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電管理規(guī)定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檢查評分辦法》,整體推進全礦機電標準化工作,使全礦供電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規(guī)范。特做如下規(guī)定:
一、管理范圍:
1、井下所有高壓干線上的電氣設備(電壓6kv)、電纜,統(tǒng)一由機電科負責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
2、井下高壓變電點至綜采工作面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電纜及移動變電站由使用單位負責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做高壓電纜頭及安裝時使用單位必須向機電科申請,機電科安排高壓電工人員現(xiàn)場指導工作。
3、井下所有低壓(電壓1140v及以下)電氣設備、電纜,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
4、新安裝高壓變電點必須有供電設計,設計任務書及相關容量參數(shù)由技術科提供,報機電副總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下發(fā)機電科,由機電科負責供電設計、安裝措施、技術標準的編制、報批及安裝工作。
5、采區(qū)供電設計由使用單位設計、編制并報有關部門審批、總工程師批準后進行安裝準備工作,安裝時嚴格按設計中選型的設備及電纜進行安裝。
6、高、低壓電氣設備的分界點規(guī)定為:
(1)井下以高壓變電點內的饋電開關為界(電源側由機電科負責,負荷側由使用單位負責):高壓變電點內電氣設備,由機電科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
(2)高壓變電點內的檢漏日試跳、接地裝置日巡視、日常文明衛(wèi)生管理工作,由距該高壓變電點最近使用單位的電鉗工負責。
(3)高壓變電點內的高爆開關、低壓饋電開關掉閘后,由使用單位電鉗工負責合閘,但合閘時必須向機電科停送電發(fā)令人請示,得到發(fā)令人的調令方可操作。使用單位需要從高壓配電點內停電進行檢修時,必須提前通知機電科,由機電科安排專職電工負責停電、看閘,沒有機電科的專職電工停電,使用單位不得私自從高壓變電點停電檢修。
(4)變電點內消防器材(包括防火鐵銑、滅火砂、滅火器)不得挪做它用,由距該硐室最近的使用單位負責保管。
(5)地面高、低壓電氣設備的分界點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管理規(guī)定:
1、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檢查評分辦法》,在正確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好本單位管理范圍的電氣設備、電纜的基礎上,按照“一級礦井”要求進行標準化整治,并確保按礦規(guī)定的期限達標。
2、對于達不到標準或未按期達標的直接責任單位,礦將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3、發(fā)現(xiàn)高壓變電點內消防器材不齊全或損壞,由負責該高壓變電點的單位補齊并按礦規(guī)定進行考核。
4、機電科認真做好供電線路、設備的維修工作,一旦發(fā)生停電事故后必須立即組織處理。發(fā)生較大的停電事故后必須先做應急處理,減少停電時間,原則上處理因電纜放炮故障不得超過4小時,凡因停電后處理不當、停電時間過長而造成生產(chǎn)影響的,按所影響的每個工作面每小時考核100元。
5、機電科、運輸段及各生產(chǎn)單位需停電進行檢修時,必須前一天申請停電時間,工作完畢后及時向調度室匯報,不匯報按延誤時間每小時考核100元。
6、無論是事故停電還是停電檢修、調度室必須及時通報通風調度和總工程師,起動應急預案,確保通風安全。
第2篇 地面供電技術管理規(guī)定范本
一、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電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試行)》、《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生產(chǎn)礦井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堅決做到不安全不供電,保證安全生產(chǎn)。凡涉及到人身及設備安全的操作,必須一項工作制定一項措施,措施要貫徹到每一位參加施工的人員,并且做好憶錄。發(fā)生事故時,事故的定級、分析、追查、報告執(zhí)行《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附件四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二、各種保護必須裝設齊全,動作靈敏可靠,嚴禁脫離保護運行。運行及調度指揮及技術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運行方式下的繼電保護運行方案,改變運行方式時必須同時相應改變保護運行方式;必須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及時做好繼電保護裝置整定試驗、避雷器、接地極及絕緣用具的測試工作,各種測試及試驗必須填定報告并存檔。
1、一類及重要負荷必須有雙電源;
2、高壓開關要有欠電壓保護及過電流保護,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整定計算及試驗;
3、避雷器要在每年3月15日前試驗合格后安裝投入運行,11月15日脫離運行;
4、接地極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測試,對不合格的接地極必須進行處理或更換;
5、絕緣用具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試驗,不合格者不得繼續(xù)使用;
6、各種設備、開關、電纜、絕緣油等必須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試行)》規(guī)定的周期和標準進行試驗,做好試驗記錄。記錄必須保存一個試驗周期以上時間,重要設備記錄要隨設備技術檔案永久保存。
三、各種電源的操作:
1、必須填定“二票”及制定安全措施,報經(jīng)本單位及供電主管單位的技術人員批準,并在主管電氣的技術人員及調度指揮下,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作業(yè)范圍進行操作,停送電聯(lián)絡必須由專人負責,禁止借機作業(yè)。
2、凡是有聯(lián)絡開關的配電場所,聯(lián)絡開關的操作必須經(jīng)供電部電力調度及本單位調度同意,在供電部電力調度指揮下,方可操作,聯(lián)絡開關處必須張掛操作規(guī)程;
3、操作結束必須及時匯報有關部門;
4、各種操作必須認真填寫記錄。
四、對電氣設備的操作:
1、 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工作票進行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及操作票必須按標準填寫,嚴格按規(guī)定的范圍進行操作,禁止借機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一個操作一個監(jiān)護的監(jiān)護人制度,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操作必須在操作者及監(jiān)護人均核對無誤后方可進行;
3、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操作結束后,必須匯報有關部門,經(jīng)檢查無誤,在電氣主管人員及調度指揮下方可送電;
4、必須嚴格按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驗電放電制度,驗電放電工具要符合標準,接地設施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標準安裝拆除;
5、各種操作必須認真填寫記錄。
五、變電所及配電點:
1、開關柜的網(wǎng)門要與隔離開關閉鎖,上下網(wǎng)門要閉鎖,聯(lián)絡開關及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要加鎖,同時要掛警告牌,開關柜的工作燈要完好;
2、 設備完好,標牌標志準確,配線整齊,衛(wèi)生清潔;
3、 認真按規(guī)程規(guī)定對油開關、隔離開關及操作機構進行巡視、檢查、檢修及試驗,并做好記錄。
4、 按規(guī)程規(guī)定對油開關油位不足時進行補油,油質不合格時進行更換并做好相應記錄。
5、 現(xiàn)場懸掛供電系統(tǒng)圖及操作規(guī)程。
6、 有足夠的防火器材。
六、各種架空線路及電纜:
1、架空線路的桿塔身的裂痕、裂紋、傾斜變形,橫擔歪斜變形,拉線的位置及截面,金屬元件銹蝕,基礎等項目符合標準;編號準確;
2、導地線的損傷、連接、路線、截面、距離、弛度要符合標準;
3、絕緣子每串內無零值的瓷瓶,鐵件、瓷面及懸垂瓷瓶偏斜符合標準;
4、金具完整齊全,連接牢固緊密,材質規(guī)格符合標準,瓷瓶受外力時擺動靈活;
5、防雷保護的架空地線、防雷保護設施、接地電阻、接地引線、架空地線保護角、接地體制安裝、壁雷器、接地電阻測試及試驗要符合標準;
6、線路走廊環(huán)境以及低壓線路、通訊線路必須符合標準。
7、電纜要排列整齊,接頭及破損修補必須按標準進行,禁止集中捆放,電纜溝內無積水。各種控制及動力電纜在隔層穿越地點必須做好封堵,以避免發(fā)生火災時事故蕩圍擴大。
8、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9、各種導線及電纜的選擇必須滿足容量要求,同時應滿足動熱穩(wěn)定要求。
七、各單位有關技術及操作人員,必須全面掌握各配出電源的性質、規(guī)格型號、負荷情況、系統(tǒng)接線圖;重要負荷供電場所要張掛供電系統(tǒng)接線圖;要制定緊急情況拉閘順序表。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
八、對已完工(或未交接)及檢修、搶修的電氣工程,必須及時認真嚴格按規(guī)程規(guī)定及標準驗收交接,各種設計圖紙資料隱蔽工期程資料、試驗報告必須齊全,交接后的圖紙資料必須進檔案室收藏。
九、各單位要加強用電管理,嚴格用電審批手續(xù),重罰聲音違章用電單位及個人,推廣節(jié)電新技術及新工藝,淘汰高耗低效設備,制定切實可行的節(jié)電措施,做好節(jié)電工作。
十、各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大型機電設備躲峰真谷運行措施,檢修時間安排在峰時進行,主排水泵在谷時排水,設備盡量少點峰時運行,做好躲峰真谷及降低最大電力工作。
第3篇 農村供電所規(guī)范化管理標準規(guī)定
農村供電所規(guī)范化管理標準
第一章 總則
根據(jù)國務院國發(fā)[1999]2號文件《國務院轉批國家經(jīng)貿委關于加快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加強農村電力管理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全國范圍內進行了縣鄉(xiāng)電力一體化的重大改革。為了規(guī)范改制后農村供電所(以下簡稱供電所)的管理,維護農村供用電秩序和開拓農村電力市場,結合農村電力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范化管理標準。
本規(guī)范化管理標準適用于縣級供電企業(yè)(含代管、參股)所屬的供電所。
第二章 供電所的機構設置
一、供電所的設置原則
供電所是縣級供電企業(yè)的派出機構,其人、財、物納入縣級供電企業(yè)統(tǒng)一管理,是供電企業(yè)面向大眾、服務社會的一個'窗口'。供電所的設置應按照便于管理、方便客戶、經(jīng)濟合理的原則,一般采取營配合一的管理模式。根據(jù)配電網(wǎng)絡結構、用電設備、供電量的多少,以及城鎮(zhèn)規(guī)模,并適當考慮行政區(qū)劃來設置供電所,做到有利于'四到戶'管理的實施。原則上一個鄉(xiāng)或幾個鄉(xiāng)(鎮(zhèn))設一個供電所,名稱統(tǒng)一為:××縣(市)供電公司××供電所。
二、供電所的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力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電價政策,搞好農村電費、電價管理。
(2)負責供電區(qū)域內農村10kv及低壓電網(wǎng)的運行、維護和檢修管理。
(3)按規(guī)定受理客戶的業(yè)擴報裝申請,及時辦理變更用電及臨時用電等用電業(yè)務。對業(yè)務界定范圍不屬于供電所辦理的高壓客戶申請,由供電所受理后轉報上一級辦理。
(4)負責供電區(qū)域內的抄表、審核、電費票據(jù)管理和電費收繳、合同管理和開拓農村電力市場。
(5)負責供電區(qū)域內計量裝置的安裝、更換、維護和管理。
(6)負責供電區(qū)域內10kv及低壓配電臺區(qū)的線損管理。
(7)搞好農村供用電優(yōu)質服務,認真履行供電服務承諾,樹行業(yè)新風,搞好兩個文明建設。
(8)搞好農村用電檢查,宣傳普及安全用電常識,指導客戶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依法用電,維護農村供用電秩序。
(9)建立和完善所內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基礎資料,搞好綜合管理,并按規(guī)定及時、準確地填報有關業(yè)務報表。
(10)做好供電所人員的培訓考核,積極推廣農電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推進現(xiàn)代化管理。
(11)完成縣級供電企業(yè)下達的各項技術經(jīng)濟指標和其他工作任務。
三、供電所的辦公場所
為履行好工作職責,供電所要有必要的辦公室、客戶服務部(廳、室)、材料庫房、工器具室和值班室。要體現(xiàn)出行窗口'的特點,樹立供電企業(yè)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三章 供電所的崗位設置和崗位職責
一、供電所崗位設置的原則
供電所的崗位設置必須遵循'精簡高效、按需設崗、依崗定人、一人多崗、一崗多責'的原則??稍O所長、安全管理、設備管理、電費管理、業(yè)擴管理、計量管理、線損管理和專職電工等崗位,專職電工根據(jù)實際情況按營業(yè)戶數(shù)核定,做到勞動資源的科學合理配置。
供電所崗位設置標準和辦法由各省電力公司統(tǒng)一制定,縣供電企業(yè)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定,并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
二、供電所的崗位職責
(一)所長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力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國家和企業(yè)利益。帶領全所職工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生產(chǎn)、經(jīng)營任務和安全、技術經(jīng)濟指標。
(2)制定本所年、季、月的工作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落實。抓好綜合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設備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制定和落實防范事故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經(jīng)濟供電。
(4)加強電力營銷管理,嚴格執(zhí)行電價政策,認真落實'三公開'、'四到戶'、'五統(tǒng)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開經(jīng)濟活動分析例會,對售電量、線損、售電單價、電費回收、增供擴銷等工作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的辦法與措施,并組織實施。
(6)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遵守財經(jīng)紀律。
(7)加強行風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堅持客戶接待與走訪制度,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好客戶的來信、來訪和投訴。
(8)定期組織對全所人員的技術業(yè)務、安全規(guī)程、職業(yè)道德的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9)督促有關業(yè)務報表的按時、準確報送。
(二)安全管理崗位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規(guī)章制度。
(2)提出本所安全生產(chǎn)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監(jiān)督本所各崗位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監(jiān)督各項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實。
(3)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協(xié)助所長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辦法,認真開展安全考核。
(4)組織對10kv及以下電力設施進行定期安全巡視檢查,搞好勞動保護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5)抓好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參與事故調查,并做好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
(6)協(xié)助所長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與事故隱患,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詳細做好記錄,向領導匯報。
(7)依法保護供電區(qū)域內的電力設施,負責做好交通、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8)負責全所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安全規(guī)程學習與考試工作,按時、準確填報安全報表。
(三)設備運行管理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程的要求,負責全所設備的運行、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2)組織對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工作,定期巡視配電室、變壓器、線路、接地裝置、漏電保護裝置等,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對供電區(qū)域內的電力設施進行周期性維護和有針對性維護,按照設備的檢修試驗周期,編制檢修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按規(guī)定組織對供電設備的測量檢查,包括配變的接地電阻、線路的對地距離、交叉跨越距離的測試,并認真做好記錄。
(5)負責供電設備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應進行現(xiàn)場鑒定,做好詳細記錄,并進行分類處理。
(6)負責供電區(qū)域內高低壓電力設備的評級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完成供電可靠性指標。
(7)建立健全供電區(qū)域內的供電設施資產(chǎn)臺賬,加強備品備件管理,按規(guī)定建立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定期對備品備件進行檢查、修復、補充,滿足事故搶修的需要。
(8)按時、準確地填報有關業(yè)務報表。
(四)電費管理及核算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價政策,負責電費電價管理和客戶的電費、電價查詢工作。
(2)負責抄表卡(抄表器)的發(fā)放與回收,以及電費發(fā)票的領取與管理;負責組織按時、準確地輸入、核算、打印、分發(fā)電費票據(jù)。
(3)負責本所抄表卡、電費結算單、電費票據(jù)、應收電費清單的審核與傳遞,建立健全客戶電費臺賬資料,并編制應(實)收電費月報表,按時完成電費回收任務。
(4)負責計算退補電費,填寫退補電費審批表,辦理退補電費手續(xù)。
(5)監(jiān)督供電營業(yè)工作中的'三公開'、'四到戶'、'五統(tǒng)一'的執(zhí)行情況,杜絕農村用電中的'三亂'和'三電'現(xiàn)象。
(6)對本所售電量、平均電價、抄表率、電費回收率、客戶用電的波動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
(7)負責供電所相關費用的收支管理,按時、準確填報有關業(yè)務報表。
(五)業(yè)擴管理崗位職責
(1)認真執(zhí)行有關業(yè)擴報裝政策與規(guī)定,負責本所的業(yè)擴報裝工作。嚴格按照業(yè)擴報裝流程和服務承諾,為客戶辦理業(yè)擴報裝及相關手續(xù)。
(2)建立客戶臺賬資料,負責接待客戶有關業(yè)擴報裝及用電業(yè)務的咨詢和服務。
(3)按照業(yè)務界定,負責辦理營業(yè)區(qū)域內客戶的新裝、增容、變更用電和臨時用電業(yè)務。
(4)經(jīng)縣級供電企業(yè)授權,與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
(5)負責營業(yè)區(qū)域內的負荷預測以及農村電力發(fā)展規(guī)劃和需求預測管理工作。
(6)按時、準確地填報有關業(yè)務報表。
(六)計量管理崗位職責
(1)認真執(zhí)行《計量法》和有關電能計量裝置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負責全所的計量管理工作。
(2)負責計量裝置的檢查、檢定和維護管理工作。
(3)負責《計量法》在本所的貫徹實施與落實,按規(guī)定負責對業(yè)務范圍內電能計量裝置的定期檢修、校驗和輪換工作。
(4)按業(yè)務界定的要求,根據(jù)客戶的報裝容量、負荷性質和負荷變化情況,科學合理地配置、安裝計量裝置,并建立計量管理檔案,記錄客戶計量裝置的新裝、暫停、遷址、輪換等相關資料。
(5)負責客戶表計和用電數(shù)據(jù)的管理,建立健全計量管理臺賬。
(6)編制本所計量裝置的定期輪換和計量器具表的送檢計劃。
