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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20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3-09-11 21:40:11 查看人數(shù):63

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xiàn)有額定的電容量范圍內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要干燥通風。

四、電氣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yè)人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運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fā)火災。

五、對于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jīng)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xù)運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并定期維修保養(yǎng)。空調機、脫排油煙機等設備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yǎng)。

七、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jīng)學校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yè)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后立即拆除。

八、使用液化氣鋼瓶,總量超過六十公斤的,應當辦理消防審批手續(xù)。

九、職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第2篇 電氣臨時線審批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電氣運行和用電安全的管理,根據(jù)國家有關電氣設備安全規(guī)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 電氣運行安全

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1.2 電氣作業(yè)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1.3 電氣作業(yè)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驗。

1.4 電氣作業(yè)人員上崗,應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1.5 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與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執(zhí)行。

1.6 電氣設備必須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1.7 高、底配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并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

1.8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

1.9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2 電氣檢修安全

2.1 電氣檢修必須經(jīng)設備科負責人許可后方可作業(yè),非電工和無證者不得從事電氣檢修工作,電氣檢修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同時進行。

2.2 一般情況下,不應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醒目標示牌,工作未結束,嚴禁任何人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2.3 因生產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按照《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帶電作業(yè)規(guī)定辦理。經(jīng)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對帶電作業(yè)有實踐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

2.4 外線、桿、電纜檢修,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2.5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的為1.5米;10kv以上的為3米。

2.6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合適的熔絲,不準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2.7 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審批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3.1 嚴禁亂接、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急需架設、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應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設備科負責審批,行政部負責監(jiān)督)并應明確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架設、安裝。

3.2 電工在安裝臨時線路前,必須查看“臨時線路審批表”,方可進行架設、安裝,否則有權拒絕。

3.3 臨時性用電時,不論每臺電器設備本身有無控制開關,均應在靠近該設備的墻上或柱上,加裝控制開關及保障熔絲,其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3.4 接用臨時線使用期限為一個月(特殊情況經(jīng)批準可延長至三個月),超過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

3.5 在易燃,易爆場所,倉庫,罐區(qū)等和吊機旋轉擺度范圍內及附近周圍不得架設臨時電線。

3.6 臨時電線與設備、水管、蒸汽管、門窗等距離應在3米以外(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不低于6米。

3.7 臨時電線應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并禁止超負荷運行。架設時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可靠的防護如用膠皮線、橡套電纜,在過路處設有硬質的套管防護。

3.8 臨時線的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更動安裝好的臨時線。拆除臨時線前應先切斷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如必須保留導線,應將電源切斷,將線頭包以絕緣布帶。

3.9 臨時用電設施應有專人維護,定期檢修。

4 使用移動電具的安全規(guī)定

4.1 移動電具必須有專人保管,專人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檢修記錄。操作時應二人以上進行,一個操作,一人監(jiān)護。

4.2 電動工具的防護罩、蓋及手柄應完好無破損、松動,電源線長度限在6米以內,其間不得有破損及接頭。

4.3 工作前要檢查開關是否靈敏有效、導線的絕緣是否良好,導線不應置于高溫或熱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銳物質損傷導線。

4.4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4.5 在潮濕或含酸類物質的場所宜戴絕緣手套,應穿膠鞋或用絕緣墊板等措施。使用中發(fā)現(xiàn)外殼有漏電或其它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繼續(xù)使用。

4.6 工作完畢或停止工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5 移動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規(guī)定。

5.1 間斷性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如移動式電風扇等)停用超過三個月的,在使用前或使用過程中必須測量其絕緣電阻;常年使用的應每季度測量一次,絕緣電阻值應不小1mω,并有測量記錄。

5.2 移動電氣設備的電源線長度限6米以內,開關應靈敏,有效。

5.3 防護罩、蓋應完好、無松動,保持旋轉平穩(wěn)、無晃動、無噪聲。

5.4 接地故障保護應符合接地形式和容量要求,接地正確、連接可靠。

6 電焊機的安全規(guī)定。

6.1 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的祼露接線板應采取安全防護罩或防護板隔離,以防止人員或金屬物體與之接觸。

6.2 焊機應正確接地或接零,且裝置必須連接良好。

6.3 禁止使用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

6.4 在有接地裝置的焊件上進行弧焊操作時,應特別注意避免焊機和工件雙重接地。

6.5 焊機一次線必須采用三芯(四芯)銅芯橡膠電線或絕緣良好的多股軟銅線,其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6.6 焊機二次線連接應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6.7 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6.8 焊鉗夾緊力良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9 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等物品。

第3篇 防止電氣誤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為杜絕電氣誤操作事故的發(fā)生,加強防止電氣誤操作裝置(以下簡稱“防誤裝置”)的運行、維護和檢修管理工作,特制定防誤裝置管理制度

2 變電站應建立防誤裝置臺帳,防誤裝置的檢修、解鎖及發(fā)現(xiàn)和消除缺陷均應記入臺帳。

3 變電站應有防誤裝置使用說明、原理結線圖等技術資料,所有運行人員應熟悉防誤裝置的功能。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項。

4 防誤裝置應經(jīng)常保持在完好狀態(tài),正常投用,不得隨意退出或解鎖操作。全站防誤裝置確因故障處理或檢修工作需要停用時,必須履行書面申請手續(xù),經(jīng)本單位生產副局長批準后方可退出。

5 防誤裝置應與主設備同時進行評級,即每年進行一次評級,具體標準與主設備雷同。

6 防誤裝置的維護、管理、檢修要明確分工,落實到班組和負責人。

7 防誤裝置的檢修應做到與主設備同時檢查、同時驗收、同時投運。

檢查與維護

1 每次交接班應檢查防誤裝置的交直流電源是否正常,模擬圖上斷路器、刀閘位置與設備實際位置是否對應,并移交解鎖鑰匙。

2每月應對防誤裝置程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在模擬盤上逐個回路試驗,不進行實際開鎖),確保閉鎖裝置在投入狀態(tài)、程序正確、五防功能齊全。

3 每月應對防誤裝置的數(shù)碼機械鎖進行外觀檢查。

4 結合一次設備停電,至少每半年對防誤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護。

第4篇 臨時用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司屬各部門,也適用外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向上級部門申報。待批準后,方可架設。

2.生產技術安監(jiān)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工業(yè)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guī)程》的要求敷設。

4.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部門負責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6.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

7.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破、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8.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地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第5篇 電氣防爆管理員現(xiàn)場管理制度

電氣防爆管理員對井下通訊、監(jiān)控、供電系統(tǒng)、信號控制系統(tǒng),實行專職專業(yè)管理檢查。督促各單位用好、管好電器設備不出現(xiàn)失爆設備和不合格接頭,保證安全生產。

(一)每月不低于三次對各單位電器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匯總上報科設備組。

(二)每天由區(qū)域負責人對各自片段巡查,防爆狀況檢查,設備完好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通知設備管理組發(fā)“隱患通知單”并于當日送交責任單位,及時復查整改情況。

