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防護設備管理制度
1、機動部門負責公司危險性安全設備的注冊登記、定期檢驗,負責組織危險性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障危險性設備的安全運轉。
2、安全部門負責對各單位危險性安全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負責組織安全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
3、安全設備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編制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報安全部門備案。各單位安全設備均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生產現場應標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動部門、安全部門參加安全設備試運行驗收工作。
4、安全設備中屬于特種設備的,在投入使用前設備管理部門還應當核對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安裝及使用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
5、機動部門和使用單位每年應對安全設備制定維護、保養(yǎng)計劃,并保證按期執(zhí)行。
6、使用單位應對在用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按要求定期進行檢查。
7、在用的安全裝置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機動部門應按期向省、市有關部門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安全設備不得使用。
8、機動部門應建立安全設備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安全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安全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安全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e、安全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9、使用單位應當對安全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作業(yè)知識。
10、各單位安全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當嚴格執(zhí)行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11、安全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使用單位應及時辦理報廢注銷。
第2篇 施工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體檢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手腳殘疾以及無視力、聽力障礙,經過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2、從事起重作業(yè)時,必須確定作業(yè)項目負責人、指揮人員、起重機司機、司索工藝及必要的輔助人員,明確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
3、遇大風、雷雨、霧、雪等惡略天氣或在高壓線、公路等特殊作業(yè)條件下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況不得進行起重作業(yè):
(1)6級及以上強風、暴雨、雷電天氣等;
(2)起重設備未經檢測合格或超過檢測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經檢驗、檢查合格,索具規(guī)格與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載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質(特指危險化學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單鉤起吊等;
(5)起重設備的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送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吊鉤不安裝防脫落裝置等;
(6)捆綁、吊掛不牢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7)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8)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9)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重物等,與電力線路的最小距離應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線路至少為1.5m;1kv~35kv至少為3m;35kv以上至少為5m(不含陰雨或潮濕天氣);
(10)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5、起重作業(yè)時應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極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車;
(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3)不得將被吊物件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設備工作時進行檢查和維修作業(yè);
(5)不得未經試吊便起吊與設備額定載荷接近的重物;
(6)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業(yè)中現場人員應按照“兩書一表”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安全檢查。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現場管理狀況及作業(y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抽查,發(fā)現違章現象和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進行整改,防止起重過程中發(fā)生傷害事件。
7、起重作業(yè)安全要求
(1)起重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場地范圍內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
(2)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要求
a、嚴格執(zhí)行《起重吊運指揮信號》標準的規(guī)定,起重過程中必須與起重司機聯(lián)絡準確、熟練無誤;
b、吊掛時,吊掛繩之間的夾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繩受力過大;
c、繩、鏈索經過的棱角處應加襯墊;
d、指揮物體翻轉時,應使起重重心平穩(wěn)變化,不應產生指揮意圖之外的動作;
e、進入懸掛重物下方時,應先與司機聯(lián)系并設置支撐裝置;
f、多人捆掛時,應服從一人的統(tǒng)一指揮。
(3)起重機司機的安全要求
a、服從起重指揮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發(fā)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通知指揮及相關人員。對于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任何人發(fā)出,都必須立即執(zhí)行;
b、全面掌握所操縱的起重機的設備構造和技術性能;
c、嚴格按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d、起重作業(yè)過程中及時觀察作業(yè)環(huán)境周圍的人、物等,避免發(fā)生磕碰等傷害事故。
(4)兩臺以上吊車進行聯(lián)合作業(yè)時,現場應制定作業(yè)計劃和作業(yè)程序,明確專人統(tǒng)一進行指揮和監(jiān)護。
(5)擁有起重設備單位應建立起重設備檔案,包括:起重機出廠技術文件、啟用時間和位置、保養(yǎng)和檢查試驗記錄、設備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及其整改情況等。
(6)備停用閑置超過規(guī)定時間,在重新啟用前應進行檢驗和試運行,確認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投入使用。
第3篇 安全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充分發(fā)揮安全防護用品和設備的作用,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以及管理和使用,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平地機、壓路機、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三、材設部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jiān)督管理工作,材設部合理安排人員負責落實。
四、為我標段供應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商,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五、向我部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六、材設部在發(fā)放安全防護用品的同時應教育使用者按照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七、材設部要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八、材料采購要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
