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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10

腳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第1篇 腳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1 目的

加強腳手架搭設、使用、拆除等過程的管理,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使用的腳手架。

3 職責

3.1 安監(jiān)部負責對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和拆除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 使用單位負責腳手架的搭設、使用、維護和拆除的具體管理。

4 程序

4.1 各單位在施工時,應根據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的需要搭設腳手架。腳手架應由持證的架工搭設。搭設時應嚴格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九章第一節(jié)、第二節(jié)及msop-00-52《安全設施標準化實施管理程序》之4.8.8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嚴禁用支架吊桿作為立桿使用。

b.腳手板應滿鋪且應鋪二塊以上,腳手板兩側必須封牢。

c. 特殊情況下搭設鋼木混扎腳手架時,立桿嚴禁使用鋼管。

d.特殊及危險工況如懸吊式腳手架,懸吊點應加設保險鋼絲繩;鋼管與鋼管懸吊腳手架,上、下部必須使用兩個扣件。

e. 組合式腳手架搭設,不論架子大小必須與牢固的構筑物連接。

f.架子搭設與帶電線路或帶電設備必須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

g. 腳手架外側、平臺及步道均應搭設105-120厘米高的欄桿和18厘米高的擋腳板,欄桿中間必須搭設50-60厘米高的腰欄,必要時要加防護安全網。

h. 荷載超過270kg/m2的腳手架和大型、特殊高處腳手架,應由使用單位專工進行設計、計算和校核,并經技術組長批準后方可設置;設置時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選材和制作。

4.2 搭設完畢的腳手架,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掛牌(標明責任單位、施工項目負責人、搭設人、使用日期等)。一般腳手架由使用單位安全員驗收,大型及特殊高處腳手架由使用單位及項目部安監(jiān)員共同進行驗收后掛牌。未經驗收的腳手架嚴禁使用。特殊情況下腳手架上應設置警告標志。

4.3 腳手架不得超荷載使用;使用過程中應由專業(yè)工程處經常檢查腳手架的完好情況并加以維護;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應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鍋爐工程處制作的掛式腳手架,只限在爐本體保溫作業(yè)時使用。工程處之間移交正在使用的腳手架時,應辦理移交簽證手續(xù)。

4.4 拆除腳手架時應拉設警戒繩,并設專人監(jiān)護。腳手架拆除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使用單位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腳手架;腳手架拆除,應一次拆除徹底;拆除的腳手架材料應及時清理和回收,集中存放,以便重復利用。

4.5 項目部安監(jiān)部、使用單位專職安全員應對腳手架的搭設、使用、維護、拆除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5 相關文件清單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2篇 吊籃腳手架安全管理

吊籃腳手架安全管理

吊籃主要用于高層建筑施工的裝修作業(yè),用型鋼預制成吊監(jiān)架子,通過鋼絲繩懸掛在建筑物頂部的懸挑梁(架)上,吊籃可隨作業(yè)要求進行升降,其動力有手動與電動葫蘆兩種。吊籃腳手架簡易實用,大多根據工程特點自行設計。

(一)施工方案

1、使用吊籃腳手架應結合工程情況編制施工方案:

(1)吊籃腳手架的設計制作應符合jg/t5032-93《高處作業(yè)吊籃》及《編制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并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

(2)當使用廠家生產的產品時,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及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有關資料。

2、吊籃平臺的寬度0.8-1m,長度不宜超過6m。

3、吊籃腳手架的設計計算:

(1)吊籃及挑染應進行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驗算,抗傾覆系數比值≥2。

(2)吊籃平臺及挑梁結構按概率極狀態(tài)法計算,其分項系數:永久荷載γg取1.2,可變荷載γq取1.4,荷載變化系數γ2(升降工況)取2。

(3)提升機構按容許應力法計算,其安全系數:鋼絲繩k=10,手板葫蘆k≥2(按材料屈服強度值)。

4、施工方案中必須對陽臺及建筑物轉角處等特殊部位的挑染、吊籃設置予以詳細說明,并繪制施工祥圖。

(二)制作組裝

1、懸挑梁挑出長度應使吊籃絲繩垂直地面,并在挑梁兩端分別用縱向水平桿將挑梁連接成整體。挑梁必須與建筑結構連接牢靠;當采用壓重時,應確認配重的質量,并在固定措施,防止配重產生位移。

2、吊籃平臺可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允許使用鋼管扣件連接方法組裝。吊籃平臺組裝后,應經2倍的均布額定荷載試壓(不少于4h)確認,并標明允許載重量。

3、吊籃攬或機應符合jg/t5033-93《高處作業(yè)吊籃用提升機》的規(guī)定。當采用老型手板葫蘆時,按照《hss鋼絲繩手板葫蘆》的規(guī)定,應將承載能力降為額定荷載的1/3。提升機應有產品合格證及說明書,在投入使用前應逐臺進行動作檢驗,并按批量做荷協試驗。

(三)安全裝置

1、保險卡(閉鎖裝置)

手板葫蘆應裝設保險卡,防止吊籃平臺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發(fā)生自動下滑事故。

2、安全鎖

(1)吊籃必須裝有安全鎖,并在各吊籃平臺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鋼絲繩相同型號的保險繩(直徑≥12..5mm),每根保險繩上安裝安全鎖。

(2)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臺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時動作,并在下滑距離100mm以內停住。

(3)安全鎖的設計、制作、試驗應符合jg5043-93《高處作業(yè)吊籃用安全鎖》的規(guī)定。并按規(guī)定時間(一年)內對安全鎖進行標定,當超過標定期限時,應重新標定。

3、行程限位器。

當使用電動提升機時,應在吊籃平臺上下兩個方向裝設行程限位器,對其上下運行位置、距離進行限定。

4、制動器

電動提升機構一般應配兩套獨立的制動器,每套均可使帶有額定荷載125%的吊籃平臺停住。

5、保險措施

(1)鋼絲繩與懸挑梁連接應有防止鋼絲繩受剪措施。

(2)鋼絲繩與吊籃平臺連接應使用卡環(huán)。當使用吊鉤時,應有防止鋼絲繩脫出的保險裝置。

(3)在吊籃內作業(yè)人員應配安全帶,不應將安全帶系掛在提升鋼絲繩上,防止提升繩斷開。

(四)腳手板

1、吊籃屬于定型工具式腳手架,腳手板也應按照吊籃的規(guī)格尺寸采用定型板,嚴密平整與架子固定牢靠。

2、腳手板材質應按一般腳手架要求檢驗,木板厚度不小于5cm;采用鋼板時,應有防滑措施。

3、不能出現探頭板,當雙層吊籃需設孔洞時,應增加固定措施。

(五)升降操作

1、吊籃升降作業(yè)應由經過培訓的人員專門負責,并相對固定,如有人員變動必須重新培訓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

2、吊籃升降作業(yè)時,非升降操作人員不得停留在吊籃內;在吊籃升降到位固定之前,其他作業(yè)人員不準進入吊籃內。

3、單片吊籃升降(不多于兩個吊點)時,可采用手動葫蘆,兩人協調動作控制防止傾斜;當多片吊籃同時升降(吊點在兩個以上)時,必須采用電動葫蘆,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位置,使吊籃同步升降不發(fā)生過大變形(同步平差不應超過5cm)。

4、吊籃在建筑物滑動時,應設護墻輪。升降過程中不得碰撞建筑物,臨近陽臺、洞口等部位,可設專人推動吊籃,升降到位后吊籃必須與建筑物拉牢固定。

(六)交底與驗收

1、吊籃腳手架安裝拆除和使用之前,由施工負責人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針對隊伍情況進行詳細交底、分工并確定指揮人員。

2、吊籃在現場安裝后,應進行空載安全運行試驗,并對安全裝置的靈敏可靠性進行檢驗。

3、每次吊籃提升或下降到固定后,應進行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上人作業(yè)。

(七)防護

1、吊籃腳手架外側應按臨邊防護的規(guī)定,設高度1.2m以上的兩道防護欄桿及擋腳板??拷ㄖ锏睦飩葢O置高度不低于80cm的防護欄桿。

2、吊籃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密目網或鋼板網封閉,建筑物如有門窗等洞口時,也應進行防護。

3、當單片吊籃提升時,吊籃的兩端也應加設防護欄桿并用密目網封嚴。

(八)防護頂板

1、當有多層吊籃同時作業(yè),或建筑物各層作業(yè)有落物危險時,吊籃頂部應設置防護頂板,其材料應采用5cm厚木板或相當于5cm木板強度的其它材料。

2、防護頂板是吊籃腳手架的一部分,應按照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同時組裝同時驗收。

(九)架體穩(wěn)定

1、吊籃升降到位必須確認與建筑物固定拉牢后方可上人操作,吊籃與建筑物水平距離(縫隙)不應大于20cm,當吊籃晃動時,應及時采取固定措施,人員不得在晃動中繼續(xù)工作。

2、無論在升降過程中還是在吊籃定位狀態(tài)下,提升鋼絲繩必須與地面保持垂直,不準斜拉。若吊籃需橫向移動時,應將吊籃下放到地面,放松提升鋼絲繩,改變屋頂懸挑梁位置固定后,再起升吊籃。

(十)荷載

1、吊籃腳手架屬工具式腳手架,其施工荷載為1kn/m,吊籃內堆料及人員不應超過規(guī)定。

2、堆料及設備不得過于集中,防止超載。

第3篇 腳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本

1目的和范圍

為規(guī)范腳手架搭設、拆除及使用,保證使用腳手架時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以確保公司hse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此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明確了公司腳手架的搭設、驗收和使用等方面的基本規(guī)則,適用于公司各類腳手架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腳手架搭設單位是腳手架搭設、拆除的安全責任主體。腳手架搭設單位對搭設、拆除作業(yè)安全全程負責。