(三)對各單位危及安全的供電設施失爆隱患,防爆檢查人員有權停止供電,待整改完以后,再予送電。

(四)各單位在用電器設備完好率在92%以上,小型電器合格率在95%以上,必須消滅失爆,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按礦發(fā)文件進行處罰。

第6篇 高壓電氣系統(tǒng)停送電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水平,預防事故發(fā)生,實現(xiàn)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2適用范圍:電儀車間

3管理內容與要求: (每分10元)

3.1 電氣檢修應執(zhí)行《用電單位設備檢修停、送電聯(lián)系制度》。(如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扣責任人5分,造成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2電力調度(停、送電聯(lián)系人)。(如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扣責任人5分,造成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2.1負責全廠高壓電氣系統(tǒng)、變壓器、高壓電纜、高壓電機等,電氣設備上檢修工作時的停送電聯(lián)系。

3.2.2高壓電機的開車停車,公司調度與301變電所聯(lián)系,各有關單位執(zhí)行公司調度命令。

3.2.3各單位機械轉動設備(高壓電氣設備)檢修,需停電時應報電儀車間,電儀車間安排301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xù)。

3.3故障倒電: (如未執(zhí)行規(guī)定,延誤時間一次扣2分,影響生產扣10分)

3.3.1白天電氣系統(tǒng)故障需倒電,由301變電所負責并報告公司調度。

3.3.2夜間高壓電氣系統(tǒng)故障及異常,301變電所值班人員應及時準確反映情況,執(zhí)行公司調度的倒電命令,并做好電氣設備的倒電操作工作。

第7篇 小型電氣管理制度

1、照明、信號、電話等小型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

2、照明、信號、通信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或非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vv型塑力纜。

3、井底車場及附近、機電設備硐室、運輸大巷、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帶式輸送機巷道、采區(qū)車場、主要絞車硐室都必須有足夠的照明,照明燈的間隔不得大于30米。

4、地面通風機房、絞車房、變電房、發(fā)電機房、調度室等必須設有應急照明設施。

5、通信線路進入井下,應在井口安設避雷裝置,主井、絞車房、井底車場、中央變電所、采區(qū)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乳化液泵站、采掘工作面都應裝有電話,并能與礦井調度室直接聯(lián)系。

6、井下通訊線路嚴禁用大地作回路。

7、礦井電氣信號應能同時發(fā)光和發(fā)聲,重要信號裝置附近應標明信號的種類。

8、主要井口絞車的信號裝置的直接供電線路上,嚴禁分接其它負荷。

9、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10、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號和控制等裝置,應優(yōu)先采用本質安全型。

11、井下電纜接線盒應保持清潔、無雜物和水珠,接線盒應掛在巷道壁上,不用的接線嘴要分別用密封圈和擋板依次壓入壓緊。

12、連接動力鎧裝電纜的每個接線盒都必須設有接地極。

13、每班值班人員必須保證各點的通訊暢通。

第8篇 電氣安全用具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電氣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也用以保證電氣工作安全運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們可防止觸電、弧光灼傷和高空摔跌等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的各單位。

3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能源部所頒發(fā)的sd332-89《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技術標準》

4內容

4.1職責:

4.1.1風電場安全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建立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4.1.2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電氣安全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4.1.3使用人應在使用前對電氣安全用具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期檢驗工作。

4.1.5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氣安全用具檢測、檢驗工作,運行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保管、檢查和維修等工作。

4.2分類及使用:

4.2.1絕緣安全用具;

a絕緣操作用具,包括絕緣操作桿、絕緣夾鉗等。

b絕緣防護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隔板、絕緣墊、絕緣站臺的等。

ba 絕緣手套。用特制像膠制成。它一般作為使用絕緣棒進行帶電操作時的安全用具,以防止泄漏電流對人體的異常影響;在進行到閘操作和接觸其它電氣設備的接地部分時,戴絕緣手套可防止接觸電壓和感應典壓的傷害,使用絕緣手套后還可在低壓設備上進行帶電作業(yè)。絕緣手套的長度至少應超過手腕10cm。絕緣手套在使用前應作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漏氣、粘膠、破損應即停止使用。絕緣手套應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bb絕緣靴,主要是防止跨步點壓的傷害,但它對泄漏電流接觸電壓等同樣具有一定的防護作用。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靴,還有如果配電裝置內發(fā)生接地故障,則在進入配電裝指時也應穿絕緣靴。絕緣靴應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地方。切記不得把絕緣靴作耐酸、耐堿和耐油靴使用。

bc絕緣隔板,防止工作人員對帶電設備發(fā)生危險接近的一種放護用具。它也可裝設在斷開的6—10kv到閘動、靜觸頭之間,作為防止“突然來電”的保安用具。絕緣隔板一般用環(huán)氧玻璃布板和聚祿乙稀塑料制成。絕緣板應保持表面光滑,不允許有裂縫、氣泡、砂眼和孔洞等,凹坑深度不得超過0.1mm,絕緣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絕緣板使用前應擦盡塵灰并檢查外觀是否良好。

bd絕緣墊,保安作用和絕緣靴相同,可把它視為是一種固定的絕緣靴。絕緣墊用特制像膠制作,尺寸應大于750mm*750mm,厚度不小于4mm。絕緣墊不得和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等接觸,并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銳利金屬件刺劃,還應作到每隔半年用低溫水清洗一次。

be 絕緣站臺,在任何電壓等級的電力裝置中。當操作帶電斷路器,隔離開關,安裝臨時接地線用的輔助保安用具。是用極干燥而漆過的直紋無節(jié)的木料做成條型的臺面,支持在絕緣瓷瓶上。

4.2.2驗電器;

驗電器,是檢驗電氣設備是否確無電壓的一種安全用具。又分為低壓驗電器(250v及以下)和高壓(250v以上)。

4.2.2.1低壓驗電器觸主要用來檢查、判斷低壓電氣設備或線路是否帶電外,還有下列用途:

(a) 分火線(相線)和地線(中性線或零線)氖光燈泡發(fā)亮的是火線,不亮的則是地線。

(b)區(qū)分交流電和直流電。交流電通過氖燈泡時,兩極附近都發(fā)亮;而直流電通過時,僅一個電極附近發(fā)亮。

(c) 判斷電壓的高低,如氖燈暗紅、輕微亮,則電壓低;如燈泡發(fā)黃紅色,很亮,則電壓低。

4.2.2.2高壓驗電器使用時必須注意其額定電壓和被檢驗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相適應,否則可能會危及驗電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造成錯誤判斷。驗電電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手握在罩護環(huán)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電設備進行檢驗,檢驗時應漸漸移近帶電設備至發(fā)光或發(fā)聲止,以驗證驗電器性能完好,然后再在需要進行驗電的設備上檢測。檢測時也應同樣漸漸移近帶電設備,直至直接觸及設備導電部分,此過程中若一直無光、聲指示,則可判斷無電。反之,如在移近過程中圖然有發(fā)光或發(fā)聲指示,應停止驗電。