九、材設部負責組織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解決。如經過改進仍無法滿足施工要求及安全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一律清退出場。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4篇 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以下簡稱“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管理,保障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保證員工的安全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重慶建設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設備管理、使用、維護要求及考評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主要包括:
1.機械設備設施上各種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閉罩;
2.機械或電氣的各種屏障及聯(lián)鎖裝置;
3.各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
4.各種手限制裝置、手脫開裝置;
5.自動或手動緊急停車裝置;
6.各類限制導致危險行程及過載保護裝置;
7.各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
8.警告或警報裝置;
9. 各作業(yè)場所的安全監(jiān)控、通風、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除塵、防毒、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和安全隔離裝置;
10.工業(yè)梯臺的護欄、護籠;
11.各種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裝置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重慶建設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其他合資合作企業(yè)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環(huán)境安全保障部負責公司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安全監(jiān)管工作,并將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管理納入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范疇。
第五條各使用部門負責使用范圍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
第六條設備保全處(生產類設備設施)負責全面維護公司的各類安全防護設備,保障其安全穩(wěn)定運行;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評審、驗收工作,并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五條
第六條控制內容
1.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是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避免或減少職業(yè)危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或裝備,各單位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認真做好日常的管理、使用和維護。
2.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要求。
3.環(huán)境安全保障部(非生產類設備設施)和制造部設備保全處(生產類設備設施)負責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對有特殊要求的防護設施,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guī)章制度或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維修、校驗記錄。
4.設備保全處(生產設備)負責各類安全附件、壓力表計等特種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定期送驗,并保管有關定期檢驗報告,保證其在有效期內使用。
4.5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備品、備件等,采購部必須及時供應、并保證質量。
4.6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大修,必須列入公司年度維修預算項目,由經營計劃部組織實施。
4.7各使用部門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證其正常行。
4.8各部門和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出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或處理。
4.9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不準隨意棄置不用、拆除、挪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恢復;確認為有必要拆除安全裝置及設施時,需經環(huán)境安全保障部(非生產設備)和制造部設備保全處(生產設備)審定同意后方可拆除。
4.10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環(huán)境安全保障部(非生產設備)和制造部設備保全處(生產設備)鑒定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廢。
第5篇 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等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正常使用,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yè)中的安全,公司依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防護用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是指在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電氣產品、和施工機具、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1、加強工程項目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執(zhí)行領用料具管理制度,健全領用臺帳,堵塞各種漏洞。
2、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要定期檢查,監(jiān)督合理使用。
3、由專職安全員、施工員對全防護用品、用具,進行檢查,發(fā)現使用過期,破損的,要更換或由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4、由倉管員負責對購買產品的合格證及領用、使用資料進行歸檔。
二、電氣產品
1、安全員、電氣施工員加強對機電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2、持證電工要確保電氣設備使用狀態(tài)良好督促操作工應嚴格按照電氣設備使用說明書或操作規(guī)程使用電氣設備。
3、檢查、督促操作工、電工做好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電氣設備損壞時應及時修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行,確保安全生產。
4、項目部每周組織項目機電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整改,并跟蹤復檢。
5、電氣施工員、機管員負責落實電氣設備的驗收、電工負責運行、維修保養(yǎng)、機電檢查等有關記錄表格的填寫工作,并做好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三、施工機具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yǎng)結合起來,如果發(fā)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yè)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guī)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yè)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四、施工機械設備
1、目的
對公司機械的維修、保養(yǎng)進行控制,以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滿足施工需要。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的控制。
3. 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貫徹“養(yǎng)修并重,預防為主,計劃檢修和預防維護相結合”的方針。
4.?? 維修保養(yǎng)的分類
4.1 日常維護(例保):操作者在開機前,停機后應做好加油、清潔、調整、緊固、防腐等日常維護工作。
第6篇 安全防護用品設備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充分發(fā)揮安全防護用品和設備的作用,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以及管理和使用,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平地機、壓路機、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三、材設部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jiān)督管理工作,材設部合理安排人員負責落實。