(7)按時、準確地填報有關業(yè)務報表。
(七)線損管理崗位職責
(1)負責線損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線損指標。
(2)編制10kv及低壓線損管理的工作計劃和指標分解方案,并協(xié)助所長提出對本所人員的線損考核和獎懲。
(3)提出并落實供電區(qū)域內的電網(wǎng)結構優(yōu)化、無功補償配置,改善電壓質量及其他降損節(jié)能的技術措施。
(4)按時對供電區(qū)域內的電壓質量、線路功率因數(shù)和負荷分布變化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
(5)定期組織營業(yè)普查。查處違約用電,打擊竊電行為,堵塞管理漏洞,對用電量波動異常的客戶,及時調查分析。
(6)協(xié)助所長定期召開經(jīng)濟活動分析會,提供各種分析資料,制定并落實降損措施。
(7)按時、準確地填報有關業(yè)務報表。
(八)專職電工崗位職責
(1)負責供電區(qū)域內高低壓設備的運行維護、巡視檢查。
(2)負責供電區(qū)域內低壓客戶計費表計的抄表和收費工作。
(3)負責供電區(qū)域內低壓用電客戶的用電檢查和低壓用電報裝申請的傳遞工作。
(4)負責完成供電所下達的電費回收、線損、安全、抄表率等經(jīng)濟技術指標,及時反映和匯報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5)遵守《農村電工服務守則》,履行服務承諾,服從統(tǒng)一調配,參加緊急業(yè)務處理。
(6)做好農村安全用電的宣傳,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做好漏電保護裝置的運行管理工作;指導客戶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依法用電,維護農村供用電秩序。
(7)完成供電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供電所的安全生產(chǎn)管理
一、工作內容
(1)負責10kv及以下配電網(wǎng)的規(guī)劃、建設、安全運行、維護檢修和電力設施的保護。
(2)負責供電區(qū)域內分級漏電保護裝置的檢測和維護管理。
(3)負責供電區(qū)域內安全用電的宣傳普及和客戶用電的安全管理。
(4)負責對本所人員安全知識、技術技能的培訓和安全生產(chǎn)業(yè)績的考核。
二、工作要求
(1)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基礎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規(guī)程、標準和制度。
2)建立健全以所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chǎn)職責。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活動。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各種技術資料、臺賬、記錄,按規(guī)定及時編報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計劃。
(2)嚴格界定設備的產(chǎn)權分界點,依產(chǎn)權歸屬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電力客戶沒有能力維護其產(chǎn)權設備的,供電所可代其維護管理,但必須簽訂'代理維護協(xié)議',并報縣級供電企業(yè)批準后實施。
(3)按有關規(guī)程的要求,對供電區(qū)域內配電線路及設備設置明顯的標志,主要內容如下:
1)配電線路名稱和桿塔編號。
2)配電臺區(qū)的名稱和編號。
3)相位標志。
4)線路開關、刀閘的調度名稱及編號。
5)變壓器、電容器、電纜端頭、桿上開關和刀閘、戶外配電箱(柜)以及配電設備經(jīng)過特殊地段的警示牌。
(4)對供電區(qū)域內設備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按照有關規(guī)程要求開展設備的巡視、檢查、試驗、維護和檢修。對設備缺陷要做好記錄,并按缺陷等級,分類處理。
(5)根據(jù)《用電檢查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電區(qū)域內的客戶安全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客戶,并督促限期整改。
(6)按照《漏電保護器農村安裝運行規(guī)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級漏電保護器進行巡視、檢查、測試、維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正確動作率達到部頒標準的要求。
(7)加強配電網(wǎng)電壓管理,采取措施提高電能質量。一般客戶端電壓合格率要達到90%以上。
(8)加強設備的負荷管理,防止設備過負荷運行和三相負荷嚴重不平衡運行。
(9)宣傳《電立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行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和安全用電知識的普及工作。
(10)對供電設備進行操作和檢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具體內容如下:
1)工作票、操作票應按月統(tǒng)計,妥善保管。'兩票'合格率應達到100%。
2)供電所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工作監(jiān)護人由縣級供電企業(yè)組織培訓、考試,并發(fā)文公布。
(11)按'擇優(yōu)選購、按需配備、登記造冊、定期檢驗、壞的封修、缺的補齊、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的三十二字原則,搞好安全工器具和施工工具的配備、檢驗、使用和保管。
(12)根據(jù)設備狀況和檢修計劃,編制備品備件的計劃,并進行擇優(yōu)選購,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13)發(fā)生農電生產(chǎn)和農村觸電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縣級供電企業(yè)并立即組織事故處理。
1)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協(xié)助縣級供電企業(yè)搞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2)盡快查出事故地點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擴大。
3)盡量縮小事故停電范圍和減少事故損失,對已停電的用電客戶要盡快恢復供電。
(14)貫徹安全生產(chǎn)重獎重罰規(guī)定,制定出明確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細則,對在安全生產(chǎn)中做出顯著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嚴重失職、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給予處罰。
第五章 供電所的營銷管理
一、工作內容及要求
(1)以為農民生活、農村經(jīng)濟、農業(yè)生產(chǎn)服務為宗旨,以經(jīng)濟效益為中心,開拓電力市場,建立全過程的營銷管理機制,規(guī)范營銷管理工作。
(2)負責受理客戶的業(yè)擴報裝、抄表、核算、收費及其他日常用電營業(yè)工作。對于從用電申請受理、批復、裝表、接電到正常用電的全過程,都要有人負責、有人監(jiān)督。
(3)嚴格執(zhí)行國家電價政策和物價部門批準的電價標準,做到電價準確、電費賬務清楚。
(4)農村居民用電全部實現(xiàn)一戶一表,健全客戶營業(yè)檔案,全面實行供電'四到戶'管理。
(5)按業(yè)務界定負責供電區(qū)域內計量裝置的安裝、維護、管理工作,做到計費準確、公正。
(6)積極推行計算機在營銷工作中的應用,逐步建立縣(市)、鄉(xiāng)(鎮(zhèn))一體化的營業(yè)管理體系。
二、業(yè)擴管理
(1)受理營業(yè)區(qū)域內客戶的新裝、增容、變更用電和臨時用電等業(yè)務,做到'一口對外'。
(2)嚴格按規(guī)定的時間辦理相關手續(xù),按時限要求進行現(xiàn)場勘察,確定供電方案,并正式通知客戶。
(3)負責或參與對業(yè)擴工程施工的中間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處理。
(4)安裝竣工后,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按業(yè)務界定與客戶簽定供用電合同。對于居民客戶,在受理用電申請后,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電;對于其他客戶,在受電裝置驗收合格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電。
(5)送電前應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收取用電業(yè)務的各種費用,供電所不得擅自減免。
(6)業(yè)擴報裝工作要有明晰的工作流程。
第六章 供電所的專業(yè)管理
一、線損管理
(一)工作內容
(1)供電所線損管理范圍為10kv線路、配電變壓器和低壓線路的電能損失。
(2)負責線損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考核,制定降損措施。
(3)及時準確統(tǒng)計、分析、上報有關線損管理報表。
(二)工作要求
(1)制定降損計劃、措施、考核方案,每月上報線損統(tǒng)計、分析情況。
(2)10kv配電線路以變電站出線總表與線路連接的配電變壓器二次側計量總表為考核依據(jù);低壓線路以配電變壓器二次側計量總表和該變壓器所連接的低壓客戶計費表為計算考核依據(jù)。
(3)線損指標要責任到人,完成情況要與經(jīng)濟責任掛鉤,獎優(yōu)罰劣,嚴格考核和兌現(xiàn)。
(4)建立線損分析例會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問題,并對線損情況進行預測,制定降損措施。
(5)加強計量和營業(yè)管理,杜絕估抄、漏抄、錯抄行為,查處違約用電,打擊竊電。
(6)降損技術措施。具體如下:
1)配電臺區(qū)設置,應選在負荷中心,堅持多布點、小容量、短半徑原則:
10kv線路供電半徑≤15km;
低壓線路供電半徑≤0.5km。
2)淘汰高耗能變壓器,合理選擇變壓器容量,提高變壓器負載率。
3)優(yōu)化無功補償,采取集中補償與分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提倡隨機隨器補償。
(7)技術指標。具體如下:
1)電能損失率指標:
10kv線路綜合損失率(包括配電變壓器損失)≤10%;
低壓線路損失率≤12%。
2)線路電壓指標:
線路末端電壓合格率≥96.5%;
l0kv線路電壓允許波動范圍為額定電壓的±7%;
低壓線路到戶允許波動范圍:380v為額定電壓的±7%;220v為額定電壓的-10%~+7%。
3)功率因數(shù)指標:
農村生活和農業(yè)線路cosφ≥≥0.85;
工業(yè)、農副業(yè)專用線路cosφ≥0.90。
二、電壓和無功管理
(一)工作內容
(1)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電壓和無功專業(yè)方面的文件、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供電所電壓和無功管理工作計劃和完善改進電壓質量及提高無功補償?shù)募夹g措施。
(2)對整個供電區(qū)域電網(wǎng)的電壓質量和設備情況進行定期巡視檢查,做好基礎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分析和上報。
(3)建立定期分析例會,對電壓質量進行定期及時分析,加強電壓和無功設備的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和投運率。
(二)工作要求
(1)電壓質量標準按照原電力部頒發(fā)的《電力系統(tǒng)電壓和無功電力管理條例(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供電所農村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考核指標根據(jù)各地的供電承諾指標而定。
(3)電壓監(jiān)測和統(tǒng)計以及無功補償容量的確定按照'國家電力公司農村電網(wǎng)電壓質量和無功電力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加強對電壓監(jiān)測裝置的運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提高監(jiān)測的準確性。
(5)無功補償方式應采用:集中補償與分散補償相結合,以分散補償為主;高壓補償與低壓補償相結合,以低壓補償為主;調壓與降損相結合,以降損為主。
(6)對無功補償設備進行定期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備可投運率達95%及以上。
(7)掌握配電網(wǎng)絡的電壓情況,當電壓變化幅度超過規(guī)定指標時,要采取措施提高電壓質量。
三、供電可靠性管理
(一)工作內容
(1)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供電可靠性專業(yè)方面的文件、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供電所供電可靠性工作計劃,完善供電可靠性的技術措施。
(2)對電網(wǎng)的供電可靠性進行定期分析,做好基礎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分析、匯總,并按時上報。
(二)工作要求
(1)供電可靠性的計算方法按照《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辦法》執(zhí)行。
(2)供電可靠率指標根據(jù)各地供電承諾指標而定。
(3)做好設備缺陷登記及檢修計劃上報,加強計劃停電的管理,充分利用10kv線路檢修停電及變電站檢修停電期間進行設備維護和缺陷處理,對影響同一電源線路的缺陷要進行集中處理,盡量減少停電次數(shù)和停電時間。
(4)進行配電網(wǎng)施工和檢修時,要做好施工方案優(yōu)化和施工前準備工作,盡量縮短停電時間。
(5)加強故障搶修管理,保證檢修工具和檢修材料的及時充足供應;加強臨時停電管理,控制停電時間。
(6)加強對配電設備的巡視、預防性試驗和缺陷管理,做好配電變壓器的負荷監(jiān)測工作。
(7)積極試行和推廣設備狀態(tài)檢修技術和帶電作業(yè)技術,檢修盡量采用'零點'工程。
(8)加強配電設備的防護工作,防止發(fā)生外力破壞事故。
(9)認真作好客戶的技術服務,指導客戶提高設備的安全可靠性。
(10)定期召開分析例會,對供電可靠性進行定期及時分析,使供電可靠率得到保證并不斷提高。
第4篇 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標準規(guī)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配電網(wǎng)用戶供電系統(tǒng)可靠性管理機構的組織形式,明確各級機構職責、管理內容和方法、報告與記錄等。
本標準適用于我局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網(wǎng)絡)、有關職能部門及各生產(chǎn)單位對市區(qū)及農村配網(wǎng)供電可靠性(指標)的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可[1998]02號文件:頒發(fā)《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的通知
國電可[2001]6號文件:關于印發(fā)《縣級供電企業(yè)開展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意見》的通知
浙農電[2001]1185號文件:轉發(fā)國電公司《關于印發(fā)“縣級供電企業(yè)開展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意見”通知》的通知
浙電發(fā)輸[2001]670號文件:關于下發(fā)《浙江省供電企業(yè)可靠性控制程序(試行)》的通知
農電[2004]35號文件:關于下發(fā)《國家電力公司農村電網(wǎng)供電可靠性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 組織形式
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在生產(chǎn)局長、總工程師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全局建立了由生產(chǎn)局長擔任組長、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由生技科、調度室、用電科、檢修隊、各個供電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領導小組;局生技科為供電可靠性管理歸口管理部門,設供電可靠性專職管理員;調度室、檢修隊、各個供電所設供電可靠性兼職管理員,負責本部門的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
4 職責
4.1 職能
4.1.1 局供電可靠性領導小組應定期召開全局性的供電可靠性專題會議,對可靠性的相關重大問題進行討論決策,審議、決定全局可靠性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
4.1.2 局生技科負責供電可靠性的綜合管理工作。
4.1.3 局用電科負責停電計劃的發(fā)布工作,為用戶著想,做好計劃用電工作。
4.1.4 局生技科負責仙居縣電網(wǎng)規(guī)劃的編制工作,并且督促相關生產(chǎn)部門按照規(guī)劃執(zhí)行,為提高供電可靠性提供基礎條件。
4.1.5 局調度室、集控站負責我局電網(wǎng)的運行任務,在保證電網(wǎng)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盡可能保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操作任務。
4.1.6 各個供電所負責我局所轄線路的運行工作。在保證線路及人生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縮短停電時間,減少停電次數(shù),改善線路狀況。
4.1.7 局檢修隊負責我局所轄變電所的設備運行檢修工作。在嚴格執(zhí)行檢修計劃的基礎上,盡量提高設備的健康狀況,及時處理缺陷。
4.2 職責
4.2.1 生產(chǎn)副局長職責
4.2.1.1 貫徹執(zhí)行省局、市局下達的有關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指導局屬各單位的用戶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
4.2.1.2 負責領導全局的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局可靠性管理目標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召開全局電力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對局重大可靠性工作問題作出決策,分析指標情況、指導生產(chǎn)實際。
4.2.1.3 審批局供電可靠性管理體系文件,審核、批準下達各個單位分配指標時戶數(shù)。
4.2.1.4 建立、健全局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保持各級專業(y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 推動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向科學化、現(xiàn)代化方向發(fā)展,積極開發(fā)微機應用,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和管理水平。
4.2.2 生技科長職責
4.2.2.1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部門頒發(fā)的可靠性統(tǒng)計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組織協(xié)調配電系統(tǒng)供電可靠性管理目標,并提出供電可靠性分析意見。
4.2.2.2 有權檢查各單位、部門有關及基礎資料,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4.2.2.3 負責檢查、督促科內專業(yè)人員的工作。
4.2.2.4 負責審查各生產(chǎn)單位的月度停電計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監(jiān)督月度停電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
4.2.2.5 負責組織編制供電可靠性的目標規(guī)劃和技改計劃,研究制定提高供電可靠性的技術措施。
4.2.2.6 負責審核可靠性指標分解計劃,審核本單位的可靠性實績指標。
4.2.2.7 負責審核供電可靠性分析報告,對于分析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同時負責技術規(guī)程的編制工作。
4.2.3 生技科供電可靠性管理員職責
4.2.3.1 協(xié)助生技科科長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部門頒發(fā)的可靠性統(tǒng)計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適合本局的供電可靠性管理辦法和考核辦法;組織協(xié)調供電系統(tǒng)供電可靠性管理目標,認真做好全局供電系統(tǒng)用戶可靠性管理工作。
4.2.3.2 理順工作程序,暢通數(shù)據(jù)采集渠道,督促、指導各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開展,檢查各單位、部門有關記錄及基礎資料;深入了解各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解決出現(xiàn)的問題。
4.2.3.3 負責全局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指標的平衡預測及供電系統(tǒng)供電可靠性數(shù)據(jù)和信息的采集,分配各單位考核指標;審核各單位上報的有關報表、數(shù)據(jù),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有關資料、信息;建立、健全全局可靠性管理資料及有關檔案和可靠性數(shù)據(jù)庫,逐步使全局可靠性管理工作系統(tǒng)化、科學化、現(xiàn)代化。