2.2腳手架使用單位對腳手架進行驗收并填寫腳手架驗收單,對腳手架的合格性負責,在腳手架顯著位置懸掛“腳手架合格”牌,做好現場使用監(jiān)督和檢查,對腳手架使用作業(yè)安全全程負責。

2.3分廠設備管理人員(點檢)參與腳手架驗收,并在腳手架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對腳手架搭設、使用及拆除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4分廠、車間安全管理人員對腳手架驗收程序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做好現場使用監(jiān)督和檢查。

2.5hse管理部監(jiān)督檢查腳手架搭設、使用及拆除安全措施的落實。對15米以上的腳手架、承重腳手架驗收程序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并在腳手架驗收確認單上簽字。

3管理流程

3.1總體要求:

3.1.1腳手架的負載不得超過270kg/m2。荷載超過270kg/m2的腳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并經搭設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搭設。

3.1.2腳手架搭設前,搭設負責人必須按架子方案或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擬定書面操作要求,向班組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例如;架子的高度、大小、負載情況及其它要求等),并經全員簽字確認。班組必須嚴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3.1.315米以上的腳手架、承重腳手架、大型腳手架搭設、拆除前必須告知分廠、車間安全管理人員和hse管理部。各級審核中發(fā)現不合格項目,須進行整改后重新審批。

3.1.4腳手架必須由架子工搭設、拆除。架子工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持證上崗。

3.1.5腳手架搭設完畢后,必須經過腳手架搭設負責人、腳手架搭設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腳手架使用單位負責人和腳手架使用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人員驗收,并填寫腳手架驗收單。

3.2腳手架驗收

3.2.1腳手架搭設完畢,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3.2.2搭設的腳手架經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應在腳手架顯著位置懸掛“腳手架合格”牌。驗收人員要在“腳手架合格”牌上簽字。驗收程序為:

3.2.2.1腳手架搭設單位驗收確認后,在腳手架驗收單上簽字后報腳手架使用單位。

3.2.2.2腳手架使用單位驗收確認后,在腳手架驗收單上簽字后報分廠、車間。

3.2.2.3分廠、車間設備管理人員檢查后在驗收確認單上簽字批準。

3.2.2.4對于15米以上的腳手架及承重腳手架必須報hse管理部審核簽字批準。

3.3腳手架使用

3.3.1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均衡,嚴禁超負荷使用,避免集中堆載,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泵送混凝土輸送管等支撐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3.3.1.1不得將纜風繩、泵送砼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后架上,禁止在腳手架上懸掛起重設備。

3.3.1.2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隨意拆卸綁扣、架桿、跳板,嚴禁擅自拆除剪刀撐以及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掃地桿、連墻件。

3.3.1.3在冬季應清理腳手板上冰雪,必要時要在腳手板上撒上砂子。

3.3.1.4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得開挖;必要時,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3.3.1.5腳手架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護。

3.3.1.6腳手架上不能亂拉電線,必須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木竹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附近有電氣線路及設備時,應符合安全用電距離,并做好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3.3.1.7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要隨時注意腳手架的安全情況,發(fā)現綁扣松動或架子不穩(wěn)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停止作業(yè),聯系搭架人員進行整改。

3.3.1.8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3.3.1.9外架第一步(1.8m高)開始拉設兜網和立網,以后每隔4步架子拉設一道兜網,施工層腳手板和施工層臨邊必須設兜網和立網,以保證高處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4腳手架維護

3.4.1腳手架搭好后,搭設單位要派專人管理,每月至少維護一次。惡劣天氣后,應對腳手架進行全面維護。雨后要檢查架子的下沉情況,發(fā)現地基沉降或立桿懸空要馬上用木板將立桿楔緊。在6級以上大風、大霧和大雨天氣下不得進行腳手架作業(yè),雨后上架前要有防滑措施。

3.4.2腳手架搭設單位、使用單位、所在單分廠(車間)及hse管理部等安全管理人員要對所轄施工區(qū)域的腳手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5腳手架拆除

3.5.1腳手架使用完畢,使用單位立即通知搭設單位拆除。拆除腳手架時,先擬定作業(yè)計劃:拆除步驟和方法、安全措施、材料堆放地點、勞動組織安排等,報請批準。

3.5.2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天氣,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嚴禁夜間拆除。

3.5.3高層建筑腳手架拆除,應配備良好的通訊工具。

3.5.4拆除前,應對擬拆腳手架進行作全面檢查,清除剩余材料、工器具及雜物。

3.5.5腳手架的拆除應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則,即從頂層開始(后裝的先拆,先裝的后拆)。

3.5.6拆架時,應劃分作業(yè)區(qū),周圍設立警戒標志。地面設專人指揮,并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拆除時要統(tǒng)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3.5.7拆架的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扎裹腿、穿軟底防滑鞋。

3.5.8拆架時嚴禁碰撞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觸電事故。

3.5.9拆除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3.5.10拆下的腳手架構配件,按規(guī)格整體堆放整齊并及時出場,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當天未完工,應及時加固存在隱患部分。

3.6腳手架如需部分保留時,對保留部分應先加固,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對需拆除部分實施拆除。

4相關文件

4.1《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建[2000]230號)

4.2jgj128-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4.3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4.4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大唐集團[2010]17號)

4.5大唐國際發(fā)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大唐集團[2010]38號)

5記錄

《腳手架驗收單》

6術語和定義

7附則

本規(guī)定主要起草單位:大唐內蒙古多倫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規(guī)定起草人:王繼剛。

本規(guī)定審核人:李 鋒。

本規(guī)定批準人:張瑞兵。

本規(guī)定編號:q/gl-hse-038-2022。

本規(guī)定自2023年07月10日起開始執(zhí)行,原《腳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q/gl-hse-038-2009)同時廢止。

第4篇 某某工程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基本要求:

1)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編寫施工方案,必須進行設計計算,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要經過總工程師審批。

2)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前必須有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要有文字記錄。

3)腳手架施工的人員資質、機具和材料要經過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對照有關規(guī)定和施工方案進行認定,不符合的不允許使用。

4)腳手架的搭設、拆除過程應有專職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

5)腳手架搭設完成,使用前必須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進行試驗和驗收。

6)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執(zhí)行。

(2)材料、構配件質量要求:

1)腳手架桿材質:

①鋼筋材持一般應使用q235鋼材(在有可靠數據情況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質,但必須審批手續(xù)齊全),外徑48mm、壁厚不小于3.0mm的焊接鋼管,小橫桿長度2.1-2.3m為宜,立桿、大橫桿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銹蝕、變形超過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也可選用新型優(yōu)質鋼管材。

②腳手架塔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質混搭。

2)腳手板:

木腳手板應選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樺木、楊木等)無腐朽、劈裂板。

3)懸挑式腳手架的懸挑架和吊籃腳手架的吊籃平臺,可選用型鋼制作,其節(jié)點必須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允許使用鋼管扣件連接方法組裝。

4)所有的安全裝置必須有產品鑒定證書、制造廠的生產許可證和質量證明書,在現場還應進行檢驗和試驗。

(3)主要構造和施工要求: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橫距、步距、允許搭設高度、連墻件的布置、桿件及腳手板搭接等構造要求,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2)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①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可素土夯實找平,上面鋪5cm厚木板,長度為2m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大于3m時平行于墻面放置。

②塔設高度超過5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50c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木支墊。

3)腳手架的外側應按規(guī)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桿的里面。密目網必須用合乎要求的系繩將網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huán)扣間隔)系牢在腳手桿上。

4)施工層外側要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擋腳板。

5)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否則應采取臨時穩(wěn)定措施,直到一層連墻桿搭設完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剪刀撐、橫向斜撐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各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撐在墊塊或墊板上。

6)拆除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拆除,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②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③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墻件。

④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7)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詳圖指導施工。

8)腳手板:

①鋪設腳手板時,首先檢查腳手架切實掛牢后才可進行。腳手板必須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腳手板。板必須長出支點20cm以上。

②腳手板要鋪滿鋪嚴,沿長度方向搭接后與腳手架綁扎牢固。

③禁止出現探頭板。

第5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對腳手架施工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腳手架的搭設、拆除,材料的驗收及使用中的各項安全管理要求,強化對危險性較大和特殊腳手架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減少企業(yè)風險,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施工現場(含聯營和各種形式承包的工程項目部)。

二、編制依據:

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

2、《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3、《安全網》 gb5725---1997

4、《密目式安全立網》 gb16909---1997

5、《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

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7、北京市建筑工程總公司《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8、《北京建工集團施工現場創(chuàng)建達標管理辦法》

9、《三建公司文明施工達標執(zhí)行標準》

三、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一)材料、材質的安全管理要求:

1、鋼管:

腳手架鋼管應采用《直縫電焊鋼管》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鋼管應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0-3.5mm,長度為4-6m和2.1-2.3m,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的鋼管。鋼管必須做防銹處理,并涂桔黃色油漆。

2、扣件:

扣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鋼管外徑尺寸相同,扣件無論新舊均應進行防銹處理,直角扣件自重應為13.2n/個、旋轉扣件自重應為14.6n/個、對接扣件自重應為18.4n/個。

3、腳手板:

腳手板可采用鋼、木材料制作,每塊質量不宜大于30kg。沖壓鋼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腳手板無論新舊均應涂防銹漆。木制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寬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應小于50mm。

4、安全網:

大眼網必須采用錦綸材料編制,寬度不得小于3米,長度不大于6米,網眼不得大于10cm;密目網網目密度不應低于2000目/100cm2,密目網各邊緣部位的開眼環(huán)扣必須牢固可靠,環(huán)扣孔徑不低于8mm,網體必須阻燃。

(二)采購與租賃的安全管理要求:

各工程項目必須從在北京市建委備案的生產、租賃企業(yè)中采購或租用鋼管、扣件。在采購和租用鋼管、扣件時,要與生產或租賃單位簽訂質量擔保協議,查驗和保存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有關資料。各施工項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強鋼管質量的可控性和質量責任的可追溯性。

購買安全網時,必須在公司合供方名錄內進行挑選,要查驗并保存供方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有關資料。(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應執(zhí)行公司采購流程)

(三)檢查與驗收:

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嚴重銹蝕、彎曲時禁止使用。

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安裝后的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應采用扭力扳手檢查。

各施工現場要加強對鋼管、扣件的進場驗收,質量合格資料不全和未按標準要求鑄有商標的產品不得驗收進場。

沖壓鋼腳手板不得有裂紋、開焊與硬彎;木制腳手板有腐朽、劈裂、或有活動節(jié)子、偏棱和變形嚴重的禁止使用。

安全網進場時,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共同對安全網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商標;制造廠商、廠址;制造日期、生產批號;有效期;合格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實物質量。并及時填寫《建工集團總公司腳手架、安全網驗收單》(附表4)

安全網在使用過程中,安全員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當發(fā)現有嚴重變形、磨損、霉變、斷裂、破洞、系繩松脫、搭接處脫開情況時應及時進行更換。

四、腳手架基本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一般腳手架(15米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施工要有搭設、維護、使用、拆除的安全管理措施。特殊腳手架(非一般腳手架)施工前必須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方案經上一級審批后生效;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項目必須經專家組論證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2、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專業(yè)工長組織,由支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員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后方可使用。并及時填寫《建工集團總公司腳手架、安全網驗收單》(附表4)

3、驗收后的腳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工作需要需做局布拆改時,應經驗收部門或人員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4、架子工程的安裝和分包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建安全字[2004]140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

5、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旁站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腳手架作業(yè)、水平安全網搭設、拆除作業(yè)時,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進行旁站監(jiān)督,并填寫《北京建工集團安全旁站監(jiān)督記錄》(附表1);如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旁站監(jiān)督管理有實際困難的,經項目經理書面同意后,安全管理人員可委托相關責任人進行旁站式監(jiān)督管理,并填寫安全旁站委托書(附表2);接受委托人員必須是持有安全員崗位證書的專業(yè)人員或該專業(yè)工長,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旁站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對旁站監(jiān)督的施工全過程的安全負責。

6、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5級以上,高溫,雨雪天氣等)影響安全工作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

7、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8、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0、未取得有效特種操作證人員不得從事本工種作業(yè)。操作工人在現場工作時,要隨身攜帶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或復印件。

11、架子工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高處(距地面高度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正確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并每年對其進行一次體檢,并提供所有人員體檢證明。(勞務、工程分包人員的體檢證明,由提供施工人員的單位負責提供)

12、經過大風,大雨后,要對架子進行檢查,如發(fā)現下沉,松扣或崩扣時要及時修理。

13、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應停電進行,否則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嚴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帶電設備。水平安全距離應不小于3m;10千伏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離不應小于1.5m,所有在帶電設備附近作業(yè)時,其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6m,并應有電氣工作人員監(jiān)護。

五、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腳手架

1、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腳手架后,應按規(guī)定校正步距、縱距、橫距及立桿的垂直度。

3、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

4、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5、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6、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

7、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5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

8、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不應小于45nm,且不應大于65 nm。

9、作業(yè)層腳手板必須滿鋪,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承,但應將腳手板兩端進行可靠固定,嚴防傾翻。作業(yè)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應取150mm,其板長兩端應與支撐桿可靠地固定。

10、凡高度在4m以上的多層建筑物(高度在15m以下),不使用落地式腳手架的,首層四周必須支搭固定水平安全網,安全網寬度不得小于3m,所用安全網必須為新安全網。

11、高層建筑物首層必須固定一道6m寬的雙層安全網,且必須使用新安全網,每隔4層(高度不超過10m)還要固定一道3m寬的安全網。

12、安全網的搭接嚴密,支設牢固,外觀整齊,安全網的外口要高于里口60-80cm,多層建筑網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3m,高層建筑網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5m,安全網內不得留有雜物。

13、腳手架基礎必須根據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標準《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202)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腳手架底座底面標高應略高于自然地坪50mm,底座、墊板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腳手架外側必須設置排水溝,保證排水順利。

(二)模板支撐體系暨滿堂紅腳手架

1、施工現場所用的模板支撐體系暨滿堂紅腳手架必須按照承重腳手架的要求作到五有:有方案、有設計、有計算、有驗收、有檢查。

2、模板支撐體系暨滿堂紅腳手架除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應單獨使用同一種架體材料,嚴禁混用。

3、模板支撐體系暨滿堂紅腳手架搭設高度低于5米的,項目工程師應對支撐體系進行受力計算,明確搭設要求,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4、模板支撐體系暨滿堂紅腳手架高度大于5米的,項目工程師負責單獨編制施工方案,方案應有計算書,搭設祥圖、搭設要求和安全要求,并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且架體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進行搭設。

5、模板支撐體系暨滿堂紅腳手架高度大于8米或跨度大于15米,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必須由公司組織專家論證,并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6、承重較大的滿堂紅架子,立桿間距縱橫均不得超過1.5m。順水桿每步間隔不得超過1.4m。檁桿間距不超過75cm。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或墊板。

7、裝修用的滿堂紅架子,立桿間距縱橫均不得超過2m,靠墻的立桿應離開墻面50-60cm。順水桿每步間隔不得超過1.7m。檁桿間距不得超過1m。鋪腳手板時,架子高度超過3.6m,板子空隙不得超過20cm;架子高度超過6m,必須滿鋪腳手板,花鋪的腳手板,板子的搭頭必須綁牢。

8、滿堂紅架子的四角必須綁抱角戧。中間每四排立桿使一個十字蓋,一直到頂。每高兩步,橫向相隔四根立桿必須綁一道拉桿。

9、封頂架子立桿應綁雙扣。立桿不得露出桿頭。接桿在封頂處的一根應大頭向上,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綁護身欄或加蓋板,下方搭支防護層。上下架子應綁爬梯。

10、高度在3.6m以內的安裝和裝修,非承重的滿堂紅架子可由本工種用套管架自行支搭,鐵凳間距不得大于2.0m,鋪板寬度不得小于60cm,如高度超過3.6m或需使用杉槁等支搭承重架子時,一律由架子工支搭。

(三)插口架子:

1、插口架子適用于外掛內澆,外磚內澆和框架結構等工程的結構施工,插口架子既可作結構施工的立體外防護,又可做人行通道使用。

2、插口架子的負荷量(包括活荷載)不得超過120kg/m2架子上嚴禁堆放材料,人員不得集中停立,保證架子受力均?。

3、插口架子的升降,應使用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吊運,凡使用插口架子的單位,必須把架子的升降列入正常的施工工序。

4、插口架子在組裝前,施工負責及有關人員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擬定組裝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方案和交底作業(yè)。

5、組裝插口架子應由架子工擔任,在組裝前要認真檢查所用的料具,不準使用與本規(guī)定材料規(guī)格不符的料具。如用焊接配件組裝架子,應經技術部門及有關人員檢驗鑒定合格方可使用。

6、架子工組裝作業(yè)必須3人以上配合操作,嚴格按照支搭腳手架的程序組裝或拆除。

7、架子組裝好以后,應由施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進行驗收簽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投入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拆改架子或挪動架子上的腳手板,因施工需要必須改動時,應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架子工負責操作。

8、插口架子提升或降落時,不準使用吊鉤,必須用卡環(huán)吊運,任何人不準站在架子上隨架子升降,別桿等材料隨架子升降時,必須放置在妥善的地方,以免墜落。

9、插口架子使用期間,施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維修,如架子問題比較嚴重,涉及結構穩(wěn)定時,要將架子落到地面進行修理。

10、插口架子暫不使用時,要立放平穩(wěn)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傾倒。

11、架子的長度不得超過建筑物的兩個開間,最長不得超過8m,超過8m的要經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2、采用預制焊接的定型邊框為立桿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m,采用鋼管組裝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架子兩端必須有邊框或立桿。

13、插口架子的寬度以0.8m至1m為宜,高度不低于3.8m,最少要有三道鋼管大橫桿。

14、采用預制焊接邊框為立桿所組裝的插口架,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打斜戧,用鋼管現組裝的插口架,大小面均需打斜戧。

15、上下兩部腳手架鋪板要鋪嚴、固定、下步要掛滿大眼安全網,兩步都要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擋腳板,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m。

16、沿插口架子外側要滿掛密目網(與建筑物相鄰面不掛),架子高度至少高出施工面1.2m。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并加綁十字蓋。安全網要從上至下掛滿封嚴,并與每步腳手板腳下封死綁牢。

17、插口架子安裝就位后,架子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20cm,間隙處應用蓋板連接綁牢,立面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8、施工中因建筑物的形式或施工分段造成插口架子高低錯開時,應及時將錯開的小面封死。

19、因工程的特殊需要,插口架子須要懸挑時,挑出長度從受力點起,不準超過1.5m,必須超過1.5m時,項目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經上一級技質部門批準后,方準進行施工。

20、遇隔離層有通廊和暖廊結構工程時,插口架子插入室內的鋼管應設長短檔,有通廊時用長檔,沒有時用短檔。

21、建筑物山墻無窗口時,可采用預埋吊環(huán)或穿墻鉤,承掛防護架子,預埋吊環(huán)應與墻體主鋼盤焊牢。穿墻鉤要加墊板,用螺栓與墻體擰牢。穿墻鉤或吊環(huán)的間距不得大于2m,并應有防止脫勾的措施。里排立桿上端受力處要加一個保險扣件,防止受力脫落。掛架子裝好后,應將架子上的吊管或掛勾與吊環(huán)或穿墻鉤綁牢,穿墻鉤和吊環(huán)、吊鉤應用直徑16mm以上的i級鋼材制作,并應有吊環(huán)與建筑物連接情況的隱檢記錄,經有關技術、安全部門鑒定合格方可使用。