四、為我標段供應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商,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五、向我部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六、材設部在發(fā)放安全防護用品的同時應教育使用者按照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七、材設部要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八、材料采購要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
九、材設部負責組織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解決。如經過改進仍無法滿足施工要求及安全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一律清退出場。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7篇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各類機械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工人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裝置。
3職責
3.1設備科負責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調研、安裝、調試及維修,運營部負責購置。
3.2各使用部門、車間負責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
3.3生產部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評審、驗收工作,并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控制內容
4.1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是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避免或減少職業(yè)危害和預防工傷事故的技術措施或裝備,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要認真管理、使用和保養(yǎng)。
4.2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要求。
4.3生產部負責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對有特殊要求的防護設施,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guī)章制度或管理辦法。
4.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備品、備件等,供應必須及時,并保證質量。
4.5單機或與設備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大修或更新,必須列入生產計劃,由工程部門提出并組織實施。
4.6各部門、各車間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
4.7各部門、各車間和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出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或處理。
4.8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拆遷或停止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4.9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動力處鑒定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廢。
五、控制記錄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購置申請表》管理部長期保存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維修記錄》管理部長保存5年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報廢申報表》管理部長期保存
第8篇 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為做好設備、設施的系統(tǒng)整體性的安全目標管理,理順設備系統(tǒng)管理關系,掌握存在于各類設備中的危險狀況,提高設備、設施的防護安全要素,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 各類設備設施與工具的采購、入庫、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檢測、報廢等環(huán)節(jié),應明確主管部門及其各自的職責。
2 設備設施的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對各種設備防護設施、工具的型號、規(guī)格、總數量、分布情況建立完整的臺帳(特種設備應建立檔案),隨時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調撥、報廢等現狀,做到帳物相符,總帳與分帳相符。
3 遵循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性原則,并達到本質安全狀態(tài),即各類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設計和完善有效的防護裝置和設施,在發(fā)生機電故障或人為輕微的失誤時,仍能保證操作者和設備設施的系統(tǒng)的安全。
4 遵循硬件系統(tǒng)控制危險的十項原則,即: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lián)鎖、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加強、減少接觸時間,合理布局,用自動代替手工等。
5 遵循系統(tǒng)可靠性原則。即對設備防護設施進行系統(tǒng)檢測時,應做到動態(tài)檢測與靜態(tài)查核相結合,以正確判斷設備危險是否得到控制,設備設施防護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
6 齊全各類設備設施的圖紙資料,包括各類動力管道、配電線路,接地與防雷系統(tǒng),廠房建筑等圖紙資料。
7 凡是要求定期檢測的設備設施與工具,應做好檢測,并建立齊全報告或記錄的臺帳。
8 設備科應對各類設備防護設施做好日常的巡檢、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設備設施的使用部門亦應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安全有效,發(fā)現隱患應及時報修。
第9篇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管理制度的職責、內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范圍內的所有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
3. 引用標準
4. 定義
安全防護裝備是勞動者在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所配備的裝備和工器具。
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防砸鞋、耐酸(堿)手套,橡膠耐油手套、防護眼鏡、耳塞、鉛服等。
工器具如防墜器(速差器)、攀登自鎖器、漏電保護器、絕緣棒、絕緣夾鉗、驗電筆等。
5. 職責
5.1. 倉庫人員負責保管、發(fā)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物資供應部門負責防護裝備的采購,驗收、檢查、報廢等工作,并進行定期試驗,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安全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5.3. 安全部門負責審批計劃和選擇廠家、型號等。
6. 管理內容和辦法
6.1. 采購
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和零部件。
6.2. 驗收、檢查、試驗
6.2.1 需驗收、檢查、試驗的安全工器具。
6.2.1.1. 新購置的應進行抽檢;
6.2.1.2. 經過檢修或更換零部件;
6.2.1.3. 存在疑問或使用沒有把握的;
6.2.1.4. 存放時間較長或新轉入的;
6.2.1.5. 已經檢驗周期的;
6.3. 保管
6.3.1. 應按有關規(guī)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時可按有關要求進行實驗,實驗結果應填寫《安全用品檢驗單》。
6.3.2. 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存放在干燥、通風、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并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及尖銳物體,并用色標或標簽加以區(qū)別。
6.4. 使用
6.4.1. 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
6.4.2. 使用前應按有關規(guī)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當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 安全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否則應進行培訓。
6.4.4. 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 電氣安全工器具應在確認的電壓等級下使用。
6.4.6. 電動或風動的安全工器具在運行中不得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其能源斷開。
