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車輛管理制度
每一個企業(yè),在用車方面都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如行政用車管理,用車安全管理,用車費用報銷管理等,以下是詳細的車輛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我辦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我辦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我辦的辦公用車統(tǒng)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我辦各科室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綜合科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5條各科室用車超過一天以上(包括一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科室同時申請用車,綜合科有權根據(jù)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tǒng)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綜合科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我辦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綜合科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xiàn)企業(yè)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綜合科上級領導或綜合科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單位和與之相關發(fā)生的費用自理外,綜合科可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并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科科長簽字。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綜合科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科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xù),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本單位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單位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fā)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wèi)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涂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tài)度不好,影響本單位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綜合科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yǎng),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綜合科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綜合科審查后制訂修理計劃,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單位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科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主任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jù)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1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車輛管治車輛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用車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1、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管理。
辦公室指定專人調度及管理車輛,負責車輛使用和登記、考核等工作,并及時完善相關登記工作。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調度。用車單位或用車人一般應提前報告辦公室。駕駛員上班時間不出車必須在辦公室等候安排。車輛在外,駕駛員應服從隨車領導安排。
2、確保安全:
車輛原則上確定專人駕駛,其他人員不得駕駛。駕駛員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覺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必須認真檢查車況,根據(jù)所駕車輛技術要求對車輛勤檢修、勤保養(yǎng),確保車況良好。嚴禁車輛帶著故障行駛。
3、節(jié)約燃料:
市內出車加油實行買卡定點加油制度。由辦公室確定一家加油站,凡在市內出車的一律在定點加油站加油,并如實登記;市外根據(jù)實際需要加油,憑派差單和油票報賬。油卡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使用,油票必須注明證明人。
第3篇 醫(yī)院行政工作制度車輛管理使用規(guī)定
醫(yī)院行政工作制度--車輛管理使用規(guī)定
一、用車范圍
1、 接送患者。
2、 邀請院外人員講學、會診、檢查指導工作。
3、 院領導用車。
4、 職能科室因公赴老城區(qū)外聯(lián)系工作、開會或其他特殊情況可酌情派車。
5、 外事活動。
6、 離退休職工特殊情況用車。
二、 車輛的管理
1、 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屬于第一種情況的向醫(yī)務科申請派車,其它情況必須向院辦申請。
2、 司機出車必須經派車通知或派車單,無派車通知均作為私自出車。八小時以內以派車單為準,按派車時間先后安排出車,如有沖突由辦公室協(xié)調。八小時以外可以電話派車,第二天補填派車單。
3、 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駕駛員不得隨意送修。二級保養(yǎng)、小修、更換易損的零配件,必修經鑒定,院辦同意后到指定修理點修理。如車輛更換大件、大修、三保等1000元以上的維修,司機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維修部位、費用,由辦公室請示領導同意后方可維修。
4、 司機必須服從院辦、醫(yī)務科調度,準時定點出車,不能按規(guī)定出車影響工作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0元績效工資。無故拒絕執(zhí)行任務,每次扣50元。再次拒絕出車的,收繳車鑰匙并進行相應處罰。
5、 下班后車輛停放在門診住院大樓前,不得隨意停放,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個人承擔。醫(yī)院正門口不宜停車,以免影響人員出入。
6、 未經批準的私自用車,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除績效工資100元;發(fā)現(xiàn)三次以上私自用車,將在院內通報批評。私自出車所發(fā)生的事故、違章罰款等均有個人承擔。損壞車輛視情況分別給予批評、罰款、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