4.2.3.4 及時掌握全局供電可靠率完成情況,協(xié)調設備運行、檢修,計劃停電安排與有關部門的關系。
4.2.3.5 每年年初按全局年度工作總目標下達當年度的供電可靠性指標,分解停電時戶數(shù)到各考核單位,并與局經(jīng)濟責任制掛鉤進行考核。
4.2.3.6 每季進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
4.2.3.7 負責平衡各生產(chǎn)單位的停電計劃,協(xié)助科長及檢修專職制訂全局的月度停電計劃,參與審核各生產(chǎn)單位的停電計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監(jiān)督供電可靠性指標的執(zhí)行情況。
4.2.4 各供電所可靠性管理員職責
4.2.4.1 貫徹執(zhí)行上級頒發(fā)的各項供電可靠性管理規(guī)定
4.2.4.2 負責作好本單位供電系統(tǒng)用戶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及運行數(shù)據(jù)的及時上報,要保證可靠性數(shù)據(jù)、運行數(shù)據(jù)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對于基礎數(shù)據(jù)的變動要每個月修正統(tǒng)計一次,每次統(tǒng)計的基本情況應與當時的電氣接線圖一致。(每季度上報)
4.2.4.3 按局下達的考核指標進行分解和測算;負責測算、統(tǒng)計單位月度停電計劃、停役申請(每次停電事件所耗用的時戶數(shù));每月進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并提出提高供電可靠性的切實措施和建議對策。
4.2.4.4 按局下達給本單位本年度可用時戶數(shù)控制使用,合理安排檢修施工計劃,盡量減少停電范圍,盡量做到線、變合一工作,確保計劃指標的完成。
4.2.4.5 加強檢修、施工管理和設備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避免重復修停電,減少事故停電。
4.2.4.6 認真作好各種可靠性分析,確保數(shù)據(jù)齊全、準確;加強可靠性分析工作,提出并實施提高供電可靠性的切實措施。
4.2.5 局調度室職責
4.2.5.1 按局下達給本單位本年度的可用時戶數(shù)控制使用。
4.2.5.2 精心調度、平衡安排線、變合一工作,及時正確發(fā)布命令,努力縮短停送電時間。
4.2.5.3 及時填寫相關的操作記錄和運行值班記錄,按時填寫《仙居縣供電局設備異常臺帳》
4.2.5.4 負責提高供電可靠率的調度管理,制定設備負荷限額,充分發(fā)揮配電網(wǎng)互供能力,靈活、合理、科學的安排運行方式及線路、變電所操作。
4.2.5.5 根據(jù)局每月的停電計劃,精心、合理安排調度工作。
4.2.6 局用電科職責
4.2.6.1 及時準確的向社會發(fā)布停電公告。
4.2.6.2 在系統(tǒng)負荷緊張期間,合理安排有序用電,盡量做到停機不停線。
4.2.6.3 協(xié)助調度做好對雙電源用戶的管理工作,檢查監(jiān)督用戶按供用電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的運行方式的執(zhí)行情況。
4.2.7 變電檢修隊職責
4.2.7.1 按局下達給本單位本年度可用的時戶數(shù)控制使用。
4.2.7.2 負責完成局下達的送變電線路、設備的基建、修試工作并保證工程質量,合理安排生產(chǎn)和作業(yè)計劃,平衡所屬各隊的工作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做到線、變合一工作,保質保量,減少返修。
4.2.7.3 及時消除各個變電所的缺陷。
4.2.8 集控站職責
4.2.8.1責變電設備的運行質量管理,服從調度命令,及時許可合終結,縮短操作時間,提高運行水平并管好變電設備,及時發(fā)現(xiàn)缺陷,提高變電設備可靠性。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實行全局范圍內的供電可靠性目標管理。
5.1.1 局生技科在局長和總工的領導下,根據(jù)我局電網(wǎng)的中長期規(guī)劃及我局目前電網(wǎng)的實際情況,編制適合我局的供電可靠性規(guī)劃。在規(guī)劃中,應根據(jù)電網(wǎng)規(guī)劃建設的實際情況,有步驟的提高我局的供電可靠率,逐步達到先進的水平。
5.1.2 在每年年初的時候,生技科要完成上年度我局供電可靠性的數(shù)據(jù)分析工作,總結我局上年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找出存在的問題,并且提出改進的方法。另外根據(jù)供電可靠性規(guī)劃,制定本年度的供電可靠性工作計劃。
5.1.3 生技科在每年年初的時候,根據(jù)規(guī)劃中的年度目標可靠率(或者上級部門下達的指標),對本年度的供電可靠性指標進行測算,計算出本年度全局可以使用的停電時戶數(shù);并且制定為了保障供電可靠性目標實現(xiàn),所應該采取的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5.1.4 生技科在測算好全局的可用停電時戶數(shù)的基礎上,對停電時戶數(shù)進行分解,并且將分解好以后的指標,以文件的形式下達給局屬各個相關部門,作為各個相關部門生產(chǎn)工作的目標。
5.1.5 各個單位在接受到全年的可使用時戶數(shù)以后,根據(jù)工作任務,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另外,根據(jù)月度的時戶數(shù)測算,合理安排月度的工作計劃,并且對工作計劃中的停電,應該進行時戶數(shù)的測算。
5.2 供電可靠性指標的計劃平衡工作
5.2.1 年度檢修計劃的可靠性指標平衡
5.2.1.1 各個生產(chǎn)單位根據(jù)供電可靠性下發(fā)的本單位的可使用時戶數(shù),合理制定本單位的年度檢修計劃,并上報生技科。
5.2.1.2 生技科負責平衡、補充各個生產(chǎn)單位上報的年度檢修計劃,并且匯總、制定我局全年的年度檢修計劃。供電可靠性專職參與年度檢修計劃的制定工作。
5.2.1.3 年度檢修計劃再經(jīng)過生產(chǎn)副局長、總工的審核以后,由生技科下發(fā)本年度的變電、線路檢修計劃。
5.2.2 月度檢修計劃的可靠性指標平衡
5.2.2.1 各個相關生產(chǎn)部門根據(jù)年度檢修計劃、月度可使用時戶數(shù)以及實際的工作需要,編制本部門的月度檢修計。
5.2.2.2 生技科可靠性專職負責匯總各單位上報的月度檢修計劃,對于各停電事件,作出相應的時戶數(shù)測算工作。
5.2.2.3 生技科長負責對月度檢修計劃的審核工作,同時對于停電計劃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停電,提出修改意見,督促相關生產(chǎn)單位整改。
5.2.2.4 在經(jīng)過總工、生產(chǎn)副局長的審核后,由生技科負責分發(fā)正式的月度檢修計劃。
5.2.3 周停電檢修計劃的可靠性指標的平衡
5.2.3.1 各個生產(chǎn)單位班組根據(jù)月度工作計劃和周可使用時戶數(shù),制定周停電計劃。
5.2.3.2 各個生產(chǎn)單位領導負責審核各班組上報的周停電計劃,對于停電計劃中的不合理因素,應予以指出并且作相應的修改。同時在每周四將下周的停電計劃上報生技科。
5.2.3.3 生技科可靠性專職負責對于各生產(chǎn)部門上班的停電計劃的匯總和審核工作,制定周停電計劃。
5.2.3.4 生技科長負責審核月度停電計劃的合理性,對于其中的不合理因素,提出整改的意見。
5.2.3.5 在經(jīng)過生產(chǎn)副局長的審核后,由生技科負責在每周五將周停電計劃的分發(fā)。各個生產(chǎn)單位要嚴格按照周停電計劃執(zhí)行。對于計劃外的停電,由生產(chǎn)副局長同意后,方可進行工作。
5.2.4 停役申請可靠性指標的控制
5.2.4.1 各個供電所在上報停役申請的時候,應該對本次工作的停電時戶數(shù)進行預計。該預計數(shù)應該與停電計劃中的停電時戶數(shù)預測值保持一致。
5.2.4.2 在停役申請中,對于調度部門、操作部門、施工部門的每一步工作程序,都有嚴格的時間記錄。在工作結束后,每個步驟所耗用的停電時戶數(shù),都由相關的部門承擔。
5.3 建立供電可靠性的分析會制度
5.3.1 建立全局范圍內的供電可靠性分析會制度。局每季度召開一次供電可靠性的分析會,參加人員為供電可靠性管理網(wǎng)絡中的成員,主要任務為及時掌握我局供電可靠性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供電可靠率的實績數(shù)、剩余的可使用時戶數(shù),分析影響供電可靠性的因素,找出其原因和問題,制定措施并予以解決。
5.3.2 各個各供電所應該每月開展一次供電可靠性分析會,及時掌握本單位的時戶數(shù)使用情況,找出影響停電時戶數(shù)的關鍵因素,并且提出解決的方法。同時由各單位的供電可靠性兼職管理員,提交詳細的供電可靠性分析報告。
5.3.3 供電可靠性分析報告應該包括一下內容:
5.3.3.1 本月指標完成情況
5.3.3.2 影響本月指標的因素
5.3.3.3 管理工作及電網(wǎng)和設備的薄弱點分析
5.3.3.4 改進措施和效果分析
5.4 提高供電可靠性的相關措施
5.4.1 技術措施
5.4.1.1 按照我局的中長期電網(wǎng)規(guī)劃,完善和優(yōu)化電網(wǎng)結構。優(yōu)先安排增加電網(wǎng)傳輸能力、提高電網(wǎng)安全和供電質量的項目,優(yōu)化電網(wǎng)結構,盡量滿足n-1的要求,滿足合理的主變壓器容載比的要求。
5.4.1.2 城區(qū)線路要逐步實現(xiàn)“手拉手”供電方式和環(huán)網(wǎng)供電,提高城區(qū)線路的互供能力,盡量減少停電范圍。對于我局目前電網(wǎng)中的薄弱點,應該根據(jù)電網(wǎng)規(guī)劃,優(yōu)先予以解決。
5.4.1.3 在城區(qū)范圍內的線路,應該逐步推廣架空絕緣線;城區(qū)的繁華地段,可考慮使用電纜入地。
5.4.1.4 逐步開展10kv配電網(wǎng)帶電作業(yè)。對于業(yè)擴量較大的地區(qū),客戶受電接火,處理、更換跌落熔絲等簡單的作業(yè),應該推廣采用帶電作業(yè)。同時,應該加強帶電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配置相應的工器具,不斷擴大帶電作業(yè)的作業(yè)范圍和作業(yè)項目。
5.4.1.5 積極試行和推廣設備的狀態(tài)檢修工作,科學地延長設備的檢修周期。采用免維護和少維護等先進的技術裝備,延長檢修周期,縮短檢修時間。對于“少維護“設備,應合理簡化檢修項目,縮短檢修時間。
5.4.1.6 加強設備的預防性試驗和設備的缺陷管理,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要認真安排,做好“春、秋季檢修”、“安檢”及“迎峰度夏”準備工作,及時消除電網(wǎng)和設備的安全隱患,保證供電。
5.4.1.7 積極采用紅外測溫以及在線監(jiān)測等先進的技術手段,提高配電網(wǎng)設備的狀態(tài)監(jiān)測和診斷水平。
5.4.1.8 積極采用配電自動化技術。實施環(huán)網(wǎng)供電,縮短故障隔離時間,縮小停電范圍,減少停電的時戶數(shù)。對于目前尚無法實施配網(wǎng)自動化的地區(qū),應盡量采用環(huán)網(wǎng)開關和分段開關。
5.4.1.9 在變電所內應該裝設小電流接地選線裝置,以縮短查找故障點時間。
5.4.2 管理措施
5.4.2.1 實行停電平衡會制度。在每個月的月初的時候,應該召開生產(chǎn)例會,協(xié)調安排工作計劃,審核供電可靠性專職編制的月度停電計劃。對于停電計劃中超出指標的部分,由生產(chǎn)例會進行平衡解決,調整停電計劃或者與其他的停電工作合并等。實行并且嚴格執(zhí)行計劃檢修停電公告,努力做到計劃停電預先通告。對于月度停電計劃外的停電,由生產(chǎn)局長審批。
5.4.2.2 局生技科供電可靠性專職參與月度檢修停電計劃的制定工作。各個生產(chǎn)單位上報的停電計劃中,在考慮供電可靠性指標允許范圍內,以停電的必要性與迫切性為客觀依據(jù),對停電計劃進行測算和審核,對于超出月度可使用時戶數(shù)的停電事件,需相關部門調整停電計劃。實行層層“先算后?!?合理制定檢修停電計劃,嚴格控制停電時戶數(shù),確保供電可靠性工作目標的實現(xiàn)。
5.4.2.3 加強設備檢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在設備進行檢修前,應該事先制定好合適的工作計劃,落實好各項工作措施;對于大型的工程,應根據(jù)相關的規(guī)定,制定好組織措施、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5.4.2.4 加強故障搶修和臨時停電工作。在執(zhí)行故障搶修和臨時停電的工作時,要注意全面提高檢修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快故障搶修的速度,盡量縮短停電時間。
5.4.2.5 加強停、送電管理。檢修、施工時,檢修和施工人員應提高到達現(xiàn)場,并且要預先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等候設備停電。檢修、施工結束前,檢修施工人員應預先向集控站人員(變電站值班人員)匯報,以便提前做好準備。在檢修、施工工作完畢后,應盡快回復供電,縮短設備的停、送電狀態(tài)轉換時間,在考慮安全的前提下,盡快縮短由于操作帶來的時戶數(shù)損失。
5.4.2.6 加強生產(chǎn)運行管理。
5.4.2.6.1調度部門應該合理制定適合本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運行方式,認真開展短期和超短期負荷預測工作,根據(jù)不同季節(jié)和時段的特殊情況,合理調度,防止發(fā)生由于調度不當引起的事故或者拉閘限電情況的發(fā)生。
5.4.2.6.2加強輸變電設施可靠性管理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的管理工作??茖W的掌握輸變電設備的健康水平,減少由于缺陷未及時處理造成的停電。加強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校驗工作,保證在故障發(fā)生時,能夠正確的動作,提高電網(wǎng)安全、穩(wěn)定的運行水平。
5.4.2.6.3加強配電設備的巡視和配電變壓器的負荷監(jiān)測工作。配電變壓器滿負荷、超負荷時,應該及時調整和轉移負荷。
5.4.2.6.4形成以供電可靠性知道生產(chǎn)運行管理,以生產(chǎn)運行管理保證供電可靠性的閉環(huán)式生產(chǎn)管理模式。
5.5 評價與考核
5.5.1 供電可靠性的考核,嚴格按照《仙居縣供電局供電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執(zhí)行。
5.5.2 考核的結果每季度公布一次,年底兌現(xiàn)。獎罰的額度,按照局經(jīng)濟考核制度執(zhí)行。
6 報告與記錄
6.1 應建立的基礎資料
6.1.1 生技科:
6.1.1.1 10kv線路網(wǎng)絡圖
6.1.1.2 10kv配電線路單線圖
6.1.1.3 中壓用戶供電系統(tǒng)基本情況統(tǒng)計表
6.1.1.4 月度配電線路(設備)停電事件表
6.1.1.5 月度增減高、中壓用戶統(tǒng)計表
6.1.1.6 檢修、事故搶修記錄
6.1.1.7 倒閘操作記錄
6.1.1.8 停電申請(包括用戶停電申請)及工作票、操作票
6.1.1.9 月度停電計劃
6.1.1.10供電系統(tǒng)可靠性運行情況統(tǒng)計表
6.1.1.11用戶專線和產(chǎn)權分界點的確定資料
6.1.1.12配網(wǎng)自動化資料(如:系統(tǒng)功能說明、運行方案、開關配置圖、運行記錄等)
6.1.1.13停電預告
6.1.1.14配網(wǎng)帶電作業(yè)統(tǒng)計(開展帶電作業(yè)以后)
6.1.1.15輸配電設施可靠性報表
6.1.2檢修隊:
6.1.2.1 變電設施臺帳
6.1.2.2 年度、月度生產(chǎn)檢修計劃
6.1.2.3 月度生產(chǎn)檢修計劃
6.1.2.4 帶電作業(yè)記錄(開展帶電作業(yè)以后)
6.1.2.5 停電申請
6.1.3 各供電所、變電所
6.1.3.1 統(tǒng)計范圍內變電設施注冊表、運行情況統(tǒng)計表和變動情況統(tǒng)計表
6.1.3.2 工作票、操作票
6.1.3.3 月度生產(chǎn)檢修計劃
6.1.3.4 變電站主接線圖
6.1.3.5 變電設施檢修記錄
6.1.3.6 變電站運行記錄、故障跳閘記錄、斷路器動作次數(shù)記錄
6.1.4 集控站
6.1.4.1 線路臺帳、線路變動情況統(tǒng)計表
6.1.4.2 工作票
6.1.4.3 月度生產(chǎn)檢修計劃
6.1.4.4 線路運行、檢修、故障跳閘記錄
6.1.4.5 帶電作業(yè)記錄
6.1.4.6 停電申請
6.1.5 調度室
6.1.5.1 電網(wǎng)一次系統(tǒng)接線圖
6.1.5.2 變電站(開閉所)主接線圖
6.1.5.3 電網(wǎng)安全穩(wěn)定裝置配置圖
6.1.5.4 月度停電計劃
6.1.5.5 調度運行記錄
6.1.5.6 拉閘限電記錄
6.1.5.7 停電申請
6.1.5.8 操作票
6.1.5.9 倒閘操作記錄
6.1.5.10供電可靠性停電事件表
6.1.5.11停電預告
6.2 建立、健全可靠性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資料歸檔,并逐年積累。
6.3 可靠性工作所形成的報告和記錄,每月、季、年由專業(yè)人員報有關部門。
6.4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可靠性專職員定期向局主管領導作匯報總結。
第5篇 供電公司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規(guī)定規(guī)定了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管理機制、內容和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我司屬各相關部門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電力工業(yè)部令第6號 《用電檢查管理辦法》
國家電網(wǎng)營銷(2007)49號 《國家電網(wǎng)公司客戶安全用電服務若干規(guī)定(試行)》
3 職責與要求
3.1 營銷部負責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的歸口管理,組織協(xié)調安全、生產(chǎn)、調度等部門完成客戶用電安全管理過程的業(yè)務指導及技術服務工作。
3.2 營銷部負責履行用電檢查職責,并協(xié)調組織專業(yè)部門開展客戶受電裝置試驗、消缺、以及繼電保護裝置和安全自動裝置的定值計算、整定、傳遞、校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3.3 積極向客戶宣傳國家及電力行業(yè)有關安全用電方面的法規(guī)、政策、技術標準及規(guī)章制度。積極使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設備,為提高客戶受電裝置安全運行及健康水平提供技術支持。
4 受電工程設計審核與檢驗
4.1 客戶受電工程設計的審核應依照國家、行業(yè)標準和要求進行,以有關設計安裝、試驗和運行的標準為依據(jù),積極推行典型設計,倡導采用降低能耗的先進技術和產(chǎn)品。
4.2 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應及時將受電工程設計的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客戶,并督促客戶按照審核意見對受電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審核內容包括客戶自備保安電源及其投入切換裝置。受電工程設計的審核時間,低壓客戶不超過10天,高壓客戶不超過一個月。
4.3 在客戶受電工程施工期間,用電檢查人員應根據(jù)審核同意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施工及技術標準等,對隱蔽工程進行中間檢查及施工質量抽檢,包括電纜溝和遂道,電纜直埋敷設工程,接地裝置工程,變壓器、斷路器等到電氣設備特性試驗等,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不符合技術規(guī)程要求的施工工藝及質量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向客戶提出消除安全檢查隱患的指導意見,提高受電工程的施工質量。
4.4 營銷部應及時組織安全、生產(chǎn)、調度及施工單位等相關部門對客戶受電工程進行竣工檢驗。檢驗的重點是與電網(wǎng)連接的一次設備安全性能,電氣設備特性試驗,受電裝置進線保護和自動裝置的整定值及其與客戶內部保護之間的配合情況,保安電源及非電性質的保安措施,雙電源及保安電源閉鎖裝置的可靠性,以及保證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幫助、指導客戶提高用電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5 受電裝置試驗與消缺
5.1 營銷部用電檢查班負責組織實施客戶受電裝置安全服務的具體工作。按照國家頒布的《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繼電保護檢驗規(guī)程》等技術規(guī)程或技術標準,建立客戶受電裝置安全服務檔案。對高壓供電的客戶,以書面形式向客戶告知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試驗及檢驗周期要求,并由客戶簽收。主動提供安全用電及發(fā)現(xiàn)、消除受電裝置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的專業(yè)技術指導、咨詢和幫助。
5.2 對客戶委托的受電裝置電氣試驗、保護及通信裝置檢驗等工作,營銷部應立即協(xié)調生產(chǎn)、調度等專業(yè)部門組織安排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安排計劃答復客戶。
5.3 主動跟蹤客戶受電裝置的安全運行情況,及時督促客戶消除受電裝置的安全隱患。幫助客戶分析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5.3.1 對客戶受電裝置存在的缺陷、沒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電氣試驗及保護檢驗等安全隱患,應向客戶耐心說明其危害性和整改要求,以書面形式留下整改意見,并由客戶簽收。
5.3.2 指導幫助并監(jiān)督高壓供電客戶完成安全隱患整改??蛻舨粚嵤┌踩[患整改并危及電網(wǎng)或公共用電安全的,應立即報告當?shù)卣嘘P部門和電力監(jiān)管機構予以處理,并根據(jù)《供用電合同》約定,按照規(guī)定程序予以停電。
6 保護和自動裝置整定與檢驗
6.1 與電網(wǎng)相連接的客戶進線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包括備自投電源、同期并列、低周減載等)的服務是客戶安全服務的重要工作內容,由營銷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