4.2.3突然來電防護用具,攜帶型三相短路接地線;

4.2.4標示牌(又叫警告牌);

根據(jù)用途可分為兩類:

警告類;如“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

指示類;如“在此工做”和“從此上下”等。

4.2.5高空作業(yè)安全用具;

根據(jù)用途可分為三類:

a 升降板和腳扣是主要的登高工具。

b 安全帶和安全腰繩

c 安全帽。

4.2.6電氣登高安全用具類:

4.2.6.1梯子、平臺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應用金屬材料制作。平臺如果是金屬的要做好絕緣問題,并裝設接地線。梯子、平臺和高凳應堅固可靠,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其所攜帶工具的總重量。梯子分人字梯,靠梯兩種。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腳與墻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梯長的1/4;為了避免滑落,其間距離不得大于梯長的1/2。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開腳度,其兩側之間應加拉鏈或拉繩。為了防滑,在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橡膠套或橡膠墊。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鐵尖。在梯子上工作時,梯頂一般不應低于工作人員的腰部,或者說工作人員應站在距離梯頂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處或最上面一二級踏板上工作。

4.2.6.2腳扣和安全腰帶

腳扣是登桿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鋼材制成。木桿用腳扣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齒,以刺入木桿起防滑作用。水泥桿用腳扣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裝有像膠套或橡膠墊起防滑作用。腳扣有大小號之分,以適應電桿粗細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桿用具,主要由堅硬的木板和結實的繩子組成。安全腰帶是防止墜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帶用皮革、帆布或化纖材料制成。安全腰帶有兩根帶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緊用,大的系在電桿或其地牢固的構件上起防止墜落的作用。安全腰帶的寬度不應小于60毫米。繞電桿帶的單根拉力不應低于2250牛。

4.2.7電氣絕緣安全用具類:

4.2.7.1絕緣桿和絕緣夾鉗

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是絕緣基本安全用具。絕緣夾鉗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電氣操作。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由工作部分、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組成。握手部分和絕緣部分用浸過絕緣漆的木材、硬塑料、膠木或玻璃鋼制成,其間有護環(huán)分開。配備不同工作部分的絕緣桿,可用來操作高壓隔離開關,操作跌落式保險器,安裝和拆除臨時接地線,安裝和拆除避雷器,以及進行測量和試驗等項工作。絕緣夾鉗主要用來拆除和安裝熔斷器及其他類似工作??紤]到電力系統(tǒng)內部過電壓的可能性,絕緣桿和絕緣夾鉗的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長度應符合要求。絕緣桿工作部分金屬鉤的長度,在滿足工作要的情況下,不宜超過5-8厘米,以免操作時造成相間短路或接地短路。

4.2.7.2絕緣手套和絕緣靴

絕緣手套和絕緣靴用橡膠制成。二者都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但絕緣手套可作為低壓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靴可作為防護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的長度至少應超過手腕10厘米。絕緣靴應采用特種橡膠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膠靴代替。絕緣靴是作為防止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邊5厘米

4.2.7.3絕緣墊和絕緣站臺

絕緣墊和絕緣站臺只作為輔助安全用具。絕緣墊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條紋的橡膠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絕緣站臺用木板或木條制成。相鄰板條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臺不得有金屬零件;臺面板用支持絕緣子與地面絕緣,支持絕緣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臺面板邊緣不得伸出絕緣子之外,以免站臺翻傾,人員摔倒。絕緣站臺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為了便于移動和檢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過1.5×1.0米。

4.2.7.4以上電氣絕緣安全用具要正確使用、保管并且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做耐壓、機械強度等實驗

4.2.8攜帶型三相短路接地線

4.2.8.1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由導線端線夾、短路線、接地線、接線鼻、匯流夾、接地端線夾(或臨時接地極)以及接地操作棒等組成。導線端和接地端的線夾有優(yōu)質鋁合金壓鑄線夾和純銅壓鑄線夾二種,與其配套的緊固件均經(jīng)金屬鍍鉻處理。接地操作棒采用電性能與機械強度俱佳的進口高級環(huán)氧樹脂、玻璃纖維精制而成。短路線與接地線采用多股特細型 銅質軟絞線并外覆柔 軟、耐高溫的透明絕緣護層制成。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可分為合相式和分相式兩種。由于使用電壓及使用場合的差異,各施工現(xiàn)場使用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操作桿長度、短路線長度以及引下線長度都不盡相同。

接地線的線夾與絕緣操作桿的連接方式分有固定型和可脫卸型二種,并有適用變電母排和架空導線等多種款式,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選用。是電氣工作人員防止感應電荷和突然來電造成高壓觸電事故的有力武器,是電力系統(tǒng)輸、變、配電設備以及試驗設備停電作業(yè)時必備的安全用具。

4.2.8.2 技術指標

4.2.8.2.1 使用環(huán)境條件環(huán)境溫度:-25℃~+55℃ 相對濕度:≤90%使用場合:戶內和戶外無雨天氣 、接地操作棒尺寸、操作桿規(guī)格

型號

型式

電壓等級(kv)

有效絕緣長度(mm)

握柄長度(mm)

限流管長度(mm)

總長度(mm)

節(jié)數(shù)

fdg10

直接式

10

875

125

——

1000

1

fdg35

直接式

35

1075

125

——

1200

2

fdg10*

限流式

10

775

125

300

1200

2

fdg35*

限流式

35

975

125

400

1500

2

4.2.8.2.2接地操作棒的絕緣特性

各種不同電壓等級

設備名稱

絕緣部分長度(mm)

握手部分長度(mm)

總長度(mm)

10kv 以下電氣設備

根據(jù)工作方便不作規(guī)定

10kv

設備及輸電線路

700

300

1000

35kv

設備及輸電線路

900

600

1500

63kv

設備及輸電線路

1000

600

1600

110kv

設備及輸電線路

1300

700

2000

220kv

設備及輸電線路

2100

900

3000

330kv

設備及輸電線路

3000

1100

4100

500kv

設備及輸電線路

4100

1400

5500

110~500kv

輸電線路絕緣架空地線上

700

300

1000

試驗室及試驗設備接地

700

300

1000

4.2.8.2.3.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確保接地線的完好性,接地線應在空氣流通、環(huán)境干燥的專用地點存放。

(2) 電氣設備上使用接地線,應遵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3) 選擇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時,其額定短路電流值應大于懸掛點的最大故障電流值,其接地操作棒應和懸掛點的系統(tǒng)電壓一致。

(4)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前,應先驗電、放電,確認電氣設備已停電后,方可進行接地操作。