7、 特殊情況下的出車,事后要向院辦公室報告,否則均作為私自出車。
8、 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安全用車,違規(guī)造成的罰款不予報銷。特殊情況下由院長批準報銷。
9、 過路費、停車費、出車費當月報銷。
10、 每次加油應當做好記錄工作,內容應當包括加油所有涉及到的時間、加油量、費用、起止里程數(shù)等。加油情況一個月報一次到醫(yī)院辦公室。
11、 司機出車應做好出車記錄。遵守司機工作紀律及用車管理規(guī)定,值班時間內八小時外不能離開贛州市區(qū)。非值班時間如需離開贛州市,需報告直接上級。
12、 車輛不使用時,備用鑰匙交值班室或辦公室保管。
第4篇 小區(qū)車輛管理制度12
小區(qū)車輛管理制度(十二)
一、交通管理規(guī)定
為了維護小區(qū)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暢通,制定本規(guī)定。
1.車輛進入小區(qū)所屬范圍內道路.場地后,應按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標志行駛,將車輛停放于指定的停車場地,不得在行車道上.消防設施周圍.出入口停放.檢修車輛。
2.小區(qū)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地屬臨時停車場(庫)(協(xié)議專人看管的除外),車主應自行保管車輛。
3.車輛應停放到位,非機動車輛應擺放整齊。停放時應避免剮碰其它車輛。車輛停放后應拉緊手剎,將車內(上)貴重物品隨身攜帶走。
4.搬家.運送貨物等大型車輛進入小區(qū)前應告之保安部,以做好車輛停放安排。
5.車主應維護小區(qū)交通秩序,不得在小區(qū)所屬范圍內調頭.練車.試車。應按交通指示標志行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不得逆行;大型車輛應按限高載重要求行駛,運送危險物品車輛不得在小區(qū)經過.停放,必須使用的危險品應在非經營期間運送。
6.車主應愛護小區(qū)道路.交通.消防.建筑設施,不得妨礙上述設施的運行,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7.司機人員應服從保安人員的指揮.疏導,避免造成交通堵塞;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自行解決或協(xié)調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臨時裝卸貨物的車輛應暫停放于道路邊緣,確保不影響車輛通行,并在最快的時間離開。
9.車主應愛護小區(qū)停車場地.道路衛(wèi)生,應將垃圾.廢料等其它物品投入垃圾箱內。
二、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
1.停車場由保安部負責管理,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業(yè)主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管理方法分協(xié)議租用和計時租用兩種。
2.車主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機動車進行投保。沒有投保車輛盜搶責任險的,如果在停車場發(fā)生車輛丟失,物業(yè)公司將按照盜搶險的規(guī)定,在保險公司免賠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3.車輛憑物業(yè)辦理的停車證.讀卡器或臨時停車憑條.讀卡器進出車場,并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保管。
4.進出停車場的車輛均應按所租的車位停放或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車位停放。停放應到位,請勿停放于兩個車位中間或非指定停車位置。停放時,應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請勿對他人車輛進出造成阻礙。
5.凡停放于車場.庫的車輛,必須將車門鎖好,車窗關閉,請勿隨車存放貴重物品。因車門.窗未鎖而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6. 禁止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帶入停車場內,不得在停車場吸煙.動用明火。
7.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及修理車輛,嚴禁在停車場棄置垃圾,停車場.愛護停車管理設施,凡損壞或撞毀者應照價賠償。
8.車主應遵守停車場交通規(guī)則,按行駛標志指示方向行駛,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在車場修車.練車.試車,
9.非機動車.行人應按指定的出入口進出,不得由車輛進出通道進出;凡超高.超重車輛不得入內。
三、停車證(讀卡器)使用制度
1.車主應妥善保管停車證(讀卡器)(以下簡稱憑證),出入車庫時將憑證放于擋風玻璃左上角,離開車輛時將憑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停車證標注有車輛停放的有關日期.車位等,車主不得隨意涂改.轉借.出售,丟失后應及時告知保安部,并重新補辦。
3.應按讀卡器的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管方法使用,注意防潮.防磁.防曬等保護措施,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告知保安部協(xié)助修復。
4.車主變更車位.車輛應及時到物業(yè)辦理變更手續(xù),重新辦理憑證或注銷.更新停車管理信息。
5.凡私自制作的憑證,一律予以沒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6.非機動車實行存放證件合一制,車主應妥善保管取車證,丟失后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取車。
第5篇 供水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供水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達到安全行車、節(jié)能降耗,并確定工作生產用車之目的,制定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一、 車輛管理辦法
(一)本規(guī)定所指車輛系公司所有車輛,由部、室根據(jù)工作需要調度。
(二)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嚴禁公車私用。
(三)車輛出市區(qū),需報部、室分管經理批準;對外借車和駕車出差,一律報請總經理批準。
(四)所有車輛年審費、保險費、購置費等一律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辦理。行政部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yǎng)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xù),確保車證合一,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五)各種車輛如在運營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等,除向所在交警部門報案外,應立即報行政部處理,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六)節(jié)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車輛一律要停放在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確需使用的,必須由分管經理審批。車輛所屬部、室的負責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行政部。
