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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9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3-07-15 07:00:40 查看人數(shù):79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1、總則

1.1、為防范企業(yè)經營風險,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失誤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依據(jù)國家相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職能部門和項目部各級人員應各司其職,共同維護公司和項目部“重合同、守信譽”的正面形象,凡違反規(guī)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項目部損失的,當事人應承擔責任。

1.3、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對外簽訂的所有工程承建、勞務分包、專業(yè)分包、物資設備采購、服務、用工等各類合同,以及公司內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額出資的內部承包協(xié)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為公司的合同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能:

1.4.1、負責組織修訂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訂合同格式文本;

1.4.2、負責組織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識講座和培訓并解答合同簽訂、履行等方面法律問題;

1.4.3、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合同進行評審并出具審查意見;

1.4.4、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合同簽訂、履行、管理情況,參與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

1.4.5、負責公司合同文本的歸檔工作,指導各部門進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對合同中與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交易執(zhí)行條款提出建議和意見。

2、合同的簽訂

2.1、合同的洽談、審查、批準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經辦、審查、批準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第

3.3條界定的合同審批權限的適用于洽談和經辦。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職能部門評審,由總經理批準。

2.2、公司鼓勵相關或不相關部門人員提供備選供方信息。但涉及價格的洽談必須至少兩人參與。

2.3、所有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需要公司法律顧問風險審查的由總經理決定。

2.4、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對外簽約責任,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fā)給委托證明書的例外。本制度2.1條、3.3條約定的洽談、審批權限視為法人的制度授權,除簽約對方特別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書。

2.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利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2.6、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對責任條款,應本著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則。

2.7、簽訂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它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xié)商,統(tǒng)籌兼顧,然后簽約。

2.8、投標文件等響應招標文件的文件,適用于合同審查審批程序,審批權限詳本制度3.3條。投標文件以及招標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進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采用規(guī)范國家或建設主管部門版本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采用合同書形式,嚴禁口頭協(xié)議和非正規(guī)書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應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對方要求加蓋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對方同等用印。

⑶與符合公司合作條件和風險控制的私人簽訂合同,對方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并加蓋手印。金額及責任重大的合同采取有效的公證、抵押或擔保方式。

2.10、合同中應明確、具體合同法規(guī)定的所有要素,對當事人權利、義務及相關的約束、承諾以書面形式完整、準確的表述。合同中必須涉及履約保證金的支付和返還。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綜合責任、利益、修補、懲罰、合理等因素考慮。

2.11、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由我方所在區(qū)、縣人民法院管轄。

2.12、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xiàn)貨為主,并堅持施工進度定進的原則;付款盡可能采用定期決算分批付款,如需預付款應報合同主管部門批準。勞務分包合同或計件工資合同必須明確對方的安全、質量、違約責任,使之與價款關聯(lián)。勞務合同同時須注明發(fā)票、稅賦、保險等事項。

2.13、無論何種表述,均不允許對方毀約時我方生產經營受制于條款約束的情況。即使質量規(guī)格等條件嚴重依賴于對方,也不允許對我方的變更主動權作限制。

2.14、項目的供方合同,包括主勞務、專業(yè)分包、主材采購、主要機械租賃及其他合同,根據(jù)第

2.1、2.3和3.3 條,由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項目部主持洽談,公司各職能部門會審,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項目部簽訂。項目部在本制度范圍內及公司法人授權下以項目部名義簽訂小額、靈活的材料采購和勞務分包合同。但合同文本須先報審并在簽訂后即時備案。

2.15、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和項目部合法權益,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3、合同的審查批準

3.1、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合同審批表進行審查批準。

3.2、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審批必須由工程部進行技術條款、交易條款審查,由經營部進行條文表述、條文完整性和風險評估審查,由財務部進行價格和支付審查,由行政部進行結構符合性審查。

3.3、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3.3.1、總經理授權工程部為項目供方合同的統(tǒng)籌管理部門。工程部負責現(xiàn)場材料采購、現(xiàn)場機械租賃、勞務班組分包等總價不超過10萬元合同的審批。該類合同按合同審批表由財務部、經營部審查,工程部批準。工程部可以委托項目部經理主持洽談和審批后的簽訂。

