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1 目的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安全生產標準,為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公司生產安全、穩(wěn)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員工。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簽發(fā)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車間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3.2總經理和管理層人員要明確對公司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并以實際行動表明對安全生產的承諾。
3.3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
3.4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在年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和績效測量。
4 內容與要求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1公司生產安全處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4.1.2公司領導層、職能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均需制定適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1.3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需要達到如下要求:
①實用并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并適時修訂;
②要與管理制度協(xié)調一致;
③要根據部門、班組、崗位實際情況,責任制內容要描述明確、具體、可操作性。
4.1.4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fā)。
4.2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4.2.1公司應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充分理解,特別是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4.2.2 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并將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各車間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2.3 各部門、各車間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制定安全工作措施,與部門從業(yè)人員簽訂“崗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
對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作業(yè)人員,均應接受相關的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的培訓。
4.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評審
每年不少于1次的評審或更新,保持適宜性:
1)與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的符合性;
2)與公司管理體制的協(xié)調性;
3)所有責任制的可操作性。
4.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按年度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考核期為一年。
第2篇 合同管理員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學習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上級安全生產文件規(guī)定,積極服務礦井安全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安全生產任務。
第2條 合同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合同管理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守秘密、廉潔自律。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違紀活動,損害國家利益、公司利益或謀取非法收入。
第3條 重點負責合同主要條款的審核;負責合同備案;負責合同的登記、簽證、變更、存檔等工作;協(xié)助承辦部門負責合同文本的修改與審核,嚴格審查對方資質,防止不法合同、不完善合同及違法合同的出現。
第4條 監(jiān)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領導反饋、匯報存在的問題;參與合同糾紛的協(xié)商、和解或調解,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5條 負責礦井合同資料的整理、歸檔,建立和完善合同檔案。
第6條 加強《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的學習,負責公司范圍內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yè)務技能及綜合素質。
二、責任追究
第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合同管理員負直接責任:
(一)合同簽訂、審查、履行管理工作中出現嚴重問題影響礦井正常運營的。
(二)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發(fā)現問題,不及時匯報造成一定影響的。
第6條 違犯工作紀律或國家法律,給礦井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合同管理員負主要責任。
第3篇 機電技術管理組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電科設備技術管理組負責全礦的機電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應熟悉相關的業(yè)務技術知識。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全礦各類機電技術資料的管理。
第2條 負責機電科各種技術檔案、設備檔案、科技成果檔案的管理、歸檔。
第3條 整理、保存全礦大型固定設備技術資料、圖紙、并建目錄。
第4條 整理、保存全礦鋼絲繩試驗記錄,大型固定設備的測試記錄和資料。
第5條 整理、保管各種電氣設備、安全設施、絕緣用具等試驗、校驗記錄。
第6條 掌握計算機管理資料的操作技術與開發(fā)利用,逐步實現資料管理現代化。
第7條 負責繪制井上、下供電系統(tǒng)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等圖紙。
第8條 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對查閱資料者在嚴格履行手續(xù)的同時,做到積極主動,熱情耐心,提高服務質量。
第9條 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責任追究
第10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的,給予機電科技術管理組人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職工和犯人或強令職工犯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職工和犯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1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機電科技術管理組人員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2條 在煤礦的有關設計、規(guī)程、措施中,出現明顯機電技術失誤和決策失誤的,機電科技術管理組負直接責任。
第13條 對整理、保存全礦大型固定機電設備、電氣設備、安全設施、絕緣工具的檢驗、試驗記錄的,機電科技術管理組負直接責任。
第14條 未建立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或不完善,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機電科技術管理組負直接責任。
第15條 因對全礦機電技術、設備檔案管理不嚴格造成重要檔案丟失的,機電科技術管理組負直接責任。
