除。
6、參與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
7、監(jiān)督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工作,并培訓員工,使其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的方法。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人員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并檢查落實。
第2篇 安全生產管理評價內容
1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應按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管理、設備和設施管理、企業(yè)市場行為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5項內容進行考核,并應按本標準附錄a中的內容具體實施考核評價。
2每項考核內容應以評分表的形式和量化的方式,根據其評定項目的量化評分標準及其重要程度進行評定。
3安全生產管理評價應為對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的考核,其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文明資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等6個評定項目。
4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考核評價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未建立以企業(yè)法人為核心分級負責的各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2)未建立各部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考核的制度及未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3)未實行安全生產的目標管理、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落實責任和責任人及未落實考核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4)對責任制和目標管理等的內容和實施,應根據具體情況評定折減分數。
5施工企業(yè)安全文明資金保障制度的考核評價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制度未建立且每年未對與本企業(yè)施工規(guī)模相適應的資金進行預算和決算,未專款專用,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2)未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金使用、監(jiān)督及考核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應根據具體情況評定折減分數。
6施工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考核評價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未建立制度且每年未組織對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專職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的繼續(xù)教育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2)企業(yè)年度安全教育計劃的編制,職工培訓教育的檔案管理,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應根據具體情況評定折減分數。
7施工企業(yè)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的考核評價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未建立制度且未對所屬的施工現場、后方場站、基地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2)隱患的整改、排查及治理,應根據具體情況評定折減分數。
8施工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的考核評價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未建立制度且未及時、如實上報施工生產中發(fā)生傷亡事故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2)對已發(fā)生的和未遂事故,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3)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及處理情況事故檔案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9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的考核評價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未建立制度且未按照本企業(yè)經營范圍,并結合本企業(yè)的施工特點,制定易發(fā)、多發(fā)事故部位、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的應急救援預案,未對各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的,則該評定項目不應得分;
(2)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機構、人員和物資的落實,應根據具體情況評定折減分數。
第3篇 安全生產區(qū)域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區(qū)域作業(yè)規(guī)范管理和生產區(qū)域作業(yè)人員、檢查人員活動和出入管理,提高管控效果,消除安全隱患,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
三、生產區(qū)域管理
(一)主控室管理辦法
主控室是生產重地,其設備設施均為生產操作和管理的關鍵設備,為保證**部生產穩(wěn)定運行,并為整個供電系統(tǒng)提供良好的運行環(huán)境,結合部門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1、主控室當值人員不得隨意屏蔽電腦界面的聲光報警。
2、參數異常應及時向部門技術員及領導匯報。
3、主控室當值人員認真操作、認真監(jiān)盤,并準確、及時記錄各項操作數據。
4、 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主控室保持安靜、整潔,嚴禁大聲喧嘩。
5、 操作、聯系、匯報時要使用專業(yè)術語及按照《生產聯系匯報制度》要求進行聯系,要求講話簡潔、清晰、準確。
6、技術參數更改、調整必須經過部門技術管理人員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7、外單位人員需進入主控室時,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在專人陪同下方可進入主控室。
8、主控室禁止拍照,如需拍照、攝像必須經過部門領導批準。
(二)高、低壓配電室安全運行管理細則
配電室作為接受、變換和分配電能的環(huán)節(jié),是公司的動力樞紐。為了避免高、低壓配電室發(fā)生事故帶來重大損失,提升高、低壓配電室的安全運行水平,特制定高、低壓配電室安全運行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1配電室管理辦法
(1)配電室及其內部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配電室建筑應堅固,門窗完整嚴密,具有防火、防雨(雪)、防小動物、通風采光等功能和措施。
(2)配電室內應經常打掃、清理,做到無雜物,保證通道暢通,干凈整潔。
(3)按期對配電室進行巡視點檢,并及時記錄巡視點檢情況。
(4)配電盤面上應標明線路編號與名稱,一、二次接線及其他設備安裝應符合標準,整齊美觀,標志齊全,設備各接點堅固,無松動、發(fā)熱、燒壞等現象。
(5)設置安全遮攔,懸掛設置“禁止煙火”、“未經允許,禁止入內”等標識牌。
(6)配電室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其安裝率、投運率、靈敏率、試跳率均應達 100%,并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試跳,做好記錄。
(7)配電室內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配電裝置一次系統(tǒng)圖應完整齊全,公布上墻。
(8)配電室內應配齊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絕緣靴、絕緣手套、警戒帶及驗電器)及滅火設施,做到定期檢查試驗并定點有序存放在干燥顯眼的地方,嚴禁非操作使用和他人借用。
(9)配電室內工作應不少于兩人同時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工作前應做好準備,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嚴禁口頭約時停送電,工作完畢后清掃現場,核查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地線,撤離人員后才可試運行。
(10)配電室不亮的照明燈應及時調換,原則上要求當班發(fā)現當班調換,調換情況及在日檢表上。
(11)工作人員進出配電室時,應隨手關門,以防止小動物進入室內造成事故。
(12)配電室內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雜物。