(七)駕駛員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報告部、室負責人,說明原因。部、室負責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行政部。
(八)行政部每月將考核結果及車輛存在的問題予以通報。
二、駕駛員管理規(guī)定
(一)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駕駛車輛。
(二)各駕駛員考勤由各部、室統(tǒng)一考記。
(三)嚴禁酒后駕車。
(四)駕駛員對單位的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五)駕駛員應及時主動地保養(yǎng)、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干凈衛(wèi)生,車內無垃圾雜物。
三、車輛維修和加油規(guī)定
(一)公司所有車輛維修和加油統(tǒng)一由行政部負責。
(二)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需維修的,由相關部、室負責人簽字申請,報行政部審核,經行政部分管領導審批和總經理批準后,到公司指定維修廠修理。維修期間,行政部要嚴格要求和監(jiān)督維修廠按已審定的擬維修配部件進行維修,如新增加必要的維修事項,必須向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再申請、再審批。車輛修好接車時,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由專任駕駛員簽字接車。維修費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辦理。
(三)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jié)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必須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1. 每周二、周五上午為統(tǒng)一加油時間,特殊情況需外出加油的,由車輛所屬部、室負責人報分管領導批準,事后及時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
2. 實行油卡加油制度,由油料管理員統(tǒng)一保管。油料管理員在現(xiàn)場核實后開具實量小票,并由駕駛員簽字認可;
3. 行政部建立車輛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各車輛用油情況,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進行統(tǒng)計,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四、獎罰細則
(一)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 無照駕駛;
2. 酒后駕駛;
3. 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4. 違反交通規(guī)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5. 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工作需要用車,但駕駛員無故不出車者,每次處罰100元。
(三)嚴禁公車私用,違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并處罰部、室200元,因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四)發(fā)生車輛交通事故,根據(jù)交警部門認定責任經濟損失數(shù)額,扣減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后的剩余部分,駕駛員按責任大小進行承擔經濟損失,負全責的賠償2000元,并取消駕駛資格,主責賠償1000元,次責按500元以下賠償。
(五)隱瞞交通事故者處罰200元,并取消駕駛資格,同時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對車輛維修中發(fā)生的虛假行為,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追繳公司經濟損失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駕駛資格,由司法部門處理。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送給他人,如有發(fā)現(xiàn),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追繳公司經濟損失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由司法部門處理。
(八)嚴禁公車駛入風景區(qū)、水源保護區(qū)及其它禁停區(qū)域等,如發(fā)現(xiàn),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
(九)未經批準,公司車輛在工作日八小時以外、節(jié)假日外出的,對部、室處以200元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車輛外出產生的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
(十)行政部應每月不定時對車輛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車輛臟亂的,每次處罰駕駛員20元。
(十一)一年之內未有任何交通違章記錄和全年安全無事故者,根據(jù)車輛保費返還金額獎勵駕駛員300元。
第6篇 危險品車輛駕駛員聘用管理制度
一、危險品駕駛員須知:
1 、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shù)膯挝?或個人)必須符合交通部《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 和《 汽車危險貨物運輸 <>規(guī)則》 規(guī)定條件,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規(guī)定審檢合格,并發(fā)給相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 、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shù)鸟{駛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shù)挠嘘P知識,經當?shù)?市)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fā)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yè)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3 、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shù)鸟{駛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里程達五萬公里以上。
4 、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shù)鸟{駛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50 周歲以下,并一年檢查一次身體(在縣級以上的醫(yī)院檢查)。
5 、有一定機械常識及故障判斷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備較強的臨危處置能力。
6 、須一次交納風險抵押金3000 元以上。
二、嚴格遵守國家、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按時參加政府、行業(yè)和企業(yè)組織的駕駛從業(yè)人員安全知識學習和考核。