(5) 裝設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拆除時,應先拆導線端,后拆接地端。

(6) 作業(yè)現(xiàn)場如無固定接地點時,可用臨時接地鋼針打入地下,其深度應不小于0.6米

(7)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當經(jīng)受短路電流后,一般應作報廢處理。

(8)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在每次使用前,應做好例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線夾開裂、缺損、連接部件接觸不良、松動、絕緣護層破損、軟絞線裸露等缺陷時,禁止繼續(xù)使用。

使用安全用具必須注意的要點是:

(1)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2)應做到正確使用安全用具。

4.3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檢查:

4.3.1對于經(jīng)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3.1.1安全用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牢固,轉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

4.3.1.2安全用具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3.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詳細檢查。

4.4安全用具使用中的要求:

4.4.1使用環(huán)境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粉塵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室外放置時設備要有防雨措施,高處作業(yè)應有相應安全措施。

4.4.2在停止使用或工作中需要移動位置時,應有相應安全措施。

4.4.3具體到各種工具和設備,還要遵守有關的專業(yè)規(guī)定。

4.4.4安全用具使用完后,要進行外觀檢查,必須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及絕緣耐壓試驗。

4.4.5不熟悉安全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

4.4.6使用電動工具時,不準隨意擺放造成安全用具損壞。

第9篇 電氣臨時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公司及相關部門,也適用外單位來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臨時電氣線路管理規(guī)定》。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向動力能源供應中心領取“臨時電氣線路審批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審查核實后,到安全部辦理臨時電氣線路手續(xù),方可架設使用。

4.2安全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電氣安裝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第10篇 電氣專業(yè)控制障礙輕傷管理制度

一、專業(yè)每月堅持進行一次由專業(yè)、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活動,以月度安全生產總結,事例分析及安全法規(guī)學習為中心內容,提高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二、認真落實“兩票三制”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對操作票填用率不僅與綜合獎掛鉤,還要與安全操作,千次操作競賽掛鉤。

三、對班組月度安全生產完成情況實施雙重考核,加大考核力度。

四、對生產過程在出現(xiàn)的問題,專業(yè)應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討論分析,找出原因、對策、必要時應組織全專業(yè)人員進行事故分析講解。

五、定期維護生產現(xiàn)場和安全用具、測試儀器,淘汰不合格設備,保證使用者安全。

六、保證生產現(xiàn)場一、二次系統(tǒng)圖紙完備且與實際相符,保證現(xiàn)場設備標志正確,清晰。

七、按要求定期修訂,修編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力求使現(xiàn)場規(guī)程準確、完備,不與生產發(fā)生脫節(jié)。

八、認真組織好本專業(yè)職工技術培訓和考試,努力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對年度安全規(guī)程及運行規(guī)程考試不合格者,拒絕上崗。

九、凡遇特殊運行方式或重要倒閘操作,專業(yè)事先發(fā)書面安排,講清運行對策和注意事項,必要時安排管理人員跟班協(xié)助工作。

十、凡遇設備改造或技術更新,在設備投運前下發(fā)相應運行規(guī)章,并組織運行人員學習消化。

十一、對戶內、外防誤裝置定期進行檢查,保證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對擅自啟用解鎖匙或其它替代工具進行解鎖操作的責任班和責任人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考核。

十二、認真組織好每年春季、秋季安全大檢查,并抓好落實、消除安全隱患。

第11篇 電氣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對電、氣焊作業(yè)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強安全作業(yè)的責任心,建立和健全操作規(guī)程。

2焊工應經(jīng)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jīng)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3. 嚴格對電氣焊設備的管理,不準非電氣焊作業(yè)人員進行電、氣焊操作。

4焊割前應經(jīng)本單位消防或保衛(wèi)、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5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與易燃易爆車間、倉庫、堆垛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對正在生產易燃易爆產品設備裝置、容器和周邊更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消防作業(yè)點周圍和上、下方的可燃物,在不能清除時,應采取噴水、蓋石棉板等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保護。

6風天焊割時,要設置風檔。

7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或者化學危險物品、容器和設備在處于危險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焊割,必須經(jīng)過蒸氣洗通風和氣體分析后,驗證確無爆炸危險時才能進行,如焊割輸送管道時,應將與之相連管線拆卸隔離方可作業(yè)。

8嚴禁在有可然蒸氣氣體或者粉塵的爆炸危險性場所焊割在簡易建筑和易燃、可然物質儲存加工等有火災危險性場所,一般不得進行焊割,必要時,須經(jīng)公安消防部門審批,并采取嚴密措施后方可操作。

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電焊導線殘破時應及時更換或修理,電焊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要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不能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設備有聯(lián)系的金屬體作為電、焊接地油脂或沾油物品,禁止與氧氣瓶導管、軟管等接觸。

10焊接工點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結束或焊工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xiàn)場,消除隱患,特別是焊割與可燃材料直接接觸的金屬構件在作業(yè)結束后,必須專人看守一段時間,檢查確認無危險時方可離開。

11焊割現(xiàn)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在重點部位進行焊割作業(yè)時,應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

第12篇 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桿、高壓驗電器、驗電筆、攜帶式接地線、攜帶式行燈變壓器、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等。

2)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安全帶、梯子、升降平臺等。

3)勞動防護用具:安全帽、防燙服、酸堿服、護目鏡、耳塞(護耳)、安全圍欄、警示帶、警告牌等。

2 電氣工器具定義

1)手持式電氣工具:電鉆、沖擊鉆、電錘,曲線鋸、電磨、研磨機、坡口機、電動扳手、手提砂輪機、角向磨光機、吹塵器、手提式電動液壓壓接鉗等。

2)移動式電氣機具:型材切割機、電動切管套絲機、軸承加熱器、交直流電焊機、小型空壓機、電動拉馬、磨地機、高壓水槍、吸塵器、臨時油泵、潛水泵等。

3)固定式電氣工具:臺鉆、砂輪機、烘箱等。

1.7.5 管理內容與要求

1 為確保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門應定期對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作安全檢查和檢驗。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都應編號建檔、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應設專人保管,建立檢測檔案和周檢記錄,每周檢查一次,記錄工器具維修和外觀檢查情況。

3 根據(jù)《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

——電氣工器具檢驗周期為六個月。

——電氣安全工器具如絕緣靴、絕緣手套檢驗周期為半年;絕緣隔板、膠墊檢驗為1年;行燈變、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檢修箱漏電保護器為新增項目,檢驗周期參照電氣工器具為六個月。

——登高作業(yè)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檢驗周期為1年;竹(木)梯、鋁合金梯檢驗周期為半年。

——勞動防護用具如購買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須抽3頂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4 電氣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由電氣高壓試驗人員自檢,部門、班組應在檢驗周期到期前半月內及時聯(lián)系送檢。

5 試驗人員應建立所試驗的工具檢驗臺賬,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由各班組和部門工具管理員負責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必須選用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并經(jīng)檢驗合格的生產公司家產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電氣安全工器具管理