(13)嚴禁在配電室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作業(yè)人員無安全作業(yè)票嚴禁進入配電室,參觀人員進入配電室,運行人員要陪同,并填寫參觀登記本。
(14)配電室鑰匙應當班運行值班人員保管,不得交給他人,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配電室。
(15)進入sf6氣體開關室前,必須開啟通風設備15分鐘,確?,F場通風良好后方可進入。
2配電室安全操作辦法
(1)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所管的電氣設備規(guī)格、型號、工作性能和用途.操作時精神要集中,態(tài)度要認真,應不少于兩人執(zhí)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操作者必須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腳踩絕緣墊。
(2)操作時必須做好如下檢查:
2.1送電操作前的檢查:
2.1.1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
2.1.2檢查設備上有無遺漏工具材料等物品
2.1.3檢查開關設備是否處于斷開位置
2.2送電操作后的檢查:
2.2.1檢查所有的開關是否接觸良好,位置指示是否正確
2.2.2檢查各儀表信號指示是否正常
2.2.3檢查運行的設備是否有異?,F象
(3)電容補償裝置進行停電檢修必須首先斷開電源,電容器自放電20分鐘后進行驗電,證明確無電壓后,立即掛好短路接地線,懸掛標示牌等安全措施,嚴禁在設備斷電后未放電的情況下進行一切工作(斷開電源必須要有明顯的斷開點)。
(4)配電室進行全面停電檢修時的操作順序:
4.1斷開低壓回路全部空氣開關
4.2分閘高、低壓配電室母聯柜斷路器并搖至檢修位置
4.3分閘各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并搖至檢修位置
4.4分閘高壓配(變)出線斷路器并搖至檢修位置
4.5對各變壓器高、低壓配電室停電回路進線側驗電,經驗電確無電壓后,立即裝好接地線,才準許進行工作
4.6設備檢修完畢需要恢復供電時,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線,經檢查無其它問題后,再按送電操作步驟恢復供電
3配電室設備安全檢修辦法
(1)為了保證安全供用電,輸配電設備應定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試驗,堅決保證安全運行。
(2)高、低壓配電柜定期清掃檢修,檢修時間按照部門計劃執(zhí)行,事故檢修隨時進行。
(3)低壓配電設備出現異常情況隨時更換或修復。
(4)配電室專用的高低壓安全工具(絕緣鞋、絕緣手套、驗電器、接地線、儀器儀表)運行、檢修人員使用,要求嚴加保管,不準外借或挪作他用。
(5)配電室專用高低壓安全工具,試驗人員要定期試驗,保證安全工器具絕緣性良好。
4配電室巡回檢查辦法
(1)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按時巡視設備,對設備異常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認真分析,正確處理,做好記錄,并向有關上級匯報。
(2)巡視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路線進行。
(3)值班人員巡視后,應將巡視情況、巡視時間及時記入配電室巡視點檢記錄表中。
(4)遇有以下情況時,要增加巡視次數:
4.1設備過負荷時
4.2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后從新投入運行時及新安裝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4.3設備缺陷近期有發(fā)展時
4.4惡劣天氣、事故跳閘和設備運行中有可能出現故障時
(5)巡視過程中應仔細、認真。
5配電室交接班辦法
(1)值班人員應按照現場交接班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時間、未辦完全部交接手續(xù)前,不得擅離職守。
(2)在以下情況下,不得進行交接班:
2.1當班期間發(fā)生配電線路或設備事故
2.2交接時發(fā)生配電線路或設備事故
2.3正進行配電線路或設備的處理
2.4正在進行停送電操作;
2.5交接時發(fā)生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其他異常情況,需要原當班人員協(xié)助處理。
(3)交接班內容:
3.1本配電室設備運行方式
3.2設備運行、缺陷處理情況
3.3事故處理情況
3.4交接時,要嚴肅認真,不得輕率
3.5交接內容要全面,不得遺漏
3.6交接雙方對現場設備狀況進行檢查,核對交接內容與現場實際是否相符。
6配電室安全管理辦法
(1)配電室值班運行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實行持證上崗,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
(2)值班電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運行、檢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加強對運行情況的巡視檢查,發(fā)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并詳細記錄,無法消除缺陷和不安全隱患要報告。
(4)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配電室,任何人不準配電室內吸煙、睡覺、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保持室內整潔、干燥、通風良好,經常性消除配電盤及各種儀器上的粉塵、污物。
(6)電氣設備和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的絕緣狀態(tài),防止短路出現而發(fā)生火災隱患。
(7)消防器材周圍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雜物。
(8)發(fā)生火災應及時撲救并報告,區(qū)域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當值值長應立即判斷,必要時拉斷總閘,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7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辦法
(1)配電室值班人員必須全面掌握設備的正常運行狀況,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隱患),認真分析缺陷(隱患)產生原因,采取積極措施盡快消除設備隱患。
(2)發(fā)現缺陷,應根據情況判斷缺陷類型:
2.1嚴重缺陷:將可能導致人身傷亡、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因情況危急須立即處理
2.2重要缺陷:已影響設備效率,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重要或短期內將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因情況緊急必須及時處理
2.3一般缺陷:對安全運行造成局部影響,使設備帶病工作,將會導致故障發(fā)生必須盡快處理
(3)發(fā)現缺陷后的處理要求:
3.1嚴重缺陷:有關人員在接到值長通知后,應及時趕到現場消缺,工作時間10分鐘內趕到,非工作時間30分鐘內趕到現場消缺
3.2重要缺陷:要求在48小時內消除
3.3一般缺陷:要求在72小時內消除
(4)嚴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復前,應加強監(jiān)視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所有缺陷均由運行技術員記入缺陷記事本,作為重要技術資料存檔。
8配電室防火管理辦法
(1)運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得睡崗。班前班中禁止喝酒,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確保安全供電。
(2)未經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讓任何無關人員進入;經領導批準進入的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動用任何設備,值班人員要陪同監(jiān)督,并且記錄登記。
(3)禁止在室內吸煙,未經特殊批準禁止明火作業(y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易燃液體清洗設備。
(4)禁止在室內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物品和食品。
(5)值班人員要認真按時填寫各種設備巡視點檢記錄表。
(6)設置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定置擺放,隨時具備使用條件,值班人員應會使用消防器材。
(7)配電室內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定期進行除塵清掃,禁止小動物入內,并定期放置鼠藥。
(8)值班人員要加強對配電室內的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注意各回路控制開關以及電纜的溫度,如有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9)配電室內配置的電話為專線電話,不得打私人電話。
(10)高低壓操作模擬圖板開關的位置及高低壓配電柜各開關手柄上的標示牌,必須與設備狀況相對應。
四、處罰辦法
1、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根據《**部安全績效考核辦法》、《**公司生產區(qū)域管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罰。