三、隨車攜帶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的有關證件,如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運輸危險貨物時,經過特殊地段,要按當?shù)毓矙C關指定的路線行駛。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時必須索要運輸貨物的運單、數(shù)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運單。
五、隨車攜帶的滅火器、gps 設備,防滑鏈、三角木、防靜電地線必須齊全、有效,并按時檢查。
六、全車所有各種警告標志(如反光帶和防爆、防毒文字圖案,駕駛室頂部放置的危險品標志燈),必須潔凈明目、干凈、平整牢固。
七、嚴格遵照車輛及其設施的“強行保養(yǎng)”制度,發(fā)現(xiàn)隱患或故障應及時排除或維修。
八、自覺保護gps 監(jiān)控車載終端設備,嚴格執(zhí)行gps 車載監(jiān)控管理制度。
九、主動和自覺接受公安、交警、運管人員和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的監(jiān)控和檢查,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熟練掌握事故現(xiàn)場處理程序和規(guī)定要求,防止危險、化學品因事故釀成爆炸、瀉漏、污染等重大惡性事件。
十一、招聘危貨車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檢自糾工作,定期匯報工作情況。
*******化工有限公司
第7篇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確保生產經營、廠內運輸、其他運輸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
3、職責
3.1 各單位負責所在區(qū)域運輸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日常檢查,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工作檢查,組織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及駕駛人員安全培訓,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
3.2 各生產單位部室對轄區(qū)范圍內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負責。
3.3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各單位、相關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
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安全管理
4.1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操作證)方準駕駛與駕駛證相符的機動車輛,嚴格禁止無證駕駛。禁止將車輛轉交給他人駕駛,如需要經主管人員許可。
4.2駕駛人員的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沉著穩(wěn)重。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駕駛人員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資格,具有本專業(yè)所需的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4.3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禁止超速行駛、酒后開車。進入廠區(qū)內行駛的各種車輛嚴禁超高、超載、超速行駛。
4.4 各種車輛均按規(guī)定乘人,未經有關部門同意,廠區(qū)機動車不得擅自開出廠區(qū)外。
4.5 各類車輛必須遵守廠區(qū)內劃分的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指示行駛,廠內機動車輛應按規(guī)定的工作路線行駛。
4.6凡無副駕駛員座位的車禁止攜帶人員行駛。
4.7在無劃分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廠區(qū)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輛在中間行駛,非機動車和行人靠右邊行駛。機動車輛行駛時遇有非機動車和行人橫過車道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
5、廠區(qū)道路
5.1 廠區(qū)主要通道要設立明顯的交通標志,車輛停放不能影響廠區(qū)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廠大門周圍20米、車間進出口周圍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彎處停放。
5.2 廠區(qū)交通主干道限速為15公里/小時,轉角處、十字路口、進、出入車間的汽車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5.3 廠區(qū)道路應保持平整、完好,廠區(qū)植樹、綠化和架空管道不應妨礙機動車輛正常通行。在廠區(qū)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設施應設置必要的反光鏡、限高標志、限速標志等交通安全設施或標志。
5.4 廠區(qū)道路實施養(yǎng)護、維修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廠區(qū)主要道路斷路施工,必須到所在單位辦理手續(xù),且通知相關部門備案。
5.5 所有進出廠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接受門衛(wèi)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登記。
第8篇 焦化廠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達到有序裝卸、安全生產、預防事故和治理隱患的目的,合理調配車輛,同時降低車輛運行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內的所有從事運輸?shù)能囕v及相關車間。
3責任部門
車輛所屬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焦化廠(相關車間/科室,簡稱甲方)。
4職責
4.1車輛所屬單位
4.1.1 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相關管理制度;
4.1.2 負責對倒運物品裝車量進行控制,對倒運沿途中撒落的物品進行清理。有問題時向廠調度室反應(5761400)。
4.1.3 負責司機日常的安全培訓與管理,確保司機持證上崗。
4.1.4工作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生產管理人員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4.1.5 運輸車輛必須按工作內容在指定作業(yè)區(qū)或路線行駛。
4.1.6 遵守公司內及現(xiàn)場的所有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4.2相關車間/科室
4.2.1相關車間/科室對進入裝卸現(xiàn)場的運輸車輛進行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管理制度的車輛進入裝卸現(xiàn)場,拒絕為該車輛裝卸物品,并通知生產安全科處理。
4.2.2 負責按司機要求進行裝車,杜絕行駛途中物品撒落,監(jiān)督檢查運輸途中是否有撒落現(xiàn)象。
4.2.3 負責對所轄區(qū)域的安全警示進行標識(例如:限高警示、前方危險請繞行等)。
4.3生產安全科
4.3.1 負責對車輛的綜合調配,平?生產。