3.3.2、總經理授權經營部為投標報價文件的統(tǒng)籌管理部門。負責符合性審查、資格審查和造價風險審查。

3.3.3、總經理授權行政部為公司、項目部所有合同的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所有合同是否符合用印。

3.3.4、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審批公司用工、服務、辦公采購合同,該類合同的洽談和經辦由行政部負責。

3.3.5、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⑴標的超過10萬元的;

⑵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萬元的;

⑶聯(lián)營、合資、合作合同;

⑷項目勞務分包、專業(yè)分包和主材采購、大型儀器機械購置、施工機械租賃合同;

3.3.6、下列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⑴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⑵投資及累計投資20萬元以上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3.7、法律顧問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項目部或部門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法律顧問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3.4、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3.4.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責任條款是否對等。

3.4.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責任保證條款是否完備并具有約束性。

3.4.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3.5、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可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擔保。

3.6、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3.6.1、合同審批表。各部門的責任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主持填寫公司統(tǒng)一的合同審批表,本部門先行審批并簽署意見后再報其他部門和總經理審批。第3.3條權限內僅同級職能部門審核,被授權職能部門審批。審批時隨同合同審批表一并報的還有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

3.6.2、審核。對本部門第一審核和各部門的綜合審核,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作出完善意見、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3.7、主管人在合同審批表上批寫意見后,合同審批表經審批程序后隨同合同交行政部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公司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的簽署蓋章要素和必要條件遵從:

⑴符合審批程序,并登記簽字。

⑵聯(lián)營項目相關合同,必須由該受委托人洽談簽署,其在合同審批表簽署欄為“項目部”。

⑶沒有特別審批同意,合同必須當面同時簽署或對方先行簽章。

⑷文件必須結尾,空白必須填充,多頁必須騎縫。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4、合同的履行

4.1、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

4.2、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責任義務完畢為準。

4.3、各部門領導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匯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4、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履行部門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wěn)妥地收集證據(jù),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催促履行及提出索賠報告。追究處理應該以合同和法律為依據(jù)。

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后,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共同商定應對措施。 履行過程中一旦發(fā)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查明原因,及時化解。并收集好相關證據(jù)。

4.5、履行部門應對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建立臺賬,由專人負責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 保管。應搜集和保留我方履約或對方違約的具有效力的證據(jù)。

4.6、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門應當按照本管理制度

第2條關于合同簽訂的程序辦理,管理條文詳見第5條。

4.7、合同履行完畢后,對所遺留的問題,履行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并規(guī)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并提出具體方案。

4.8、公司員工離任時,行政部對當事人涉及合同執(zhí)行和客戶信息的要全面接收,并將公司人員的變更及時函告合同當事人,必要時與離任員工簽訂相關責任和避免同業(yè)競爭的協(xié)議。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職能部門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的,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5.2、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5.3、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xù)。

5.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擔保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xié)議前,應重新鑒證、公證或擔保。

5.5、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變更、解除合同的簽署人與原合同簽署人一致。

5.6、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5.7、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5.8、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以權*私、假公濟私之的,一經發(fā)現(xiàn),從嚴懲處。

6、合同糾份的處理

6.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份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6.2、合同糾紛由簽約部門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部門的,可以協(xié)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部門為主負責處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6.3、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6.3.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6.3.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6.3.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6.4、各部門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6.5、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6.6、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權利配合提供相關證據(jù)材料:6.6.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圖表等;

6.6.2、業(yè)務往來、賬務往來、發(fā)票等有關直接或間接憑證;

6.6.3、與質量、樣品或鑒定相關的報告;

6.6.4、有關違約的證據(jù)材料;

6.6.5、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6.7、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6.8、各部門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6.9、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6.10、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6.11、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相互告知,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

7、合同的管理

7.1、本管理制度外,合同管理同時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檔案化管理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合同用章制度。

7.2、本公司合同的分級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總經理總負責,行政部具體負責,法律顧問側重把關。

項目部和職能部門對直接管理和履行的合同在公司行政部管理下直接管理和履行。

各法人委托人(包括本制度授權委托)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工作。

7.3、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考評各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⑵、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實行法律監(jiān)督;對公司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把關,對下屬部門審批的合同負責抽查,提供法律幫助;