2、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部相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五、附則
1、本辦法的解釋權歸**部。
2、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管理部安全生產職責
1、 行政管理作業(yè):遵守崗位職責,負責全體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職業(yè)病危害告知書”的簽訂及收集。
2、 人事招聘及錄用作業(yè):為公司招聘、選拔、儲備、培養(yǎng)符合公司不同崗位要求的各種人才。
3、 組織員工的培訓,培訓的目的在于提供員工在知識、技能和態(tài)度三方面的學習與進步,員工培訓的內容必須與企業(yè)的戰(zhàn)略目標、員工的職位特點相適應。員工培訓應體現廣泛性、層次性和實用性等特點,培訓對象和內容可作如下區(qū)分:
3.1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2對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知識、管理知識的培訓;
3.3委外培訓,根據政府監(jiān)管部門及相關行業(yè)要求,委派員工到指定地點培訓,取得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
4、 對下屬班組地磅室、中控室、食堂的日常工作有監(jiān)督、管理、考評職責。
5、 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制訂并落實培訓計劃,確保人員培訓合格、執(zhí)證上崗。
6、 負責公司相關制度、部門職能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匯總、修訂
7、 隨時掌握員工思想動態(tài),合理處理勞動關系,控制人員流失率。
8、 對所有涉及人事檔案、行政審批、證照資料、檢定報告、應急預案、評估報告等臺帳資料進行分類歸檔整理,存放于指定地點,妥善保管,有借閱登記,確保公司機密不外漏。
9、 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安排新入職員工體檢及在職員工年度體檢,對員工健康狀況進行跟蹤記錄。
10、 負責對供應廠商、承包商、施工單位資質審查,確保特殊作業(yè)人員執(zhí)證上崗
第5篇 檔案管理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全面指導安全檔案、消防檔案等資料的錄入保存。
(2) 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 遵守國家及上級有關防火制度,配備符合規(guī)定的防火和消防設施,保持良好性能。
(4) 認真做好檔案室電氣用品的安全工作,防止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5) 大力開展滅鼠防蟲害活動,保持各類資料完好無損。
(6) 定期對檔案室各類消防器材、工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符合規(guī)范。
(7) 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盜工作,防止資料失竊。
(8) 對檔案室存放的安全檔案、消防檔案負責,保證檔案的正確、系統(tǒng)、合理、安全存放。
(9) 及時提供和保存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文件資料,為安全生產服務。
第6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防儀器儀表管理員2
通防儀器儀表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二)
一、在通風區(qū)長的領導下負責通防儀器、儀表的保管與管理工作。
二、掌握各種儀器、儀表性能構造、工作原理及技術知識。
三、通防儀器儀表要統(tǒng)一編號,掛牌管理,分類擺放,整齊有序,對精度儀器儀表要專人專用,保持儀器儀表清潔干凈。
四、對儀器儀表損壞、報廢、丟失鑒定核實,以及新儀器儀表進入,及時在臺帳中填清注明,并上報有關領導。
五、嚴禁儀器儀表亂丟亂放,擺放整齊。
第7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細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1、凡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必須使用點柱作迎頭臨時支護的掘進工作面未按規(guī)定設臨時支付的,每次罰款200-500元。
2、井巷開挖基礎、擴幫、挑頂過程中,未按規(guī)定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的,每次罰款100-500元。
3、巷道開門及巷道貫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強支護的,每次罰施工單位200-1000元,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當班指揮施工的班長罰50元、當班參加作業(yè)的工人每人罰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規(guī)定支設撐木或拉桿、空幫空頂,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工人每人罰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況的,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
5、錨噴巷道不按規(guī)定正確布置錨桿的密度、角度、深度錨噴、噴漿厚度不夠,頂板破碎帶未鋪網護頂者,對施工單位處以30元/m罰款,每差一根錨桿罰款20元,連接不好的網每塊20元(以規(guī)程、措施規(guī)定為準)。凡將錨桿鋸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經發(fā)現,罰款500元/根,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開除工作籍。
6、溜子機頭機尾必須打上穩(wěn)固可靠的壓柱,否則缺一處罰溜子司機及當班班長各50元。
7、使用扒裝機作業(yè)的掘進工作面,有下列情況時處以罰款:
(1)扒裝機無專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時,罰司機和當班班長各30元/次,罰負責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裝機鋼絲繩打結而繼續(xù)使用時,按每個結20元累加處罰責任者。
(3)扒裝機距迎頭的距離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的,對當班班長、跟班隊長各罰款30元,對該區(qū)負責人罰款50元/天。
(4)扒裝機運行過程中,扒斗行走區(qū)間有人逗留或工作時,罰當班班長100元。并對耙裝機司機及逗留人員分別罰款150元。
(5)耙裝機導向輪拴在幫頂支護錨桿上使用的,對責任者罰款100元/次。
8、錨桿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罰責任人200元。
9、 掘進工作面炮后不灑水降塵就出貨的,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次,對參加作業(yè)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瓦檢員監(jiān)督停止施工。
第8篇 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安全管理要求
為加強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國家有關部門相繼頒布《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管理規(guī)定,提出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企業(yè)安全生產應滿足下列安全生產要求:
1.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必須依照有關規(guī)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2.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的安全投入應當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經考核合格。煙花爆竹藥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藥、筑藥、壓藥、切引等工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y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其他崗位從業(yè)人員須經本崗位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并考核合格。
6.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生產設施應當符合生產廠房、儲存?zhèn)}庫、設備儀器和工藝裝備等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
7.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和廠址、廠房、儲存?zhèn)}庫等設施的設計與測繪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要求。
8.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工廠周邊安全防護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9.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應當采取職業(yè)危害預防措施。
