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規(guī)定制度
干部管理規(guī)定
華交黨字[2005] 4號
關于干部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
為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逐步建立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干部任用機制,提高干部整體素質,加強干部管理,特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一、強力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競爭機制
1、在規(guī)定的班子職數(shù)內出現(xiàn)空缺時,采取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公開選拔、任用中青年干部。
2、所選拔的人員必須具備德、能、勤、績、廉等特別突出的綜合素質。
3、條件:①具有三年以上工齡;②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③身體健康;④年齡男在40歲以下,女在38歲以下。
4、考察考核:對所擬任對象,局黨委要組織考察考核,對考察考核結果提交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5、新任班子成員一律試用一年。試用期間,履行相應職責,行使相應權力,享受相應待遇。在這一年中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民意測驗(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10%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應免去其試用職務,不再保留試用職務相應的待遇。
6、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則選配領導班子,采用“兩推一選”的辦法選配職數(shù)。具體方法為:局黨委根據(jù)該單位班子考察情況,確定候選人,提交單位召開的“兩推一選”會議測評、推選,參加測評人員為本單位全體班子成員、在崗人員中的全體黨員、班組站隊股室以上骨干、退休、退線干部黨員代表。測評結果當場公開。測評成績在末位者,給予免職處理。
8、局機關干部退線、離崗按照縣委組織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局屬單位班子成員正職男年滿52歲、女年滿50歲,副職男年滿50歲、女年滿48歲的均退線、離崗休息。其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崗位,由局黨委集體研究后,可以留用1―2年。
二、科學運用班子考察民主測評的考察成果
1、局黨委每年至少對局屬單位班子進行1―2次考察考核。
2、考察考核的辦法是: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接觸、廣泛座談等。
3、民主測評結果當場公開。
4、考察考核的結果作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據(jù)。凡考察結果好、局黨委意見統(tǒng)一的干部,給予會議表彰、優(yōu)先提拔使用等獎勵;凡民主測評中有5%以上的票數(shù)為不稱職、或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數(shù)在25%以上的干部,一律由局黨委進行誡勉談話,提出問題,限期改正。
5、誡勉期限一般為一年。干部被誡勉期間,不能提拔、調動,不得參加各類先進個人的評比。
6、誡勉期滿后,被誡勉的干部要對其誡勉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改正錯誤的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局黨委,經(jīng)認真考察后,決定是否解除誡勉。對認識有差距沒有明顯改進的,或又出現(xiàn)其他問題的,給予降職或免職。對誡勉期間進步明顯,工作表現(xiàn)突出的干部,經(jīng)組織考察確認后,可提前解除誡勉。
7、對全局觀念不強,組織觀念、紀律意識淡薄,在班子中鬧不團結的;或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因主觀原因而使單位損失重大的;或思想作風、道德品質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在社會上影響惡劣的干部,在調整其職務的同時,并由局紀委依紀依規(guī)從嚴追究責任。
三、全面推行集體決策個人分工政務公開的民主監(jiān)督機制
1、各單位每月至少應召開一次工作報告會,向干部職工或班子成員通報當前工作進展情況。
2、工作決策實行個別醞釀、集體研究、民主集中、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
3、健全工會組織,充分發(fā)揮職代會作用,實行政務公開。單位財務、重大決策等情況,都要及時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4、班子成員一律不得兼任本單位財務工作。
四、努力加強干部自身學習增強素質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1、爭當“學習型”干部,努力提高五個方面的工作能力,即吃透兩頭、科學決策的能力;求真務實、狠抓落實的能力;依法辦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體察民情、動員組織群眾的能力;標準兼治、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2、學習的內容為政治理論業(yè)務知識,重點是與本單位、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業(yè)務技能等。
3、學習的方式以業(yè)余自學為主,組織參加上級集中培訓為輔。
4、對運用所學知識促進本職工作效果明顯,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職稱的人員,酌情予以表彰獎勵。
5、積極鼓勵系統(tǒng)干部職工參加國家公務員、注冊會計師等招聘或職稱考試。對參加公開考試而調出的人員酌情予以經(jīng)濟獎勵。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題詞:交通干部管理規(guī)定華容縣交通局辦公室 2005年3月18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