6.2 生技部負責客戶進線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定值計算,調度所審核計算結果,提交工程設計單位,并下達相關施工單位實施,用電檢查人員負責現(xiàn)場檢查,并向營銷部報告現(xiàn)場檢查的異常情況,營銷部統(tǒng)一組織對異常情況的整改處理。服務管理流程如下:
6.2.1 客戶提供定值計算所需的基礎資料;
6.2.2 生技部進行定值計算;
6.2.3 調度所進行定值審核,并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定值單執(zhí)行程序;
6.2.4 施工單位根據(jù)定值的計算結果進行現(xiàn)場檢驗,并將檢驗報告提交營銷部;
6.2.5 營銷部用電檢查班向客戶移交定值檢驗報告。
6.3 調度所負責審核客戶內部繼電保護方式與其進線保護方式的相互配合,防止因保護定值配合不當,客戶內部保護不正確動作而引發(fā)電網(wǎng)越級跳閘事故。
7 電安全檢查
7.1 營銷部用電檢查班負責客戶用電安全檢查服務工作。在用電安全檢查服務時,必須遵守《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客戶有關現(xiàn)場安全工作規(guī)定,不得操作客戶的電氣裝置及電氣設備。
7.2 用電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特殊性檢查。定期檢查可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7.2.1 定期檢查是指根據(jù)規(guī)定的檢查周期和客戶安全用電實際情況,制定檢查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的檢查工作。低壓動力客戶每兩年至少檢查一次,10kv客戶每一年至少檢查一次,35kv客戶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7.2.2 專項檢查是指每年的春季、秋季安全檢查以及根據(jù)工作需要安排的專業(yè)性檢查,檢查重點是客戶受電裝置的防雷情況、設備電氣試驗情況、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等情況。對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客戶,每年必須開展春、秋季安全專項檢查。
7.2.3 特殊性檢查是指因重要保電任務或其它需要而開展的用電安全檢查。
7.3 用電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7.3.1 自備保安電源的配置和維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3.2 閉鎖裝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7.3.3 受電裝置及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狀況及缺陷處理情況;
7.3.4 是否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電氣試驗,試驗項目是否齊全,試驗結果是否合格,試驗單位是否符合要求;
7.3.5 電能計量裝置、負荷管理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調度通信等安全運行情況;
7.3.6 并網(wǎng)電源、自備電源并網(wǎng)安全狀況;
7.3.7 安全用電防護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7.4 在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危及電網(wǎng)安全的用戶,應責令其停電整改,待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供電。
8 附則
8.1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8.2 本規(guī)定由營銷部負責解釋。
第6篇 供電系統(tǒng)養(yǎng)護管理規(guī)定
供電系統(tǒng)的養(yǎng)護管理規(guī)定
1、高低壓配電首先要符合'四防一通風'要求,凡變電室內有兩臺以上變壓器的,必須配有專人值班管理,且值班人員應持有進網(wǎng)作業(yè)證,操作證,只有一臺變壓器的配電房,則必須有專人巡視。
2、檢查變配電房看各種儀表是否正常,變壓器溫度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刀閘、級頭有無異常,聞是否有焦味,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立即予以解決。
3、定期打掃變配電房,始終保持起室內潔凈,因為大量塵埃積聚湖導致高壓放電,造成短路。
4、變配電房應每年一次預防性電氣試驗,試驗報告(包括變壓器油絕緣試驗報告)均應妥善管存檔。
5、變配電房停送電應嚴格遵照'低規(guī)',規(guī)定按倒閘操作順序進行,停送電均應兩人操作,即'一人操作'、'一人智票監(jiān)護'。
第7篇 地面供電技術管理規(guī)定
一、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電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試行)》、《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生產(chǎn)礦井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堅決做到不安全不供電,保證安全生產(chǎn)。凡涉及到人身及設備安全的操作,必須一項工作制定一項措施,措施要貫徹到每一位參加施工的人員,并且做好憶錄。發(fā)生事故時,事故的定級、分析、追查、報告執(zhí)行《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附件四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二、各種保護必須裝設齊全,動作靈敏可靠,嚴禁脫離保護運行。運行及調度指揮及技術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運行方式下的繼電保護運行方案,改變運行方式時必須同時相應改變保護運行方式;必須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及時做好繼電保護裝置整定試驗、避雷器、接地極及絕緣用具的測試工作,各種測試及試驗必須填定報告并存檔。
1、一類及重要負荷必須有雙電源;
2、高壓開關要有欠電壓保護及過電流保護,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整定計算及試驗;
3、避雷器要在每年3月15日前試驗合格后安裝投入運行,11月15日脫離運行;
4、接地極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測試,對不合格的接地極必須進行處理或更換;
5、絕緣用具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試驗,不合格者不得繼續(xù)使用;
6、各種設備、開關、電纜、絕緣油等必須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試行)》規(guī)定的周期和標準進行試驗,做好試驗記錄。記錄必須保存一個試驗周期以上時間,重要設備記錄要隨設備技術檔案永久保存。
三、各種電源的操作:
1、必須填定“二票”及制定安全措施,報經(jīng)本單位及供電主管單位的技術人員批準,并在主管電氣的技術人員及調度指揮下,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作業(yè)范圍進行操作,停送電聯(lián)絡必須由專人負責,禁止借機作業(yè)。
2、凡是有聯(lián)絡開關的配電場所,聯(lián)絡開關的操作必須經(jīng)供電部電力調度及本單位調度同意,在供電部電力調度指揮下,方可操作,聯(lián)絡開關處必須張掛操作規(guī)程;
3、操作結束必須及時匯報有關部門;
4、各種操作必須認真填寫記錄。
四、對電氣設備的操作:
1、 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工作票進行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及操作票必須按標準填寫,嚴格按規(guī)定的范圍進行操作,禁止借機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一個操作一個監(jiān)護的監(jiān)護人制度,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操作必須在操作者及監(jiān)護人均核對無誤后方可進行;
3、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操作結束后,必須匯報有關部門,經(jīng)檢查無誤,在電氣主管人員及調度指揮下方可送電;
4、必須嚴格按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驗電放電制度,驗電放電工具要符合標準,接地設施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標準安裝拆除;
5、各種操作必須認真填寫記錄。
五、變電所及配電點:
1、開關柜的網(wǎng)門要與隔離開關閉鎖,上下網(wǎng)門要閉鎖,聯(lián)絡開關及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要加鎖,同時要掛警告牌,開關柜的工作燈要完好;
2、 設備完好,標牌標志準確,配線整齊,衛(wèi)生清潔;
3、 認真按規(guī)程規(guī)定對油開關、隔離開關及操作機構進行巡視、檢查、檢修及試驗,并做好記錄。
4、 按規(guī)程規(guī)定對油開關油位不足時進行補油,油質不合格時進行更換并做好相應記錄。
5、 現(xiàn)場懸掛供電系統(tǒng)圖及操作規(guī)程。
6、 有足夠的防火器材。
六、各種架空線路及電纜:
1、架空線路的桿塔身的裂痕、裂紋、傾斜變形,橫擔歪斜變形,拉線的位置及截面,金屬元件銹蝕,基礎等項目符合標準;編號準確;
2、導地線的損傷、連接、路線、截面、距離、弛度要符合標準;
3、絕緣子每串內無零值的瓷瓶,鐵件、瓷面及懸垂瓷瓶偏斜符合標準;
4、金具完整齊全,連接牢固緊密,材質規(guī)格符合標準,瓷瓶受外力時擺動靈活;
5、防雷保護的架空地線、防雷保護設施、接地電阻、接地引線、架空地線保護角、接地體制安裝、壁雷器、接地電阻測試及試驗要符合標準;
6、線路走廊環(huán)境以及低壓線路、通訊線路必須符合標準。
7、電纜要排列整齊,接頭及破損修補必須按標準進行,禁止集中捆放,電纜溝內無積水。各種控制及動力電纜在隔層穿越地點必須做好封堵,以避免發(fā)生火災時事故蕩圍擴大。
8、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9、各種導線及電纜的選擇必須滿足容量要求,同時應滿足動熱穩(wěn)定要求。
七、各單位有關技術及操作人員,必須全面掌握各配出電源的性質、規(guī)格型號、負荷情況、系統(tǒng)接線圖;重要負荷供電場所要張掛供電系統(tǒng)接線圖;要制定緊急情況拉閘順序表。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
八、對已完工(或未交接)及檢修、搶修的電氣工程,必須及時認真嚴格按規(guī)程規(guī)定及標準驗收交接,各種設計圖紙資料隱蔽工期程資料、試驗報告必須齊全,交接后的圖紙資料必須進檔案室收藏。
九、各單位要加強用電管理,嚴格用電審批手續(xù),重罰聲音違章用電單位及個人,推廣節(jié)電新技術及新工藝,淘汰高耗低效設備,制定切實可行的節(jié)電措施,做好節(jié)電工作。
十、各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大型機電設備躲峰真谷運行措施,檢修時間安排在峰時進行,主排水泵在谷時排水,設備盡量少點峰時運行,做好躲峰真谷及降低最大電力工作。
第8篇 煤礦供電隊機電設備日常檢查維修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節(jié)、一般要求
第1條:各工種、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制,熟悉本職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性能。按時參加業(yè)余培訓,認真學習規(guī)程措施,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隊長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員,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務時,要講明注意事項,指定安全負責人,分工要細致,并將安排情況記入班前會記錄。
第3條:班中按勞動保護穿戴,電工作業(yè)要穿絕緣靴(鞋),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高空作業(yè)要使用安全帶。學員沒有師傅帶領,不得單獨從事電工作業(yè)。
第4條: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標示牌、警戒線、驗電器、斷線鉗、腳扣、保險帶、繩索、葫蘆、滑輪、短路接地線、絕緣棒、梯子、緊線器、核相儀及攜帶型電工儀表等必須檢查完好試驗合格。
第5條:電工維修作業(yè)必須至少兩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人。施工前工作人員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礙工作的病癥。
第6條:需停送電作業(yè)的,要安排專人停送電,并且要有防止誤送電的措施,工作班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到自?;ケ?。
第7條:需要搭接臨時電源的工作,其電源必須使用有漏電保護器的專用開關。如使用電焊機、無齒鋸、手槍鉆、沖擊鉆、電烙鐵等小型電器時,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完好情況,電纜、導線、開關不應有破皮漏電現(xiàn)象,漏電保護器使用前應做一次漏電試驗,確保完好。導線必須使用橡套軟線,禁止使用塑料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接零)。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
第8條:井下行走時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時遵守行車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長物件時應平放,嚴防碰觸架空線。
第9條: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46條之規(guī)定:
(一) 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三)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第10條:本單位人員到外單位或本職范圍以外的地點參與施工,工作監(jiān)護人應由對方人員擔任;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開工前還應詳細了解現(xiàn)場的接線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無誤,方可開工。
第二節(jié)、停電操作
第11條: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a.檢修的設備;
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0.7米的設備;
c.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0.7米,但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第12條: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jīng)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第13條: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第三節(jié)、驗電操作
第14條: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jīng)值班負責人許可。
第15條: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第16條: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jīng)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jù)。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第四節(jié)、裝設接地線措施
第17條: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第18條: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第19條:檢修母線時,應根據(jù)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shù)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第20條: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保險)。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21條: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shù)攸c,均應設有接地網(wǎng)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第22條: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第23條: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第24條: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jīng)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條: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a.拆除一相接地線;
b.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c.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jù)調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26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第27條: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五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28條: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d)。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29條: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表2的規(guī)定數(shù)值。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第30條: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1條: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shù)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第32條: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33條: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4條: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第六節(jié)、電器日常檢修安全措施
第35條:正常時電器的檢修工作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36條:操作前按照停電申請表的內容仔細核對開關位置編號及負荷名稱確認無誤。按照規(guī)程操作,先停斷路器再拉隔離開關;先停分支再停總開關。停電后將開關閉鎖,并在開關操縱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37條:地面有人值班變電所及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后的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由值班人員落實。地面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及井下采區(qū)變電所停電后,由施工人員落實停電、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無人值守的開關,除執(zhí)行上述措施外,還要設專人看守,嚴防誤送電。
第38條:雙回路供電的負荷,停電后要在前后隔離刀閘兩側分別驗電放電,并在有電無電區(qū)間設置警戒線或在刀閘動靜觸頭之間裝設強度足夠的絕緣隔離板。
第39條:施工人員到達地點后,首先要檢查設備確已斷電,再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方可開工。
第40條: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杜絕虛接、錯相等不合格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第41條:需要頻繁停送電的操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后都要進行驗電放電,確定無電壓方可操操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42條: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43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帶接地線合閘!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嚴禁送電!