10.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應當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應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訂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12.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yè)在建設、生產和經營中,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和規(guī)范。
第9篇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創(chuàng)造良好施工生產環(huán)境,減少各類事故,提高企業(yè)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作為施工生產的永恒主題,做到“三個不變”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能變;主管領導抓安全不能變;黨政工團齊抓共管不能變。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所屬分公司、工程項目部和直屬單位統(tǒng)稱公司所屬各單位。各單位可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四條公司年度安全控制目標。公司安全生產的控制目標為“三消滅、兩嚴防、一控制”。即消滅員工因工死亡事故,消滅因工程施工造成的鐵路行車險性以上事故和影響公路或航運交通安全的事故,消滅車輛、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或火災等造成一次經濟損失1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嚴防員工非因工死亡事故,嚴防分承包企業(yè)員工死亡事故。大力控制員工因工傷亡事故。具體指標是:
公司年員工因工死亡率為0,年重傷率控制在0.6‰以下,年非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年負傷率控制在5‰以下。
第五條公司所屬各單位年度安全控制目標,在年度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中予以明確。公司與所屬各單位在年初簽訂安全包保責任狀,明確責任目標和具體的獎罰條款及額度,公司年終進行考核,對實現安全生產的單位黨政主管行文通報表彰,并兌現安全生產獎金;對未完成安全目標的單位黨政主管行文通報批評,并實行經濟處罰。
第六條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與單位績效考核、評選優(yōu)質工程、評選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掛鉤,對達不到安全責任狀規(guī)定的目標者行使一票否決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八條公司的董事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制度。
二、組織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九條公司總經理和直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制度。負責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與人員的配備,并保證其正常實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時,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
三、組織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規(guī)劃,組織制定和貫徹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四、組織定期或專項的安全生產檢查,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五、組織調查、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制定改進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
六、對員工開展安全教育、進行技術培訓,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第十條總工程師安全職責。各級總工程師是本級施工技術管理的總負責人,同時對本級的施工安全技術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行業(yè)及業(yè)主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和制度。負責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控制方案、操作細則,做好技術交底,組織實施。
二、在編制、審定施工技術組織設計方案、技術文件和處理技術問題時,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勞動保護規(guī)定。組織有關人員研究推廣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
三、負責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指導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規(guī)范作業(yè)。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參與事故搶險,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指導實施糾正和預防事故的措施。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規(guī)及業(yè)主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二、依據工程合同,合理組織生產。確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合理配置人力、物資、設備、資金等生產要素,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文明施工,正確處理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嚴格施工過程控制,確保作業(yè)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三、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時解決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并定期(每季度一次)組織安全質量大檢查。
四、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常識、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的教育。搞好新工人的崗前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人員的技術培訓,并嚴格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五、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措施,搞好安全防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六、組織事故搶險,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隊長(領工員)對本隊(工區(qū))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按照項目施工計劃安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組織施工,嚴格施工過程安全控制,正確處理安全與工期、安全與效益的關系,不違章指揮、盲目蠻干,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二、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教育工人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章作業(yè)。關心職工生活,合理安排勞動力,對有禁忌職業(yè)病的人員,不準安排其從事禁忌工種的工作。
三、嚴格落實制定施工技術安全措施或施工安全控制方案,向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監(jiān)督檢查。
四、落實“三工”制度。組織檢查施工生產使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識和安全衛(wèi)生裝置,創(chuàng)造符合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
五、積極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等安全生產活動,搞好總結與評比,鼓勵先進,學習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六、組織事故搶險,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實預防措施和糾正措施。
