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一個工廠,為保證生產員工的人身安全,讓每一個員工都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安全制度辦事,都要制定完整且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工廠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yè)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促進公司的發(fā)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項目經理任成員;各部室、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等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應根據項目規(guī)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全領導管理機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tài)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3).“四不放過”(對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四章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tài),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tài)管理,貫徹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并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jiān)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手段,并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jiān)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fā)生傷亡事故后,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并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九條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tài)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復雜工程或專業(yè)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獎懲規(guī)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guī)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guī)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第十二條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tài),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公司中長期整體規(guī)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guī)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并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十三條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jiān)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guī)、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并按要求責令項目限期整改。
7、負責監(jiān)督、檢查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十四條分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對本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zhí)行安全措施審批制度、施工項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設備設施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監(jiān)督并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4、嚴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員工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
5、發(fā)生因工傷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并協助事故調查組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并落實各項防范措施,認真吸取教訓。
第十五條分公司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檢查、評比、考核等項工作。
2、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yè)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
3、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4、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項目經理(項目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監(jiān)督實施。
2、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項目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
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項目2人;1.5億~2.5億元項目3人;2.5億元以上的項目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項目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yè)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jiān)督項目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項目發(fā)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第十七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guī),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yè),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qū)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qū)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tǒng)計、分析,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八條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項目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并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jiān)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jié)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及時解決執(zhí)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第十九條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guī)作業(yè)。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huán)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并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yè)和冒險蠻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yè),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fā)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二十條機械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落實“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機械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不得帶病運轉作業(yè),保持完好潔凈,提高機械使用率。
4、要建立驗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組裝、拆除塔吊、井架等機械施工設備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跟班監(jiān)督檢查指導,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組裝完畢,組織有關保同驗收,試行空轉空運,達到良好,相互簽證,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設備,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并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二十一條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huán)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jiān)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并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yè),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fā)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二十二條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并對進場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guī)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yè)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條工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yè)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fā)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并且班后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yè)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fā)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五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tài),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guī),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yè),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qū)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qū)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tǒng)計、分析,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條機械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經常性檢查,并監(jiān)督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管理工作。機械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2、對新購進的機械及大修、維修的設備應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出廠和合格證,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專業(yè)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驗收。