(1)絕緣棒(夾鉗、墊等)、驗電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傷痕,是否符合使用電壓等級。

(2)絕緣靴、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粘、龜裂或破損等禁止使用,存放時,上面不得壓其它重物,以防剌損,不得與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接觸,防止陽光直射和風吹雨打。電氣運行現(xiàn)場絕緣手套不得少于兩雙。

(3)絕緣工具使用時須謹防接觸鋒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須放于特制的布袋內或箱內,按定置管理規(guī)定存放,應保證通風干燥。

(4)絕緣工具受損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臨時電源接線板必須裝有觸電保安器,每次使用前應試驗是否正常。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周圍均是金屬導體的場所和容器內工作時,不應超過34v,在潮濕的金屬容器內、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如煤粉倉、溝道內)、脫硫煙道系統(tǒng)等處工作時,不應超過13v。

(7)行燈電源應由便攜式或固定式降壓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應放在金屬容器或特別潮濕場所的內部

(8)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可靠地接地,高壓側應使用單相三腳扁插頭,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2)接地線的管理

(1)所有接地線均需明顯的編號,平時存放應按編號對號入座。

(2)各班在裝拆接地線后,均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并在模擬圖上掛上或取下接地標記。在交接班時必須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時,必須檢查接地線是否完整、齊全。

(4)接地線使用完畢后,必須按統(tǒng)一制度整理好,對號掛在規(guī)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斷股、夾頭損壞和無編號的接地線。

3)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帶:鐵環(huán)、鐵鏈、掛鉤有裂紋或變形,繩子斷股或腐爛,皮帶有損傷等禁止使用。

(2)腰繩:安全繩斷股或腐爛、磨損嚴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腳扣:蹬板有傷痕,繩子斷股或腐爛,鉤子有裂紋;腳扣表面有裂紋,皮帶不完整或有傷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斷檔、缺檔、腐朽、裂紋的禁止使用。梯腳上應綁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應放在通風干燥處,嚴防受潮損壞。

4)勞動防護用具管理

(1)凡進入生產現(xiàn)場工作、學習、參觀者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合盛熱電有限公司職工由于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害時,其待遇不按工傷處理。非本合盛熱電有限公司人員由此發(fā)生事故的由管理該人員的部門負責處理。

(3)合盛熱電安培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在生產場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責令立即改進外,以違章考核處理。重犯者除批評教育外從嚴處理。

(4)職工要愛護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準無故損壞和挪作它用。使用過程中安全帽損壞的,應立即向本部門、單位兼職安全員報告,并及時調換。

(5)職工應對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遺失要及時補領,并酌情付費。

(6)安全帽的計劃、發(fā)放、到期更換由安培部歸口進行管理。

(7)安全帽生產單位必須有生產許可證,每頂安全帽必須有鑒定合格證,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為限。

(8)為方便管理,不同類別的使用人員用不同顏色的安全帽來區(qū)別。

8 電氣工器具管理

1)電氣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絕緣不合格或電線破損的電氣工器具不應使用,手持式電氣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應有接頭。

2)不熟悉電氣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刻找專業(yè)人員修理。

3)嚴格使用ⅰ類電氣工具。使用外殼為金屬材料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必須同時使用漏電保安器。漏電保安器使用前應進行試驗檢查。

4)電氣工器具的電線不應接觸熱體,不應放在潮濕的地上,經(jīng)過通道時必須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護措施,嚴禁重載車輛或重物壓在電線上。

5)使用塑料外殼的電氣工器具應防止碰、磕損壞外殼,且嚴禁與汽油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

6)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應提著導線和轉動部分。

7)在金屬容器內和狹窄場所工作時,必須使用34v以下的電氣工具,或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不間斷地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可以隨時切斷電動工具的電源。電源聯(lián)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寬敞、干燥場所。

1.7.6 檢查與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副工程師組織對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管理進行檢查。

2 班組管理的安全、電氣工器具應每周由班組安全員檢查,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3 單位、班組必須設立《安全、電氣工器具登記表》,并及時將各種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的試驗結果、檢查、維護和使用情況詳細地記入表內。

4 全工器具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guī)定,實行定人、定點、定位妥善管理,嚴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按違章處理,單位、班組分級進行考核。

1.7.7 附錄

1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2 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3 電動工器具試驗記錄表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規(guī)格型號

管理編號

檢測項目

備注

電器外殼和防護是否完好

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

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

開關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

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規(guī)格型號

管理編號

檢測項目

備注

外殼、把手是否完好

卡頭是否牢固,轉動是否靈活

開關自動復位是否失靈、聲音是否正常

導線連接是否牢固、無破損

插頭是否正確、完好

電動工器具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

試驗日期

溫度(℃)

濕度(%)

名 稱

型 號

編 號

線圈對外殼絕緣(mω)

結 論

備 注

檢測儀器

批準:審核:試驗:

第13篇 電氣焊管理制度范文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防止電焊、氣焊、氣割和噴燈焊接(以下簡稱電氣焊)作業(yè)引發(fā)火災、傷人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根據(j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嚴格遵守本管理措施。

2、熟練掌握電氣焊操作規(guī)程,認真學習刻苦專研電氣焊技能,對電氣焊技術精益求精,努力提高電氣焊業(yè)務水平。

3、電焊機必須完好、絕緣良好。不得缺蓋,接線端子必須在絕緣板上,手把線完好不得破皮漏電。

4、電焊填補焊縫時,對使用的填補材料必須先進行甄別,確認安全無問題后,方可使用。

5、電焊機在使用前必須進行絕緣、拉接等性能進行檢查,拆裝接電或發(fā)生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

6、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零線、把線,地線與鋼筋相接處必須牢固。

7、電焊機要設單獨漏電開關,開關應設防雨設施,拉合閘時應帶絕緣手套側向操作。

8、更換焊條時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作業(yè)時應站在絕緣膠板和木板上。

9、焊接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0、電氣焊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11、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盛過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時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辦。

12、雷雨天應停止露天作業(yè)。

13、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并檢查作業(yè)地點確無火災危險。

14、電氣焊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未取得電氣焊作業(yè)資格證的人員不得作業(yè)。

15、熟練識別氣瓶顏色,如氧氣瓶有效為藍色,加黃色色環(huán)一道,字樣為黑色。

16、加強個人保護,嚴防職業(yè)病發(fā)生。

17、氧氣瓶、乙炔瓶應經(jīng)常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氣瓶禁止使用,瓶體、底座、閥門、氣表、瓶帽、防震圈等缺一不可,氣線完好不漏。