22、陽臺欄板能隨結構一起安裝的工程,在陽臺正面設插口架子時,在陽臺內用斜別桿固定插口架,別桿向墻面傾斜70-75度,也可以用鋼絲繩和花蘭螺栓將插口架與墻體拉接固定的方法。

如果陽臺處無法使用插口架子時,應綁單排架子做外防護,單排架子高度應與插口架子保持一致,每層陽臺與插口架子之間要用蓋板或安全網封嚴。

23、凡建筑物拐角處相連的插口架子,應將兩面相鄰架子大小面用蓋板或安全網交圈封嚴。

24、插口架子的插口用扣件連接的應用雙扣件,焊接的應用鋼筋兜加固。

25、插口架子的別桿要別于窗口的上下口,每邊長于所別實墻20cm,并與插口桿綁牢,別桿長度以2m為宜,超過2m時應采取措施縮短。

26、凡外磚內模的工程,嚴禁外墻受力,應用鋼絲繩和花蘭螺栓將插口架和室內砼墻拉結牢固。

(四)吊籃架子

1、吊籃適用于高層建筑外裝修和外檐修理作業(yè),吊籃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準超過120公斤(包括人體自重)。吊籃上的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證吊籃兩端負載平?。

2、沒有護頭棚的吊籃上或在兩個吊點的吊籃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處,懸挑處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且籃內人員均必須掛好安全帶。

3、嚴禁在吊籃的防護以外和護頭棚上作業(yè),任何人不準擅自拆改吊籃,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要將改動方案報技質部、安全監(jiān)管部和施工負責人批準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經有關部門驗收后,方準使用。

4、使用吊籃的人員,在工作中要隨時注意工具材料,不準向吊籃外拋投任何物件,保持吊籃的整潔。

5、組裝吊籃之前架子工對所需用的料具要進行檢查,按標準選料.使用焊件組合吊籃時,應由技術質量部和項目有關人員鑒定焊件合格后,方準使用。

6、組裝或拆除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的手板葫蘆或同時拉動倒鏈,各吊點應同步升降,保持吊籃平?。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在陽臺、窗口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碰撞建筑物。

7、吊籃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cm。不準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施工面錯開。

8、以手板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穿好后,必須將保險搬把拆掉,系牢保險繩。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險繩時,保險卡子的拉把不準與主繩捆綁在一起。并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在無處拉接時,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9、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置都應根據建筑物的實際情況而定。擬定施工方案時,應注意挑梁排出的長度和位置應與吊籃的吊點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外的兩端應用杉槁、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的抱樁,斜撐下腳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10、承受挑梁拉力的予埋吊環(huán),應用直徑不小于16mm以上一級圓鋼制作,吊環(huán)埋入砼內的長度應大于36cm,并與墻體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幾個吊點共用一個予埋吊環(huán)時,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經技術質量部審批后方準使用,吊環(huán)的設置情況應有澆筑砼前的隱檢合格證明。予埋吊環(huán)距支點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挑梁與吊環(huán)聯結時應用直徑大于12.5mm的鋼絲繩或00型,03號以上的花蘭螺栓聯結。

11、承重鋼絲繩與挑梁聯結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防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時,不得少于4個卡子,繩頭要做安全彎,凡是承重的鋼絲繩嚴禁接頭使用。

12、吊籃用的吊索要從吊籃主橫管底下穿過,吊鉤下的吊索與吊籃內外主橫管連接夾角要保持45度,同時用卡子將吊鉤與吊索卡死。并必須設有防止脫勾的保險措施。

13、安裝吊籃的操作程序是:先將挑梁固定綁牢,掛好吊籃承重繩,將在地面組裝好的吊籃,穿上承重繩,裝好安全卡子或保險繩,然后搖動各吊點的手板葫蘆或倒鏈,使吊籃平穩(wěn)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結穩(wěn)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險繩每次放繩不得超過一米,并卡牢所有卡子。

14、吊籃可根據工程的裝修情況和工程特點組裝成單層或雙層吊籃。雙層吊籃要設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15、吊籃長度一般不得超過8m,因工程特殊需用8m以上的吊籃時,要經上級技術部門批準。吊籃寬度以0.8m至1m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m,雙層吊籃以3.8m為宜。用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準大于2m,采用焊接邊框的吊籃,立桿間距不準超過2.5m。單層吊籃至少設三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五道橫桿。

16、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需打戧,以焊接預制框架組合的吊籃,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打戧。

17、單層或雙層吊籃的每層腳手板都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排木固定、排木的間距不得大于1m。吊籃作業(yè)層外皮和兩端小面均應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檔腳板,并用安全網全部封嚴、索死下角。里皮要綁防護欄。里皮不能綁防護欄的吊籃,必須與建筑物拉牢固定,吊籃里皮與建筑物的間隙不得大于20cm。

18、吊籃頂的防護層,距作業(yè)層腳手板不得小于2m,防護層要用金屬網,尼龍網或輕型堅固材料搭設。如遇挑檐板不能設防護層時,操作人員應掛安全帶,做完挑檐后,再設防護層。

19、長度在8m以下的吊籃,要設3個吊點,超過8m的吊籃,每增加3m加一個吊點,吊點分布要均勻。長度在3m以下的小吊籃如設3個吊點操作不便,可設兩個吊點,但籃內人員要掛好安全帶。吊籃下方必須滿掛大眼安全網.

20、吊籃組裝前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要根據工程情況編制吊籃組裝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上報技術質量部、安全監(jiān)管部審批,共同組織驗收。

21、組裝吊籃所用的料具,要認真驗選,用焊件組合的吊籃,焊件要經技術質量部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22、吊籃使用期間施工負責人、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吊籃的防護、保險措施、挑梁、手板葫蘆或倒鏈、吊索、鋼絲繩,發(fā)現問題立即解決,嚴禁工人在有隱患的吊籃內作業(yè)。

23、在吊籃使用中應設專人或責成有關部門,監(jiān)視挑梁荷載與變動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技術質量部、安全監(jiān)管部反映。

(五)移動式腳手架

1、移動式腳手架搭設前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后,由專業(yè)架子工進行搭設,方案必須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安全監(jiān)管部備案。

2、移動式腳手架長、寬、高最佳比例為4*3*3,最長不得超過5米,最高不得超過5米,移動式腳手架側向要有防傾翻措施。

3、移動式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2米,四面必須打戧,一面綁爬梯。

4、作業(yè)層必須滿鋪腳手板,腳手板兩端必須與架體聯結綁扎牢固。作業(yè)層四周必須綁兩道不低于1.2米防護欄桿,設18厘米寬擋腳板

5、移動式腳手架下角嚴禁使用萬向輪,必須使用直徑60厘米以上的轱轆。

6、腳手架移動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指揮,且架體上不能站人、堆料。

7、腳手架靜止狀態(tài)下,四輪必須采取穩(wěn)固措施。

8、使用移動式腳手架的施工場地必須保持地面平整。

五、附則:

1、規(guī)定中未盡事宜,執(zhí)行《建筑安裝工程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中的要求。

2、本規(guī)定如與上級文件有抵觸時,以上級文件為準;嚴于上級規(guī)定時以本規(guī)定為準。

3、違反本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罰則》有關條款進行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4、上述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和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由公司安全監(jiān)管部負責解釋。

第6篇 鋼管腳手架使用維護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為了規(guī)范鋼管腳手架使用,加強施工中鋼管腳手架的維護和管理,避免鋼管腳手架被錯誤使用或私自改動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對鋼管腳手架使用和維護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規(guī)定 3.1 鋼管腳手架搭設完畢,由腳手架施工隊質量檢查員或安全員按《落地式腳手架安全自檢表》檢查后,交使用部門安全員或作業(yè)長(施工人員)驗收,待安監(jiān)部安全主管(安全員)檢驗合格后,腳手架施工人員在明顯位置掛設“允許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2 腳手架使用單位在施工中要避免對腳手架進行拖拉、撞擊、重壓。

3.3 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私自改動、破壞腳手架各構件及安全網和挪動腳手架。

3.4 腳手架使用單位施工前應在腳手架周圍拉設警戒帶,并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

3.5 每天腳手架使用前,腳手架使用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對腳手架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帶領作業(yè)人員使用腳手架。

3.6 腳手架在使用中如果受到拖拉、撞擊、重壓,腳手架使用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項目部安全主管和架子工作業(yè)長。

腳手架施工人員摘除“允許使用”牌,掛上“腳手架禁止使用”牌。

架子工作業(yè)長通知腳手架施工隊對腳手架進行檢查、整改,腳手架施工人員在明顯位置掛設“允許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7 腳手架在使用中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時,項目部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腳手架整改申請。

架子工作業(yè)長在接到申請單2小時內應到達施工現場。

腳手架施工人員在明顯位置掛設“腳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業(yè)長指派腳手架施工隊對腳手架進行整改。

整改后的腳手架需重新進行驗收方可使用。

3.8 項目部應委派專人負責腳手架檢查及整改,并做好檢查、整改記錄 3.9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項目部必須每十天組織人員至少檢查一次。

3.10 項目部每3天要組織安全員、腳手架使用部門以及班組長、和腳手架使用單位對腳手架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安全員做好檢查記錄。

對需要整改的問題,由項目部通知架子工作業(yè)長派腳手架施工隊進行整改。

3.1

1 安全主管/安全員、腳手架使用部門安全員、工程主管、作業(yè)長每天巡查時要檢查腳手架,并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按照上述要求整改。