3、參與機械設備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種機械的詳細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操作手認真學習。
第二十七條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yè)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zhí)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凡購置各種機械設備、臨電設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設備,必須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筑材料,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當地有關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
3、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4、認真執(zhí)行相關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xù)。
第2篇 h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事故安全,確保生產安全。
具體內容: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廠主管安全職責
1、 對工廠的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管理工廠的安全專職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3、 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 組織審定工廠制定的各項勞動保護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貫徹執(zhí)行;
5、 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發(fā)生;
6、 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學習安全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業(yè)務知識。
安全管理制度二、質檢部安全職責
1、 參與有關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的審查,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規(guī)范、規(guī)程的制定和審查;
2、 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時,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勞動保護條件要求;
3、 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制、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須考慮勞動保護方面的要求,應盡量采用無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機電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 負責工廠機械、電器、儀表、設備、工藝管道、通風排風裝置的管理,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
2、 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維修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確保其實施
3、 監(jiān)督車間機械動力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其正常運轉,防止發(fā)生事故;
4、 編制廠內通用設備的維修規(guī)程和有關操作制度,督促檢查執(zhí)行情況;
5、 負責廠內的設備及安全裝置的管理、檢查或定期檢查;
6、 組織實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和制定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
7、 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 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 負責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物資和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并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負責對采購、保管人員經常性安全教育,切實搞好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督促落實。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衛(wèi)部門安全職責
1、 在工廠主管領導下,負責全廠的保衛(wèi)工作;
2、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規(guī)章制度;
3、 負責廠內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傷、觸電等的急救措施,及時準確的進行搶救、報警;
4、 負責廠內宿舍、飯?zhí)霉芾砉ぷ?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 負責廠區(qū)的防盜工作,確保24小時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1、 在編制生產計劃要同時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2、 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3、 在生產中發(fā)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做出詳細記錄報告分送廠安全部門;
4、 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帶負荷運行;
5、 在安排生產的產量和品種時,負責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車間主管安全職責
1、 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在車間貫徹執(zhí)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 對新員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 對車間進行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處于完好狀態(tài);
4、 嚴格執(zhí)行勞保用品及防護器材的管理,并監(jiān)督員工正確使用,教育員工妥善保管;
5、 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車間發(fā)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保護現場,查明原因,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的意見,報工廠安全部門執(zhí)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組長安全職責
1、 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工廠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 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 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清除,并報告上級;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 監(jiān)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并保證培訓合格方上崗作業(yè);
6、 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保持生產作業(yè)現場整齊,清潔。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勸阻他人違章作業(yè);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要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果斷正確處理事故,并及時性如實匯報,保護好現場;
4、 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yè)現場整潔,確保生產安全;
5、 作業(yè)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報告;
6、 按規(guī)定著裝上崗作業(yè),妥善保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 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第3篇 g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jié)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jié)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tài)監(jiān)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顚S?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xù)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l、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jiān)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l、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l、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于公司,并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布。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開展考核。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并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wèi)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設備、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guī)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guī)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第4篇 g工廠生產管理安全制度
一.為保證辦公及生產秩序的正常運作,為規(guī)范員工日常行為,特制定本規(guī)范;適用范圍。
(一)生產辦公人員行為規(guī)范。
1.工作期間衣著、發(fā)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fā)、怪發(fā),女士不留怪異發(fā)型,不濃妝艷抹;違者罰款10元;
2.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隨時保持辦公區(qū)整潔;違者按相應制度執(zhí)行;違者罰款10元;
3.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生產部”,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違者罰款 10元;
4.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qū)內不得高聲喧嘩;違者罰款10元;
5.遵守電話使用規(guī)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違者罰款10元;
6.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違者罰款10元;
7.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guī)定保存;違者罰款10元;
8.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guī)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違者罰款10元;