18、使用氧氣瓶、乙炔瓶時,必須放置固定,兩瓶間距應大于5米,與明火和散火花的地點距離應在10米以外。

19、氣槍點火時,應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原則進行,燃燒的焊槍不得隨意亂放。

20、挪動重物體時必須注意安全。

21、嚴禁酒后上崗。

22、嚴禁在有壓力液體或壓力氣體的容器、管道,帶電設備以及正在運轉的機械上進行電氣焊。

23、進入設備或容器內部作業(yè)時,施焊人員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絕緣鞋,并設專人監(jiān)護。禁止將泄露乙炔氣的焊炬、割炬攜帶到設備內和容器內,以防混合氣體遇明火爆炸。

24、焊機外殼必須接地,必須雙線作業(yè)。

25、 違反本制度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要立即制止,并根據(jù)本管理措施進行處罰。

井下電氣焊作業(yè)還應遵守以下管理措施

1、 電氣焊作業(yè)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有專職瓦檢員、安全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

2、礦井每班內只允許有一個地點進行電氣焊作業(yè)。

3、有條件拆裝運輸?shù)脑O備、部件需要動用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升井進行,不得在井下維修。

4、 能夠移至全負壓通風區(qū)域進行的電氣焊作業(yè),必須移至全負壓通風區(qū)域進行。在采煤工作面和回風巷內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采取特殊的安全技術措施。

5、一個措施只能在一個地點使用一次,嚴禁一個措施多次使用。

6、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有可能影響到相關聯(lián)單位的設備、設施或場所安全時,施工單位應在作業(y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關聯(lián)單位,以便關聯(lián)單位做好防范措施。

7、電氣焊作業(yè)前,作業(yè)現(xiàn)場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作業(yè)人員貫徹學習已審批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簽字。

8、作業(yè)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現(xiàn)場負責人、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施焊人員、作業(yè)時間、地點、工作內容要與安全技術措施一一對應,以上任何一項發(fā)生變化時,必須重新審批措施。

9、電氣焊作業(yè)地點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應至少備有兩具8kg干粉滅火器和0.2m3的滅火砂,并有可靠的滅火水管,并指定專人負責噴灑水。

10、電氣焊作業(yè)前及作業(yè)過程中,瓦斯檢查員必須全程監(jiān)測作業(yè)場所有害氣體濃度。當瓦斯?jié)舛瘸^0.5%時,立即停止作業(yè)。安全員必須全程監(jiān)督檢查施焊地點周圍的安全狀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攜帶火種人員入井和升井都必須向井口檢身人員匯報火種(只允許使用火柴)使用情況。

11、電氣焊作業(yè)時,應在工作地點及其附近設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溫物品,并及時撲滅明火。

12、電氣焊工作完畢或暫停時,施焊人員必須及時切斷電源、氣源。工作完畢后,作業(yè)人員必須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徹底清理,再次用水噴灑,并由焊后留守人員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確認無起火危險或其它異常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13、電氣焊作業(yè)完畢后,相關設備、工具等必須全部回收并及時運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14、井口房,地面煤倉內,煤倉上、下口,皮帶走廊,洗煤廠篩分破碎車間等可能有粉塵或瓦斯積聚的地方進行電氣焊作業(yè),視同于井下作業(yè)。

15、電氣焊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完成后措施及學習情況必須交由機電科統(tǒng)一存檔。

二、考核與處罰

1、電焊機缺蓋,接線端子無絕緣板,手把線不完好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2、電焊填補焊縫時,對使用的填補材料必須先進行甄別,確認安全無問題后,方可使用,否則罰責任人50元。

3、氧氣瓶、乙炔瓶經(jīng)檢查,如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氣瓶,一次罰責任人50元,瓶體、底座、閥門、氣表、瓶帽、防震圈等缺少一件或氣線不完好的,罰責任人50元,。

4、使用氧氣瓶、乙炔瓶時,放置不固定,兩瓶間距小于5米,與明火和散火花的地點距離小于10米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5、氣槍點火時,不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原則進行,燃燒的焊槍隨意亂放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6、電焊機在拆裝接電或發(fā)生故障時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如亂人操作,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7、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零線、把線,地線與鋼筋相接處必須牢固,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8、作業(yè)人員不佩戴安全帽或穿拖鞋,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9、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盛過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時,不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10、施焊場地周圍不清除易燃易爆物品而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1、電氣焊作業(yè)人員無持證上崗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2、焊接作業(yè)時不佩帶防護眼鏡或面罩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13、電氣焊作業(yè)時,酒后上崗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14、嚴禁在有壓力液體或壓力氣體的容器、管道,帶電設備以及正在運轉的機械上進行電氣焊,否則罰責任人100元。

15、進入設備或容器內部作業(yè)時,施焊人員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絕緣鞋,并設專人監(jiān)護。禁止將泄露乙炔氣的焊炬、割炬攜帶到設備內和容器內,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16、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必須雙線作業(yè),否則罰責任人50元。

17、井下電氣焊作業(yè)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有專職瓦檢員、安監(jiān)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否則每發(fā)出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8、有條件拆裝運輸?shù)脑O備、部件需要動用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升井進行,不得在井下維修,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9、一個措施只能在一個地點使用一次,如發(fā)現(xiàn)一個措施多次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20、 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有可能影響到相關聯(lián)單位的設備、設施或場所安全時,施工單位未在作業(y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關聯(lián)單位,以便關聯(lián)單位做好防范措施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21、電氣焊作業(yè)前,作業(yè)現(xiàn)場負責人未組織有關作業(yè)人員貫徹學習已審批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簽字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22、作業(yè)人員未隨身攜帶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現(xiàn)場負責人、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施焊人員、作業(yè)時間、地點、工作內容要與安全技術措施不對應或以上任何一項發(fā)生變化時,未重新審批措施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23、電氣焊作業(yè)地點未配備消防器材;干粉滅火器和滅火砂配備不足;沒有可靠的滅火水管的;并指定專人負責噴灑水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24、 電氣焊作業(yè)時,未在工作地點及其附近設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溫物品,未及時撲滅明火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25、電氣焊作業(yè)完畢后,相關設備、工具等未及時運至地面存放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26、井口房,地面煤倉內,煤倉上、下口,皮帶走廊,洗煤廠篩分破碎車間等可能有粉塵或瓦斯積聚的地方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未按照井下電氣焊作業(yè)管理措施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27、電氣焊作業(yè)完成后措施及學習情況未及時交由機電科存檔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50元。

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機電科

2022.5.31

第14篇 電氣運行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電氣安全運行,確保生產裝置安全供電,加強電氣系統(tǒng)技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合蒼溪縣大通天然氣投資有限公司液化廠電氣管理。

3.管理原則---“三三二五”管理

3.1 “三三二五”管理指“三票、三圖、三定;五記錄、五規(guī)程”。

“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

“三圖”是指一次系統(tǒng)圖或模擬圖、二次接線圖、電纜走向圖。

“三定”是指電氣設備的定期試驗、定期清掃緊固、定期檢修。

“五記錄”是指檢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五規(guī)程”是指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

3.1.1“三票”管理

電氣作業(yè)一律按《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臨時用電票按公司相關電氣管理制度執(zhí)行。