3.1 2 如果工作量比較大,項目部要安排專人從事腳手架維護。

架子工作業(yè)長安排從事腳手架維護留守人員的數量和留守天數,并通知安全主管/安全員,安全主管/安全員在日常對腳手架巡查時要檢查是否有專人從事腳手架維護。

有限公司工程

第7篇 腳手架搭拆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公司搭架作業(yè)的基本職責、作業(yè)現場控制、維護使用管理、技術規(guī)范和報驗流程,確保腳手架搭設、使用和拆除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本文件適用于修造船生產用腳手架,其他作業(yè)用腳手架參照執(zhí)行。

2 職責

2.1安保部負責對腳手架搭設、使用、維護和拆除等工作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負責搭架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與取證管理,負責腳手架質量驗收、簽發(fā)準用意見。

2.2造船部/修船部負責生產過程各類腳手架、安全通道的搭設、使用、維護、拆除等作業(yè)的總體協調和監(jiān)督、檢查。

2.3服務車間負責組織、策劃、實施現場腳手架的搭設、檢驗、維護和拆除等工作。

2.4使用部門負責使用性能驗收、使用過程管理。

2.5人力資源部負責招用符合相關資質要求的搭架隊伍,組織開展作業(yè)人員技能培訓。

3 管理要求

3.1作業(yè)人員要求

3.1.1年滿18周歲,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3.1.2身體健康,無本職業(yè)禁忌癥,包括恐高癥、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精神病、美尼爾氏綜合癥及肢體缺陷等。

3.1.3具有搭架作業(yè)相關的專業(yè)技術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操作證。

3.1.4正確穿戴和使用合格的勞防用品,作業(yè)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和帶釘鞋作業(yè)。

3.2搭架作業(yè)管理

3.2.1新進材料的控制

3.2.1.1新進材料鋼管、扣件及其附件要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及質量檢驗報告。

3.2.1.2進入廠區(qū)的新進材料必須打包,并在指定地點擺放整齊。打包要求腳手管兩端對齊,高度不能超過80cm,鋼網片、板擺放整齊,原則上打包高度不得超過160cm。

3.2.1.3扣件及其附件應專點專箱定置存放,任何物品擺放不得影響通道順暢。

3.2.2構、配件材料點檢

3.2.2.1腳手架材料、扣件、附件等,在使用前、后,必須按相關技術規(guī)范進行點檢。點檢合格后整理打包粘貼點檢合格標識,注明檢查人姓名及檢查日期。

3.2.2.2未經點檢合格或未張貼合格標識的腳手架材料禁止吊運至生產現場使用。

3.2.2.3扣件存放、運輸必須使用專用扣件箱,防止造成油液污染。

3.2.3搭(拆)架作業(yè)申請

腳手架使用部門、單位,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向服務車間提出搭(拆)架作業(yè)通知,并將相關工程及搭(拆)架要求向服務車間、施工隊交底,由服務車間組織施工。

3.2.4作業(yè)準備

3.2.4.1腳手架材料現場堆放應按“5s”要求落實定置措施,不得占用、堵塞通道。

3.2.4.2安全通道專用鋼管應用紅白油漆間隔標識,架設穩(wěn)固可靠,通道暢通、適合人員通行。安全通道的策劃、搭設及使用過程的調整、維護應滿足生產實際需要。

3.2.4.3腳手架搭、拆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監(jiān)護,禁止危險立體交叉作業(yè),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搭架危險區(qū)域,并有效落實警戒措施和現場監(jiān)護人。

3.2.4.4夜間、密閉艙室等作業(yè)現場應確保良好照明效果,涂裝后應經測爆、測氧合格,進入前應有效落實通風措施。

3.2.4.5高度在6米以上、密閉艙室、懸掛或懸空且墜落高度大于4米的腳手架的搭(拆)作業(yè),必須報告現場安全主管。

3.2.4.6船艏、船艉整體架的搭(拆),施工隊根據服務車間專項作業(yè)指導書,制定具體施工方案,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要求,并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交底。

3.2.4.7線形、結構復雜區(qū)域搭(拆)腳手架,或施工隊提出有施工困難的,應提請服務車間、安保部等部門現場指導。

3.2.4.8用于密閉艙室涂裝的腳手架,應按涂裝腳手架要求進行搭設或整改。

3.2.5其他要求

3.2.5.1搭架作業(yè)應落實好人員、物件等防墜落措施,作業(yè)過程中應加強現場監(jiān)護。

3.2.5.2腳手架搭設應按照《搭架作業(yè)技術規(guī)范》(附件a)要求進行。

3.2.5.3搭架過程中,因環(huán)境條件發(fā)生突然變化,影響安全作業(yè)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危險區(qū)域,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重新作業(yè)。

3.2.5.4應確認天氣、環(huán)境等客觀條件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當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搭架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3.2.5.5船舶移位、下水、進出塢等過程中或被搭架作業(yè)結構處于移動、失穩(wěn)等狀態(tài)時應禁止從事腳手架搭拆作業(yè)。

3.2.5.6原則上,夜間不安排大面積、臨水腳手架的搭(拆)作業(yè)。

3.3腳手架的檢查與驗收

3.3.1腳手架搭設過程中,搭架施工單位應有專人負責現場管理,完工后對搭設質量按《腳手架搭設質量檢驗表》(gl/ch 04-006-r-01)要求進行逐項自查,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立即進行整改。符合報驗要求的,向服務車間作業(yè)長報驗。

3.3.2服務車間作業(yè)長對搭設完畢的腳手架按照《腳手架搭設質量檢驗表》(gl/ch 04-006-r-01)要求進行檢查驗收,一次報檢不合格,在意見欄中說明不合格事由,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畢進行二次報驗。二次報驗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中止作業(yè),報告車間領導調整施工隊伍,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制考核。對嚴重不符合標準的腳手架,應予以重搭。

3.3.3使用部門工程主管負責組織腳手架適用性檢驗。一次報檢不合格,在意見欄中說明不合格事由,并要求服務車間、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畢進行二次報驗。不能滿足生產需求的腳手架,應予以重搭。

3.3.4現場安全主管對腳手架進行復查,簽發(fā)準用意見。

3.3.5腳手架因工程需要,上道工序轉入下道工序時,應重新進行驗收確認。

3.3.6正在搭設、未經驗收的腳手架應設禁用標識,驗收合格后,設置交驗合格標識牌,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

3.3.7腳手架合格標識牌上,應標明責任單位、責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并注明定期巡檢記錄標識,巡檢合格后簽字確認。

3.4腳手架的使用

3.5.1總體要求

交付使用的腳手架,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允許,不準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切割、破壞或拆除腳手架上的任何部件,確因工作需要臨時改變腳手架結構時,必須向服務車間提出,經安全主管同意后由搭設單位進行。

3.5.2使用過程要求

3.5.2.1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應加強腳手架的檢查與維護,發(fā)現影響安全施工的因素應立即停工,并報告情況,較危險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待搭架部門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施工。

3.5.2.2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上、下腳手架時必須走安全梯道,嚴禁翻爬腳手架。

3.5.2.3原則上腳手架僅供作業(yè)人員作業(yè)使用,如工作需要需承受較大載荷時,使用部門應提前向搭架部門進行交底,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使用過程中嚴格控制荷載,避免因荷載過大造成腳手架坍塌。

3.5.2.4腳手架上需臨時堆放物件時,必須采取有效防墜落措施,防止物件墜落傷人。

3.5.2.5作業(yè)中嚴禁拆除、松動、破壞腳手架主桿地基,因工程需要,需拆除部分立桿落地處地基底板時,應征得工程總管及安全主管同意,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后方可割除。

3.5.2.6施工人員在腳手架上用起重設備起吊零部件、物料時,不準將鋼絲繩的受力點作用在腳手架上,以防止腳手架受力后變形、傾斜或發(fā)生倒塌事故。

3.5.2.7腳手架與作業(yè)結構間的連墻桿嚴禁拆除,如作業(yè)結構有工程,需拆除連墻桿時,應通知搭架部門,將連墻桿移位或采取防護措施后方可拆除。

3.5.2.8腳手架內側作業(yè)腳手架和艙壁間距超過300mm時,作業(yè)前須對腳手架加設有效的防護措施,腳手架與艙壁間應加設安全網。

3.5.2.9嚴禁在腳手板上切割材料,確需臨時切割時,必須采取保護、襯墊等措施,防止損壞腳手板、腳手管等。

3.5.2.10作業(yè)結束后,必須將架上物件、工具等移至安全部位放妥。施工過程中、每日收工前應及時清理架面,將架面上的工具、材料、物品和垃圾及時清運,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向下拋擲材料物品和傾倒垃圾。

3.5巡檢要求

3.5.1服務車間應組織專人定期對腳手架進行巡回檢查,加強維護工作,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3.5.2巡回檢查要點

a)檢查腳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若發(fā)現異常時,及時加固整修;

b)檢查腳手架各連接部位及鋼網板、鋼網片等固定情況,如發(fā)現松脫和移動等情況,及時加固整修;

c)檢查腳手架的防護欄桿、上下通道梯子和安全網,使其保持良好狀態(tài);

d)督查使用者正確合理使用腳手架,發(fā)現有擅自拆卸、超載和破壞腳手架現象,應及時予以制止和采取腳手架安全補救措施。

e)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和行為應立即報告部門作業(yè)長或安全主管。

3.5.3服務車間在接到使用部門、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等相關人員的整改要求時,應立即按要求組織整改,整改完畢后,按驗收程序提交驗收。