9. 員工需服從領導的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的工作,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領導的安排、建議;領取材料和工具應申請-條要部門負責人簽名登記名稱、數量,并由生產部負責人簽名,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
(二)生產區(qū)域行為規(guī)范
1.嚴禁在工作期間脫崗、串崗、睡覺、閑聊、嬉戲、打鬧等,吃東西,抽煙、吐痰、擦鼻涕等-違者罰款10元;
2.嚴禁在車間內接打手機、玩游戲、看視頻、聽音樂或做其他無關的事情;因工作需要段長以上級別人員接打手機不在本規(guī)定內,因工作需要班組長接打手機必須離開生產現場到辦公室或離開車間,違者罰款10元;
3.在工作中接觸不干凈物品后必須洗手消毒,工作期間必須保持穿戴整齊,等,違者罰款20元;
4.嚴禁部分領導車間,亂指導生產線.-改變生產指導做法.-一旦做錯產品?;蛘弋a品質量檢驗出現問題。不能流程到下一個部門返工現象否則.違者按相關條例執(zhí)行;罰款--.照材料價格罰款
5.員工愛惜公物,有惡意破壞工廠財產或盜竊行為者,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一經發(fā)現立即辭退,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視情節(jié)輕重送公安機關處理。 要有互尊互愛的精神,嚴禁打架斗毆,如有發(fā)生,先動手者,處以100元以上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或者移交公安部門;
6.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jié)約,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不開無人機、不開無人燈、天燃氣及時關閉,如有違反,一次性罰款30元,如有造成設備損壞的,全額賠償;
7.所有員工做好車間本區(qū)域內的清理、清掃工作,必須保證車間的整潔,如發(fā)現車間地面骯臟、有煙頭雜物、工作臺面凌亂,處以20元罰款。
8 員工需服從生產領導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工作,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領導的安排、建議、批評者,處以20元以上罰款;
9. 管理和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處以20元以上罰款,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
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0 、如果工廠有相應的領導負責銷售或采購管理.不安規(guī)范,去辦理--并且-不合理,不按規(guī)定辦;亂指導生產安排--跟單排期。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一
1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guī)范,但規(guī)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guī)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guī)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制度未出臺前,由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參照相似制度酌情予以處理。
12 、本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由生產部經理負責。
第5篇 化工廠區(q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組織
1.1、為保障廠區(qū)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qū)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業(yè)行政部門負責廠區(qū)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有關的交通規(guī)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廠廠區(qū)區(qū)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行政部門與門衛(wèi)人員的檢查。
2、信號、標志
2.1、廠門、廠區(qū)和廠區(qū)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guī)定 并結合廠區(qū)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志。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志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 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2.3、廠區(qū)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志、信號。
3、 交通線路
3.1、廠區(qū)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qū)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qū)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yè)。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經行政部門批準。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車輛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后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鏟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組織年檢,合格后方 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yǎng)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guī)定執(zhí)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fā)給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fā)給押運證后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考核規(guī)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車輛駕駛規(guī)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guī)定
進出廠門及轉彎處5公里/小時
廠內直線路10~15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wèi)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qū)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并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qū)管理人員和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qū)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鏟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必須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時。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并有人監(jiān)視、指揮或鳴號警告,并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qū)內,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裝載運輸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guī)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m;載物長度前后不準超 過車身2m,超出部門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guī)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1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1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guī)定:
5.3.1、鏟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后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3m,高度1.5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 、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fā)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其它交通事項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廠內生產區(qū)域,并按規(guī)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志的規(guī)定(如下車推行)。工廠區(qū)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工廠廠區(qū)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6.6、公司廠區(qū)凡發(fā)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6篇 工廠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
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7篇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措施,執(zhí)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責任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tǒng)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xù)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zhí)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發(fā)生事故要正確分析、判斷、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yè)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yè),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斷提高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規(guī)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員工由公司組織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領導負責,教育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本公司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知識。
2.由安全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是:生產特點和工藝流程,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重點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項,預防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和應急的方法。
3.由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是本班組的工作性質特點,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現場教育
1.從事重大危險工作,必須由安全員進行系統(tǒng)教育,內容是從事此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
2.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分析,介紹經驗教訓。
3.推廣和介紹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是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個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為使安全生產檢查經?;⒅贫然?制定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公司的普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