第十三條工人安全職責。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拒絕從事無安全保障與未經培訓的特殊工種的作業(yè);努力學好技術與安全知識,不斷提高作業(yè)能力和安全防護能力;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在生產中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十四條安全監(jiān)督員(安全長/安全員)職責。公司、項目部、分公司和直屬單位,必須配備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本級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施工作業(yè)安全、交通運輸安全、防毒防塵防爆以及消防等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察。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批示,組織安全生產,監(jiān)督監(jiān)察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本級的落實。
二、制訂本級安全控制目標、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生產計劃。會同施工技術、質量等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施工技術交底書,參與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監(jiān)督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實。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三、協(xié)助主管領導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活動,做到文明施工。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掌握施工生產場所、機械設備、交通運輸的安全狀況,及時分析本級安全生產形勢,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六、組織事故調查,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提出事故的分析和處理意見。負責各類事故的綜合統(tǒng)計上報工作。
五、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等行為。發(fā)現重大隱患或特別危急情況時,應停止其作業(yè)或操作,下達安檢通知書限期整改,并立即報告領導,必要時可直接向上級機關匯報。
第十五條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職責。公司所屬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合理配置管理人員等相關資源,確保其正常發(fā)揮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責:
㈠、負責監(jiān)督管理勞動安全、人身安全、鍋爐和壓力容器安全以及運輸安全工作,對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規(guī)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㈡、制訂安全生產規(guī)劃,及時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議,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按規(guī)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
㈢、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掌握施工生產場所、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必要時發(fā)出《勞動安全監(jiān)察通知書》。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㈣、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實施安全生產獎罰事宜。參與企業(yè)資質年檢和評先選優(yōu)工作,提供企業(yè)安全生產情況。
㈤、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組織對安全監(jiān)督員的培訓、考核和辦證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㈥、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報告和結案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當好事故定性定責的“主裁判”。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監(jiān)督實施。
第十六條企業(yè)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 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對外部勞務必須實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對分承包方進行評價時,對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進行評價,選用合格分承包方。在與其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獎罰的條款。
二、項目部對招用的零散勞務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明確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違約責任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條款,對其納入全員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建筑法》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yè)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的規(guī)定,加強對外部勞務的安全管理。
一、項目部應對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jiān)督管理。
二、項目部選派技術骨干帶招用的零散勞務組成的施工隊伍,應視同企業(yè)職工隊伍一樣進行安全管理。
三、項目部招用的零散勞務與企業(yè)職工混合編組作業(yè),應同企業(yè)職工一樣進行安全管理。
四、要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尤其要監(jiān)督檢查分承包方的各級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必須堅持先培訓,后持證上崗。
五、監(jiān)督檢查分承包方積極推行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執(zhí)行“三工”安全制度,與企業(yè)同步開展“安全月”、“五比”勞動競賽和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等活動。
六、監(jiān)督檢查分承包方安全生產的內業(yè)資料管理,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生產中認真抓好落實。
第五章 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現場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與重點。各級抓安全的力度應放在現場,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搞好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組織文明施工,積極爭創(chuàng)各級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應當配備與其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的、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應根據環(huán)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塵工作,施工便道通行危險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夜間設有紅燈示警。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按規(guī)定設置各類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二條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管好用好易燃易爆物品,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防止爆炸、火災等事故的發(fā)生。加強對防塵防毒的治理與管理,對作業(yè)人員定期進行體檢,防止職業(yè)病的發(fā)生。按照國家和相關行業(yè)的各類施工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做好鐵路復線的“四電”、隧道、橋梁、房建、起重等施工作業(yè)的安全控制。特別是既有線“四電”施工作業(yè),要針對不同的特殊條件與環(huán)境,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并認真按照批準的方案組織施工,不準盲干、冒進。嚴防鐵路行車事故、人身安全事故、挖斷既有線光、電纜及損壞既有站場設備的事故發(fā)生。