3.6拆架施工要求

3.6.1拆架前的準備及要求

3.6.1.1拆架搭架隊負責人或帶班檢查腳手架的完好情況,并對已受到破壞或松動的部位進行加固,清除掉腳手架上的雜物,禁止非拆架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3.6.1.2艙內拆架要吊清所有的艙內設備,或采用保護措施。密閉艙室拆架必須測氧測爆合格后方可進行,拆架前通風設施必須到位,并要有足夠的照明。

3.6.1.3拆架安全要點同搭架作業(yè)的安全管理。拆架前要對所有參與人員檢查,并進行安全交底。

3.6.2拆架中的要求及規(guī)定

3.6.2.1拆架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當配備紅色安全監(jiān)察的袖章。

3.6.2.2嚴格遵守拆除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yè),在拆架時四周必須同時進行,架高6米以上,拆下的鋼管等不能拋丟,用人往下傳接,下面3.6.2.3傳接材料的人要與上面拆架的人錯位站立,傳接材料時,步調要保持一致,上下施工人員要保持高度的協調。

3.6.2.4拆除過程中嚴禁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

3.6.2.5艙內拆下的鋼網片、鋼網板要整齊堆放在托架上,并用兩道繩索捆綁。拆下的鋼管要一頭整齊堆放在鋼管托架上,不能夾帶扣件,鋼管滿架后,兩頭要用橫桿和扣件鎖緊,拆下的扣件放在扣件斗內,所有拆架材料在艙內要有序堆放,并及時吊出進場,且鋼管和扣件嚴禁混吊。

3.6.2.6密閉艙室拆架,按搭架反順序進行,拆架材料由人傳遞出艙口時,上下施工人員要保持高度的協調。拆架材料用繩索拉出艙口時,捆綁材料的繩索必須扎兩道,兩道之間的間距不得小于1米原則上每次拉1根材料出艙,嚴禁長短太多的材料兩根一起拉出艙口,上下施工人員要保持高度的協調。

3.6.3拆架后的安全要求

3.6.3.1密閉艙室拆架出來的材料要在甲板上堆放整齊,嚴禁堵塞安全通道,拆下的腳手板要按規(guī)格堆放整齊,并用二道繩索捆綁,鋼管、扣件等按前述要求操作。

3.6.3.2拆架結束后要及時清理艙內所有與搭架有關的材料,并及時吊下船進場,做好拆架后“5s”工作。

3.7對現場安全主管的要求

3.7.1應對腳手架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督查,對違章使用腳手架的行為進行考核處理,對相關責任人員及單位進行績效考核,并對腳手架的不安全因素及時督促進行整改。

3.7.2操作過程中,發(fā)現安全隱患時,安全主管有權局部或整體停工,督促進行整改,待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后恢復施工。

3.7.3應對腳手架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考核,整改完畢的腳手架按驗收程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腳手架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8對現場生產管理人員的要求

3.8.1不得違章指揮腳手架作業(yè)與其他相抵觸工種同時施工。

3.8.2不得強令使用有安全隱患或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

3.8.3在生產過程中,不得違章指揮施工部門破壞腳手架主結構。

3.8.4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勒令停工,布置整改,消除隱患

4 附件

附件a 鋼管式腳手架搭設技術規(guī)范

5 附表

附表1 腳手架搭設質量檢驗表 gl/ch 04-006-r-01

附錄a

鋼管式腳手架搭設技術規(guī)范

a.1范圍

規(guī)定公司修造船現場使用的鋼管式腳手架。

a.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a.2.1《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規(guī)范》(jgj128-[2000])

a.2.2《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a.3術語

a.3.1作業(yè)結構:利用腳手架作業(yè)的各類結構物。

a.3.2直角扣件:用于桿與桿搭成90°固定的連接件。

a.3.3對接扣件:用于桿與桿搭成180°固定的連接件。

a.3.4旋轉扣件:用于桿與桿搭成360°范圍內任意角度連接固定的連接件。

a.3.5內井型:搭設于口字型作業(yè)結構內成井字型的腳手架結構。

a.3.6外井型:圍作業(yè)結構而成井字型的腳手架結構。

a.3.7凹型:分平凹和直凹。是指凹型作業(yè)結構,在凹內搭設的三面腳手架結構。

a.3.8立桿:是指與地面垂直的桿、是腳手架受力桿,它的作用是將腳手架上所有重量傳導到地基上,一般單根長度為6米。

a.3.9大橫桿:是指與作業(yè)立面平行,沿腳手架縱向布置的水平長桿,與立桿連成整體,一般單根長度為6米。

a.3.10小橫桿:是指與作業(yè)立面垂直,沿腳手架橫向布置的水平短桿,與立桿成整體。

a.3.11斜撐:指緊貼腳手架寬度方向的外排立桿,與立桿斜交并與作業(yè)面成45~60°角的桿。一般沿腳手架的立桿與小橫桿連接形成的長方形的對角線設置,上下連續(xù)設置成“之”字型,用于將腳手架形成三角穩(wěn)定結構,防止架子沿縱長方向傾斜。

a.3.12剪刀撐:指與腳手架長度方向的外排立桿斜交,與作業(yè)立面平行、與地面成45~60°角的支斜桿。一般要沿腳手架的整個高度貫穿腳手架的多個立桿與大橫桿,用于將腳手架連成整體,形成三角形,增加整體穩(wěn)定性。

a.3.13拋撐:是指支點在腳手架外與寬度方向多個立桿斜交的支桿,與地面和作業(yè)面均成45~60°夾角,增加腳手架橫向穩(wěn)定,防止腳手架向外傾斜傾倒。

a.3.14八字撐:指內井型、凹型腳手架的拐角處水平搭設的連接相鄰兩面腳手架的水平撐桿,與地面平行,與兩面腳手架構成等邊三角形,相鄰兩個拐角處的撐桿呈“八”字形,增加腳手架橫向穩(wěn)定,防止腳手架向外傾斜傾倒。

a.3.15連墻桿:指與作業(yè)結構相互連接的水平桿,能承受拉和壓的作用力,主要用于高度較高的腳手架,可以承擔外排立桿不均勻產生下沉所產生的載荷和防止腳手架向外傾斜。一般采用焊接或卡接在作業(yè)結構上。

a.3.16步距:相鄰上下水平桿之間的軸線距離。

a.3.17跨距:相鄰縱向立桿之間的軸線距離。

a.3.18橫距:腳手架立桿的橫向間距。

a.3.19主節(jié)點: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三桿緊靠的扣接點。

a.3.20構配件:主要指腳手板(鋼網板、鋼網片)、腳手桿、扣件、梯子、鉛絲等。

a.4規(guī)范內容

a.4.1腳手板

a.4.1.1鋼網板:規(guī)格一般寬度為300-400mm,長度為2200-3000mm,現在常用的有2200mm×400mm;2200mm×300mm;3000mm×300mm等三種規(guī)格。每塊最大質量不宜大于30kg。鋼網板必須經壓重試驗,鋼網板二頭距端面100mm擱空,中間載重500千克,10分鐘無塑性變形。

a.4.1.2鋼網片:規(guī)格為1000mm×750mm,用φ10mm的圓鋼和σ4-σ5mm鋼板網焊接制作,鋼板網與圓鋼每一點連接處焊接牢靠。

a.4.2腳手桿

a.4.2.1腳手架鋼管應采用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 13793)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 3092)中規(guī)定的3號普通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 700)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的有關規(guī)定。

a.4.2.2腳手桿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鋼管,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

a.4.2.3新鋼管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必須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舊鋼管無凹凸狀,無疵點裂紋和變形,桿件兩端切口應平直,嚴禁斜口,毛口,卷口等現象。

a.4.2.4舊鋼管表面銹蝕深度不得>0.5 mm;各種桿件鋼管的端部長度l≤1500 mm時彎曲應≤20 mm;立桿鋼管長度3000 mm≤l≤4000 mm時,彎曲應≤12 mm;立桿鋼管長度4000 mm ≤l≤6000 mm時,彎曲應≤20 mm。

a.4.3扣件及其附件

a.4.3.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規(guī)定后方可使用??奂仨氂挟a品出廠合格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

a.4.3.2腳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fā)生破壞。

a.4.3.3扣件不能有裂紋、氣孔、疏松、變形、砂眼等鑄造缺陷。圓弧差異不得超過±0.5mm,鉚釘中心偏差允許0.5mm,鉚合處活動應良好;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接觸良好,扣件夾緊鋼管時,開口處的最小距離要小于5mm,扣件的活動部位應靈活,旋轉扣件的兩旋轉面的間隙要小于1mm??奂捎每慑戣T鐵制成;扣件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抗拉強度3.234×105kn/m2,延伸率≥8%。

a.4.4梯子

a.4.4.1分直梯和斜梯兩種。按焊接工藝要求焊接,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a.4.4.2直梯:規(guī)格一般為2000 mm×400mm,用φ20的鋼管焊制,梯子上端有掛鉤。

a.4.4.3斜梯:規(guī)格一般為2400mm×500mm,用63mm×40mm×σ4mm以上角鋼跟40mm×12mm×σ2.5mm格柵踏步焊制而成,梯子上端有掛鉤。每架斜梯最大質量不宜大于30kg。

a.4.5鉛絲

使用12#、16#正品鉛絲。鋼網板與鋼管連接用雙股12#鉛絲,鋼網片與鋼管連接用雙股16#鉛絲。

a.4.6安全網

現場使用安全網寬度不得小于3m,長度不得大于6m,網眼大小50-100mm。使用維綸、錦綸、滌綸等材料編制的符合國家標準的阻燃性安全網,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

a.4.7搭架規(guī)范

a.4.7.1總體要求

a.4.7.1.1腳手架的整體結構,其橫向長度應分別超出作業(yè)面兩端點500mm為宜,縱向高度應超過最高作業(yè)部位1.5m以上。腳手架結構的任何部位與作業(yè)結構表面距離應保持在100-200mm。若超過300mm應加設欄桿或安全網。