2.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由公司經理和安全員參加。
3.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定出計劃,按期完成。
4.每年對鍋爐、電氣裝置、運輸車輛等分別進行專業(yè)檢查。
5.視氣候特點及季節(jié)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防凍保溫等工作,進行防預防性季節(jié)檢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雙方的班長(或主操作工)要當面對口交接,交接內容要有記錄并雙方簽字。
2.交接要全面、認真,不得隱瞞事故隱患,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負責。
3.接班者要及時處理上班遺留下的問題,不得拖延,當班不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負責。
巡回檢查制度
1.操作人員接班后要按時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因巡檢不及時造成的事故由當班負責。
2.巡回檢查要按規(guī)定的路線和內容進行,不得漏檢。
3.檢查要認真、仔細,不得馬馬乎乎敷衍應付。
4.檢查情況要隨時記錄,記錄要清晰,不得隨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懇利縣華勝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二00四年
防火工作管理制度逐級防火責任制
為保障我公司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頒布的《消防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
1.負責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guī)定。
2.主持制定和修訂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業(yè)一切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執(zhí)行。
3.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宣傳教育,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guī)定。
4.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防火規(guī)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并負責研究解決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因素。
5.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
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制定防范改進措施,保證今后的安全生產。
7.決定對發(fā)生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和處理;對防火工作做得好和杜絕重大火險的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二、生產負責人、安全員責任
1.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貫徹執(zhí)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問題。
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按期組織防火、防爆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員工對防火、防爆工作的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fā)生火情,立即上報告,并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保養(yǎng)檢修,確保正常使用。
動火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生產過程中原料、產品易燃易爆的特點,必須加強對使用明火的管理,從嚴控制火源。對生產中確需使用明火作業(yè),如焊割,必須分程度申請用火,實行三級用火管理。
1.一級動火:內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道、儲罐等需動火時為一級動火。凡能拆下的要拆下,妥善處理后,運到指定地點動火,原則上不能在本體上動火,如確需動火,由動火人員報公司領導和安全員批準。
2.二級動火:除一級和三級用火外的生產裝置及劃定范圍的用火為二級用火,由動火單位領導與安全員共同研究,搞好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指已固定的長期用火的地方或不存在引起燃燒的條件的設備動火時,可由班組長負責管理。
動火前,各種設備,容器及管線,都要認真檢查,對易燃、易爆、有毒的,都要根據不同物質進行清除處理,或增加擋板,防止火串入其他系統(tǒng),然后按動火要求辦理手續(xù)(包括分析化驗和審批)。在動火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必要時配備消防器材或配帶防護用具,作好滅火準備工作。
電氣焊防火制度
1.電氣焊屬于明火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非電氣焊工人員不得進行此項作業(yè)。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氣,應立即關閉閥門并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應及時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貯罐區(qū)防火制度
1.罐區(qū)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罐區(qū)電器設備必須防爆,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要有醒目的禁止煙火標志,不得用明火照明。若使用手電筒,應選用防爆型。
3.貯罐管線要有防靜電接地裝置。
4.對輸送管線、閥門、泵等設備要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好,不得泄漏,開關閥門應緩慢,以免造成損壞引起事故。
5.裝卸時嚴禁敲擊碰撞,以免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危險品罐車裝卸前要安全接地,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6.罐區(qū)要保持清潔,附近可燃廢物及時清除。
7.消防器材應固定放置,不得隨意挪用。
電氣防火制度
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jiān)督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帶電作業(yè)。
2.電氣設備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3.具有爆炸危險的設備、裝置,應根據危險程度的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閉式電器(包括照明),安裝電線需與明火、采暖設備、金屬設備保持一定距離。
4.禁止使用絕緣層老化、破損的電線,如有破皮現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fā)現,隨時處理。
5.電氣設備的安全接地、防雷接地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guī)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7.配電室要保持干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操作工防火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尊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制度。
2.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本工序的工藝流程、原料和產品的物化性能,掌握如何防火、防爆、防中毒等方法。
3.操作中要嚴格控制溫度、壓力,不得超溫、超壓,經常檢查壓力表、液面計、安全閥是否處于良好狀況,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嚴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部位,禁止明火作業(yè)。
5.操作人員對本工序原料、產品的性質應全面了解,必須學會使用配備的消防器材和防毒面具等,發(fā)生事故及時采取防護措施。
6.及時維修設備,對需要潤滑的機械設備要及時加油,防止摩擦生熱,燒毀電器設備。
7.操作室、生產場地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及時清除油污、雜物等易燃物。
動火的安全規(guī)定
1.凡在貯存輸送可燃氣體、燃液體的管道容器及設備上動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加堵盲板,經清洗、置換后,取樣分析,符合以下標準方為合格。
爆炸下限大于4%(體積比)的可燃氣體或蒸汽其濃度應小于0.5%。
爆炸下限小于4%(體積比)的可燃氣體或蒸汽濃度應小于0.2%。
2.將動火現場的易燃或可燃物質清除干凈,保持通道暢通。
3.嚴禁帶料、帶壓和開車動火。
4.動火地點應設滅火器材和監(jiān)護人員,動火完畢,應將余火熄滅后方可離開現場。
5.在容器和溝槽內動火時,應采用安全行燈照明,并有專人監(jiān)護,必要時向容器、溝槽內送風或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6.甲方進入乙方區(qū)域,檢修乙方的設備需動火時,動火手續(xù)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辦理。
檢修安全制度
一、檢修準備
1.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詳細,措施具體,責任明確。凡二人以上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對參加檢修的人員安排好任務和安全措施。
3.檢修前,檢修負責人要組織好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等的準備工作,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裝設備、工具要檢查試驗,確保安全檢修。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槽罐、罐車、裝置、管道、溝道等),檢修前要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
(1)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或水進行清洗置換。
(2)清洗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化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置換標準的可靠。
(3)清洗置換動火標準,執(zhí)行公司“防火、防爆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進入設備內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置換外,尚須用空氣進行通風置換,其氧含量不應低于18~21%。
5.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設備、管道檢修,必須關閉物料出入閥門,并加盲板(電焊時應把管路斷開)。檢修的設備管道與運行中的設備連通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設備管道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二、檢修安全規(guī)程
1.檢修項目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本工種安全規(guī)程。
3.高空作業(yè),要按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
4.凡是電動設備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并懸掛“禁止合閘送電”警告牌。
6.凡是槽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掛設“禁止開啟”警告牌。
7.臨時行燈必須采用36伏安全電壓。槽罐、裝置、潮濕場所應采用12伏安全電壓。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接地,并應遵守《手持式電動工具規(guī)程》。
8.檢修中要服從指揮,做到:
(1)四不施工:沒有檢修任務書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起重設備工具不和格不施工;高空作業(yè)和多層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2)四不拆:設備帶電不拆;電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拆;設備高溫過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9、對有毒有害系統(tǒng)進行檢修、事故搶修、動火作業(yè)要備好防護器具、急救藥品和消防器材,以備應急之用。