4.3.2 生產安全科不定期對運輸車輛進行抽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進入相關區(qū)域,按本管理制度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5考核
5.1 因車輛不足造成甲方停產或減產的,視情節(jié)考核乙方5000—50000元/次。
5.2 上錯料或上錯倉造成混料時,視情節(jié)考核乙方1000元/次以上,相關車間5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處理。
5.3 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的,當日作業(yè)量不予統(tǒng)計,同時視情節(jié)考核100--1000元/次;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作協(xié)議。
5.4 乙方車輛在作業(yè)區(qū)作業(yè)時,造成對我廠設施的損壞全額賠償,影響到生產環(huán)節(jié)的,按影響造成的損失承擔經濟責任。
5.5 運輸途中撒料未及時發(fā)現(xiàn)并清理的,進行逐級考核,考核如下:
項目部門
生產安全科
相關車間
車輛所屬方(乙方)
考核(元)
50
100
200
6附則
6.1 本制度如和公司制度發(fā)生沖突時,按公司制度執(zhí)行。
6.2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9篇 小區(qū)車輛管理制度怎么寫
小區(qū)車輛管理制度
(十) 1目的維護__ __ 嘉園小區(qū)車輛的停車秩序及安全,給業(yè)主/客戶創(chuàng)造一個秩序井然的停車環(huán)境。2適用范圍適用于__ __ 嘉園物業(yè)區(qū)域停車場的管理工作。3職責
3.1 安管員負責停車場秩序及安全的維護;
3.2 安管班長負責停車場各崗位的協(xié)調,指導、督促車場值班員的工作,及時處理發(fā)生的異常情況;
3.3 安管隊長全面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工作;
3.4 管理處主任負責停車場各項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4工作流程
4.1 對小區(qū)業(yè)主(物業(yè)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并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
4.2 生活區(qū)地下停車場停放進入生活區(qū)的車輛,已購買車位的業(yè)主車輛, 實行包月收費方式,其他車輛按時收費。辦公區(qū)地下停車場停放辦公人員及來訪人員的車輛,免收費。
4.3 已購買生活區(qū)地下停車位的車主,可到客服中心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xù)。
4.4 各種車輛不得在物業(yè)區(qū)域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物業(yè)區(qū)域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4.5 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有看好自身物品的義務,必須關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停車場管理人員如發(fā)現(xiàn)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聯(lián)系車主,同時派護衛(wèi)現(xiàn)場職守,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4.6 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4.7 車輛進入物業(yè)區(qū)域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的制度。
4.8 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4.9 進入物業(yè)區(qū)域的出租車同樣實行刷卡出入,按小時收費。
4.1 0 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不得進入小區(qū)內。
4.1
1.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qū),應停在制度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qū)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還需出示業(yè)主的書面證明或經業(yè)主確認方可駛離。
4.1 2.對所有進出的車輛都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在值班記錄上要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第10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車輛管理規(guī)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車輛管理規(guī)定
一、為加強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申請及開車前后應辦的手續(xù),如檢查、保養(yǎng)、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規(guī)的違規(guī)和車輛損害處理等。
三、 本公司的所有車輛統(tǒng)一由行政部管理,并指派專職司機駕駛并負責保養(yǎng)。
四、 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派車單》,經本部門經理核準后交行政部統(tǒng)一調派。行政部經理簽字同意后交專職司機,司機必須按單行車,用車人不按派車單行駛,司機有權拒絕,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行政部。
五、 用車原則:
1、 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因工作需要可申請用車;
2、 公司其他員工因工作急需用車者,需由部門經理核準,方可申請用車。
六、 公司非公用派車:
1、 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因私人性事務用車,需填寫申請單后,經報總經理審批同意,行政部可根據(jù)公司用車情況進行調派。經呈準的私人性事務用車,申請人應該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及過路橋費停車費及專職司機的誤餐補助等其它相關費用。原則上,公司私人性事務用車應由公司指定的專職司機或者有駕駛執(zhí)照的公司員工(需經行政部及總經理同意)駕駛,非公司員工不得駕駛本公司車輛。
七、 車輛的維修及保養(yǎng)
1、 車輛需隨時保持整潔,保證性能良好。車輛專任司機應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yǎng),以維持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2、 車輛的有關證照及保險資料統(tǒng)一由行政部保管,行政部統(tǒng)一建立汽車檔案,并負責按時進行車輛的保養(yǎng)、年檢及過橋費、養(yǎng)路費等定期費用的繳納。
3、 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原則上在公司指定廠家進行。如需大修要與廠家簽定協(xié)議,車輛維修完畢需當場進行驗車,確保維修質量,要求廠家出具修車費用決算單交回公司以便與廠方結算時對帳。
八、 車輛安全
1、 為保障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應注意休息并不得飲酒;
2、 每次出車前應檢查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系統(tǒng)、輪胎等,如發(fā)現(xiàn)損壞或其它問題應及時報告行政部.