第44條: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員及所做措施,恢復原運行方式。正常運行30分鐘后方可收工。
第七節(jié)、砍伐樹木安全措施
第45條:在線路帶電的情況下,砍伐靠近線路的樹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工作開始前向全體人員說明:電力線路有電,不得攀登桿塔。樹木、繩索不得接觸導線,安全距離不夠時,線路必須停電。
第46條:導線與樹木之間的最小凈距3-10kv為3.0米,3kv以下為3.0米。導線與街道樹間的最小垂直距離,3-10kv為1.5米,最大風偏情況下的水平距離為2.0米。3kv以下為1.0米。
第47條:上樹砍剪樹木時,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馬蜂等昆蟲。不應攀登已經(jīng)鋸過或砍過的未斷的樹木。
第48條:為防止樹木(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拉向與導線相反的方向。繩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免拉繩人員被倒落的樹木砸傷。樹枝接觸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條:砍剪的樹木下面和倒樹范圍內應有專人監(jiān)護,不得有人逗留,防止傷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時要防止車輛通行。
第50條:砍樹使用的刀具、斧頭、繩索、梯子、油鋸等使用前要檢查完好。
第八節(jié)、在電桿上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51條:登桿前應由兩人同時辯明工作線路及桿號,嚴防誤登桿。工作前應對線路執(zhí)行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措施,短路接地線應掛在來電側。危及施工線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線路也應采取停電措施。
第52條:登桿前應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新立的電桿基礎未完全夯實前嚴禁攀登。風雨后遭損傷的電桿,應先采取培土、打臨時拉線等措施,再行上桿。
第53條:上桿前應先檢查登桿工具如鐵鞋、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條:桿上作業(yè)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帶,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桿牢固構件上,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割傷。
第55條:檢修電桿不得隨意拆除受力構件,如需拆除,事先應對電桿進行加固;調整傾斜桿塔時應先打好拉線。
第56條: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F(xiàn)場人員應戴安全帽,桿上人員應防止掉下東西,使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不得拋擲。桿下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通過和逗留。
第57條:檢查水泥電桿橫向裂紋寬度不應該超過0.2mm,長度不應該超過1/3周長,彎曲度不應超過桿長的2/1000,否則不準登桿。
第九節(jié)、架空電力線路巡視安全措施
第58條:線路巡視應由有電力線路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夜間巡線應沿外側進行,大風天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
第59條: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有隨時恢復送電的可能。
第60條: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落地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第61條:巡線周期:1)定期巡視 對于1—10kv線路,一般為每月一次;1kv以下線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視因氣候惡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決定。3)夜間巡視1—10kv線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視 故障后巡視5)監(jiān)察巡視每年至少一次。綜上所述,每條線路每月檢查巡視不少于三次。
第62條:線路運行標準有關數(shù)據(jù):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相臨導線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3m,1kv以下時,不應小于0.15m。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拉線、導線與電桿、導線與架空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2m,3kv以下時,不應小于0.05m;3—10kv架空線路的引下線與低壓線間的距離,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線路的拉線從兩相導體之間穿過時,應裝設拉線絕緣子。低壓接戶線和進戶線必須采用硬絕緣導線。避雷接地裝置的引下線應用鍍鋅鋼絞線,截面積應不小于25mm。架空線的檔距:
6kv 城區(qū)40—50m 郊區(qū)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區(qū) 40—50m 郊區(qū) 40—60m
第63條: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
線路經(jīng)過地區(qū)3—10kv 3kv以下
居民區(qū)6.5m 6.0m
非居民區(qū) 5.5m 5.0m
第64條:高壓接戶線的導線截面,銅絞線不得小于16mm,鋁絞線不得小于25m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45m,對地距離不得小于4.0m。
第十節(jié)、搭接、拆除負荷電纜措施
第64條:搭接、拆除負荷工作應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搭火用的電纜(線)必須檢查完好,絕緣良好不漏電,不得有明接頭。
第65條:工作前應將施工地點前側電源開關停掉,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措施。打開電氣設備電源側蓋板前,必須從上一級開關將電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6條: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拆、接負荷電纜前應從工作區(qū)段兩側停電,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7條:搭接電纜后,應檢查所搭負荷線相序正確,壓接質量及絕緣合格,防爆設備達到防爆要求,具備送電條件。方可收工。
第68條:拆除負荷后,將負荷線全部撤除,對裸露的電源線或開關要采取包扎隔離等防護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員觸電。對于防爆設備,要達到防爆要求。
第69條:任何情況下,工作人員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工作人員背后不得有帶電體。
第70條:外單位人員在變電所搭拆負荷時,必須有主管部門的同意。配電工有責任為其提供安全監(jiān)護,同時亦應監(jiān)督施工質量,發(fā)現(xiàn)不符合標準及失爆現(xiàn)象,應責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不得送電。
第十一節(jié)、立桿-撤桿-調整電桿安全措施
第71條:立、撤桿要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人員分工要明確,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第72條:立、撤桿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過載使用。
第73條:立桿過程中,桿坑內嚴禁有人工作。除指揮及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撤出桿高1.2倍的距離。即12米電桿為15米,15米電桿為18米。
第74條:立桿及修整桿坑時,應有防止桿身滾動、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繩等。
第75條:使用吊車立、撤桿時,鋼絲繩應吊在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6條:在撤線過程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轉角桿、分段桿及起點、終點桿撤線前應系好拉繩,嚴禁突然剪斷導線,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7條:電桿起立離地后,應對各吃力點作一次全面檢查,確無問題再繼續(xù)起立。起立60度后,應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第78條:已經(jīng)起立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79條:調整電桿前應確認線路確已停電,再檢查桿根、拉線等無隱患。電桿調整后應將桿根回土夯實,并緊固好拉線。
第80條:撤除線路時應先撤導線和金具,后撤拉線和電桿,當還有受力拉線時應采取臨時措施。
第十二節(jié)、放線-撤線-緊線
第81條:放、撤、緊線工作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施工前應檢查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第82條: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嚴防導線被過往車輛掛住。
第83條:緊線前應先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導線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住現(xiàn)象。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角側,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第84條: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趕根,如不完好牢固,應設臨時拉線加固。
第85條: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作法松線。
第86條:使用放線器放線時,應有防止線盤傾倒及剎車的措施。放線時應嚴防導線扭傷,剪斷導線時,應先控制斷線部位兩端,防止線頭因彈力突然釋放傷人。
第十三節(jié)、起重-運輸安全措施
第87條:起重、運輸工作要遵守鮑煤發(fā)(2006)54號文件之《鮑店煤礦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規(guī)定》。
第88條:起重工作必須由有經(jīng)驗的人員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明確分工,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檢查。
第89條:使用手動起重設備時,不得超負荷起吊。工件重量超過50kg時,應使用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5(《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4條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其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第90條:被吊物體應可靠連為一體,必要時各連接部件應分別起吊。應在被吊物件棱角處和特別滑的部分應當采取墊舊皮帶、薄木板或其它軟體物進行保護。
第91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進行試吊和試拖移,試吊高度不大于200mm,試拖移距離不大于400mm,檢查無異常后方繼續(xù)進行。
第92條: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繩索的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的下面,嚴禁有人逗留和通過。在斜坡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物料兩側及下方嚴禁有人,并設置防止物體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條:對起吊、拖移的物料應采取適當?shù)墓潭ù胧?能使應起吊、拖移的物料整體移動,不出現(xiàn)散落或使其構件變形。
第94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注意觀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幾何形狀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現(xiàn)偏向或翻轉等現(xiàn)象,應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理后在進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條: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必須規(guī)定統(tǒng)一聯(lián)絡信號及指令、設專人負責發(fā)出信號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專用信號和指令的使用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號在其工作沒完成前,嚴禁作為其它信號使用。
第96條: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連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須合格,與起吊、拖移的物體重量相適應。
第97條:《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作如下規(guī)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設備為3.5;2)用于人力起重為4.5;3)用于機動起重為5-6;4)用于綁扎起重為10;5)用于供人升降為14。
第98條:運輸電桿、變壓器和線盤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移動傷人。
第99條:裝卸電桿應防止散堆傷人,當分散卸車時,每卸完一處,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后,方可繼續(xù)運輸。
第100條:多人使用滾杠、扁擔等搬運重物時,必須統(tǒng)一號令,步調一致。經(jīng)過狹窄或靠近墻壁等障礙處內側不得有人,且速度應放緩,嚴防傷及人員或設備。
第十四節(jié)、在配電變壓器臺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條:配電變壓器臺(室)停電檢修時,應持工作票。高壓線路不停電時,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人員說明線路有電并加強監(jiān)護。
第102條:無論線路是否已停電,必須先拉開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再拉高壓開關或跌落保險。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上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03條:在吊起或放落變壓器前,必須檢查配電變壓器臺的結構,確保牢固可靠。
第104條:配電變壓器停電做試驗時,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臺架上嚴禁有人地面有電部分應設警戒線,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有人監(jiān)護。
第105條:電容器進行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將電容器逐個徹底放電并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106條:線路柱上開關、刀閘、跌落保險進行檢修時,必須將連接該設備的兩側線路全部斷電,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五節(jié)、在帶電線路電桿及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上的工作
第107條:在帶電桿塔上刷漆,除鳥窩、檢查接地線(極),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時,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0.7米。風力不得大于5級。
第108條:在10kv及以下的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員距最下層導線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條:停電檢修線路與另一回帶電線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時可能和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至危險距離以內(1米),則另一回路也應停電并接地,停電同樣執(zhí)行工作票。若另一回電力線路屬于其他單位,則工作負責人應向該單位要求停電和接地并在確實看到該線路已接地后,才可開始工作。工作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路線路的措施,完工后應檢查該交叉跨越點安全距離合格(10kv及以下應>1.0米)。
第110條:在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內)平行或交叉線路上要求:
1) 有線路標志,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持工作票及驗電筆、接地線等設備。
3) 登桿前應該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方可攀登。
4) 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
第十六節(jié)、電力電纜工作
第111條:在電力電纜上工作應辦理工作票,開工前要核對電纜名稱及標示牌,并在施工端驗電放電短路接地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112條:開啟電纜溝時,如在交通路口,應設置標示或設人警戒,防止行人、車輛誤入。
第113條:敷設電纜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電纜走動時,嚴禁用手般動,以防擠傷。移動電纜接線盒一般應停電進行。按照礦上關于掛“紅黃牌”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帶電整理、吊掛電纜,整理吊掛電纜必須將電纜停電。
第114條:截斷電纜前,必須先核對確為停電電纜,再有接地的帶絕緣柄的鐵釬釘入電纜芯線后方可工作。扶釬人應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115條:制作熱縮電纜頭,使用噴燈或噴槍應嚴格遵守操作說明,防止噴頭燙傷,準備好足夠的防火水和至少兩個8kg干粉滅火器。工作現(xiàn)場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風良好。制作冷縮電纜盒,應注意保持環(huán)境干燥。
第116條:連接電纜前,每做一個接頭,都要對接頭兩端電纜的絕緣情況進行測量,并做好記錄,最后通測絕緣值,確保整條電纜合格,符合送電條件。
第117條:電力電纜做耐壓試驗及搖測絕緣時,高壓設備周圍應設警戒線,試驗儀器電源搭火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操作都必須聯(lián)系好,確認允許送電,再操作。電纜兩端人員應聯(lián)系好,沿途電纜上嚴禁有人工作,試驗后必須逐相徹底放電。
第118條:運行中的電纜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巡檢和維護。電纜溝蓋板應齊全完好,溝內不得有積水、雜物,電纜橋架上方應有護板,無護板的維修人員應及時清理上面的落葉等雜物,嚴防引起火災損傷電纜。
第119條: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設電纜,預先應架設好鋼絞線,并檢查確認鋼絞線安裝牢靠。工作時下面應有人監(jiān)護。梯上有人時,一般不準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時,梯子上方兩側必須系有安全繩,兩邊有人拉繩,嚴防梯子突然傾倒傷人。
第十七節(jié)、更換照明燈具
第120條:更換照明燈具,燈具的額定電壓必須與供電電壓相符,裝卸燈泡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戶外更換燈具,開關距工作現(xiàn)場較遠時,要安排專人停送電,應將開關閉鎖(掛牌),防止誤送電。
第121條:燈架或燈具管內的導線不許有接頭,采用螺口燈座時,應將火線接頂芯極,零線接螺紋極。開關應控制火線,開關上搬為接通,下搬為斷開。
第122條:使用梯子、馬凳等登高時,必須至少兩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梯上不準同時上兩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第123條:送電前工作人員應脫離可能的帶電構件,并背對燈具,以防燈具突然炸裂傷人。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124條:室外更換路燈、地燈、投光燈、裝飾燈及燈箱內燈具等操作,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使用梯子、鐵鞋登高時應檢查完好,上桿前應檢查桿基牢固。使用高空作業(yè)車要有專人操作,臂斗與附近架空線應保存足夠的安全距離。高空傳遞物品應用繩索,嚴禁拋擲,下面人員應帶安全帽。
第125條:變電所、配電室內更換照明燈具時還應防止不得觸及其他帶電設備。
第126條:井下更換防爆燈管前,應先將電源停掉,燈具應達到防爆要求。
第127條:更換后的燈具,不得隨意丟棄,應定點存放。
第十八節(jié)、高低防開關及變壓器故障處理
第128條:計劃內的故障處理,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按停送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9條:工作負責人應詳細介紹工作任務、性質、停電范圍、有電無電區(qū)間、注意事項等問題,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條:故障處理前,應先將所檢修設備斷電,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或裝設防護擋板等措施。
第131條:進線及聯(lián)絡開關出現(xiàn)故障,要采取越級停電措施,將檢修設備兩側的電源都斷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132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應大于0.4米,必要時應加絕緣板隔離。
第133條:應急故障處理:
1) 當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維修工接到值班領導的通知后應迅速備齊所用工具、材料及防護用具,及時入井搶修。
2) 應急故障處理,亦應遵守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措施。有專人監(jiān)護。
3) 井下防爆設備處于失爆狀態(tài),嚴禁送電。特殊情況下如需開蓋對設備進行送電試驗,則事先必須經(jīng)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有安監(jiān)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
第134條:設備故障處理完畢,負責人檢測無誤,送電運行正常后,向單位及礦調度室匯報。
第十九節(jié)、運輸-安裝-撤除電氣設備
第135條:機電設備運輸前的裝車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繩索等符合要求,人員應持證上崗。
第136條:設備底架應與車盤用螺栓可靠連接,螺栓強度滿足要求。地面封車時底腳螺栓不少于四條,井下封車時如因條件限制,封車應不少于兩條對角螺栓,其他方向應用鋼絲繩封牢,確保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松動。
第137條:裝車應不超長、超寬、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脫落或竄動的構件應與主設備連接牢靠。
第138條:使用葫蘆起重時,葫蘆、繩頭、脹楔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shù),要選擇好可靠的生根點,起吊前應先試吊。
第139條:運輸過程中,設備兩側不得有人。斜巷運輸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要有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運輸過程中要使用保險繩。
第140條:搬遷、移動帶電設備前斷電,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牽拉各種纜線。
第141條:在滾杠和軌道上移動電氣設備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使用的繩索應有足夠強度,應系在設備底架上。要統(tǒng)一號令、用力均勻,嚴防拉歪設備。狹窄處兩側及設備前進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腳移動使用中的滾杠,防止擠傷。
第142條:體積較大的設備過風門、峒室門等狹窄處時,必要時要將設備拆卸,但要注意保護設備內部構件如接線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應妥善放置。
第143條:設備回收上井后,要及時交還機電科設備庫或電修組。
第144條:人力推車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2條之規(guī)定。一次只準推一車,同向推車間距不得小于10米,推車時必須注意前方,發(fā)現(xiàn)人員及障礙物時應及時發(fā)出信號或采取措施。嚴禁放飛車,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時嚴禁人力推車。
第145條:完工后清理現(xiàn)場衛(wèi)生,使用中的設備要達到標準要求。
第二十節(jié)、電氣設備核相調相工作
第146條: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新安裝或改動主接線后,聯(lián)絡開關合閘前都要進行核對相序工作。
第148條:核相工作應使用專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兩人持操作桿,一人記錄,一人指揮。周圍應設置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操作時,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核相儀表使用前應檢驗合格。
第149條:相序核對后,將兩側電源停掉,分別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記錄調整兩側壓線,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條:操作時人體與帶電體應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51條:并路合閘前,應再復核一遍,無誤方可并網(wǎng)操作。
第152條:帶電機等旋轉設備的負荷調相前,應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將電源側隔離刀閘拉開,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突然來電的措施,然后調整任意兩相負荷線,調整后檢查設備運轉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節(jié)、低防開關檢漏裝置的安裝、運行與試驗
第153條:帶延時的總檢裝置不準單獨使用。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于5米。
第154條:開關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xiàn)象,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第155條:當660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30kω,127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10kω時應采取措施提高電網(wǎng)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第156條:運行中的檢漏裝置跳閘試驗每天一次,維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7條:試驗時660v用11千歐、10w電阻,127v用2千歐,10w電阻,對新安裝的首次投人運行后要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8條:實驗方法: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檢查氣體不超限,有選擇性的總檢漏保護裝置應在分支開關斷開后在分支開關入口處做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其余分支開關線路應在線路最遠端試驗。在線路最遠端的開關負荷側接一電阻,電阻另一端接在開關外殼上,蓋上蓋后送電,觀察開關是否跳閘。試驗完畢,拆除電阻,將開關恢復原狀態(tài),并將試驗結果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節(jié)、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
第159條: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時,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使用高壓絕緣棒。絕緣棒的長度對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對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條:室外雨天使用時應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無特殊防護裝置不允許雨雪天戶外操作,必要時要加長絕緣桿。
第161條:絕緣桿使用后應吊放在室內干燥場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內木支加上。防止壓彎受潮,每年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一次。
第162條:戶外操作跌落開關,停時應先斷開中相,后斷開背風側邊相,最后斷開迎風側邊相。送電操作時,對于戶內先送兩邊后送中間。對于戶外應先接通迎風邊相,后接通背風側邊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條:停電操作前先停低壓再停高壓,先停分支再??傞_關,送電時與此順序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
第164條:戶外施工,停電時如不在變電所內,而是在線路中間的分段開關上停電,則停電后必須對停電開關負荷側執(zhí)行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雙回路或有反送電電源的線路,施工現(xiàn)場兩側必須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已停電的開關要設專人看守。
第二十三節(jié)、調整變壓器電壓
第165條:當變壓器低壓側出口電壓高于或低于開關及用電設備對電壓的要求,致使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對變壓器的輸出電壓進行調整,使之符合設備運行的要求。
第166條:根據(jù)《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規(guī)定供電部門供到用戶受電端的電壓偏差,即電壓變動幅度不超過:10kv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用戶為額定電壓的±7%;低壓照明用戶為額定電壓+5%,-10%。