電氣工程師每月對“三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保存期為三個月。

3.1.2“三圖”管理

電氣資料室應有各變電所詳細的高壓系統(tǒng)圖、低壓系統(tǒng)圖、高壓電纜走向圖、二次接線圖和使用說明書。

各高壓室墻上應有相應的高壓系統(tǒng)圖或模擬圖,各變電所或低壓室墻上應有相應的一次系統(tǒng)圖,各班值班崗位應有維護區(qū)域的變電所二次接線圖及特殊設備電氣原理圖或使用說明書。圖紙、實物、編號應“三對口”。主要生產設備控制柜應貼有相應的二次接線圖。

每年電氣工程師應對各變電所或維護區(qū)的三圖進行一次查核,對變更部分進行修改或重新繪制。

3.1.3.“三定”管理

月度、年度的試驗及檢修(中修)計劃由電氣主管根據(jù)設備實際狀況,結合試驗、檢修周期統(tǒng)籌安排,聯(lián)系專業(yè)維修人員按月實施檢修或試驗工作。

嚴格按計劃進行設備定期檢修(小修)。高壓設備進行小修時,該回路的二次線必須同步進行清掃、緊固、維護。高低壓電機進行檢修時,該回路的按鈕、開關、接觸器、熱繼電器及真空開關(油開關)必須同步進行維護檢修。該回路的二次線必須同步進行清掃緊固,該回路的電力電纜、控制電纜必須同步進行絕緣檢查,電纜的線鼻子、終端電纜頭、電機接線盒同步進行檢查,一套任務一次完成。

對所轄的設備應做好定期清掃緊固工作,堅持好周檢,并與日常維護相結合。

每月由電氣工程師對各班“三定”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如因定期檢修及定期試驗不認真造成質量事故者按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

3.1.4“五記錄”管理

班組必須具備以下記錄:檢修記錄、運行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及設備缺陷記錄(保護拒動、誤動及巡檢中發(fā)現(xiàn)的缺陷等)。凡有特級護理設備的班組還應有特護記錄。

大修后必須做好以下記錄:檢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設備缺陷記錄(如有遺留問題)。

記錄內容應真實,填寫及時,字跡工整,不缺頁。

運行記錄(交接班日志)每年年底交公司資料室統(tǒng)一歸檔。試驗記錄一式二份,一份由電氣工程師歸檔妥善保管,另一份應在當月歸入相應設備檔案,大檢修期間則在檢修后一月內上交。試驗中出現(xiàn)異常,則應隨時報告。試驗報告經(jīng)審核簽字后交資料室存檔。

3.1.5?“五規(guī)程”管理

檢修規(guī)程:采用中石化制訂的《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guī)程》。

試驗規(guī)程:采用1996年9月電力工業(yè)部頒發(fā)的《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

安全規(guī)程:采用1991年3月能源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事故處理規(guī)程:采用《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

運行規(guī)程:采用《電氣運行規(guī)程》

4.電氣巡回檢查管理

4.1電氣生產人員應加強設備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與處理設備異常和設備缺陷,為確保電氣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4.2當班人員必須認真、按時巡視設備,準確掌握設備運行狀況,通過耳聽、手摸、鼻聞等判斷設備運行情況,對設備異常狀態(tài)做到:及早發(fā)現(xiàn)、及時匯報、正確判斷、冷靜分析、果斷處理,認真記錄。

4.3巡查人員必須是獨立的或監(jiān)護當班的運行人員,檢查人員應佩帶必須的工具,如手電、聽針、測溫儀等及其他防護用品和工具。

4.4巡視應該按照規(guī)定時間、路線進行。每到一個崗位要與崗位工聯(lián)系,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特別要對崗位工反應有問題的設備重點檢查。巡檢路線如下:

4.5從310配電所----601維修間動力柜---215空壓機房/218psa制氮系統(tǒng)/222脫鹽水站電氣設備404循環(huán)水電氣設備----鍋爐房及其配電室電機電器、消防循環(huán)水房電機電氣、冷卻塔消防泵房及其配電室電機電氣----psa制氮室電機電氣---- bog壓縮機室電機電氣----壓縮機工藝區(qū)配電室電器-----工藝裝置區(qū)電機----壓縮機房一層電機電器----壓縮機房二層電機電器----裝車區(qū)電器----閘門間電器----辦公樓電機電器----高壓變電站電纜夾層電器----高壓變壓器室電器----高壓變電站6kv室電器----高壓變電站35kv電器----微機綜保二次間電器-----電氣當班室電器。

4.6在檢查中要注意帶電和轉動設備,不得隨意越過圍欄或帶電區(qū)域進行,檢查時要保持安全距離。檢查中發(fā)生其他事故應立即回到崗位參加事故處理。

4.7當班人員進行巡視后,及時做好巡視記錄。并向班長匯報檢查情況。班長應每班一次不定期去現(xiàn)場抽查當班員的檢查情況。

4.8每班對現(xiàn)場設備巡檢至少兩次,遇以下情況時,應增加巡視次數(shù):

4.9設備過負荷,或者負荷有顯著增加時。

4.10設備經(jīng)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統(tǒng)運行,新安裝的設備加入系統(tǒng)運行。

4.11設備缺陷近期有發(fā)展和擴大趨勢時。

4.12惡劣天氣、事故跳閘和設備運行有可疑現(xiàn)象時。

4.13法定節(jié)假日及上級通知有重要生產安排時。

4.14單人巡視,必須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佩帶好勞保防護和工具,利用對講機隨時保持聯(lián)系。

5.電氣設備定期檢修

5.1為保證電氣設備長期可靠地安全運行,合理使用電氣設備,保證可靠的電氣性能,延長使用壽命,確保全廠有充足、完好、隨時可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堅持運行設備進行定期的檢修和試驗。

5.2對于重要設備系統(tǒng)的檢修、試驗前應通知生產部門及有關專業(yè)人員到場,進行操作監(jiān)護。

5.3為保持一次設備可靠的電氣性能,必須按照預試規(guī)程進行高壓試驗。

5.4 定期測電動機絕緣

5.4.1時間: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

參加人員:具有電氣操作權、監(jiān)護權的值班員。

5.4.2要求

5.4.2.1定期測絕緣的當時備用的所有高低壓電機均應測定絕緣數(shù)值并記入設備絕緣登記本。

5.4.2.2測電機絕緣方法和數(shù)值應滿足電動機檢修規(guī)程。

第15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建立用電安全規(guī)定

2、范圍:適用于公司用電管理

3、責任者:工程部、用電單位

4、程序:

4.1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4.1.5 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1.7 做好經(jīng)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4.1.10.1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4.1.10.3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靜電接地:

4.1.11.1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2 防雷接地:

4.1.12.1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shù)目。

4.1.12.9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yè),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guī)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jīng)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1.22.1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實施。