第二十三條項目部應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生產環(huán)境、生活設施、作業(yè)條件、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等。根據施工特點設置必要的醫(yī)療和急救設施,必要時應配備相應的急救人員。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進行配置,并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yǎng),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五條公司所屬各單位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嚴格車輛和駕駛員管理,搞好車輛維修保養(yǎng)與駕駛員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六條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公司組織進行上、下半年的安全質量大檢查,項目部組織本工程的季度安全檢查,工點負責人及安全員應經常進行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在安全檢查中,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及時制止或者糾正,對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需限期進行整改的,下達《勞動安全監(jiān)察通知書》,限期整改,并書面報告處理結果。
第二十七條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城市施工要求,設置圍擋,實行封閉式管理。對臨街施工現場,應當設置硬質圍擋;對在建房屋和構筑物工程,應當采取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第二十八條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應當拍照或錄像。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按有關要求,投入必要的施工臨時費用和勞動保護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第六章 安全生產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條實行“安全包保責任狀”和“安全風險抵押金”等多種有效獎罰的方式,做到獎罰嚴明。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和物資獎勵。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或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獎勵。
一、公司依據與所屬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進行年終考核,對完成安全目標的單位,行文通報表彰,公布獎勵。
二、工程項目部、電氣化公司連續(xù)四年(項目經理的安全成績按實際施工時間連續(xù)計算),物業(yè)公司、通信中心連續(xù)六年,實現安全生產,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公司。經公司審核后授予《安全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并一次性獎勵黨政主管各2000元。對年度獲得市地(含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級、省部級授予的安全工作先進單位的,經公司核準后,在當年安全工作包保責任狀的基礎上,再分別提高30%-50%的獎金。
三、對年度獲得集團公司安全文明工地,獲得市地級(含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安全文明工地,獲得省部級安全文明工地的單位,經公司核準后,分別獎勵項目部黨政主管3000元、5000元、8000元。以上各項獎勵在年度同時獲得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獎。
四、以上獎勵按照公司批準文件,由公司財務支付獎金。
五、當單位黨政主管獲獎時,本單位應按黨政主管個人獲獎數額的80%獎勵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或安全長),60%獎勵安全部門領導和管理人員。其獎金由本單位財務支付。
六、對獲得集團公司以上的安全獎勵,提取25%獎勵工程管理部。
第三十二條處罰。
一、對個人的處罰。
㈠、公司依據與所屬各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年終考核后,對未達標單位的黨政主管實施處罰,并行文通報。
㈡、發(fā)生職工一次輕傷3人以上的工傷事故、因違章施工危及鐵路行車發(fā)生的險性事故、一次經濟損失5-10萬元事故,對事故單位的經理、書記分別處以500-1000元罰款。
㈢、發(fā)生職工因工重傷事故、非因工死亡事故、重大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事故,對事故單位的項目經理、書記分別處以1000-5000的罰款。
㈣、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對事故單位經理、書記分別處以10000-30000元,施工隊長5000-15000元罰款。
㈤、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或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給企業(yè)信譽造成嚴重損害的項目部經理、書記分別處以20000元罰款。
㈥、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單位領導和其他責任者,將按照國家和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和《責任者對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有限賠償辦法》等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實施有限賠償;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㈦、當單位黨政主管受罰時,本單位應按黨政主管個人受罰數額的80%罰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或安全長),60%罰安全管理人員。
二、對單位的處罰。
根據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的處罰規(guī)定,凡發(fā)生事故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中國鐵十四局集團實行經濟處罰時,罰款由事故單位自負,其經濟處罰標準如下:
㈠、因工傷亡事故處罰標準。
1、發(fā)生一次負傷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負傷1人罰款2萬元。
2、發(fā)生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傷1人罰款4萬元。
3、發(fā)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款8萬元。
4、發(fā)生一次死亡3-10人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款10萬元。
5、發(fā)生一次死亡11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款12萬元。
㈡、發(fā)生職工非因工死亡事故或由我方負主要責任造成企業(yè)外人員傷亡事故的經濟處罰。一次死亡1-2人的,每死亡1人罰款2萬元;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每死亡1人罰款4萬元。
㈢、外部勞務因工死亡事故經濟處罰。凡發(fā)生自帶和混合編組作業(yè)的零散勞務死亡事故的,同企業(yè)職工一樣實施罰款;工程分承包方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對總承包單位處以罰款,一次死亡1-2人的,每死亡1人罰款4萬元;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每死亡1人罰款6萬元。
㈣、因違章施工危及鐵路行車、公路運輸及航運安全的經濟處罰。發(fā)生險性事故的,一次罰款6萬元;發(fā)生大事故的,一次罰款10萬元;發(fā)生重大事故的,一次罰款20萬元。
㈤、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經濟處罰。發(fā)生挖斷既有光、電纜、車輛、機械設備或火災等事故,一次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及以上的,罰款2-10萬元。
㈥、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除按以上條款規(guī)定罰款外,將加重處罰。
1、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限調查結案的,每件事故加罰5萬元。
2、謊報或隱瞞職工死亡事故和其它應快報的事故而被上級主管部門查出的,每件事故加罰10萬元;已獲得榮譽和獎金的,除追回獎金、獎牌外,再處以與獎金等額罰款。
3、對謊報或隱瞞職工死亡事故及其它應快報事故的單位有關領導人員,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4、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責令限期整改而未改者,處罰隱患單位1-2萬元。
5、凡有一個月以上不按規(guī)定上報安全月報的,除通報批評外,處以單位200-2000元罰款。
三、對個人、單位的經濟處罰,罰款一律上繳公司財務,由公司財務依據文件追繳。