三、罐內作業(yè)
1.罐內作業(yè)(槽罐、罐車、裝置、塔釜等),必須辦理罐內作業(yè)許可證。
(1)由安全員審查,公司領導批準。
(2)外來施工單位作業(yè),由其與安全員辦理,公司領導批準。
2.在進入罐內作業(yè)三十分鐘前要取樣分析,經檢驗合格,方可進入作業(yè)。
3.檢修人員在進入罐內檢修前,要全面進行一次檢查,并嚴格執(zhí)行設備清洗、置換、分析程序,做到不合格不進罐,電源、物料不斷不進罐,安全設施、工具、行燈不合規(guī)定不進罐,沒有監(jiān)護人不進罐,沒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不進罐。罐內作業(yè)必須設監(jiān)護人。
4.罐內作業(yè)要按設備深度搭設安全梯,配備救護繩索,以保證應急撤離。在作業(yè)中,嚴禁拋擲工具、物件,以保安全作業(yè)。
5.罐內作業(yè)要有足夠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6.罐內作業(yè)中,可視具體作業(yè)條件,采取通風措施。對通風不良以及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yè)人員應采取間歇作業(yè),不得強行連續(xù)作業(yè)。
7.在進入罐內清理有毒殘留物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8.罐內檢修時若因故中斷較長時間,安全條件發(fā)生改變,繼續(xù)進行罐內作業(yè)時,應重新補辦罐內作業(yè)證。
9.罐內動火作業(yè),執(zhí)行本公司安全動火制度有關規(guī)定,動焊人離開時不得將焊槍放入罐內。
10.作業(yè)竣工時,檢修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共同檢查罐內外,在確認無遺留問題后,檢修人員才可封閉人孔口,撤離現場。
四、焊接作業(yè)
1.焊接動火,必須執(zhí)行本公司“動火安全制度”有關規(guī)定。
2.在罐內、金屬構架上等進行焊接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并采取防止觸電的措施。
3.在焊接切割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氣路要嚴密可靠,氧氣、乙炔氣的減壓器、壓力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5個大氣壓。
4.氧氣瓶、乙炔瓶,距離明火應不少于10米,否則必須采取隔離措施。
5.電弧焊接工具設備應符合標準:
(1)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的絕緣要良好,并易辨認。
(4)焊接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隨意移動防護、接地設施。
(6)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下雨天不準進行露天焊接作業(yè)。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使身體離開罐體和地溝內壁方可進行作業(yè)。
(7)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防護用具。
(8)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傷害他人。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yè)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zhí)行防靜電的有關規(guī)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于正常狀態(tài),按要求啟閉閥門,并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干凈,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zhí)行出入庫發(fā)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fā)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qū)、裝置區(qū)要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面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況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tǒng)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jiān)護,嚴格禁止動火。
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一、嚴禁無證開車、無令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開車。
四、嚴禁空檔溜車。
五、嚴禁帶病行車。
六、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七、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四、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五、必須佩戴規(guī)定的防護用具。
六、必須在器外有人監(jiān)護。
七、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八、監(jiān)護人必須堅守崗位。
生產區(qū)內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qū)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qū)內不準帶進小孩。
三、禁火區(qū)內不準無阻火器的車輛行駛。
四、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五、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六、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七、不按工廠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八、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十、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十一、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十二、不戴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yè)。
十三、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yè)。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yè)。
第8篇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一)
1、車間安全技術員在生產主管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檢查督促執(zhí)行。
在業(yè)務上接受安全監(jiān)督部門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
有權直接向安全技術監(jiān)督部門匯報工作。
2、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3、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主任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級安全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防反事故演習。
6、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參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設備裝置檢修、停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車間安全技術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深入現場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制止違章作業(yè),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tǒng)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guī)范化。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二)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本企業(yè)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對車間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領導責任。
2、車間在安排、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到每個生產環(huán)節(jié)中去,使安全生產經?;?、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認真組織好安全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針對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
3、會同安技部門組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專業(yè)崗位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領取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4、組織制定本車間負責的檢修和臨時任務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門審查后執(zhí)行,并有專人現場指揮。
5、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方案,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對企業(yè)發(fā)生的因公傷亡事故負責現場保護,及時上報,安技部門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負責徹底整改和措施的具體實施。
7、教育監(jiān)督職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三)
危險化學品倉庫設專人管理,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廠所需物資的供應工作。
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
二、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xù),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
28日前辦理完出入庫手續(xù),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存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
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
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jiān)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勞保用品的管理、發(fā)放工作。
九、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wèi)生,定期進行清掃。
十、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9篇 h化工廠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 則
1.1 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 施工作業(yè)的風險控制和環(huán)境保護管理
2.1 對于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yè),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huán)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huán)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
2.2 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2.3 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yè)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 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