3、 節(jié)假日或夜間,公司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如遇特殊情況需停放在外,駕駛人應報告行政部。駕駛人應保障車輛的安全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 違規(guī)和事故的處理:
1、 超速、超載、任意停放及違反交通規(guī)則之一切罰款由駕駛人自行負責。指定駕駛人如把車隨便交由其他人駕駛而發(fā)生違規(guī),車損等之罰款或損修全由指定駕駛人負責賠償;
2、 無照駕駛發(fā)生車禍全部賠償由駕駛人自行負責;有照駕駛如系本身操作不當發(fā)生車禍全部由駕駛人自行負責。
第11篇 駕駛員和車輛證件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審驗合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是國家承認其駕駛車輛唯一的合法手續(xù),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附加稅證、車船使用稅證、養(yǎng)路費證、尾氣合格證),及其它相關證件。
二、 駕駛油田自己單位車輛,必須是本單位專職司機或專兼職車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隊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發(fā)的內部上崗證,才能駕駛本單位所指定的車輛。
三、 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全以上證件,下班后將證件包鎖好或拿回家,防止證件損壞或丟失。防止車輛丟失時給盜竊者方便,給破案者帶來更多的障礙和麻煩,帶證件上班帶證件下班要養(yǎng)成良好習慣。
四、 節(jié)假日、雙休日實行油田內部規(guī)定“三交一封”,把證件和車輛鑰匙交到單位統(tǒng)一保管。
五、駛員和機動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審驗,其中有一項不合格,駕駛員或機動車輛,不許駕駛員駕車或車輛上路。
第12篇 客運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安全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 相關人員安全責任
一、公司所有車輛由公司統(tǒng)一管理、調度、其安全由相關人員負責。
二、所有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文明駕駛,禮貌行車,嚴格執(zhí)行行車規(guī)則。
四、禁止駕駛員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帶病駕駛。
五、司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合法停車,使用完車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前再次檢查確認。
六、司乘人員在使用車輛前,如發(fā)現(xiàn)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的現(xiàn)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引發(fā)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七、車輛司乘人員對車輛應進行定期的檢查和保養(yǎng),按期檢查車輛性能,如機油、防凍液、剎車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發(fā)生。
八、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者是疏于保養(yǎng)造成的車輛的損壞和故障,所需維修的費用,視情節(jié)由駕駛員承擔一部分。
第三條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一、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安檢室負責監(jiān)督檢查的制度,嚴禁未經公司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由非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二、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乘人員應堅持對車輛進行出車前、行駛中、返回后的檢查。
三、嚴禁病車、故障車勉強上路行駛。
四、駕駛員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tǒng)是否暢通,有無跑漏,檢查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
五、駕駛員行駛中檢查,長途行駛應檢查發(fā)動機和零配件情況,及時排除故障。
六、駕駛員收車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險系數(shù),是車輛安全行駛的保證。
七、下列四種情況不能出車。
1、油、水、電系統(tǒng)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全時
4、駕駛員身體不適或者服用嗜睡藥物時
第13篇 a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
e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
e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jié)約開支,規(guī)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jù)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yǎng)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yǎng),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guī)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fā)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guī)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lián)系。
七、對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guī)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yè)調查、協(xié)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xiàn)金;
3、去市區(qū)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fā)事件;
4、參加市區(qū)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后,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由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
第14篇 g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本標準規(guī)定了**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guī)范。
本標準適用于**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guī)定。
3.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yǎng)路費支出等事項統(tǒng)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yǎng).維修.檢驗.清潔等。
3.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不得派車。
3.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費用報銷
3.5.1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fā)票實報實銷。
3.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jù)實報銷??勺孕行迯偷?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guī)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jù)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lián)絡處理。突發(fā)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3.1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3.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xiàn)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guī)定處理。
3.17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guī)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出發(fā)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wèi)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tài);