6.5. 報廢
下列情況應以報廢:
6.5.1. 經檢查、試驗幾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 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或制造價格的;
6.5.3. 超過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10篇 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均應進行登記。
2、新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具有“三證一書”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
3、自有及外租設備,必須持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局出具的使用許可證,以及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和安裝后的驗收合格報告。
4、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施工現場設備設施根據具體情況做好防雨、防曬、防潮及避雷保護等措施,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要有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5、外租機械設備必須同租賃方簽定租賃合同和安全協(xié)議,安全協(xié)議內容必須齊全。
第11篇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均應進行登記。
2、新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具有“三證一書”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
3、自有及外租設備,必須持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局出具的使用許可證,以及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和安裝后的驗收合格報告。
4、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施工現場設備設施根據具體情況做好防雨、防曬、防潮及避雷保護等措施,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要有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5、外租機械設備必須同租賃方簽定租賃合同和安全協(xié)議,安全協(xié)議內容必須齊全。
第12篇 安全防護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種預防性裝備,為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的發(fā)生,必須保證防護用品的質量,務必安全可靠,操作者還要學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根據作業(yè)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選用。
安全網
一、安全網的進場檢驗:
1、規(guī)格應符合gb5725-1997和gb16909-1997標準,尺寸允許公差:±2%,最小寬度不得小于1.2m。
2、按進貨批量隨機抽樣進行耐沖擊性能和耐貫穿性能檢驗,檢驗樣品必須全部合格。
3、批量范圍樣本取樣標準:≤500臺取2臺;>500~2000臺取4臺;>2000臺取6臺。
4、舊網再次使用時,必須經過耐沖擊性能檢驗和耐貫穿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網的驗收:
1、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專職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網的檢查首先檢查其類型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網體是否有質量問題,各連接部位和工作環(huán)境是否對網體產生損害作用。
2、安全網支撐要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外觀整齊,無損壞,系繩綁扎處無尖銳邊緣,綁扎點數符合規(guī)定。
3、連接件的連接處應堅固牢靠,系繩與支撐架受力后不松脫,鋼絲繩的規(guī)格和質量符合使用要求。
三、安全網使用過程中的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每兩周或一個月要做一次檢查,當某一安全網受到較大的沖擊后,要及時進行檢查。
2、網的檢查內容包括:網內不得有雜物和建筑垃圾;網下不得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安全網不得受化學與酸、堿煙霧的污染及火花的燒灼等。
3、支撐架不得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連接部位不得有松脫現象,網與網與支架之間的連接無松脫,所有用于綁拉的繩子不得使安全網嚴重磨損和變形。
4、由于工期較長,工期內每隔三個月須按批號對試驗繩進行強力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每年還需作抽樣沖擊試驗一次。
5、安全網檢查后,所有不合格的項目與部位都要加以整修或更換,待符合有關規(guī)范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四、安全網的管理:
1、安全網必須設專人負責購置、保管、發(fā)放和收存。
2、采購時要查驗所附帶的永久性標牌,標牌應標有產品標志、材料規(guī)格和網目邊長、制造廠名、制造批號、編號和日期、干態(tài)和濕態(tài)的網繩斷裂強力、負載高度、有效期及許可證編號。嚴禁采購或使用無產品說明書和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的安全網。
3、在使用過程中,要設專人負責保養(yǎng)、檢查、維修安全網,網內墜落物要經常清理,保持網體潔凈。
4、安全網使用后,要設專人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入庫存放或重新使用。
5、安全網的使用壽命無明確規(guī)定,為防止使用性能退化,安全網須作定期試驗,以確定能否繼續(xù)使用。
五、安全網的儲運要求:
1、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得使用鐵鉤或帶尖刺的工具,以防損傷網繩。
2、安全網要存放在倉庫或專用場所,將其分類、分批放在架上,不準許隨意亂堆,保持墻、地、頂三距。
3、倉庫應具備通風、遮光、隔熱、防潮,避免化學物品的侵蝕,室溫應在0~30℃之間,相對濕度80%以下。
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來保護勞動者的頭部,減緩撞擊傷害,以保證職工的安全。
1、安全帽的購置,必須符合gb-2811《安全帽》的規(guī)定,還應具備重量輕、透氣性好的優(yōu)點,必須檢驗是否有產品合格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2、安全帽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等。
3、安全帽的檢驗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五項原則和《安全帽試驗方法》gb2811-81配合應用。
4、必須按尺寸選用并佩帶合適的安全帽,作業(yè)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5、安全帽必須能夠承受5000n的沖擊力,以防在發(fā)生安全事故時,確保人的頭部不受傷害。
6、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帽,扣好下腭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不得輕易松脫和搖晃。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安全帶
安全帶由帶子、繩子和金屬配件組成,是高處作業(yè)人員預防墜落傷亡的防護用品。
一、安全帶的檢驗:
1、安全帶必須符合gb6095-80《安全帶》規(guī)定的構造、型式、材料、技術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
2、安全帶的檢驗應按gb6096-85《安全帶檢驗方法》進行,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產品。
3、安全帶金屬配件上應有永久性字樣的商標、合格證和驗證,并注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拉力試驗、沖擊重量、制造廠名稱、檢驗員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項。
二、保管和使用:
1、安全帶應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
2、緩沖器、速差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lián)使用。
3、嚴禁將繩打結使用和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
4、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新安全繩時應加繩套。
5、安全帶使用二年應按批量抽驗一次,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抽驗的安全帶必須更換安全繩。
6、安全帶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異?,F象應更換。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當出現異?,F象時應提前報廢。
三、安全帶的運輸和儲存:
1、運輸過程中,要防止日曬雨淋。
2、搬運時,不準使用有鉤刺的工具。
3、安全帶應儲存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嚴禁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和尖銳的堅硬物體,不得長期曝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