3.2 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 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 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后,生產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3.5 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制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后,由生產辦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3.6 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并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 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guī)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產部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
3.8 對于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并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 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 裝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并按規(guī)定退出裝置區(qū),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工業(yè)衛(wèi)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3.11 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后,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tǒng)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并作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 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yè)。
3.13 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干凈后,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干凈。
3.14 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tǒng)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專人看管。
3.15 對于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松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 對于含油污水系統(tǒng)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qū)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干凈,避免動火時發(fā)生爆炸著火。
3.17 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tǒng)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并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系;
3.17.2設備、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后又串進物料;
3.17.3 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fā)生爆炸、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后,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yè)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檢修作業(yè)的環(huán)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 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zhí)行檢修規(guī)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3.19 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輕化工廠《工業(yè)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 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wèi)工作,保衛(wèi)科要 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 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qū)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 裝置檢修后,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3 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3.24 檢修后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 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4.1 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危及安全的作業(yè),有權制止并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 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jiān)督。作業(yè)不停,監(jiān)督人員不能撤離。
4.3 施工現場監(jiān)督人員一般要監(jiān)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4.3.1 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 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 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yè)票的實施情況;
4.3.4 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yè)和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情況。
4.4 現場監(jiān)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yè),再進行匯報。
4.5 對車間執(zhí)行本規(guī)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懲。
4.6 違反本規(guī)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附 則
5.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5.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 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化工廠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倉庫的安全管理。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保管負責對庫存物資入庫、貯存和發(fā)放的整個過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yǎng)。
4.2.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fā)放,應嚴格執(zhí)行發(fā)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yè)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tài),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yè)有關負責人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yè)。作業(yè)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第11篇 化工廠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根據國家頒布的《消防法》,為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 保障公司的生產、財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環(huán)科歸口管理。
2、職責
2.1總經理
2.1.1負責全面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guī)定。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組織公司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guī)定。
2.1.3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有關防火的規(guī)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并負責研究決定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問題。
2.1.4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適應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負責籌建消防設施,審批消防器材的采購計劃,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證以后不再發(fā)生類似事故。
2.1.7負責按有關規(guī)定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理;同時,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2.2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2.2.1負責部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2.3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安全員對防火安全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fā)生火情時,在迅速組織救火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2.2.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2.5負責本部門所屬范圍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維護、保養(yǎng),并保證正確使用。
2.3其他相關職責
2.3.1安全生產部負責人,根據國家頒布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級的指示決定,協助安環(huán)科在本單位內組織和推動實現,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監(jiān)督且加以整改,并監(jiān)督各部門執(zhí)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2.3.2研發(fā)部參加新建和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驗收。在施工中要加強監(jiān)督,竣工時參加驗收,新產品投產前設備試車前的安全驗收,對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并監(jiān)督其實現。
2.3.3安環(huán)科負責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不斷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和撲滅初起火災水平水平;監(jiān)督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處理火災事故。及時購置和供應各種防火器具。
2.3.4財務部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時,應充分考慮消防計劃所須經費,列入財務劃中,對消防安全臨時特殊措施需用的經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應及時編制追加預算。
3、公司防火制度總則