a.4.7.1.2搭設順序:檢查地基--擺放掃地桿--由里向外逐根豎立桿,并與掃地桿扣緊--設置第一步橫桿(先裝小橫桿再裝大橫桿),設置臨時連墻桿或拋撐--向上設置第二、三……步橫桿--設置連墻桿、斜撐、八字撐、剪刀撐等--鋪設腳手板--架設梯道--掛設安全網。

a.4.7.1.3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自下而上逐層搭設。每搭完一步腳手架后,應按規(guī)定校正步距、縱距、橫距及立桿的垂直度,并檢查其牢固性。連墻件、剪刀撐、斜撐、八字撐等的搭設應隨立桿、橫桿等同步搭設。

a.4.7.1.4腳手架搭設過程中,原則上在其上下禁止從事其他危險交叉作業(yè)。搭設時,要保管好扣件、工具及材料防止墜落傷人。嚴禁從上方向下擲物,要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他人誤入。

a.4.7.1.5腳手架層高要求,各層之間的垂直距離為1.8~2m。

a.4.7.2腳手桿

腳手桿必須用符合要求的扣件連接、固定,禁止用鉛絲、繩索等代替扣件使用。

a.4.7.2.1立桿

a)立桿的垂直偏差,當架高在20m以下時應不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20m以上,不大于架高的1/400~1/600,全高的最大偏差不大于100mm;

b)高度低于20m的腳手架立桿間距應不大于2500m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立桿間距應不大于2000mm;

c)靠艙壁一側腳手架的立桿可以從距艙壁水平距離不大于1000mm處豎立桿;

d)冷作換板工程量較大的腳手架,靠艙壁一側立桿跟艙壁距離應小于300mm;

e)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應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如因管端出現毛刺、卷口情況少量對接時不得少于三只扣件。

a.4.7.2.2橫桿

a)橫桿偏差:大橫桿、小橫桿應保持水平,水平偏差不允許超過5mm/m;

b)大橫桿宜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宜小于6m;

c)大橫桿需要接長時,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

d)大橫桿對接,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大橫桿的接頭不宜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跨距的1/3;

e)大橫桿搭接,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等間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邊緣至搭接大橫桿桿端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

f)每個主節(jié)點處必須設置一根小橫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

g)作業(yè)層用鋼網板鋪設與小橫桿上時,小橫桿須設置于大橫桿的上方,非主節(jié)點處的小橫桿,宜根據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跨距的1/2;

h)作業(yè)層用鋼網片鋪設在大橫桿上時,大橫桿須設置于小橫桿上方,作業(yè)層相鄰大橫桿間距須小于300mm。

a.4.7.2.3連墻桿

a)腳手架宜根據需要設置連墻桿增加穩(wěn)固性,連墻桿宜靠近主節(jié)點設置,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

b)一字型、凹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桿,連墻桿的垂直距離不應大于作業(yè)結構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a.4.7.2.4拋撐

當搭設高度低于7m時,可采用設置拋撐的方法保持腳手架的穩(wěn)定,拋撐應采用通長桿件與腳手架可靠連接,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同時在立桿與拋撐之間,在距地面200-500mm處加一加強桿,用以加強整體結構。當搭設高度高于7m,不宜設置拋撐時,應設置連墻桿。

a.4.7.2.5剪刀撐

a)腳手架應設置剪刀撐。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b)高度在24m以下的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c)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剪刀撐接長采用搭接接長,搭接長不小于800mm,用3個扣件等距布置,扣件距鋼管端頭不應小于100mm。

a.4.7.2.6斜撐

a)一字型、凹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斜撐;

b)高度在20m以下的內、外井型(封閉型)腳手架可不設斜撐,高度在20m以上30m以下腳手架除拐角應設置斜撐外,中間應每隔9000mm設置不同方向一付。30m以上的高層腳手架每隔7200mm設置不同方向一付;

c)斜撐接長不得用對接扣件連接,應采用搭接連接。搭接長不小于800mm,用3個扣件等距布置,扣件距鋼管端頭不應小于100mm。

a.4.7.2.7八字撐

內井型、凹型腳手架在拐角處沿高度方向每隔4000mm(2步)設置一道八字撐。

a.4.7.2.8欄桿

每層腳手架上必須加設兩道防護欄桿,欄桿應搭設在外立桿的內側,上道欄桿距腳手板高度為1050mm,下道高度為500mm;槽形、波形倉壁等作業(yè)結構與腳手架結構間距超過300mm時,應加設欄桿。一字型、凹型(開口型)腳手架兩端須加設欄桿封頭。

a.4.7.2.9掃地桿

在斜板等有坡度的地方豎立桿時,必須安裝掃地桿。

a.4.7.3腳手板

作業(yè)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100~200mm。

4.7.3.1 鋼網板

a)鋼網板鋪設時,應設置在三根橫桿上。當鋼網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橫桿支承,但應將鋼網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嚴防傾翻;

b)鋼網板的鋪設可采用對接平鋪,亦可采用搭接鋪設。鋼網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必須設兩根橫桿,鋼網板外伸長應取130~150mm,兩塊鋼網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0mm;鋼網板搭接鋪設時,接頭必須支在橫桿上,搭接長度應大于200mm,其伸出橫桿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c)鋼網板鋪設時,寬度方向不應小于兩塊網板寬度;

d)鋼網板探頭端四側應用雙股12#正品鉛絲與支撐橫桿可靠固定。

4.7.3.2 鋼網片

a)鋼網片長度方向應平行于支撐橫桿鋪設,必須設置在三根橫桿上。確需寬度方向平行于支撐橫桿鋪設時,應增加一根橫桿,將網片設置在四根橫桿上;

b)網片鋪設時,支撐橫桿間距必須小于300mm,網片寬度方向應超出支撐橫桿50~100mm;

c)鋼網片應對接平鋪,用雙股16#正品鉛絲將前后兩端四點與兩側支撐橫桿可靠固定。

a.4.7.4扣件

a.4.7.4.1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鋼管外徑相同。

a.4.7.4.2螺栓擰緊扭力矩不應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

a.4.7.4.3在主節(jié)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剪刀撐、橫向斜撐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距離不應大于150mm。

a.4.7.4.4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

a.4.7.4.5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應小于100mm。

a.4.7.5梯子

a.4.7.5.1腳手架上、下梯子應布置于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不宜占用腳手走道。

a.4.7.5.2腳手架梯子布置時要做好防墜落措施,易墜落面應使用防護欄桿或安全網保護。

a.4.7.5.3腳手架梯子應使用斜梯搭設,斜梯兩側應安裝扶手,梯子應與橫桿可靠固定,用鋼網片鋪設時,梯子下端應鋪設2層鋼網片。

a.4.7.5.4不宜使用斜梯時,經生產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可以使用直梯。直梯應布置于腳手架作業(yè)層走道外側,按斜梯搭設標準錯層布置,搭設休息平臺。走道上梯口孔洞采用單護攔用作防護。

a.4.7.6安全網

a.4.7.6.1超過三層的腳手架搭設,至三層時必須掛妥安全網。

a.4.7.6.2懸掛式腳手架梯道、工作平臺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做保護,腳手架底層需用安全網兜底。

a.4.7.6.3斜梯側面墜落端及底部須配備安全網。

a.4.7.7拆架規(guī)范

a.4.7.7.1拆架前,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根據檢查結果制定拆架順序和措施。

a.4.7.7.2應檢查、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a.4.7.7.3應進行必要的拆架安全技術交底。

a.4.7.7.4必須嚴格按順序拆除,一般應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做到一步一清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作業(yè)。

a.4.7.7.5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先按規(guī)范設置連墻桿和斜撐加固。

a.4.7.7.6腳手架拆除應劃定作業(yè)區(qū)域范圍,設置圍欄或警戒標志,專人指揮、監(jiān)護,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

a.4.7.7.7在腳手架拆除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接清楚后方可換人。

a.4.7.7.8拆卸料時,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

a.4.7.7.9運至地面構配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按品種、規(guī)格隨時碼堆存放。

a.4.7.8特涂腳手架搭、拆補充規(guī)范

a.4.7.8.1腳手架須做好防靜電、防燃爆措施。

a.4.7.8.2腳手架搭設須保持整體平穩(wěn),腳手架不得有晃動,構配件間須堅固,不得有摩擦,必要時應加墊保護隔離。腳手架任何部位不得觸碰作業(yè)結構,應保持150-250的間距。

a.4.7.8.3腳手架上下應急通道、工作走道須保持暢通,不得阻塞。腳手架應按特涂要求,搭設輔助跑道。

a.4.7.8.4腳手架頂層與艙頂應保持1700-1800mm的高度,其余各層應保持1800-2000mm的高度。

a.4.7.8.5腳手拆架前,須經通風測爆檢查合格。應做好保護措施,防止碰撞、損壞涂裝油漆,對易觸碰的部位應進行必要防護。

a.4.7.8.6腳手架拆除時,應先清除腳手架上的雜物,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物件墜落至艙底,扣件應扣在鋼管上同時出艙。

a.4.7.9腳手架檢查驗收標準

a.4.7.9.1腳手管沒有彎曲、變形、斷裂、銹蝕嚴重的現象。

a.4.7.9.2腳手板沒有缺陷和損傷,沒有扭曲、變形,焊點沒有脫焊。

a.4.7.9.3斜梯、直梯沒有開裂、扭曲、脫焊、變形、損傷等。

a.4.7.9.4安全網沒有破損、缺口等。

a.4.7.9.5腳手架立桿間距符合規(guī)范要求,20m以下時不大于2500mm,20m以上時不大于2000mm。作業(yè)結構側挑頭不大于1000mm。