⑶、負責對法人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質;

⑷、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等工作,配合各部門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⑸、配合各部門履行合同和處理合同糾紛;

7.4、項目部、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管理本部門簽訂的合同;

⑵、負責審查本部門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公司或上級主管機關審批、見證、公證或擔保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xù),提出初步意見;

⑶、負責本單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初步審查;

⑷、根據(jù)本制度規(guī)定,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⑸、負責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配合處理公司其他部門的合同糾紛;對難度較大的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及合同臺帳的設立、統(tǒng)計、上報等基礎管理工作。

7.5、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⑴、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⑵、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⑶、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xù),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⑷、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fā)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xié)助有關部門處理好;

⑸、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7.6、法人委托人資格:

⑴、政治思想好。能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能拒腐蝕,不貪wu賄,不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⑵、熟悉業(yè)務并有較高談判技巧。熟悉本職工作,能夠良好地完成本人的業(yè)務工作,并以公司利益為重,擇優(yōu)簽約,嚴格履約,節(jié)約資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績,無遺留問題。

⑶、法律意識強。對《合同法》等法規(guī)認真學習,初步掌握并能運用有關法規(guī)。

7.7、合同專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屬部門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各部門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章或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結算手續(xù),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人員承擔,還可以予以處罰。

7.8、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的范圍使用,不準混用、代用或借用。合同簽署用章與委托人印鑒簽名同時使用。多頁合同應騎縫加蓋。

7.9、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并按公司印鑒制度管理使用。

7.10、公司行政部建立合同檔案并專人管理,并指導監(jiān)督各部門對合同的監(jiān)督和管理。合同檔案管理應包括:

⑴、建立檔案。要求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⑵、建立合同目錄。各部門應根據(jù)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目錄和總目錄。其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單價、對方單位、履行情況及備注等。目錄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8、附則

8.1、合同管理人應將合同內容告知公司內部的履行人和相關人。并根據(jù)合同目錄每周檢查關注合同的執(zhí)行。

8.2、合同內容要根據(jù)情況進行保密。出示合同稿樣時,應將原先合同的相關經濟數(shù)據(jù)和敏感條款刪除。

8.3、合同版本盡量由我方出具。由我方出具的合同初稿應在互相約束的公平表述之間,完全體現(xiàn)我方權益并充分約定對方義務。以增加談判協(xié)商空間。

8.4、公司職工均有權檢舉、揭發(fā)違反本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于檢舉、揭發(fā)屬實的,公司給予物質獎勵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密。

8.5、本制度由合同管理機構負責解釋

8.6、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執(zhí)行。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年12月8日

第2篇 工程施工監(jiān)理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監(jiān)理的重要內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關經濟法規(guī),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規(guī)定如下,

一 由專人負責各項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和管理。

二:合同簽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經領導同意簽字、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條文清楚完整,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違約責任。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恪守合同。避免違約行為,盡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響實現(xiàn)合同預期目標。

四:合同管理人員每月對施工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分析一次,并同時送到業(yè)主、施工單位。檢查結果在監(jiān)理月應予以反應。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資大、施工周期長、施工條件多變,又具有不可逆轉的質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階段強化合同措施,協(xié)調約束各方行為,是搞好監(jiān)理工作的基本途徑。因此應完善合同咨詢、定期檢查和協(xié)商制度,以實現(xiàn)工程的建設目標。

六:當發(fā)生合同爭議,監(jiān)理工程師應本著有利于施工的正常進行,不損害工程質量,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協(xié)商調解。

七: 管理好監(jiān)理委托合同:每月總監(jiān)主持月度工作總結時,應檢查分析監(jiān)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況,督促每個專業(yè)工程師按照合同、監(jiān)理大綱、監(jiān)理規(guī)劃及實施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遵守行業(yè)準則和職業(yè)道德,達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標。

八: 對于合同執(zhí)行中發(fā)生的問題和有爭議的重大事項,總監(jiān)應及時向監(jiān)理單位反映,由監(jiān)理單位主管領導出面進一步與合同雙方協(xié)商,以求得爭議及時解決。 。

