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某局外包管理程序
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外包管理程序
1 目的
通過對分包方進行考察評價、選擇合格的分包方,確保所使用的
分包方滿足本企業(yè)設計和施工質量要求。
2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guī)定了各類分包方,包括設計分包方、勞務分包方、工程分包方以及設備租用、搬運委托、計量檢定、倉儲等各類分包方的評價、選擇和控制的原則和方法,規(guī)定了分包合同的簽定與審批要求以及分包產品驗證的有關規(guī)定,適用于工程局對各類分包方的控制和管理。
3 引用文件
3.1 中建三局zjs.qm101 《質量手冊》
3.2 中建三局zjs.qm202 《文件控制程序》
3.3 中建三局zjs.qm203 《記錄控制程序》
3.4 中建三局zjs.qm208 《設計和控制程序》
3.5 中建三局zjs.qm211 《生產和服務控制程序》
4術語
本程序采用 gb/t19000-2000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和本公司《質量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5職責
5.1 局設計院負責組織工程勘察、設計分包方的評價和選擇,保存各類評定資料。
5.2 局直屬公司負責組織檢驗和試驗分包方以及檢驗、試驗、測量設備校準機構的評價和選擇。負責組織對所使用的工程分包方、勞務分包方以及搬運、倉儲、檢驗和試驗等分包方的評價和選擇。
5.3局人力資源部、市場商務部、科技部、工程部、企業(yè)管理部等分別對所主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分包方評價、選擇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必要時參與對各類分包方的評價。
6措施和方法
6.1分包方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要求
6.1.1 各類分包方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a)設計分包方必須具有乙級以上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
b)工程施工分包方必須是具有資質等級的專業(yè)或綜合施工企業(yè);
c)勞務分包方必須是成建制的隊伍;
d)其他專業(yè)分包方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
6.1.2 對分包方的基本要求是:
a)具有同所分包的任務相適應的資質等級或專業(yè)技術水平;
b)承擔過同所分包任務類似的其他任務;
c)擁有同完成所分包任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工具或其他資源
條件;
d)質量管理體系健全,服務態(tài)度好、社會信譽良好。
6.2分包方能力調查
6.2.1 擬選擇的分包方應滿足 6.1.1 和 6.1.2 條要求。
6.2.2按本程序第 5 章“職責”中所確定的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單
位負責對分包方的能力進行調查,調查方式可以書面《調查函》方式,
也可派人走訪;調查者可以是各類分包方的主管部門,也可委托擬使
用分包方的單位/部門。調查結果按表 210-01 填寫“分包方能力調查
表”。
6.2.3 “分包方能力調查表”經主管部門/單位經理審核,確認擬選擇
的分包方具備本程序6.1.1 和6.1.2 條的要求后方可實施后續(xù)的評價
工作。
6.3分包方評價
6.3.1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根據(jù)各自專業(yè)的特點和要求,采取以下辦
法或其他辦法中的一種或幾種方法對分包方進行評價:
a)試做;
b)分包方能力/質量管理體系現(xiàn)場評價,包括對分包方以往業(yè)績的
確認、評價,目前生產經營狀況,其質量管理、設備、手段、現(xiàn)場管
理、人員結構等,必要時應進行質量管理體系審核;
c)以往合作情況評價;
d)了解其他單位對其的評價。
6.3.2 分包方評價由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負責進行,必要時,局企管
部、科技部、工程部和直屬公司參加或委托使用部門/單位進行。
6.3.3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根據(jù)評價結果按表 210-02 填寫《分包方
評價表》。
6.4合格分包方的選擇和審批
6.4.1 各主管部門根據(jù)《分包方評價表》,對各分包方進行綜合分析、
比較,選擇出合格的分包方,并按表210-03 填寫《合格分包方名冊》。
6.4.2《合格分包方名冊》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發(fā)至各有關部
門、單位實施。
6.5合格分包方的使用
6.5.1本工程局的所有專業(yè)分包,均必須使用《合格分包方名冊》中
的分包單位/隊伍。
6.5.2所使用的合格分包方的資質必須滿足所分包的工作任務的要
求。
6.5.3使用合格分包方要在同等條件下?lián)駜?yōu)選用,可行時,以招標的
方式確定分包者,招標工作由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6.6合格分包方的考核與再評價
6.6.1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于每年年終組織對在冊的合格分包方進
行一次全面考核和再評價??己撕驮僭u價的主要內容是各分包方所分
包工作的完成情況,包括質量、工期、服務等,年度再評價與考核應
有分包方的直接使用者參加,由各主管部門根據(jù)考核結果按表 210-04
填寫《合格分包方年
度考核評價表》。
6.6.2需要時,由各主管部門提出并組織企管部、工程部和科技部走
訪合格分包方或對其進行質量管理體系審核。
6.6.3對考核中認為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分包方,取消其分包方資格,
由各主管部門提出取消申請,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后從《合格分包方名
冊》中除名,對經除名的分包方至少一年內不得重新使用。
6.6.4合格分包方的使用單位建立日常監(jiān)控制度。凡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合格分包方不能達到規(guī)定要求時,第一次發(fā)現(xiàn)提出口頭警告,第二次
出具書面整改通知,第三次發(fā)生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取消申請,執(zhí)行本
程序 6.6.3 條規(guī)定。
6.6.5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負責分別建立合格分包方檔案,其中包括:《分包方能力調查表》及有關的證實材料,《分包方評價表》、《合格分包方名冊》及有關證實材料、《合格分包方年度考核評價表》及有關證實材料、分包方的各類證、照、業(yè)績證明材料等。
6.7例外選用
所有專業(yè)分包均需使用合格分包方。如因合格分包方發(fā)生重大質量問題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履行分包合同時,經主管部門提出、分管領導批準后,可臨時使用合格分包方名冊之外的分包方,但使用前要對該分包方按本程序的有關要求進行調查、評價和控制。
6.8分包計劃
6.8.1項目經理部或部門(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和資源狀況在項目質量計劃中或以其他形式編制專業(yè)分包計劃。
6.8.2專業(yè)分包計劃要清楚地說明擬分包事項的理由、擬分包的范圍、對分包方的資質和技術水平要求,分包工作的時限等。
6.8.3 分包計劃經其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9分包合同
6.9.1所有分包事項按本程序6.5.3 條規(guī)定選定合格分包方后,均簽定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所分包的事項(專業(yè));
b)質量要求、驗收標準;
c)技術說明;
d)對分包方質量管理體系有要求時,提出適用的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名稱、編號或版本;
e)質量保證的責、權、利。
6.9.2 分包合同的履行情況作為對分包方考核的依據(jù)之一
6.10 顧客推薦或施工合同中指定的分包方的管理
6.10.1 顧客推薦的分包方,按本程序6.1、6.2、6.3、6.4、6.5、6.6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10.2施工合同中指定的分包方按 6.1、6.2、6.3 的規(guī)定進行調查評價,如不滿足要求,由各類分包的主管部門與顧客協(xié)商分包方并修改施工合同,如能滿足要求,則將其作為合格分包方并按 6.4、6.5、6.6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支持性文件
7.1 各類分包方的管理辦法
8記錄
8.1 表 210-01 《分包方能力調查表》
8.2 表 210-02 《分包方評價表》
8.3 表 210-03 《合格分包方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