c.司機應根據(jù)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b.注意頭發(fā).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jù)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3.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30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fā)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15篇 施工車輛管理制度
一、凡在公司施工現(xiàn)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xiàn)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凡各施工單位及公司各部門自備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交安委統(tǒng)一發(fā)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凡在各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shù)亟还懿块T辦理營運手續(xù),然后到公司保衛(wèi)科或項目部相應的保衛(wèi)機構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非施工車輛進入廠區(qū)現(xiàn)場,應在門衛(wèi)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wèi)同意后,憑公司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二、現(xiàn)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xiàn)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三、嚴禁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區(qū),按各項目部規(guī)定、定點停放。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駛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區(qū),按現(xiàn)場規(guī)定定點存放。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四、工作時間內各車輛交由部門經理保管,車輛使用人在填完登記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到保安處領取車鑰匙,用完車輛后及時將車鑰匙交給保安進行核銷;下班后,所有車輛鑰匙(除商品車和客戶維修車輛鑰匙交財務相關人員保管)交給辦公室,屬于部門第一責任人管理不力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員工自覺執(zhí)行車輛使用登記制度,公司將按車輛登記記錄劃定違章責任人,員工在使用車輛所發(fā)生的違章處罰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公司員工在未批準使用(包括借用工作車名義辦私事)或未登記,未簽署協(xié)議,未按程序,非備案人員使用公司工作車輛(包括試乘試駕車輛,商品車和客戶維修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責任人個人全額承擔,并對相關部門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違反上述任何規(guī)定,公司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對造成后果的,依照公司內部交通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第16篇 車輛安全技術維護管理制度
1.學生接送車輛的技術狀況應符合國家對運營車輛綜合性能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按照校車規(guī)定配置車輛安全設備,定期檢查運行車輛配備危險警示標志牌、三角木、滅火器、安全逃生錘等安全設施情況,確保設備完好并做檢查記錄。
2.定車、定人、定線路,不隨便調換駕駛員。做好出車前、途中、收車后的車輛例行檢查工作,提高駕駛員搞好例保的自覺性。教育并培訓駕駛員熟悉車輛的性能,養(yǎng)成良好習慣,使轉向、制動、燈光、喇叭、輪胎等車輛安全保障系統(tǒng)處于良好、有效狀態(tài)。
3.公司加強督促檢查,除每天的例檢外,安全部門每月不少于一次普查并做出記錄。
4.充分利用現(xiàn)有的檢測設備,結合安全檢查,每年對校車進行全面檢查,凡不符合運行條件的停駛檢修,無法恢復技術等級的要報廢,堅決杜絕帶病車輛行駛。
5.校車實行強制維護原則。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并記錄車輛的安全維護和保養(yǎng)行為。
分級
周期
定義
執(zhí)行人或單位
日常維護
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
以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為作業(yè)內容
由駕駛員負責執(zhí)行
一級維護
7500+500公里(或一個月)
除日常維護作業(yè)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作業(yè)中心必做內容,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
由維修單位負責執(zhí)行
二級維護
15000+1000公里(具體參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制度》(gb/t18344-2001)附錄a執(zhí)行)
除一級維護作業(yè)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jié)、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位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檢查調整發(fā)動機工作狀態(tài)的排氣污染控制裝置等
由維修單位負責執(zhí)行
第17篇 某市場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市場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1、進入市場范圍內的車輛必須服從市場管理處的管理。
2、車輛必須按市場管理處規(guī)定的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綠化帶上行駛,不得高速行駛和按高音喇叭,進入車庫時限速5km/h以下。
3、業(yè)主(或租戶)長期在市場范圍內地面停放的車輛,必須在管理處辦理定位立戶手續(xù),領取停車牌放于車上,停于指定車位,并憑牌出入市場,按月交納停車費。
4、凡辦理有關手續(xù),領取了停車牌的車輛,其停車費由管理處每月的費用通知單上通知車主,未辦理停車牌的車輛進入市場停車,由管理處收取停車費。
5、車輛如需停止停車位,應及時到管理處辦理
第18篇 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jiān)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guī)劃、具體購置與統(tǒng)一管理,并根據(jù)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yǎng)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xù);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zhí)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jù)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詳見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xiàn)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fā)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wǎng)上確認后轉發(fā)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jù)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xù)。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fā)現(xiàn)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jù)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shù)、次數(shù)、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xù),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yǎng)廠家進行維修/保養(yǎng)。如發(fā)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yǎng),否則不予結算。