九:合同管理人員應保守機密。做好合同歸檔和借閱工作, 建立合同執(zhí)行情況。根據(jù)實際情況,編寫《合同執(zhí)行情況》匯報。

十:認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檔案應防潮、防蛀、防火、防盜。合同檔案需專業(yè)人員保管,避免破損。

第3篇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防范企業(yè)經營風險,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失誤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依據(jù)國家相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公司職能部門和項目部各級人員應各司其職,共同維護公司和項目部“重合同、守信譽”的正面形象,凡違反規(guī)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項目部損失的,當事人應承擔責任。

1.3 、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對外簽訂的所有工程承建、勞務分包、專業(yè)分包、物資設備采購、服務、用工等各類合同,以及公司內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額出資的內部承包協(xié)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1.4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的合同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能:

1.4 .

1、 負責組織修訂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訂合同格式文本;

1.4 .

2、 負責組織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識講座和培訓并解答合同簽訂、履行等方面法律問題;

1.4 .

3、 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合同進行評審并出具審查意見;

1.4 .

4、 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合同簽訂、履行、管理情況,參與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

1.4 .

5、 負責公司合同文本的歸檔工作,指導各部門進行合同管理。

1.5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對合同中與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交易執(zhí)行條款提出建議和意見。

2、 合同的簽訂

2.1 、合同的洽談、審查、批準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經辦、審查、批準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第

3.3 條界定的合同審批權限的適用于洽談和經辦。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職能部門評審,由總經理批準。

2.2 、公司鼓勵相關或不相關部門人員提供備選供方信息。但涉及價格的洽談必須至少兩人參與。

2.3 、所有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需要公司法律顧問風險審查的由總經理決定。

2.4 、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對外簽約責任,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fā)給委托證明書的例外。本制度

2.1 條、

3.3 條約定的洽談、審批權限視為法人的制度授權,除簽約對方特別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書。

2.5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利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2.6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對責任條款,應本著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則。

2.7 、簽訂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它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xié)商,統(tǒng)籌兼顧,然后簽約。

2.8 、投標文件等響應招標文件的文件,適用于合同審查審批程序,審批權限詳本制度

3.3 條。投標文件以及招標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進行管理。

2.9 、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 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采用規(guī)范國家或建設主管部門版本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采用合同書形式,嚴禁口頭協(xié)議和非正規(guī)書面形式。

⑵ 所有合同均應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對方要求加蓋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對方同等用印。

⑶ 與符合公司合作條件和風險控制的私人簽訂合同,對方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并加蓋手印。金額及責任重大的合同采取有效的公證、抵押或擔保方式。

2.1 0、合同中應明確、具體合同法規(guī)定的所有要素,對當事人權利、義務及相關的約束、承諾以書面形式完整、準確的表述。合同中必須涉及履約保證金的支付和返還。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綜合責任、利益、修補、懲罰、合理等因素考慮。

2.1

1、 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由我方所在區(qū)、縣人民法院管轄。

2.1

2、 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xiàn)貨為主,并堅持施工進度定進的原則;付款盡可能采用定期決算分批付款,如需預付款應報合同主管部門批準。勞務分包合同或計件工資合同必須明確對方的安全、質量、違約責任,使之與價款關聯(lián)。勞務合同同時須注明發(fā)票、稅賦、保險等事項。

2.1

3、 無論何種表述,均不允許對方毀約時我方生產經營受制于條款約束的情況。即使質量規(guī)格等條件嚴重依賴于對方,也不允許對我方的變更主動權作限制。

2.1

4、 項目的供方合同,包括主勞務、專業(yè)分包、主材采購、主要機械租賃及其他合同,根據(jù)第

2.1 、

2.3 和

3.3 條,由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項目部主持洽談,公司各職能部門會審,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項目部簽訂。項目部在本制度范圍內及公司法人授權下以項目部名義簽訂小額、靈活的材料采購和勞務分包合同。但合同文本須先報審并在簽訂后即時備案。

2.1

5、 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和項目部合法權益,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3、 合同的審查批準

3.1 、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合同審批表進行審查批準。

3.2 、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審批必須由工程部進行技術條款、交易條款審查,由經營部進行條文表述、條文完整性和風險評估審查,由財務部進行價格和支付審查,由行政部進行結構符合性審查。

3.3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3.3.1 、總經理授權工程部為項目供方合同的統(tǒng)籌管理部門。工程部負責現(xiàn)場材料采購、現(xiàn)場機械租賃、勞務班組分包等總價不超過10萬元合同的審批。該類合同按合同審批表由財務部、經營部審查,工程部批準。工程部可以委托項目部經理主持洽談和審批后的簽訂。

3.3.2 、總經理授權經營部為投標報價文件的統(tǒng)籌管理部門。負責符合性審查、資格審查和造價風險審查。

3.3 .