第167條:調整電壓前,應由維修電工使用萬用表在低壓側選擇便于安全測量的部位對電壓進行測量并記錄,以便確定調整的方案,調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測量,將數(shù)值與調整前對比,直至調整合格。使用萬用表要遵守萬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據(jù)不同電壓,合理選擇量程,測量時注意手不要接觸測試棒的金屬部分,測量人員要和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68條:調整變壓器電壓前,必需要按順序停掉變壓器低壓側、高壓側電源開關,并將隔離開關拉開,一經(jīng)操作就使工作區(qū)間帶電的開關停電后必須閉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誤送電的措施。
第169條:停電后,做好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
第170條:按照變壓器銘牌圖示或分接開關部位標注的數(shù)字,調整變壓器高壓線圈的分接開關或連片,改動后杜絕虛接,并要至少經(jīng)過兩名有現(xiàn)場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確認無誤。
第171條:調整后,由專人負責送電并測量低壓測電壓工作,測量并確認調整合格,然后再恢復原運行方式。井下變壓器調整電壓,測量合格后,因恢復開關需再次停電的,必須將變壓器高壓側電源再次停掉,嚴禁帶電檢修設備,只有在設備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電。
第二十四節(jié)、在高壓開關柜內工作
第172條:在高壓開關柜內的工作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堅持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及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173條:工作前將開關柜上下刀閘拉開,上刀閘靜觸頭帶電的要設置防護網(wǎng),工作時人體或工具與帶電體應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74條:柜內更換斷路器絕緣油時,更換的絕緣油必須試驗合格。柜內進人前必須對負荷電纜頭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75條:高壓開關柜合閘保險及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保險必須取下。
第176條:完工后必須檢查油質油位合格,無滲漏油現(xiàn)象。真空開關真空管分斷位置正確,絕緣電阻、接觸電阻合格。投入運行后,值班員或維修工應加強巡檢工作,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第二十五節(jié)、在有儲能元件電器上的工作
第177條:在有電容器、電感線圈元件或帶有拉伸的彈簧等儲有能量的設備上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第178條:停電并在電源側做好措施后,再用接地放電棒對儲能元件逐個徹底放電。在電容器上檢修作業(yè)前,要對已停電的單個電容器兩極進行3-5次(放電時間3-5分鐘)的重復放電后才準作業(yè)。已拉伸的彈簧要將彈力釋放,防止傷人。
第179條:放電時使用放電棒要先接地端,放電后再拆除。
第180條:工作過程中要有專人監(jiān)護,有其他帶電體的地方要設置警戒線或其它明顯標示,嚴防人員誤觸。登高作業(yè)應使用絕緣梯子,并注意與其他帶電體至少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六節(jié)、更換高低壓熔斷器
第181條:更換高低壓熔斷器必須選用型號及大小適宜的熔斷器及熔體。
第182條:更換前必須將電源側刀閘斷開,并驗明確無電壓。
第183條:更換高壓保險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更換低壓保險應使用專用把手或戴絕緣手套。
第184條:連續(xù)多次打保險的設備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加大保險容量。
第185條:更換保險應注意與其它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高壓0.4米,低壓0.1米)。
第186條:對于100kva以上的變壓器,選擇熔體按1.5-2倍額定電流;對于保護輸出線路,熔體的額定電流應小于或等于線路的安全電流。
第187條:更換保險后,恢復原運行方式。
第二十七節(jié)、更換設備保護插件及保護整定工作
第188條:運行中的低防開關發(fā)生接地故障,為判斷故障范圍需進行更換選漏插件工作,操作前必須將開關停掉。
第189條:設備開蓋后,首先要檢查內部有無異常,更換保護插件時,必須將主回路停掉。拆卸、安裝、調整保護插件時應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90條:設備保護整定值應與主管部門下達的保護定值單一致。
第191條:電氣設備應保護齊全,檢漏繼電器嚴禁甩掉不用。
第192條:井下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要求,防爆設備杜絕失爆。
第193條: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準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許短路,鐵芯應可靠接地。
第194條:關閉開關門時,應注意保護二次線,嚴防擠傷。
第二十八節(jié)、常用工具及移動電氣設備使用
第195條:驗電筆使用前應檢查完好, 電壓等級要適宜,使用前應在相應帶電體上檢驗。高壓驗電時要戴絕緣手套。
第196條:電工鉗、剝線鉗、尖嘴鉗、螺絲刀雖有絕緣柄,但也應在不帶電的場合使用。
第197條:電烙鐵導線應使用橡套軟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零)。每次使用前都應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第198條:使用汽油噴燈或液化器噴槍周圍不得有易燃物,盡可能在通風環(huán)境下使用。不可在火焰附近加油或點火,噴焊時下面不準站人。噴燈加油時且不可吸煙,在變電所使用時,明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10kv以下不小于1.5米,10kv以上不小于3米。
第199條:立梯傾斜角應保持60°左右,不準平放使用。上面有人時,不準移梯。
第200條:手持式電動機工具如沖擊鉆、手電鉆、電動扳手等每次使用前必須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電源必須按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電源線應用有接地芯線的橡套軟線。高空作業(yè)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停電或終止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挪動時不得提導線。
第201條:移動式電氣設備如電焊機、潛水泵、無齒鋸、砂輪機、小型臺鉆等使用前應檢查電源配線整齊,有專用開關,有漏電保護,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開關、刀閘、接線柱有護罩,不裸露。移動時必須切斷電源,室外使用時應有防雨設施。電焊機一次線長度不宜超過2米,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焊接電纜線,長度不宜超過20米。操作以上設備時要按勞動保護穿戴。
第202條:各班組熱水器必須有專用開關、開關必須具有漏電保護功能。電源線必須有專用接地線,熱水器外殼必須可靠接地。
第203條:車間配電盤必須配線整齊,開關達到完好狀態(tài),有漏電、短路和過載等保護裝置。
第二十九節(jié)、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
第204條: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要立即采取措施使傷者脫離電源,施救時要注意自我保護,高壓觸電發(fā)生時要防止跨步電壓。
第205條:現(xiàn)場施救的三項基本措施是:1)通暢氣道;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正常的吹氣頻率約每分鐘12次。3)胸外按壓頻率80次/分
第206條:醫(yī)務人員到來之前不得停止搶救。
第207條: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滅火前必須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再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燥的沙子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并將發(fā)火情況匯報值班領導。
第208條:油類著火禁止直接使用水滅火。
第209條:設備再次送電前,必須檢查故障部位確已排除,并清理設備衛(wèi)生,檢測設備絕緣值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第三十節(jié)、高空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210條:本措施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gb 3608—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211條: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jīng)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12條: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13條:從事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癥以及其它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人,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14條: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15條: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16條: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17條: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jīng)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18條:作業(yè)區(qū)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高空作業(yè)必須與相鄰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219條:使用梯子,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220條: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221條: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222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23條:高空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第224條:在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所用材料必須放置穩(wěn)妥。所用工具必須隨手裝入工具袋,以防墜落傷人。
第225條: 作業(yè)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第226條:高處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作業(yè),并制定防止墜落的措施;使用工具應防止工具墜落傷人的措施;工具用完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價時,禁止拋擲。
第227條:高空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5條之規(guī)定:
(一) 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 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
(三) 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 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第一節(jié)、一般要求
第1條:各工種、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制,熟悉本職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性能。按時參加業(yè)余培訓,認真學習規(guī)程措施,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隊長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員,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務時,要講明注意事項,指定安全負責人,分工要細致,并將安排情況記入班前會記錄。
第3條:班中按勞動保護穿戴,電工作業(yè)要穿絕緣靴(鞋),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高空作業(yè)要使用安全帶。學員沒有師傅帶領,不得單獨從事電工作業(yè)。
第4條: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標示牌、警戒線、驗電器、斷線鉗、腳扣、保險帶、繩索、葫蘆、滑輪、短路接地線、絕緣棒、梯子、緊線器、核相儀及攜帶型電工儀表等必須檢查完好試驗合格。
第5條:電工維修作業(yè)必須至少兩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人。施工前工作人員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礙工作的病癥。
第6條:需停送電作業(yè)的,要安排專人停送電,并且要有防止誤送電的措施,工作班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到自保互保。
第7條:需要搭接臨時電源的工作,其電源必須使用有漏電保護器的專用開關。如使用電焊機、無齒鋸、手槍鉆、沖擊鉆、電烙鐵等小型電器時,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完好情況,電纜、導線、開關不應有破皮漏電現(xiàn)象,漏電保護器使用前應做一次漏電試驗,確保完好。導線必須使用橡套軟線,禁止使用塑料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接零)。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
第8條:井下行走時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時遵守行車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長物件時應平放,嚴防碰觸架空線。
第9條: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46條之規(guī)定:
(一) 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三)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第10條:本單位人員到外單位或本職范圍以外的地點參與施工,工作監(jiān)護人應由對方人員擔任;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開工前還應詳細了解現(xiàn)場的接線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無誤,方可開工。
第二節(jié)、停電操作
第11條: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a.檢修的設備;
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于0.7米的設備;
c.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0.7米,但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第12條: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jīng)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第13條: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第三節(jié)、驗電操作
第14條: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jīng)值班負責人許可。
第15條: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第16條: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jīng)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jù)。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第四節(jié)、裝設接地線措施
第17條: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第18條: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第19條:檢修母線時,應根據(jù)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shù)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第20條: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保險)。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21條: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shù)攸c,均應設有接地網(wǎng)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第22條: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第23條: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第24條: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jīng)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條: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a.拆除一相接地線;
b.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c.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jù)調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26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第27條: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五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28條: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d)。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29條: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表2的規(guī)定數(shù)值。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第30條: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1條: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shù)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第32條: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33條: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4條: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第六節(jié)、電器日常檢修安全措施
第35條:正常時電器的檢修工作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36條:操作前按照停電申請表的內容仔細核對開關位置編號及負荷名稱確認無誤。按照規(guī)程操作,先停斷路器再拉隔離開關;先停分支再??傞_關。停電后將開關閉鎖,并在開關操縱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37條:地面有人值班變電所及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后的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由值班人員落實。地面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及井下采區(qū)變電所停電后,由施工人員落實停電、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無人值守的開關,除執(zhí)行上述措施外,還要設專人看守,嚴防誤送電。
第38條:雙回路供電的負荷,停電后要在前后隔離刀閘兩側分別驗電放電,并在有電無電區(qū)間設置警戒線或在刀閘動靜觸頭之間裝設強度足夠的絕緣隔離板。
第39條:施工人員到達地點后,首先要檢查設備確已斷電,再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方可開工。
第40條: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杜絕虛接、錯相等不合格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第41條:需要頻繁停送電的操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后都要進行驗電放電,確定無電壓方可操操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42條: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43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帶接地線合閘!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嚴禁送電!
第44條: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員及所做措施,恢復原運行方式。正常運行30分鐘后方可收工。
第七節(jié)、砍伐樹木安全措施
第45條:在線路帶電的情況下,砍伐靠近線路的樹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工作開始前向全體人員說明:電力線路有電,不得攀登桿塔。樹木、繩索不得接觸導線,安全距離不夠時,線路必須停電。
第46條:導線與樹木之間的最小凈距3-10kv為3.0米,3kv以下為3.0米。導線與街道樹間的最小垂直距離,3-10kv為1.5米,最大風偏情況下的水平距離為2.0米。3kv以下為1.0米。
第47條:上樹砍剪樹木時,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馬蜂等昆蟲。不應攀登已經(jīng)鋸過或砍過的未斷的樹木。
第48條:為防止樹木(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拉向與導線相反的方向。繩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免拉繩人員被倒落的樹木砸傷。樹枝接觸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條:砍剪的樹木下面和倒樹范圍內應有專人監(jiān)護,不得有人逗留,防止傷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時要防止車輛通行。
第50條:砍樹使用的刀具、斧頭、繩索、梯子、油鋸等使用前要檢查完好。
第八節(jié)、在電桿上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51條:登桿前應由兩人同時辯明工作線路及桿號,嚴防誤登桿。工作前應對線路執(zhí)行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措施,短路接地線應掛在來電側。危及施工線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線路也應采取停電措施。
第52條:登桿前應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新立的電桿基礎未完全夯實前嚴禁攀登。風雨后遭損傷的電桿,應先采取培土、打臨時拉線等措施,再行上桿。
第53條:上桿前應先檢查登桿工具如鐵鞋、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條:桿上作業(yè)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帶,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桿牢固構件上,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割傷。
第55條:檢修電桿不得隨意拆除受力構件,如需拆除,事先應對電桿進行加固;調整傾斜桿塔時應先打好拉線。
第56條: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F(xiàn)場人員應戴安全帽,桿上人員應防止掉下東西,使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不得拋擲。桿下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通過和逗留。
第57條:檢查水泥電桿橫向裂紋寬度不應該超過0.2mm,長度不應該超過1/3周長,彎曲度不應超過桿長的2/1000,否則不準登桿。
第九節(jié)、架空電力線路巡視安全措施
第58條:線路巡視應由有電力線路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夜間巡線應沿外側進行,大風天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
第59條: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有隨時恢復送電的可能。
第60條: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落地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第61條:巡線周期:1)定期巡視 對于1—10kv線路,一般為每月一次;1kv以下線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視因氣候惡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決定。3)夜間巡視1—10kv線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視 故障后巡視5)監(jiān)察巡視每年至少一次。綜上所述,每條線路每月檢查巡視不少于三次。
第62條:線路運行標準有關數(shù)據(jù):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相臨導線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3m,1kv以下時,不應小于0.15m。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拉線、導線與電桿、導線與架空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2m,3kv以下時,不應小于0.05m;3—10kv架空線路的引下線與低壓線間的距離,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線路的拉線從兩相導體之間穿過時,應裝設拉線絕緣子。低壓接戶線和進戶線必須采用硬絕緣導線。避雷接地裝置的引下線應用鍍鋅鋼絞線,截面積應不小于25mm。架空線的檔距:
6kv 城區(qū)40—50m 郊區(qū)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區(qū) 40—50m 郊區(qū) 40—60m
第63條: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
線路經(jīng)過地區(qū)3—10kv 3kv以下
居民區(qū)6.5m 6.0m
非居民區(qū) 5.5m 5.0m
第64條:高壓接戶線的導線截面,銅絞線不得小于16mm,鋁絞線不得小于25m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45m,對地距離不得小于4.0m。
第十節(jié)、搭接、拆除負荷電纜措施
第64條:搭接、拆除負荷工作應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搭火用的電纜(線)必須檢查完好,絕緣良好不漏電,不得有明接頭。
第65條:工作前應將施工地點前側電源開關停掉,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措施。打開電氣設備電源側蓋板前,必須從上一級開關將電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6條: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拆、接負荷電纜前應從工作區(qū)段兩側停電,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7條:搭接電纜后,應檢查所搭負荷線相序正確,壓接質量及絕緣合格,防爆設備達到防爆要求,具備送電條件。方可收工。
第68條:拆除負荷后,將負荷線全部撤除,對裸露的電源線或開關要采取包扎隔離等防護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員觸電。對于防爆設備,要達到防爆要求。
第69條:任何情況下,工作人員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工作人員背后不得有帶電體。
第70條:外單位人員在變電所搭拆負荷時,必須有主管部門的同意。配電工有責任為其提供安全監(jiān)護,同時亦應監(jiān)督施工質量,發(fā)現(xiàn)不符合標準及失爆現(xiàn)象,應責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不得送電。
第十一節(jié)、立桿-撤桿-調整電桿安全措施
第71條:立、撤桿要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人員分工要明確,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第72條:立、撤桿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過載使用。
第73條:立桿過程中,桿坑內嚴禁有人工作。除指揮及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撤出桿高1.2倍的距離。即12米電桿為15米,15米電桿為18米。
第74條:立桿及修整桿坑時,應有防止桿身滾動、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繩等。
第75條:使用吊車立、撤桿時,鋼絲繩應吊在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6條:在撤線過程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轉角桿、分段桿及起點、終點桿撤線前應系好拉繩,嚴禁突然剪斷導線,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7條:電桿起立離地后,應對各吃力點作一次全面檢查,確無問題再繼續(xù)起立。起立60度后,應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第78條:已經(jīng)起立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79條:調整電桿前應確認線路確已停電,再檢查桿根、拉線等無隱患。電桿調整后應將桿根回土夯實,并緊固好拉線。
第80條:撤除線路時應先撤導線和金具,后撤拉線和電桿,當還有受力拉線時應采取臨時措施。
第十二節(jié)、放線-撤線-緊線