4.1.22.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1.22.3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jīng)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4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5 經(jīng)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1.22.6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23.1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jīng)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3.1 必須經(jīng)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jīng)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2.9.1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wǎng)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jīng)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2.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2.10.1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2.10.3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2.10.5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16篇 高壓電氣試驗班管理制度

一、試驗室的主要設備必須有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嚴格遵守。

二、非本試驗室人員嚴禁試驗操作,不得隨意亂動、調整、靠近。否則,將承擔一切責任。

三、電器設備需保持完好無損,任何人不得私自增設和移動電氣線路,增加負荷。

四、操作中若發(fā)現(xiàn)設備儀具運轉異常,或有異味、或遇停電、停水、漏油、漏水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水源,屬故障停機時應排除故障。

五、由專人定期檢查電氣設備,按用電規(guī)定,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工作。

六、有危險性的試驗、檢測設備需有安全防護裝置,每次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各種化學試劑,要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危險品由專人保管。

七、試驗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所有人員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八、試驗室保持整潔,室內外定期清掃,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嚴禁物品亂放。試驗時,必須采取嚴格防護措施。

九、嚴禁在實驗室內抽煙及未經(jīng)批準動用明火。

十、對違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工作不負責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必須追究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第17篇 電氣防火管理制度

1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認真執(zhí)行電力安全操作要求,并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不準隨便亂拉電線。

2對電器設備和電線路要經(jīng)常檢查,保持良好狀態(tài),絕緣應符合電壓要求,連接處不能發(fā)生過熱,絕緣物上要保持清潔。

3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保衛(wèi)裝置,保險裝置要能保證及時切斷電源的要求,保險絲絕對禁止用銅絲、鐵絲等代替。

4對有爆炸和容易引起火災危險的房間,電器設備和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開關,保險要裝在室外,根據(jù)導線所處環(huán)境的潮濕、化學腐蝕、高溫等應先用不同類型的導線。

5不準用鐵絲牽引電線,同時也不準把電線安裝在釘子上,要安裝在磁柱上,電線盡量不要安放在悶頂內,電燈泡與可燃物要有一定的距離。

6每個電工都要對自己崗位的防火安全負責,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凡安裝線路和電氣設備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常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報告及時維修。

7修理電器設備,一般應切斷電源,若需帶電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時,應有安全措施并經(jīng)領導批準。

8電氣工人應懂得消防消防基本知識,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第18篇 電氣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一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運行維護的人員,都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體檢合格,考試合格后,持有電工證、入網(wǎng)證才能上崗。

第二條 電工要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yè)的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知識。

第二條 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wǎng)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 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 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 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 自己經(jīng)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 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 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 打掃衛(wèi)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fā)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第十一條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第十二條 電氣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huán)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 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jīng)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 工作時兩人工作,互為監(jiān)護人,不得一人單獨工作。學會緊急就護法,特別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擠壓心臟心肺復蘇法。

第十五條 高壓倒閘操作要填寫倒閘操作票,低壓停送電需中控通知后填寫書面記錄,通知人,時間,停送電部位。

第十六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定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jīng)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yè)。各類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工作標牌:1 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 2 止步,高壓危險 3

第19篇 粉塵爆炸危險區(qū)防爆電氣選用、安裝驗收、使用、定期檢測和維護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驗收、使用、定期檢測和維護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保證公司安全生產,依據(jù)《嚴防企業(yè)粉塵爆炸五條規(guī)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粉塵爆炸危險區(qū)防爆電氣選用、安裝驗收、使用、定期檢測和維護管理。

3.3.一般規(guī)定

3.1防爆電氣選用

1粉塵環(huán)境爆炸危險區(qū)域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應按照gb 12476.2-2010《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選型和安裝》的規(guī)定選型。

2)鋁粉塵環(huán)境爆炸危險區(qū)域的電機、電氣線路、電氣開關、電氣插座、照明燈、配電柜(箱)等電氣安全應符合gb 50058規(guī)定的粉塵防爆安全要求,無積塵,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3.2防爆電氣及防爆電氣線路的安裝

1)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安裝公司進行安裝。

2)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huán)境處敷設。

3)電纜系統(tǒng)和附件應盡量安裝在免受機械損傷、腐蝕、化學影響及熱作用的地方。如果不可避免,則應安裝在導管內或選擇合適的電纜(例如:為了把機械損壞的危險減少至最小,可采用鎧裝、屏蔽、無縫、鋁護套、礦物絕緣金屬護套或半鋼性的護套電纜)。

4)鋁粉塵環(huán)境爆炸危險區(qū)域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應按照gb 12476.2的規(guī)定選型和安裝。

5)在爆炸性鋁粉塵環(huán)境內.嚴禁采用絕緣導線或塑料管明設。

6)電纜敷設路線的布置應不會因粉塵的通過而受到摩擦和靜電的聚積,并應采取措施防止電纜表面上的靜電聚積。

7)電纜敷設路線的布置應使其聚積粉塵量最少,同時便于清理。當采用線槽、管道、管子或地溝裝設電纜時,應采取預防措施以防止可燃性粉塵的通過或聚積。

8)凡與危險場所無關的電纜應盡可能不通過危險場所。

9)如果電纜通過地板,墻壁,間隔或天花板,則其通孔應密封以防可燃性粉塵通過或聚積。

3.3防爆電氣設備的驗收、定期檢測和維護管理

1)電氣設備的新裝、更換和定期維護后,應進行絕緣電阻檢測。檢測應委托具有防爆專業(yè)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

2)為保證電氣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可在危險場所長期使用,應進行連續(xù)監(jiān)督和定期檢查。

3.4定期檢測

1)應委托有資質的專業(yè)檢測機構對防爆電氣設備在使用期的每兩年間隔期內進行定期檢測。公司根據(jù)檢查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將檢查報告和整改情況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2)當裝置或設施局部更改時,應報具有防爆專業(yè)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重新檢查。

3)初始、定期和連續(xù)監(jiān)督的所有結果應記錄。

3.5防爆電氣的使用維護

1)對于需要打開設備進行維護的電氣設備應處于無塵場所。否則,應采取適當措施以防粉塵進入外殼。

2)在拆除密封件、接合面部件時,如果不進行更換則不得損壞。

3)重新組裝時,應提供并遵守制造廠的密封建議。

4)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應按計劃表檢查和維護。定期對打磨、拋光車間的防爆電氣進行檢查和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5)每班規(guī)范清理電氣設備、電氣線路上的積塵。

第20篇 電氣試驗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氣試驗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消防宣傳、檢查工作,主動上報和消除火災隱患。

2.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應熟知正確的報火警方法和程序。

3.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應熟知電氣試驗區(qū)消防設備的布置、特性及使用方法。

4.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攜入電氣試驗區(qū),嚴禁私自在現(xiàn)場存放。

5.電氣設備試驗區(qū)禁止有任何明火,禁止吸煙。

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20篇范文)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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