5.2.4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xiàn)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yǎng)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jù)。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xiàn)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jù)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公司車輛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wǎng)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zhí)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guī)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數(shù)等的統(tǒng)計。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fā)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tǒng)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yǎng)、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tǒng)計表》(詳見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tǒng)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guī)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shù)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xù)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fā)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xiàn)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fā)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fā)生的詳細報告。
5.8.1.4發(fā)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fā)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jù)。
5.9處罰規(guī)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yǎng)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6. 附錄
附件一:《車輛使用申請表》(另附);
附件二:《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表》(另附);
附件三:《出車情況登記表》(另附);
附件四:《車輛檢查登記表》(另附);
附件五:《車輛使用費用統(tǒng)計表》(另附);
附件六:《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另附);
附件七:《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另附)。
第19篇 酒店司機車輛管理制度
酒店司機及車輛管理制度
(五)
1.管理規(guī)定:①司機由行政辦統(tǒng)一管理,定期考評;②人車相對固定,車輛專人保養(yǎng),專人管理;③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專人管理;
2. 司機資格司機必須持有b牌駕照,并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3.司機守則與權限①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②作息時間須服從工作需要,接到出車指令后,迅速做好出車準備,不得無故拖延出車時間,或拒絕接受出車指令。③為客服務時,主動招呼,開關車門;乘車者攜行李較多時,主動予以幫助。④確認目的地后,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準時、快捷到達目的地。⑤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開車外出,或擅自將車借給他人駕駛,否則所發(fā)生的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⑦提倡微笑服務,對內服務酒店各部門,對外宣傳、維護酒店的良好形象。熟悉了解酒店經營信息,隨時在車上備有酒店宣傳資料及地圖等。⑧有權謝絕沒有派車任務或私人私事的用車要求。
4. 違規(guī)處理①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一切罰款由司機自行負責。②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guī)則、損毀、失竊,由司機賠償損失。③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酒店共同負擔。④違反《司機守則與權限》條款的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5. 費用報銷①停車費、路橋費及維修費憑證實報實銷。②車輛維修、清洗、打臘等報批后到指定維護廠家維修保養(yǎng),否則維護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的,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③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時,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無迫切需要應請求批示,否則修理費不予報銷。
6. 部門用車程序①部門用車必須提前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簽字,經辦人持'申請單'到行政辦辦理用車手續(xù)。批準后,按時到指定地點出車。②行政辦統(tǒng)一組織日常車輛的調度,用車部門必須服從安排,不得擅自對司機提出用車要求,或強行要求行政辦調配車輛;司機不能無派車任務出車。。
7. 部門特別用車程序①各一線部門經理在12:00-14:30和17:30-8:00,如有緊急需要,可以持部門經理簽名申請單直接通知值班司機。②值班司機立即向行政辦車輛調度人員報告,如無其他特殊情況,司機按確認出車。③司機有權拒絕沒有調度人員簽字或緊急口頭通知的出車任務。
8. 司機出車程序①司機憑車輛調度單到保安部領取車匙及相關行駛證件,出車完畢后及時交回,不得私自帶著車匙下班。②出發(fā)前,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tǒng)、輪胎、油等及核對登記公里數(shù),如發(fā)現(xiàn)不符及損壞,應向主管報告。③按時到指定地點候人,并為服務對象提供優(yōu)質服務。④出車后報告主管,并按規(guī)定填報行車記錄、出車時間、返車時間及公里數(shù)做好所負責車輛的日常檢修、保養(yǎng)工作,并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9. 汽車保養(yǎng)與檢查①每次出車后及時清理車內衛(wèi)生,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留在車上,做到車內無異味,無雜物。②每天上旗開得勝,司機第一件事檢查指定車的車次(衛(wèi)生、機油),視情況洗車、加油。③汽車一周未使用時,由車輛保管人發(fā)動一次,溫車5分鐘。④定期保養(yǎng)。
第20篇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怎么寫
1、 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 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志方可營運。
3、 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 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 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yǎng)、維護。
6、 小學每周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 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shù)不少于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 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及時向區(qū)交巡警大隊報告。
9、 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
10、 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jiān)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fā)現(xiàn)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
11、 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qū)文教體局和區(qū)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qū)交巡警大隊審查批準,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 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