3、 總經理授權行政部為公司、項目部所有合同的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所有合同是否符合用印。

3.3 .

4、 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審批公司用工、服務、辦公采購合同,該類合同的洽談和經辦由行政部負責。

3.3 .

5、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⑴ 標的超過10萬元的;

⑵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萬元的;

⑶ 聯(lián)營、合資、合作合同;

⑷ 項目勞務分包、專業(yè)分包和主材采購、大型儀器機械購置、施工機械租賃合同;

3.3 .

6、 下列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⑴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⑵ 投資及累計投資20萬元以上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3 .

7、 法律顧問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項目部或部門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法律顧問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3.4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3.4 .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責任條款是否對等。

3.4 .

2、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責任保證條款是否完備并具有約束性。

3.4 .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3.5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可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擔保。

3.6 、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3.6 .

1、 合同審批表。各部門的責任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主持填寫公司統(tǒng)一的合同審批表,本部門先行審批并簽署意見后再報其他部門和總經理審批。第

3.3 條權限內僅同級職能部門審核,被授權職能部門審批。審批時隨同合同審批表一并報的還有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

3.6 .

2、 審核。對本部門第一審核和各部門的綜合審核,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作出完善意見、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3.7 、主管人在合同審批表上批寫意見后,合同審批表經審批程序后隨同合同交行政部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公司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的簽署蓋章要素和必要條件遵從:

⑴ 符合審批程序,并登記簽字。

⑵ 聯(lián)營項目相關合同,必須由該受委托人洽談簽署,其在合同審批表簽署欄為“項目部”。

⑶ 沒有特別審批同意,合同必須當面同時簽署或對方先行簽章。

⑷ 文件必須結尾,空白必須填充,多頁必須騎縫。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4、 合同的履行

4.1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

4.2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責任義務完畢為準。

4.3 、各部門領導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匯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4 、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履行部門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wěn)妥地收集證據(jù),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催促履行及提出索賠報告。追究處理應該以合同和法律為依據(jù)。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后,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共同商定應對措施。 履行過程中一旦發(fā)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查明原因,及時化解。并收集好相關證據(jù)。

4.5 、履行部門應對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建立臺賬,由專人負責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 保管。應搜集和保留我方履約或對方違約的具有效力的證據(jù)。

4.6 、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門應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2條關于合同簽訂的程序辦理,管理條文詳見第5條。

4.7 、合同履行完畢后,對所遺留的問題,履行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并規(guī)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并提出具體方案。

4.8 、公司員工離任時,行政部對當事人涉及合同執(zhí)行和客戶信息的要全面接收,并將公司人員的變更及時函告合同當事人,必要時與離任員工簽訂相關責任和避免同業(yè)競爭的協(xié)議。

5、 合同的變更、解除

5.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職能部門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的,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5.2 、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5.3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xù)。

5.4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擔保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xié)議前,應重新鑒證、公證或擔保。

5.5 、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變更、解除合同的簽署人與原合同簽署人一致。

5.6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5.7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5.8 、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以權_私、假公濟私之的,一經發(fā)現(xiàn),從嚴懲處。

6、 合同糾份的處理

6.1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份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6.2 、合同糾紛由簽約部門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部門的,可以協(xié)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部門為主負責處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6.3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6.3.1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6.3.2 、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6.3.3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6.4 、各部門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6.5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6.6 、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權利配合提供相關證據(jù)材料:

6.6.1 、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圖表等;

6.6.2 、業(yè)務往來、賬務往來、發(fā)票等有關直接或間接憑證;

6.6.3 、與質量、樣品或鑒定相關的報告;

6.6.4 、有關違約的證據(jù)材料;