第16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故意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行政、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頂板支護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對全礦支護材料進行發(fā)放審批以及合理使用管理。
二、負責對井下材料的入井、運輸等過程進行審查。
三、負責對井下支護材料進行現場管理,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組織填寫報送支護材料月報表。
五、組織全礦支護材料指標的分解和材料結算工作。
六、組織支護材料的質量抽查、抽檢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5篇 機電管理處黨委副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xié)助黨委書記搞好安全工作,同時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配合其他領導解決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
2、協(xié)助黨委書記負責指導和組織全處基層黨支部和黨員,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舉辦安全生產知識學習教育培訓班,不斷提高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3、協(xié)助黨委書記具體抓好全處共產黨員安全監(jiān)督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掌握各共產黨員安全監(jiān)督員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發(fā)現典型,查找問題,為不斷完善黨員安全監(jiān)督員工作提供好的建議和意見;定時協(xié)助召集好每月一次的黨員安全監(jiān)督員工作例會。
4、關心群眾生活,接待職工來訪,作好穩(wěn)定工作,及時解決職工生產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5、協(xié)助黨委書記具體抓好本部門各種人事檔案和文件資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并具體抓好對各科室及工作人員的檢查考核。
6、協(xié)助黨委書記具體抓好本部門安全工作責任制度的制定、落實,督促指導基層單位修訂完善共產黨員安全監(jiān)督員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落實,努力建設“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通風員,個個都負安全責”的長效機制。
第6篇 人企科企業(yè)綜合考核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制定各單位的考評方案,對科室、經理層進行綜合考評。
2、檢查落實年終評模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執(zhí)行情況。把安全工作業(yè)績納入干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內容。
3、負責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編制,制定生產安全經濟責任制,落實安全考評獎罰兌現和事故處罰工作。
4、負責重點工作、臨時工作管理,包括計劃及完成情況的整理、匯總、上報,分解、落實、考核。
5、牽頭完成公司管理制度、標準、流程的編制、修訂工作。
第7篇 綜治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維護大隊安全生產、生活秩序,保證大隊公共財產不受損失和廣大員工人身安全。
2、預防和制止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調解民事糾紛。
3、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自然災害。
4、嚴格火工品和消防器材管理。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安全大檢查,查出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大隊。
5、做好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機關打擊一切非法擾亂我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不法分子。
7、做好大隊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配合各職能部門搞好內部管理工作,服務一線生產。
第8篇 通風隊火工品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負責火工品的發(fā)放、保管安全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火工品的交接工作,嚴禁丟失和損壞,做到賬物一致。
3、做好現場交接班工作,嚴禁空班、脫崗。
4、堅持雷管編號制度,對發(fā)放及返回入庫的火工品要仔細盤點,并做好記錄,嚴禁佩帶礦燈發(fā)放火工品。
5、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上崗時按規(guī)定著裝。
6、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參加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第9篇 煤炭管理科放倉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執(zhí)行《汽車倉(儲煤場)工作人員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品。
2、進入工作場所后,必須先檢查各種設備和設施是否完好,確保無誤后,方可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匯報。
3、放煤時,要站在安全地方,必須與現場工作人員、客戶司機聯(lián)系好后,方可放煤,杜絕他人私自放煤。
4、下班時,必須現場檢查各種設備和設施,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匯報當班班長,并做好相應的檢查記錄。
第10篇 自救器管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業(yè)務學習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自主保安和業(yè)務保安能力,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負責自救器的發(fā)放、回收及打壓實驗。
(三)熟知本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和自救器的工作原則。
(四)回收和發(fā)放自救器要有帳可查,并負責自救 器的檢查。
(五)發(fā)現無故損壞自救器或丟失自救 器的,按《自救器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六)失效和損壞的自救器不得發(fā)放。
(七)記錄好自救器的效驗日期及數量,檢查自救器氧氣瓶的壓力情況,發(fā)現異常立即更換。
第11篇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tài),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協(xié)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guī),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yè),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qū)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qū)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 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tǒng)計、分析,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1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經營管理部主管
一、是本部門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為本系統(tǒng)業(yè)務安全負責。
三、負責本礦的勞動工資、合同管理、費用報銷、預算定額管理中涉及到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礦規(guī)和實施細則,嚴格把關,監(jiān)督落實。
四、積極參加公司和礦組織的安全活動,狠抓勞動紀律,嚴查違紀人員。
五、積極參與本礦的各項安全活動。
六、負責建立健全財務經營管理制度,并對經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