a.4.7.9.6橫桿間距符合規(guī)范要求,鋼網板橫桿不少于三根,鋼網片橫桿間距小于300mm。

a.4.7.9.7腳手架連墻桿、掃地桿、剪刀撐、斜撐、拋撐、八字撐等設置合理并符合規(guī)范要求。

a.4.7.9.8腳手架施工和行走通道、平臺暢通、規(guī)范、牢靠、平整。

a.4.7.9.9所有工作平臺、通道的開口面是雙護欄,護欄高度符合要求。

a.4.7.9.10腳手架梯道設置合理、各層錯位、有休息平臺、捆綁牢固、掛設安全網。

a.4.7.9.11腳手管所有桿件用扣件連接緊固牢靠。

a.4.7.9.12鋼網板、鋼網片分別用12#、16#雙股鉛絲綁扎牢固,間隙和搭接長度符合規(guī)范要求,鋼網板鋪設2塊以上,鋼網片豎向鋪設。

a.4.7.9.13腳手架與作業(yè)結構間的連接牢固,間距符合要求,小于200mm。

a.4.7.9.14腳手架能夠覆蓋施工需要的區(qū)域,滿足施工的要求。

a.4.7.9.15腳手架能夠按照施工的需要預留有材料進出或上下的通道。

a.4.7.9.16腳手平臺的設置符合工程施工人員的站位需要,無須再進行墊高作業(yè)。

a.4.7.10材料點檢標準

a.4.7.10.1材料點檢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使用:

a)各種材料使用后沒有復檢;

b)腳手板、鋼網有破損而未修復;

c)腳手桿、腳手板彎曲、有裂紋在未修復及銹蝕嚴重;

d)直角、旋轉扣件開口過大而未修復;

e)扣件螺桿變形或螺紋損壞而沒修復;

f)安全網有燒損、割破、腐蝕、綻開等現象未修復。

a.4.7.10.2材料點檢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

a)鋼腳手板嚴重扭曲變形;

b)鋼網嚴重損壞(破損直徑達150mm以上的);

c)鋼腳手板兩邊鋼網有銳角,開焊200mm以上;

d)腳手桿彎曲變形較嚴重無法修復及有裂紋;

e)扣件嚴重損壞和螺紋部分無法修復;

f)對接扣件有裂紋、斷裂;

g)直角、旋轉扣件開口磨損達厚度10%;

h)受到從5m以上高空落下60kg以上物品沖擊的安全網。

第8篇 安全管理網腳手架需要做哪些安全防護下

卸料應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結構,無論采用鋼絲繩吊拉或型鋼支承式,都應能簡單合理的與建筑結構連接。

3、卸料應自成受力系統(tǒng),禁止與腳手架連接,防止給腳手架增加不利荷載,影響腳手架的穩(wěn)定和的安全使用。

4、卸料應便于操作,腳手架鋪平綁牢,周圍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并用密目網封嚴,應在明顯處設置標志牌,規(guī)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載

二、懸挑式腳手架安全管理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jié)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wěn)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wěn)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wěn)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jié)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jié)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fā)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guī)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wěn),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yè)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guī)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yè)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guī)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guī)定作業(yè)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yè)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yè)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yè)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三、門型腳手架安全管理

1、門架的選型應根據建筑物的形狀、高度和作業(yè)條件確定,并繪制搭設構造及節(jié)點詳圖。

2、腳手架搭設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時四層作業(yè);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時三層作業(yè);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時兩層作業(yè)。當降低施工荷載并縮小連墻桿的間距后,腳手架搭設高度可增至到60m。

3、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60m時,應進行設計計算,采用分段搭設方法進行。其設計計算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二)架體基礎

1、立桿基礎應平整夯實。

2、底步門架下端縱橫設置掃地桿,用于調整和減少門架的不均勻沉降。

(三)架體穩(wěn)定

1、門架的內外側均應設交叉支撐,其尺寸應與門架間距相匹配,并與門架立桿鎖牢。

2、連墻件的設置應按規(guī)定間距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不得漏設。連墻件應采用剛性作法,其承載力不小于10kn,,靠近門架橫梁設置。腳手架轉角處及一字型或非閉合的腳手架兩端應增設連墻件。

3、剪刀撐設置要求:

(1)腳手架高超過20m,應在腳手架外側每隔4步設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閉合圈。剪刀撐沿腳手架高度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2)剪刀撐寬度為4~8m,與地面夾角45~60。

(3)剪刀撐接長采和搭接,搭接長度應≥50cm,用兩個扣件扣牢。

4、腳手架搭設應與主體高度相適應,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點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腳手架隨搭設隨校正垂直度,沿墻面縱向垂直偏差應≤h/600及50mm(h為腳手架高度)。應該嚴格控制首層門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立桿在兩個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內,頂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內。安裝門架時,上下站架立桿對齊,對中偏差不應大于3mm。

(四)桿件、鎖件

1、不同產品的門架與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加固件、剪刀撐及連墻件的安裝必須與腳手架同步進行。

2、門型架內外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并與門架立桿上的鎖銷鎖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內側交叉支撐時,應在門架單元上、下設置水平架,施工完畢后,立即恢復交叉支撐以保證架體穩(wěn)定。

第9篇 外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外架的搭設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方法搭設,作業(yè)面滿鋪竹架板,并與架子綁扎牢固,外側設250竹架板擋板,并滿掛密目安全平網和安全立網,形成立體封閉作業(yè),安全網與外架連接密實不留空擋。腳手架每隔三步架設一道連墻撐,并按規(guī)范設置剪刀撐以增強穩(wěn)定性。不得任意改變構架結構及其尺寸,不得任意改變連墻件設置位置。

2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桿配件和材料,搭設前,由項目部材料科對材料檢查合格后,方能允許施工。

3 項目部定期檢查驗收,對于任意減少鋪板數量、防護設施的,對于任意不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安全網或損壞構件的,對于任意拆構架的配件和拉桿的,項目部除勒令馬上整改外,還將處以重罰。

4 不得隨意增加上架的人員和材料而引起超載,不得在外架上任意加高,禁止在外架上搬運超重構件和進行安裝作業(yè)。

5 不準在不安全的天氣條件下繼續(xù)施工,定期對民工進行安全教育。

6 鋪板一定要鋪滿,不得花鋪,禁止在腳手架上擠碰,打架斗毆。

7 腳手架地基和支承物的技術要求必須符合施工規(guī)定,并且定期檢查地基。

第10篇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技術交底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驗,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jcj130—2001第8章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網應按有關規(guī)定搭設或拆除。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9.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88)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人內。

第11篇 爬架腳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在附著升降腳手架使用全過程中,施工人員應遵守現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80]建工勞字第24號)的有關規(guī)定。各工種操作人員應基本固定,并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2、架體內外立面應按跨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斜角為45°~60°。

3、架體板內部應設置必要的豎向斜桿和水平斜桿,以確保架體結構的整體穩(wěn)定性。

4、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安全網(2000目/100cm2)圍擋并兜過架體底部,底部還必須加設小眼網;密目安全網及小眼網必須可靠的固定在架體上。

5、每一作業(yè)層靠架體外側必須設置防護攔桿、圍護笆等防護設施。

6、使用工況下架體與工程結構外表面之間、單片架體之間的間隙必須封閉,升降工況下架體開口處必須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措施。

7、物料平臺等可能增大架體外傾力矩的設施必須單獨設置、單獨升降,不得與附著升降腳手架連接。

8、附著支撐結構采用螺栓與工程結構連接時,應采用雙螺母,螺桿露出螺母不應少于3牙。螺栓宜采用穿墻螺栓,若必須采用預埋螺栓時,則預埋螺栓的長度及構造應滿足承載力要求。

9、遇六級以上(包括六級)大風、大雨、大雪、濃霧等惡劣天氣時禁止上附著升降腳手架作業(yè),遇六級以上(包括六級)大風時還應事先對腳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應急措施并撤離架體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載。夜間禁止進行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升降作業(yè)。

10、附著升降腳手架施工區(qū)域應有防雷措施。

11、附著升降腳手架在安裝、升降、拆除過程中,在操作區(qū)域及可能墜落范圍均應設置安全警戒。

12、附著升降腳手架上應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13、升降過程中,若出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升降進行檢查,徹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能繼續(xù)升降。每一次異常情況均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14、采用葫蘆作為升降動力時,升降過程中應嚴防發(fā)生翻鏈、絞鏈現象。

15、鄰近塔吊、施工電梯的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進行升降作業(yè)時,塔吊、施工電梯等設備應暫停使用。

16、升降到位后,腳手架必須及時予以固定。在沒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辦妥交付使用手續(xù)前,腳手架操作人員不得交班或下班。

第12篇 腳手架維護保養(yǎng)安全管理規(guī)范

1、拆模板時要防止模板、木枋、支頂等跌落,腳手架要墊襯防護;

2、腳手架安裝前,所有配件均要涂上防銹漆。

3、模板的支撐嚴禁以腳手架作為支承點。

4、拆下的門架及其配件要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而后分類堆放,堆放場地應平整,底面設置枕木墊襯且有良好的排水,上面設有遮雨設備;嚴禁在腳手架上堆存材料、構件等雜物。

5、為了在拆除門架式腳手架時,不因使用過久連結處銹蝕而咬死,故在連接銷插入門架前宜涂上黃油。

6、定期安排專人對腳手架進行維護檢查;管件、扣件、綁扎件發(fā)生異常情況時,要及時更換、緊固或者進行安全處理。

7、腳手架的安全爬梯、密目網、馬道要定期檢查維護清掃,嚴防雜物墜落。

8、安全警示標識要保持清潔醒目

腳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十二篇)

1 目的加強腳手架搭設、使用、拆除等過程的管理,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2 范圍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使用的腳手架。3 職責3.1 安監(jiān)部負責對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和拆除進行監(ji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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