3.1 本公司院內內,全部列為禁煙區(qū),任何個人不得帶煙、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入內,外來人員應將其存放在門衛(wèi)室。車間、庫區(qū)等確需動火時,需要辦理《動火安全作業(yè)證》,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3.2配電室、操作室、會議室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電器設施開關。
3.3新產品投產時,技術人員應詳細向操作人員講清產品性能,學習操作過程,研發(fā)部門應提出安全措施,會同安環(huán)科作出安全評價并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認定符合安全規(guī)定后,方能投產。
3.4車間應通風良好,電器設備要防爆、潮、防止靜電。
3.5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消防水龍頭、消防帶、滅火器周圍三米內不準積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內及車間主要道路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物品。
4、電氣焊防火制度
4.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非電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yè)。
4.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離。
4.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內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4.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并修理。
4.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4.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5、庫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5.2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泄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qū)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3庫區(qū)要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5.4 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設備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設備,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5.5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6、電氣防火制度
6.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jiān)督,不得違章帶電作業(yè)。
6.2電器設備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6.3禁止使用破皮電線,如有破皮現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fā)現,隨時處理。
6.4電器設備的各種繼電器,避雷針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guī)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5易燃易爆場所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6.6變電、配電室要保持干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門要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環(huán)科統(tǒng)一配備、安置,各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干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7.3滅火器如使用后,應及時報給安環(huán)科,由安環(huán)科負責換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違反本制度,每項次考核責任人100元。
8.2無故不執(zhí)行本制度,考核責任人500元。
8.3考核優(yōu)異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獎勵,100-500元不等。
第12篇 某工廠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安全設施與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對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的監(jiān)督管理,使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和員工職業(yè)危害個人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做到正確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員工的職業(y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單位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安全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使用與管理。
3、工作職責
3.1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對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的科學管理,監(jiān)督指導各部門在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門具體實施對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的采購、安裝、發(fā)放、使用與維護管理,某工廠安委會負責監(jiān)督管理。
4、工作內容
4.1名詞: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yè)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tǒng)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yè)危害對員工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yè)防護用品(以下稱“防護用品”),是指為保障員工在職業(yè)勞動中免受職業(yè)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yè)危害因素作業(yè)環(huán)境的部位,采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4.2本單位安委會對存在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作業(yè)環(huán)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以保障員工作業(yè)環(huán)境中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低于國家職業(yè)健康安全限值標準。
4.3 本單位安委會監(jiān)督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購置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各部門將申購單給予供應部采購專員,由供應部負責采購,購置個人防護用品時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11651-1989)、《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ldt75-1995)等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根據防護用品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防護功能和作用,選用相對應的防護用品,其選購的產品應當具備且符合下列內容:
4.3.1 產品名稱、型號;
4.3.2生產企業(yè)名稱及地址;
4.3.3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3.4為配料工、小料員等粉塵作業(yè)員工采購專業(yè)防塵口罩、為前處理操作工、灌裝操作工、制冷工等噪聲作業(yè)場所員工采購專業(yè)防護耳塞,為制冷工采購專業(yè)防毒面罩、為酸堿操作工采購專業(yè)耐酸堿手套及零星防護品,等等。
4.4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yè)、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4.5 由安委會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和衛(wèi)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4.6本單位安委辦應建立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管理臺賬。監(jiān)督指導各部門做好防塵、毒、高溫、噪聲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4.6.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6.3防護設施的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和管理規(guī)定;
4.6.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yǎng)記錄;
4.6.5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4.7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應根據作業(yè)人員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員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yè)防護用品。
4.8本單位安委會應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轉,定期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間、配料間、小料房等排風設施,負責人為相應部門兼職安全員,一旦出現問題,由設備部進行負責維修。
4.9本單位安委會應組織并指導各部門,對員工進行防護設施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教育員工正確使用職業(yè)病防護設施。
4.10作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采取臨時防護措施,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造已消除了職業(yè)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經所在地同級監(jiān)管部門確認,并在職業(yè)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4.11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在使用防護用品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4.11.1選用的防護用品應能控制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對員工健康的損害;
4.11.2向員工配發(fā)足夠數量的防護用品;
4.11.3防護用品發(fā)放要求以舊換新(初次發(fā)放除外)原則。
4.11.4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應組織對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進行培訓和指導, 了解防護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
5、工作記錄
5.1《液態(tài)奶事業(yè)部生產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5.1.1.1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臺帳;
5.1.1.2安全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6、相關法律、法規(guī)清單
6.1《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ldt75-1995);
6.2《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11651-1989);
6.3《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