第七章 事故報告和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1991年頒發(fā)的75號令《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搞好傷亡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到找不出原因不放過,本人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第三十四條凡發(fā)生的各類事故,按照業(yè)務對口,分別由業(yè)務主管部門牽頭,進行事故調查,由安全監(jiān)察部門綜合統(tǒng)計上報。凡發(fā)生的各類等級安全事故均影響事故單位的安全成績,并按照本辦法第六章《獎勵與處罰》的規(guī)定,實施經濟處罰。
第三十五條事故報告。發(fā)生傷亡事故后,應立即報告企業(yè)負責人,并按系統(tǒng)逐級上報。凡發(fā)生一次5人及以上負傷事故;一次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或各類死亡事故;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企業(yè)外傷亡事故及因工程施工危及鐵路、公路、航運交通運輸安全的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發(fā)生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用各種快報方法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原因及責任一時難以查清的,也要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待查清原因及責任后,重新補報。
第三十六條事故調查。企業(yè)發(fā)生各類事故,由企業(yè)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發(fā)生重傷事故、一次輕傷3-4人的事故、無人員傷亡但一次經濟損失5-10萬元(不含)的事故,由公司領導和主管業(yè)務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fā)事故結案處理報告。發(fā)生死亡事故、一次負傷5人及以上事故、一次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由集團公司、事故單位領導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集團公司領導簽發(fā)事故結案處理報告。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和因違章施工發(fā)生的影響鐵路、公路、航運運輸的重大事故,企業(yè)負責人和有關部門的人員必須及時親臨事故現場,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七條事故處理。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調查處理報告。重大傷亡事故由集團公司向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上報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由上級審批結案。死亡、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或負傷5人及以上、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由集團公司批復結案,并報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備案。發(fā)生重傷事故、一次輕傷3-4人事故和一次經濟損失5-10萬元的事故,由公司批復結案,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凡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各單位在上報調查報告時,要提出對有關人員的處理意見,并附黨政主管領導的檢查書及事故現場的照片、事故現場圖。發(fā)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業(yè)外部人員傷亡事故,除按上述規(guī)定辦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故裁決書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因忽視安全、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國家、上級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對事故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傷亡事故處理結案一般在15日內處理完畢。特殊情況按上級指定的時間結案。
第三十八條事故統(tǒng)計。事故統(tǒng)計包括事故單位發(fā)生的所有傷亡事故。自帶和混合編組作業(yè)的零散勞務發(fā)生傷亡事故的,與企業(yè)職工一樣統(tǒng)計上報。工程分承包方發(fā)生的因工死亡事故,由集團公司上報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根據批復情況統(tǒng)計列報。發(fā)生負主要責任(依據公安交警部門事故裁決書為準)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由負主要事故責任的單位做事故傷亡統(tǒng)計并上報。公司所屬各單位每月2日前向公司快報上月安全情況,公司每月6日前向集團公司上報月《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表》,在次年1月8日前向集團公司上報年度《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表》。
第三十九條嚴格事故報告和事故統(tǒng)計紀律。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事故報告、事故統(tǒng)計規(guī)定,按程序及時準確的報告。發(fā)生的各類事故,無論責任大小,都要列入統(tǒng)計,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漏報、故意拖延不報,更不能弄虛作假、騙取榮譽與獎勵。一經發(fā)現,嚴厲查處。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實行。以往公司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中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政府或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執(zhí)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10篇 2-萘酚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設備
1、設備員對全車間所管轄設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對分管業(yè)務安全工作負責。
2、主要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做好壓力容器的檢測、校驗,確保安全設施的完好,設備檢修規(guī)程的制定。
3、做好對管線的年度檢測,分析化驗情況報告,并報設備處備案。
4、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和車間對生產、安全的規(guī)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工段的設備維護工作。
5、負責或參與制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認真執(zhí)行。組織開展日常及綜合、專項檢查整改工作。
6、嚴格執(zhí)行車間設備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壓力容器檢測檢驗規(guī)程。
7、組織車間設備設施、壓力容器大檢查,落實設備方面隱患整“改五落實”。
8、參加全車間安全、工藝、設備綜合大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正常良好。
9、組織參加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0、參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執(zhí)行安全三同時。
11、每月參加車間安委會,對存在的問題積極整改。
第11篇 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管理規(guī)定
各項目部、機關各部室:
為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完善各項基礎工作,落實各項制度,落實各級安全管理責任,經研究,制定本規(guī)定。
一、項目部區(qū)隊班前會
傳達上級指示,布置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生產任務布置,強調各崗位、工種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每日的安全教育內容;排查處理不安全因素。記錄齊全,存檔備查。
二、周班組安全活動
有月安全教育計劃,有備課記錄,有每周一案的學習計劃。會議記錄有活動時間、主講人,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安全活動,參加活動的人員簽到,缺席人員要補課。記錄學習的內容、主持人的點評以及近期單位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重點工作。安全活動結束后,于當天20 時上報安全生產技術部。
三、安全辦公會會議記錄
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精神,總結當月工作,全面排查隱患,布置次月安全生產工作,協(xié)調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人、財、物等問題,并落實責任人和實施辦法。會議要形成紀要,紀要需重點突出,能反映單位的實際情況,于月底25 日前上報。