第81條:放、撤、緊線工作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施工前應檢查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第82條: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嚴防導線被過往車輛掛住。
第83條:緊線前應先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導線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住現(xiàn)象。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角側,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第84條: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趕根,如不完好牢固,應設臨時拉線加固。
第85條: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作法松線。
第86條:使用放線器放線時,應有防止線盤傾倒及剎車的措施。放線時應嚴防導線扭傷,剪斷導線時,應先控制斷線部位兩端,防止線頭因彈力突然釋放傷人。
第十三節(jié)、起重-運輸安全措施
第87條:起重、運輸工作要遵守鮑煤發(fā)(2006)54號文件之《鮑店煤礦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規(guī)定》。
第88條:起重工作必須由有經(jīng)驗的人員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明確分工,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檢查。
第89條:使用手動起重設備時,不得超負荷起吊。工件重量超過50kg時,應使用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5(《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4條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其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第90條:被吊物體應可靠連為一體,必要時各連接部件應分別起吊。應在被吊物件棱角處和特別滑的部分應當采取墊舊皮帶、薄木板或其它軟體物進行保護。
第91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進行試吊和試拖移,試吊高度不大于200mm,試拖移距離不大于400mm,檢查無異常后方繼續(xù)進行。
第92條: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繩索的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的下面,嚴禁有人逗留和通過。在斜坡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物料兩側及下方嚴禁有人,并設置防止物體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條:對起吊、拖移的物料應采取適當?shù)墓潭ù胧?能使應起吊、拖移的物料整體移動,不出現(xiàn)散落或使其構件變形。
第94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注意觀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幾何形狀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現(xiàn)偏向或翻轉等現(xiàn)象,應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理后在進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條: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必須規(guī)定統(tǒng)一聯(lián)絡信號及指令、設專人負責發(fā)出信號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專用信號和指令的使用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號在其工作沒完成前,嚴禁作為其它信號使用。
第96條: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連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須合格,與起吊、拖移的物體重量相適應。
第97條:《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作如下規(guī)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設備為3.5;2)用于人力起重為4.5;3)用于機動起重為5-6;4)用于綁扎起重為10;5)用于供人升降為14。
第98條:運輸電桿、變壓器和線盤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移動傷人。
第99條:裝卸電桿應防止散堆傷人,當分散卸車時,每卸完一處,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后,方可繼續(xù)運輸。
第100條:多人使用滾杠、扁擔等搬運重物時,必須統(tǒng)一號令,步調一致。經(jīng)過狹窄或靠近墻壁等障礙處內側不得有人,且速度應放緩,嚴防傷及人員或設備。
第十四節(jié)、在配電變壓器臺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條:配電變壓器臺(室)停電檢修時,應持工作票。高壓線路不停電時,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人員說明線路有電并加強監(jiān)護。
第102條:無論線路是否已停電,必須先拉開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再拉高壓開關或跌落保險。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上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03條:在吊起或放落變壓器前,必須檢查配電變壓器臺的結構,確保牢固可靠。
第104條:配電變壓器停電做試驗時,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臺架上嚴禁有人地面有電部分應設警戒線,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有人監(jiān)護。
第105條:電容器進行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將電容器逐個徹底放電并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106條:線路柱上開關、刀閘、跌落保險進行檢修時,必須將連接該設備的兩側線路全部斷電,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五節(jié)、在帶電線路電桿及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上的工作
第107條:在帶電桿塔上刷漆,除鳥窩、檢查接地線(極),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時,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0.7米。風力不得大于5級。
第108條:在10kv及以下的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員距最下層導線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條:停電檢修線路與另一回帶電線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時可能和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至危險距離以內(1米),則另一回路也應停電并接地,停電同樣執(zhí)行工作票。若另一回電力線路屬于其他單位,則工作負責人應向該單位要求停電和接地并在確實看到該線路已接地后,才可開始工作。工作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路線路的措施,完工后應檢查該交叉跨越點安全距離合格(10kv及以下應>1.0米)。
第110條:在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內)平行或交叉線路上要求:
1) 有線路標志,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持工作票及驗電筆、接地線等設備。
3) 登桿前應該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方可攀登。
4) 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
第十六節(jié)、電力電纜工作
第111條:在電力電纜上工作應辦理工作票,開工前要核對電纜名稱及標示牌,并在施工端驗電放電短路接地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112條:開啟電纜溝時,如在交通路口,應設置標示或設人警戒,防止行人、車輛誤入。
第113條:敷設電纜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電纜走動時,嚴禁用手般動,以防擠傷。移動電纜接線盒一般應停電進行。按照礦上關于掛“紅黃牌”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帶電整理、吊掛電纜,整理吊掛電纜必須將電纜停電。
第114條:截斷電纜前,必須先核對確為停電電纜,再有接地的帶絕緣柄的鐵釬釘入電纜芯線后方可工作。扶釬人應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115條:制作熱縮電纜頭,使用噴燈或噴槍應嚴格遵守操作說明,防止噴頭燙傷,準備好足夠的防火水和至少兩個8kg干粉滅火器。工作現(xiàn)場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風良好。制作冷縮電纜盒,應注意保持環(huán)境干燥。
第116條:連接電纜前,每做一個接頭,都要對接頭兩端電纜的絕緣情況進行測量,并做好記錄,最后通測絕緣值,確保整條電纜合格,符合送電條件。
第117條:電力電纜做耐壓試驗及搖測絕緣時,高壓設備周圍應設警戒線,試驗儀器電源搭火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操作都必須聯(lián)系好,確認允許送電,再操作。電纜兩端人員應聯(lián)系好,沿途電纜上嚴禁有人工作,試驗后必須逐相徹底放電。
第118條:運行中的電纜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巡檢和維護。電纜溝蓋板應齊全完好,溝內不得有積水、雜物,電纜橋架上方應有護板,無護板的維修人員應及時清理上面的落葉等雜物,嚴防引起火災損傷電纜。
第119條: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設電纜,預先應架設好鋼絞線,并檢查確認鋼絞線安裝牢靠。工作時下面應有人監(jiān)護。梯上有人時,一般不準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時,梯子上方兩側必須系有安全繩,兩邊有人拉繩,嚴防梯子突然傾倒傷人。
第十七節(jié)、更換照明燈具
第120條:更換照明燈具,燈具的額定電壓必須與供電電壓相符,裝卸燈泡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戶外更換燈具,開關距工作現(xiàn)場較遠時,要安排專人停送電,應將開關閉鎖(掛牌),防止誤送電。
第121條:燈架或燈具管內的導線不許有接頭,采用螺口燈座時,應將火線接頂芯極,零線接螺紋極。開關應控制火線,開關上搬為接通,下搬為斷開。
第122條:使用梯子、馬凳等登高時,必須至少兩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梯上不準同時上兩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第123條:送電前工作人員應脫離可能的帶電構件,并背對燈具,以防燈具突然炸裂傷人。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124條:室外更換路燈、地燈、投光燈、裝飾燈及燈箱內燈具等操作,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使用梯子、鐵鞋登高時應檢查完好,上桿前應檢查桿基牢固。使用高空作業(yè)車要有專人操作,臂斗與附近架空線應保存足夠的安全距離。高空傳遞物品應用繩索,嚴禁拋擲,下面人員應帶安全帽。
第125條:變電所、配電室內更換照明燈具時還應防止不得觸及其他帶電設備。
第126條:井下更換防爆燈管前,應先將電源停掉,燈具應達到防爆要求。
第127條:更換后的燈具,不得隨意丟棄,應定點存放。
第十八節(jié)、高低防開關及變壓器故障處理
第128條:計劃內的故障處理,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按停送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9條:工作負責人應詳細介紹工作任務、性質、停電范圍、有電無電區(qū)間、注意事項等問題,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條:故障處理前,應先將所檢修設備斷電,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或裝設防護擋板等措施。
第131條:進線及聯(lián)絡開關出現(xiàn)故障,要采取越級停電措施,將檢修設備兩側的電源都斷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132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應大于0.4米,必要時應加絕緣板隔離。
第133條:應急故障處理:
1) 當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維修工接到值班領導的通知后應迅速備齊所用工具、材料及防護用具,及時入井搶修。
2) 應急故障處理,亦應遵守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措施。有專人監(jiān)護。
3) 井下防爆設備處于失爆狀態(tài),嚴禁送電。特殊情況下如需開蓋對設備進行送電試驗,則事先必須經(jīng)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有安監(jiān)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
第134條:設備故障處理完畢,負責人檢測無誤,送電運行正常后,向單位及礦調度室匯報。
第十九節(jié)、運輸-安裝-撤除電氣設備
第135條:機電設備運輸前的裝車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繩索等符合要求,人員應持證上崗。
第136條:設備底架應與車盤用螺栓可靠連接,螺栓強度滿足要求。地面封車時底腳螺栓不少于四條,井下封車時如因條件限制,封車應不少于兩條對角螺栓,其他方向應用鋼絲繩封牢,確保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松動。
第137條:裝車應不超長、超寬、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脫落或竄動的構件應與主設備連接牢靠。
第138條:使用葫蘆起重時,葫蘆、繩頭、脹楔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shù),要選擇好可靠的生根點,起吊前應先試吊。
第139條:運輸過程中,設備兩側不得有人。斜巷運輸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要有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運輸過程中要使用保險繩。
第140條:搬遷、移動帶電設備前斷電,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牽拉各種纜線。
第141條:在滾杠和軌道上移動電氣設備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使用的繩索應有足夠強度,應系在設備底架上。要統(tǒng)一號令、用力均勻,嚴防拉歪設備。狹窄處兩側及設備前進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腳移動使用中的滾杠,防止擠傷。
第142條:體積較大的設備過風門、峒室門等狹窄處時,必要時要將設備拆卸,但要注意保護設備內部構件如接線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應妥善放置。
第143條:設備回收上井后,要及時交還機電科設備庫或電修組。
第144條:人力推車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2條之規(guī)定。一次只準推一車,同向推車間距不得小于10米,推車時必須注意前方,發(fā)現(xiàn)人員及障礙物時應及時發(fā)出信號或采取措施。嚴禁放飛車,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時嚴禁人力推車。
第145條:完工后清理現(xiàn)場衛(wèi)生,使用中的設備要達到標準要求。
第二十節(jié)、電氣設備核相調相工作
第146條: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新安裝或改動主接線后,聯(lián)絡開關合閘前都要進行核對相序工作。
第148條:核相工作應使用專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兩人持操作桿,一人記錄,一人指揮。周圍應設置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操作時,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核相儀表使用前應檢驗合格。
第149條:相序核對后,將兩側電源停掉,分別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記錄調整兩側壓線,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條:操作時人體與帶電體應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51條:并路合閘前,應再復核一遍,無誤方可并網(wǎng)操作。
第152條:帶電機等旋轉設備的負荷調相前,應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將電源側隔離刀閘拉開,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突然來電的措施,然后調整任意兩相負荷線,調整后檢查設備運轉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節(jié)、低防開關檢漏裝置的安裝、運行與試驗
第153條:帶延時的總檢裝置不準單獨使用。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于5米。
第154條:開關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xiàn)象,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第155條:當660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30kω,127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10kω時應采取措施提高電網(wǎng)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第156條:運行中的檢漏裝置跳閘試驗每天一次,維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7條:試驗時660v用11千歐、10w電阻,127v用2千歐,10w電阻,對新安裝的首次投人運行后要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8條:實驗方法: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檢查氣體不超限,有選擇性的總檢漏保護裝置應在分支開關斷開后在分支開關入口處做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其余分支開關線路應在線路最遠端試驗。在線路最遠端的開關負荷側接一電阻,電阻另一端接在開關外殼上,蓋上蓋后送電,觀察開關是否跳閘。試驗完畢,拆除電阻,將開關恢復原狀態(tài),并將試驗結果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節(jié)、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
第159條: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時,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使用高壓絕緣棒。絕緣棒的長度對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對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條:室外雨天使用時應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無特殊防護裝置不允許雨雪天戶外操作,必要時要加長絕緣桿。
第161條:絕緣桿使用后應吊放在室內干燥場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內木支加上。防止壓彎受潮,每年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一次。
第162條:戶外操作跌落開關,停時應先斷開中相,后斷開背風側邊相,最后斷開迎風側邊相。送電操作時,對于戶內先送兩邊后送中間。對于戶外應先接通迎風邊相,后接通背風側邊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條:停電操作前先停低壓再停高壓,先停分支再??傞_關,送電時與此順序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
第164條:戶外施工,停電時如不在變電所內,而是在線路中間的分段開關上停電,則停電后必須對停電開關負荷側執(zhí)行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雙回路或有反送電電源的線路,施工現(xiàn)場兩側必須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已停電的開關要設專人看守。
第二十三節(jié)、調整變壓器電壓
第165條:當變壓器低壓側出口電壓高于或低于開關及用電設備對電壓的要求,致使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對變壓器的輸出電壓進行調整,使之符合設備運行的要求。
第166條:根據(jù)《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規(guī)定供電部門供到用戶受電端的電壓偏差,即電壓變動幅度不超過:10kv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用戶為額定電壓的±7%;低壓照明用戶為額定電壓+5%,-10%。
第167條:調整電壓前,應由維修電工使用萬用表在低壓側選擇便于安全測量的部位對電壓進行測量并記錄,以便確定調整的方案,調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測量,將數(shù)值與調整前對比,直至調整合格。使用萬用表要遵守萬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據(jù)不同電壓,合理選擇量程,測量時注意手不要接觸測試棒的金屬部分,測量人員要和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68條:調整變壓器電壓前,必需要按順序停掉變壓器低壓側、高壓側電源開關,并將隔離開關拉開,一經(jīng)操作就使工作區(qū)間帶電的開關停電后必須閉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誤送電的措施。
第169條:停電后,做好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
第170條:按照變壓器銘牌圖示或分接開關部位標注的數(shù)字,調整變壓器高壓線圈的分接開關或連片,改動后杜絕虛接,并要至少經(jīng)過兩名有現(xiàn)場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確認無誤。
第171條:調整后,由專人負責送電并測量低壓測電壓工作,測量并確認調整合格,然后再恢復原運行方式。井下變壓器調整電壓,測量合格后,因恢復開關需再次停電的,必須將變壓器高壓側電源再次停掉,嚴禁帶電檢修設備,只有在設備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電。
第二十四節(jié)、在高壓開關柜內工作
第172條:在高壓開關柜內的工作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堅持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及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173條:工作前將開關柜上下刀閘拉開,上刀閘靜觸頭帶電的要設置防護網(wǎng),工作時人體或工具與帶電體應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74條:柜內更換斷路器絕緣油時,更換的絕緣油必須試驗合格。柜內進人前必須對負荷電纜頭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75條:高壓開關柜合閘保險及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保險必須取下。
第176條:完工后必須檢查油質油位合格,無滲漏油現(xiàn)象。真空開關真空管分斷位置正確,絕緣電阻、接觸電阻合格。投入運行后,值班員或維修工應加強巡檢工作,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第二十五節(jié)、在有儲能元件電器上的工作
第177條:在有電容器、電感線圈元件或帶有拉伸的彈簧等儲有能量的設備上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第178條:停電并在電源側做好措施后,再用接地放電棒對儲能元件逐個徹底放電。在電容器上檢修作業(yè)前,要對已停電的單個電容器兩極進行3-5次(放電時間3-5分鐘)的重復放電后才準作業(yè)。已拉伸的彈簧要將彈力釋放,防止傷人。
第179條:放電時使用放電棒要先接地端,放電后再拆除。
第180條:工作過程中要有專人監(jiān)護,有其他帶電體的地方要設置警戒線或其它明顯標示,嚴防人員誤觸。登高作業(yè)應使用絕緣梯子,并注意與其他帶電體至少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六節(jié)、更換高低壓熔斷器
第181條:更換高低壓熔斷器必須選用型號及大小適宜的熔斷器及熔體。
第182條:更換前必須將電源側刀閘斷開,并驗明確無電壓。
第183條:更換高壓保險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更換低壓保險應使用專用把手或戴絕緣手套。
第184條:連續(xù)多次打保險的設備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加大保險容量。
第185條:更換保險應注意與其它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高壓0.4米,低壓0.1米)。
第186條:對于100kva以上的變壓器,選擇熔體按1.5-2倍額定電流;對于保護輸出線路,熔體的額定電流應小于或等于線路的安全電流。
第187條:更換保險后,恢復原運行方式。
第二十七節(jié)、更換設備保護插件及保護整定工作
第188條:運行中的低防開關發(fā)生接地故障,為判斷故障范圍需進行更換選漏插件工作,操作前必須將開關停掉。
第189條:設備開蓋后,首先要檢查內部有無異常,更換保護插件時,必須將主回路停掉。拆卸、安裝、調整保護插件時應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90條:設備保護整定值應與主管部門下達的保護定值單一致。
第191條:電氣設備應保護齊全,檢漏繼電器嚴禁甩掉不用。
第192條:井下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要求,防爆設備杜絕失爆。
第193條: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準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許短路,鐵芯應可靠接地。
第194條:關閉開關門時,應注意保護二次線,嚴防擠傷。
第二十八節(jié)、常用工具及移動電氣設備使用
第195條:驗電筆使用前應檢查完好, 電壓等級要適宜,使用前應在相應帶電體上檢驗。高壓驗電時要戴絕緣手套。
第196條:電工鉗、剝線鉗、尖嘴鉗、螺絲刀雖有絕緣柄,但也應在不帶電的場合使用。
第197條:電烙鐵導線應使用橡套軟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零)。每次使用前都應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第198條:使用汽油噴燈或液化器噴槍周圍不得有易燃物,盡可能在通風環(huán)境下使用。不可在火焰附近加油或點火,噴焊時下面不準站人。噴燈加油時且不可吸煙,在變電所使用時,明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10kv以下不小于1.5米,10kv以上不小于3米。
第199條:立梯傾斜角應保持60°左右,不準平放使用。上面有人時,不準移梯。
第200條:手持式電動機工具如沖擊鉆、手電鉆、電動扳手等每次使用前必須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電源必須按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電源線應用有接地芯線的橡套軟線。高空作業(yè)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停電或終止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挪動時不得提導線。
第201條:移動式電氣設備如電焊機、潛水泵、無齒鋸、砂輪機、小型臺鉆等使用前應檢查電源配線整齊,有專用開關,有漏電保護,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開關、刀閘、接線柱有護罩,不裸露。移動時必須切斷電源,室外使用時應有防雨設施。電焊機一次線長度不宜超過2米,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焊接電纜線,長度不宜超過20米。操作以上設備時要按勞動保護穿戴。
第202條:各班組熱水器必須有專用開關、開關必須具有漏電保護功能。電源線必須有專用接地線,熱水器外殼必須可靠接地。
第203條:車間配電盤必須配線整齊,開關達到完好狀態(tài),有漏電、短路和過載等保護裝置。
第二十九節(jié)、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
第204條: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要立即采取措施使傷者脫離電源,施救時要注意自我保護,高壓觸電發(fā)生時要防止跨步電壓。
第205條:現(xiàn)場施救的三項基本措施是:1)通暢氣道;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正常的吹氣頻率約每分鐘12次。3)胸外按壓頻率80次/分
第206條:醫(yī)務人員到來之前不得停止搶救。
第207條: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滅火前必須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再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燥的沙子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并將發(fā)火情況匯報值班領導。
第208條:油類著火禁止直接使用水滅火。
第209條:設備再次送電前,必須檢查故障部位確已排除,并清理設備衛(wèi)生,檢測設備絕緣值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第三十節(jié)、高空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210條:本措施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gb 3608—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211條: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jīng)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12條: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13條:從事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癥以及其它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人,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14條: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15條: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16條: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17條: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jīng)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18條:作業(yè)區(qū)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高空作業(yè)必須與相鄰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219條:使用梯子,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220條: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221條: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222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23條:高空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第224條:在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所用材料必須放置穩(wěn)妥。所用工具必須隨手裝入工具袋,以防墜落傷人。
第225條: 作業(yè)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第226條:高處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作業(yè),并制定防止墜落的措施;使用工具應防止工具墜落傷人的措施;工具用完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價時,禁止拋擲。
第227條:高空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5條之規(guī)定:
(一) 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 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
(三) 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 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第9篇 大廈專變供電管理規(guī)定9
大廈專變供電管理規(guī)定(九)
一、目的
規(guī)范對各管理區(qū)域內(大廈)專變供電系統(tǒng)的運行管理。
二、適用范圍
專變供電系統(tǒng)的管理。
三、內容
1、屬于二級用電負荷的管理區(qū)域內(大廈)實行24小時值班,實行交接班制度,在8:00~23:00進行監(jiān)控,做好電站運行記錄,每一小時記錄一次,廣電集團工業(yè)區(qū)在18:00~23:00僅對高壓室進行監(jiān)控記錄,每一小時記錄一次。在23:00~次日8:00值班室設值班工候命處理突發(fā)事件。
2、屬于三級用電負荷的管理區(qū)域內(大廈)的總配電房的配電設備每日至少巡視檢查兩次并作記錄,由運行技工負責此項工作,一般的監(jiān)控時間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8:00。
3、在監(jiān)控時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進行解決。
四、相關記錄
《電站運行記錄表》gd/e-qe-001-010-01
第10篇 肇慶供電分公司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熱穩(wěn)定校驗工作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1為加強本公司的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范本公司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熱穩(wěn)定校驗工作,確實保障廣大職工在實際工作中的人身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公司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設備檢修所使用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不作為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出廠試驗的依據(jù)。
1.3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以下簡稱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2引用的標準
《電力設備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程》-------sdj8—79
《防止電力生產(chǎn)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攜帶型短路接地技術標準》---------sd332—1989
3熱穩(wěn)定校驗工作規(guī)定
3.1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校驗應按所在電力系統(tǒng)實際最大短路容量進行。
3.2各運行有關單位每年應根據(jù)地區(qū)短路容量的變化(具體以調度部門提供的數(shù)值為準),對運用中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進行熱穩(wěn)定校驗。如短路容量沒有發(fā)生變化,可不進行校核計算工作,但必須有核對工作的文字記錄。
3.3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校驗工作由各單位的安全專責(安全管理員)負責進行。
3.4 公司安監(jiān)部是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校驗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4.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校核
4.1 校核公式:
im = 283.67*s /√td ------(1)
ied = im /1.1 ------(2)
其中im----------銅的熔化電流值(a)。
ied------額定短路電流值(a),即接地線可長時間承受的短路電流值。
s---------- 接地線的截面積(mm2)。
td ----------承受短路電流的時間(秒,s)。
4.2 校核方法
4.2.1 變電站內使用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
①若ied >id(3),則該接地線熱穩(wěn)定合格;
②若ied
其中id(3)是變電站內接地線相應電壓等級母線在最大運行方式下發(fā)生三相短路故障時的短路電流,單位:a。
承受短路電流的時間td目前暫時取1秒。
對于有兩臺主變的變電站,存在并列運行或分列運行情況的,按最嚴重的情況來選擇id(3)的值。
4.2.2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使用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在校核其熱穩(wěn)定時承受短路電流的時間td目前暫時取0.5秒。處于兩個變電站之間的聯(lián)絡線,其id(3)的取值應選擇兩個變電站之中最大的值。
①若ied >id(3),則該接地線熱穩(wěn)定合格;
②若ied
4.2.3 對于配網(wǎng)設備檢修工作使用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
配網(wǎng)設備檢修工作使用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其截面原則上不大于變電站相應電壓等級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但不應小于25mm2。25mm2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其銅材料的額定短路電流按(1)、(2)式計算結果是6447a,所以配網(wǎng)使用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按以下方法判斷其熱穩(wěn)定是否合格。
①ied≥6447a,則該接地線熱穩(wěn)定校驗合格。
(注:考慮經(jīng)濟性,ied的范圍應是6447a≤ied< id(3))
5.其它
5.1 對熱穩(wěn)定校驗不合格的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應及時予以更換,在更換前如急需使用,必須用兩組接地線并列使用,在兩票中寫清楚兩組接地線的編號。
5.2各有關單位安全專責(安全管理員)必須在每年12月30日前,將本單位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校驗結果用word文檔格式(見附件)通過oak系統(tǒng)上報公司安監(jiān)部。
5.3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校驗報告
單 位:校驗人:
上報日期: 年月日
使用班站
接地線
編號
電壓等級(kv)
截面積
(mm2)
ied
(a)
id(3)
(a)
校驗結論
第11篇 供電運行分析管理規(guī)定
運行分析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1 運行分析中確保安全經(jīng)濟運行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通過對設備狀況、運行狀況、倒閘操作、電網(wǎng)異常等現(xiàn)象的分析,能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以便采取對策,從而達到不斷提高安全經(jīng)濟運行水平和技術管理水平的目的。
1.2為搞好運行分析,明確運行分析的管理職能、運行分析的內容與要求,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能
2.1 在分管總經(jīng)理的領導下,由生產(chǎn)安全部負責全局送、變、配設備的運行分析歸口管理工作。
2.2 各生產(chǎn)單位由一名所長分管運行分析工作。
2.3 各生產(chǎn)班組由班長負責組織運行分析工作。
3.運行分析內容
3.1 調度運行分析
3.1.1 分析運行方式的安全、可靠、經(jīng)濟性能。
3.1.2 分析電壓質量、無功電力平衡。
3.1.3 分析調令票,操作票及各項規(guī)程和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3.2 變電運行分析:
3.2.1 運行崗位分析:分析“兩票三制“的執(zhí)行行情況。
3.2.2 事故及異常運行情況分析;分析發(fā)生事故和異常情況后,對處理及有關操作進行分析評價,總結經(jīng)驗教訓。
3.2.3 缺陷分析:要分析缺陷產(chǎn)生的原因,確定缺陷性質、總結發(fā)現(xiàn)缺陷和判斷缺陷的經(jīng)驗體會,制定監(jiān)視和消除的對策。
3.2.4 儀表活動分析:當發(fā)現(xiàn)各種儀表、計量指示異常后,應對其運行分析判斷。
3.2.5 負荷及電壓分析:分析主變和線路負荷變化情況;分析母線電壓質量是否合乎要求,以及電容器無功出田徑運行情況及對電壓的影響。
3.3 專業(yè)分析:
3.3.1 絕緣分析:定期召開絕緣、油務分析會,對電氣設備的絕緣運行情況、缺陷、絕緣事故、預防性試驗及絕緣配合等問題進行研究,對絕緣油的防劣化和油質再生不斷地提出改進措施,并提出絕緣反事故措施。
3.3.2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分析:對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運行中的問題,檢驗工作整定計算、圖紙資料等進行定期分析。及時了解繼電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分析原因,提出對策,要提高動作正確率。
3.3.3 電能平衡分析:計量部門應分析各變電所的電能平衡情況,要分析超標原因,提出對策。
3.3.4 線損分析:分析各級線損指標完成情況,對超標部分分析原因,提出降損措施。
3.3.5 遠動裝置的分析:分析遠動數(shù)據(jù)的采集、傳輸、處理等各環(huán)節(jié)運行情況和測試中的異常現(xiàn)象。
3.3.6 通訊分析:分析通訊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狀況。對異常現(xiàn)象作出分析,提出處理措施。
4.運行分析的要求
4.1 各變電所、調度、遠動、通訊每周定期召集一次運行分析會。
4.2 各專業(yè)班組每月定期召集一次分析會。
4.3 生產(chǎn)安全部每季組織一次運行分析,對全公司設備及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預防措施。
4.4 每次運行分析應記入運行分析記錄簿。
第12篇 建井處安全供電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井上、下安全供電管理,杜絕在供電系統(tǒng)上巡視、檢修、施工等作業(yè)時的習慣性違章和礦井設備失爆現(xiàn)象的發(fā)生,保證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和礦井的安全,依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國家防爆電氣標準》、《煤礦井下電氣三大保護細則》和《煤礦機電常見檢修工程一般安全規(guī)定和工時定額》的要求,特制定《建井處安全供電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望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使每一位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在工作中都能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程序遵章作業(yè),從而提高供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為我處安全生產(chǎn)提供有力保障。自本規(guī)定下發(fā)之日起,凡發(fā)現(xiàn)作業(yè)人員不按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的,一經(jīng)查出,對所在的單位及個人按本規(guī)定有關條款進行嚴厲處罰。
一、高壓電氣設備的巡視
l、巡視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有2人進行,并不得進行其它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2、巡視高壓配電裝置,嚴禁解鎖,帶電打開高壓電氣設備的門、腔蓋等進行目測檢查;
巡視變壓器時,必須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
3、在巡視中發(fā)現(xiàn)問題時,必須認真填寫有關記錄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不得擅自處理。如發(fā)現(xiàn)危及系統(tǒng)安全運行的重大隱患時,必須采取停(倒)電、驗電、掛三相短路接地線、懸掛警示牌等應急措施并經(jīng)處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
4、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按近故障點4米以內,室外不得按近故障點8米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6、高壓電氣設備每月至少巡視一次,并做好記錄。
二、電氣設備檢修檢查規(guī)定
1、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
1)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前,有關人員應先到現(xiàn)場觀察了解具體情況,編制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準備好相應材料、工具,明確分工。嚴格按照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作業(yè);
2)打開井下高壓防爆電氣設備前,必須檢查該地點的瓦斯?jié)舛?在瓦斯?jié)舛?%以下時,方可打開箱體,進行驗電、放電、掛三相短路接地線、設安全柵欄、掛警示牌后,方可工作;
3)檢修高壓防爆電氣設備控制回路或箱體內部回路時,必須將高壓防爆開關的隔離拉開并閉鎖,拉出手車并確認隔離絕緣板已擋好,在開關的把手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4)檢修高壓開關柜時,必須將高壓開關柜的上、下隔離開關拉開,使其有明顯的斷開點。隔離開關拉開后必須將操作手柄鎖死,在電源側刀閘加裝隔離絕緣板并在操作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在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上工作時,要將反送電的上一級電源開關切斷,在相關的開關手把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5)檢修高壓開關柜的上隔離開關或高爆開關接線腔時,必須將相應側的總開關和母聯(lián)開關斷開,使母線電源切斷;
6)在檢修單電源高壓開關掛接三相短路接地線時,應將三相短路接地線掛在隔離開關下方、斷路器上方;對具有反送電可能的開關,應在斷路器上下兩側各掛接一組三相短路接地線;
7)嚴禁打開開關門、防爆蓋試送電和帶電檢查、排除故障,禁止帶電搬遷電氣設備;
8)在檢修變壓器時,必須將變壓器高、低壓側開關拉切、閉鎖并在開關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
9)檢修帶pt的高壓開關柜時,停電后必須拆除pt的一次側、二次側保險,以防反送電;
10)檢修時,停、送電操作應做好驗電、放電、掛三相短路接地線等工作;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停電開關應設專人看管。停、送電工作由專人操作、專人監(jiān)護,專人聯(lián)系停、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警示牌由停、送電操作人員負責懸掛、摘取;
11)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佩帶高壓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驗電必須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且合格的驗電器;
12)檢修高壓電氣設備時,要嚴格執(zhí)行一人工作、一人監(jiān)護,嚴禁一人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
2、井下低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及故障處理
1)處理井下低壓電氣設備故障時,檢修人員必須配帶瓦斯檢測儀,并有停電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2)井下嚴禁帶電處理故障,處理故障前,必須停掉上級電源。
3)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電鉗工資格證并經(jīng)年審合格。非經(jīng)專業(yè)培訓的人員,嚴禁打開設備進行檢查,非維護人員不得幫助維護人員從事檢查、處理電氣設備的故障工作。
4)維護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用工具及儀表,并熟知該電氣設備的原理、性能及結構,否則,不能對該設備進行故障處理。
5)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jié)舛?.0%以下的地點使用,并實時監(jiān)測現(xiàn)場瓦斯?jié)舛取?/p>
6)在對開關的故障處理中,儀表的量程應合理,檔位應正確,特別在測量電壓時切記不要打錯檔位,以免發(fā)生短路事故。
7) 嚴禁打開防爆蓋試送電和帶電檢查、排除故障,禁止帶電搬遷電氣設備。
8)檢修處理的步驟:
⑴首先根據(jù)上級開關及本開關故障指示所顯示的故障情況及開關的現(xiàn)狀來判斷故障的性質和范圍,在檢修排除故障時,應將上級開關停電并閉鎖。
⑵在停電的上級開關隔離合閘手把上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設專人看管,并嚴格執(zhí)行“誰掛牌、誰摘牌”的制度。
⑶在現(xiàn)場環(huán)境瓦斯?jié)舛鹊陀?%時,方可打開電氣設備,并驗電、放電,然后進行檢修處理。驗電必須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且合格的驗電筆。
⑷排除故障需要更換元件時,應用同型號的元件進行更換。
⑸恢復原有的線路。
⑹檢查開關是否有遺留工具或其他物件,確認無誤后,將開關蓋好,送電試運行,并對開關的一些保護功能進行試驗,嚴禁甩掉各種保護。
⑺在試送電后又需停電繼續(xù)處理故障時,應再次進行停電閉鎖掛牌、驗電及放電工序。
9)檢修電氣開關試送電前,必須檢查被控設備無其它施工或人員靠近,確無問題方可送電。
10)打開移動變電站及干式變壓器的高壓調節(jié)端子蓋用兆歐表測量絕緣前,應先測量設備現(xiàn)場瓦斯?jié)舛刃∮?%,并讓端蓋內有害氣體充分揮發(fā),以防引起設備周圍或腔體內可燃性氣體的爆炸。
11)施工完畢,應及時詳細填寫故障檢修處理情況,包括故障原因、更換的零部件、開關目前還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處理意見、參加施工的人員等。
三、供電其他管理規(guī)定
1、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定值,由項目部機電技術人員負責提供,并將保護整定值聯(lián)系單或整定卡片,送交維修人員,由專職電工負責整定,不得出現(xiàn)越級跳閘。當供電系統(tǒng)變更后要及時計算、調整整定值,并修改供電系統(tǒng)圖中的相關內容。將修改后的供電系統(tǒng)圖及時上報處機電科。
2、井下在用的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小型電器)必須有編號,并與上報的供電系統(tǒng)圖、電氣設備布置圖相符。
3、每天必須由專門的維修電工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跳閘試驗,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遠程試驗,并做好試驗記錄。
4、項目部應安排專人負責每季度對接地電阻測定一次,每6個月對開關的定值檢查校核一次,并將記錄存檔。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整改。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的測定應在投入運行前進行,不合格不得投入運行。
5、主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及接地連接線應按規(guī)定安裝,從任意一個局部接地裝置處測得的總接地網(wǎng)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
6、認真、規(guī)范填寫各種檢查記錄資料,確保記錄資料的完善、及時、準確。
7、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二堅持:
8、井下防爆開關、變壓器要擺放整齊,臺臺上架。
9、井下局部通風機應做到“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二閉鎖”,主備用局扇自動切換。
10、井下停電檢修要有計劃性,對無計劃停電造成瓦斯積聚事故,應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1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
12、開關內不得掛明保險,保險絲不得用銅絲、鐵絲替代。
13、項目部應對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14、井下電纜不得懸掛在風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壓、浸水、盤圈、相互纏繞、鐵絲吊掛。通訊信號監(jiān)測電纜原則上不可與動力電纜懸掛于井巷的同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鄰電纜吊鉤間距不得大于3米。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0.1米,同種電壓等級的電纜間距應不小于0.05米。
15、掘進巷道應對迎頭的電纜線進行保護,防止放炮崩壞電纜,迎頭噴漿時應保護好電纜、開關、小型電器。
四、井下常見的失爆現(xiàn)象鑒別
在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凡出現(xiàn)下列問題之一的,均列為失爆。
1、防爆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或對其殼體進行切割焊補的。
2、防爆結合面有嚴重銹蝕,用棉紗清除后仍存在明顯銹跡的,或者有油漆和雜物的。
3、結合面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的。
4、40、25、15毫米結合面上,出現(xiàn)直徑達1毫米,深度達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過5個的;在10毫米結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過2個的。
5、產(chǎn)生機械傷痕,其寬度達到0.5毫米,其無傷結合面的有長度達不到規(guī)定長度2/3的。
6、密封圈內徑大于電纜外徑1毫米;其外徑小于進線裝置(聯(lián)通節(jié))內徑2毫米的;密封圈寬度小于電纜外徑0.7倍或最小寬度達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于電纜外徑0.3倍(70平方毫米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達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破裂、老化變質、失去彈性或切開套放在電纜上的。
8、帶電閑置進線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屬擋板的;金屬擋板厚度小于2毫米,擋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大于2毫米的;密封圈、擋板、抗圈順序放反的。
9、進線嘴內沿與密封圈外端接觸不實;密封圈里端與器壁接觸不實;其進線嘴壓實后電纜、密封圈輕易拉動的。
10、壓盤式進線嘴缺少固定螺絲的;或壓緊螺母線嘴的有效絲扣沒有上進四扣的
11、螺母式進線咀因亂扣,銹蝕等原因緊不到位少于6扣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壓緊螺母旋進超過半圈的。
12、缺螺栓或彈簧墊圈、彈簧墊圈失效、未壓平或雖壓平但與螺栓不配套的
13、控制設備缺少停電閉鎖的,或閉鎖裝置損壞不起作用的。
14、隔爆插接裝置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接插銷,如接反或者不閉鎖均為失爆。
15、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
16、隔爆型燈具設置的電源斷開后才能打開透明罩的聯(lián)鎖裝置失靈為失爆。
五、獎罰規(guī)定
1、作業(yè)人員不執(zhí)行現(xiàn)場停送電制度或在設備上檢修時,隔離刀閘不打零位閉鎖,對所在單位的機電經(jīng)理、機電技術人員分別按不覆職考核并處500元罰款;對作業(yè)人員罰款200元并按嚴重“三違”論處。
2、不按規(guī)定對防爆電器進行檢查的,少一次罰責任人50元。
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失爆的,罰責任單位20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對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及處組織的大檢查中未發(fā)現(xiàn)失爆且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該單位嘉獎500元。
3、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無整定卡片,罰責任人200元?,F(xiàn)場實際整定值與卡片不符的,罰責任人200元。
4、當供電系統(tǒng)變更后,沒有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并修改供電系統(tǒng)圖中的相關內容,罰分管機電技術人員100元。
5、開關內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掛銅絲、鐵絲的。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責任人200元。
6、沒有按規(guī)定對漏電保護裝置做試驗的(以記錄為準) ,罰責任人100元。
7、局部接地極安裝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無接地極或接地極和連接導線的材質、截面以及連接形式不符合相關要求的,罰責任人50元。
(2)接地極埋設失效、露出水溝的、鋼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大于15°的,罰責任人50元。
(3)接地極與開關、電機連線松動,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責任人50元。
(4)接地極缺少標牌或標牌填寫不規(guī)范的。罰款責任人50元。
(5)采用鍍鋅鐵管的局部接地極單根打入地下不足1.5米、雙根打入地下不足0.75米,或接地極松動的,罰責任人50元。
(6)主、輔局部接地極兩點之間距離小于5米的,罰責任人50元。
8、沒有實現(xiàn)“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二閉鎖”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主、備局扇不能自動切換的,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200元。
9、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斷電裝置不起作用、斷電范圍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200元。
10、局部通風系統(tǒng)發(fā)生無計劃停電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電造成瓦斯積聚超限,由機電科、安全部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追查。并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罰款。
11、發(fā)生電氣著火、燒電機、燒開關、電纜打炮等電氣事故,由機電科、安全部組織追查,并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罰款。
12、井下電鉗工沒有持證上崗或沒有攜帶便攜儀進行檢修的,罰責任人100元。
13、變電所內沒有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罰責任單位500元。
14、地面變電所未按要求填寫“兩票”的,罰責任人100元,未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操作規(guī)定,罰責任人200元。
15、“四小線”有明接頭和羊尾巴的,發(fā)現(xiàn)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16、井下電纜吊掛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電纜吊掛在風水管路上,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2)電纜受物體擠壓、纏繞、受淋水,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3)電纜落地、浸水、鐵絲吊掛,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
(4)電纜外護套損壞,或有感應電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17、迎頭放炮前,未對電纜線進行保護,造成電纜損壞或噴漿時未對電纜、開關、小型電器進行防護致使被噴上漿渣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18、電氣設備沒有上架、小型電器落地沒有上板的,罰責任人100元。
19、對井下電氣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表揚和適當?shù)募为?。嘉獎的資金從罰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處。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