四、隱患排查治理
(一)班前隱患排查
由主持班前會的領導干部負責,對當班人員的狀況進行認真排查,喝酒的、心情不好的、身體不適的嚴禁入井作業(yè),杜絕上班期間非生產事故的發(fā)生。
(二)班中隱患排查(帶班干部記錄)
由帶班干部、當班班組長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排查,確保消除現場隱患。帶班干部要做好帶班記錄,對每個頭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在確保每個頭面現場無隱患的情況,不得低于3 條,同時帶班記錄中要反映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帶班記錄由帶班干部本人填寫,留存?zhèn)洳椤?/p>
(三)隱患排查治理交接班
排查的隱患內容,當班處理不了的,要與下班帶班干部和班長進行交接,同時,體現在現場隱患排查交接班記錄和帶班記錄上,由項目部留存?zhèn)洳椤?/p>
(四)隱患管理臺帳
隱患整改記錄要規(guī)范說明隱患內容、整改措施、檢查人、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驗收人簽字等內容。
五、各類施工設計、規(guī)程措施的審批(復審)、學習傳達
必須保證一工程一措施,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對規(guī)程措施進行學習,并簽字,超過三個月的規(guī)程必須重新組織學習和考試,學習、考試要求規(guī)范說明應到、實到、補學、補考人數等。
六、上級各類文件、通報、報告、紀要、指令、要求等的學習貫徹落實
對上級有關安全、技術、生產管理方面的各類文件、通報、報告、紀要、指令、要求等,要傳達到每一個干部職工,要求規(guī)范說明應到、實到、補學人數等。
七、變化管理、超前預控管理
凡發(fā)生季節(jié)、關鍵時段控制(含節(jié)假、休息日)、人員(新工人、借調人員、離崗返崗人員)、三工(工藝、工序、工具)、施工地點內容、地質條件、單項工程等變化情況,需制訂整改措施,進行超前預控,確保安全技術措施到位,超前預控有方案,有跡可循。
八、工作流程卡(安全注意事項)
每個崗位的職工必須配備工作流程卡,熟知安全注意事項,確?,F場考試檢查合格,不低于90 分。
九、“三違”治理
項目部技術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月度治理“三違”不低于1 人次,百人以下項目部月度內治理“三違”不低于4 人次,百人以上項目部治理“三違”不低于在冊人數的6%?!叭`”治理嚴格按照上級“三違”規(guī)定實施,項目部建立“三違”、事故座談分析制度,一般“三違”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組織,嚴重“三違”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座談分析,碰觸“安全紅線的”一律解除合同。“三違”當日上報,由項目部經理簽字審核,并附“三違”人員考勤表和當班驗收單。
十、安全生產及標準化管理
組織好每日的巡查和定期檢查,標準化檢查月度不低于三次,每月對檢查和考核情況進行匯總備查。
十一、應急救援預案和季節(jié)性“三防”預案
必須認真編制年度應急救援預案和季節(jié)性“三防”預案,季度內或施工環(huán)境變化等,要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查和補充。雨季、冬季及時編制“三防”預案。
十二、調度記錄管理
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技術部必須建立調度記錄,記錄當天的安全、生產和技術管理情況,記錄上級部門的指示、指令、要求以及領導安排的工作,并有落實情況記錄,實現閉合管理。
十三、調度室管理
1、建立調度溝通制度,建立專門調度溝通記錄。
根據工程公司調度室值班上班的時間,在工程公司調度室上班時,與工程公司調度室匯報當日調度室、調度值班及公司值班人員計劃安排。19 時30 分前,電話提醒值班領導匯報。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至少調度一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
2、建立與項目部經理溝通的記錄。
當班調度員至少與各項目部經理電話溝通一次,主要內容是:當天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情況,當天組織的安全檢查、安全活動、文件學習情況等,昨天匯報的問題整改情況以及影響生產的情況等。不得以“正常、沒事”等文字敷衍了事。同時,記錄其他調度的內容。
3、信息化建設管理
安全生產技術部每周抽查一個項目部,并電話通報檢查情況,每月15 日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下發(fā)預檢查通報,每月25 日進行全面的檢查,下發(fā)信息化檢查考核通報一次。
十四、其他基礎資料
相關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以上沒涉及的資料,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相關要求
1、相關資料有專人負責,分類歸檔備查。各種會議記錄和其他安全生產過程記錄,保存不得低于一年。
2、按照14項規(guī)定的內容,項目部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各項目部對各項基礎資料進行檢查一次,查遺補漏,并對沒有按照要求組織實施的進行考核。
3、安全生產技術部隨時抽查各項目部的基礎資料,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基礎資料的全面檢查。
十六、考核
(一)管理人員履職考核
1、1-14 項內容,發(fā)生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 分,累計3分不盡職、8 分不履職、15 分嚴重不履職,扣分達15 分,公司領導約談。
2、按季度考核,管理人員不盡職的對責任人罰款300元,不履職的對責任人罰款500 元,嚴重不履職對責任人罰款1000 元。
3、上級部門查到的不履職行為,加倍處罰。
(二)發(fā)生不規(guī)范行為的考核
1、發(fā)現一次班前會記錄不詳,內容不全、不詳細的,對主持人罰款100 元。
2、缺一次周安全活動,對項目部經理罰款100 元,無備課、無安全強調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對主持人罰款50元。
3、沒有召開項目部安全辦公會對經理罰款100 元,沒有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排查、討論、布置工作或記錄不全的,對經理罰款50 元。
4、缺一次班前隱患排查,對主持人罰款100 元。
5、帶班干部、當班班組長沒有組織現場隱患排查的,對當班帶班干部、班組長按不履職考核。
6、現場無隱患交接班記錄的,對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按不履職考核。
7、隱患治理沒有實現閉合管理的,對分管安全的副經理按不履職考核。
8、各類施工設計、規(guī)程措施的審批(復審)、學習傳達、考試一處不符合要求的,對技術負責人罰款50 元。
9、上級各類文件、通報、報告、紀要、指令、要求等無學習貫徹落實痕跡的,每發(fā)現一處對項目部經理罰款100元。
10、變化管理、超前預控管理,每遺漏一處或缺項,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罰款100 元。
11、現場抽考工作流程卡和應知應會的,得分低于90分的,對責任人罰款100 元。
12、“三違”治理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弄虛作假的,對項目部經理按不履職考核。
13、月度內沒組織質量標準化檢查的,對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罰款300 元,缺一次罰款100 元,月度內無考核的,對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罰款100 元。
14、沒有及時編制規(guī)程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和季節(jié)性“三防”預案或沒有及時履行審批手續(xù)的,對技術負責人按不盡職考核。
15、沒有建立調度記錄的,對項目部經理按不履職考核,沒有記錄當天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對責任人罰款100 元。
16、項目部上報安全生產技術部的資料原則上由分管負責人簽字,發(fā)生錯誤、弄虛作假的對責任人罰款100 元,對簽字人罰款50 元。安全生產技術部匯總上報資料發(fā)生錯誤的,對責任人罰款50 元,對負責人罰款20 元。發(fā)生嚴重失誤的,對責任人罰款200 元,對負責人罰款100 元。上報的文件資料,發(fā)現錯別字的,每發(fā)現一處,對項目部分管負責人罰款50元。
17、項目部當班帶班、值班干部不匯報的,對責任人罰款100 元,調度室對當天各項目部帶班、值班調度記錄不清的,一處對責任人罰款50 元。無記錄的 ,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8、月度內沒有對各項資料進行檢查,查遺補漏的,對責任人按不盡職考核。
19、管理人員發(fā)生工作“兩隨意”行為,對責任人罰款100 元,并扣1 分。
20、以上處罰累計考核,未盡事宜,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12篇 通風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新
一、熟悉本礦礦井通風系統(tǒng)和井巷工程質量情況。
二、每旬對井下各主要地點風量進行測量,掌握井下總風量與總回風量,計算各作業(yè)點所需風量,合理分配。
三、加強通風管理,定期對各類通風構筑物和通風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證風流暢通。
四、配合技術員繪制全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標注出每個作業(yè)點所需風量和實際風量。
五、搞好交接班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