6.6.5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6.7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6.8 、各部門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6.9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6.1 0、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6.1

1、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相互告知,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

7、 合同的管理

7.1 、本管理制度外,合同管理同時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檔案化管理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合同用章制度。

7.2 、本公司合同的分級管理具體是:公司由總經理總負責,行政部具體負責,法律顧問側重把關。項目部和職能部門對直接管理和履行的合同在公司行政部管理下直接管理和履行。各法人委托人(包括本制度授權委托)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工作。

7.3 、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

⑴ 、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考評各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⑵ 、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實行法律監(jiān)督;對公司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把關,對下屬部門審批的合同負責抽查,提供法律幫助;

⑶ 、負責對法人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質;

⑷ 、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等工作,配合各部門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⑸、配合各部門履行合同和處理合同糾紛;

7.4 、項目部、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⑴ 、負責管理本部門簽訂的合同;

⑵ 、負責審查本部門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公司或上級主管機關審批、見證、公證或擔保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xù),提出初步意見;

⑶ 、負責本單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初步審查;

⑷ 、根據(jù)本制度規(guī)定,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⑸、負責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配合處理公司其他部門的合同糾紛;對難度較大的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及合同臺帳的設立、統(tǒng)計、上報等基礎管理工作。

7.5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⑴ 、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⑵ 、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⑶ 、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xù),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⑷ 、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fā)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xié)助有關部門處理好;⑸、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7.6 、法人委托人資格:

⑴ 、政治思想好。能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能拒腐蝕,不貪wu賄,不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⑵ 、熟悉業(yè)務并有較高談判技巧。熟悉本職工作,能夠良好地完成本人的業(yè)務工作,并以公司利益為重,擇優(yōu)簽約,嚴格履約,節(jié)約資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績,無遺留問題。

⑶ 、法律意識強。對《合同法》等法規(guī)認真學習,初步掌握并能運用有關法規(guī)。

7.7 、合同專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屬部門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各部門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章或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結算手續(xù),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人員承擔,還可以予以處罰。

7.8 、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的范圍使用,不準混用、代用或借用。合同簽署用章與委托人印鑒簽名同時使用。多頁合同應騎縫加蓋。

7.9 、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并按公司印鑒制度管理使用。

7.1 0、公司行政部建立合同檔案并專人管理,并指導監(jiān)督各部門對合同的監(jiān)督和管理。合同檔案管理應包括:

⑴ 、建立檔案。要求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⑵ 、建立合同目錄。各部門應根據(jù)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目錄和總目錄。其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單價、對方單位、履行情況及備注等。目錄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8、 附則

8.1 、合同管理人應將合同內容告知公司內部的履行人和相關人。并根據(jù)合同目錄每周檢查關注合同的執(zhí)行。

8.2 、合同內容要根據(jù)情況進行保密。出示合同稿樣時,應將原先合同的相關經濟數(shù)據(jù)和敏感條款刪除。

8.3 、合同版本盡量由我方出具。由我方出具的合同初稿應在互相約束的公平表述之間,完全體現(xiàn)我方權益并充分約定對方義務。以增加談判協(xié)商空間。

8.4 、公司職工均有權檢舉、揭發(fā)違反本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于檢舉、揭發(fā)屬實的,公司給予物質獎勵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密。

8.5 、本制度由合同管理機構負責解釋

8.6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執(zhí)行。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__ __ 年12月8日

第4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2.?合同簽訂的基本要求

(1)?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xiàn)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不搞違法活動。

(2)?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其簽訂合同。

(3)?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合法的原則。

(4)?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jù)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

(5)?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①?工程名稱和地點。

②?工程承包的性質、范圍及內容。

③?開、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價。

⑤?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⑥?業(yè)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⑦?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⑧?取費標準。

⑨?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⑩?互相協(xié)作事宜。

○11 違約責任。

(6)?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

3.?合同簽訂的工作簽訂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足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要重新進行評審。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的方案。

(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批準后才能簽訂。

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

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質證書、勞動隊伍資質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征得業(yè)主同意,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jù)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 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縷析執(zhí)行情況臺賬。

(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本、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公司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當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帳支票,不允許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

(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當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索賠報告、對賬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xiàn)并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③喪失商業(yè)信譽。

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事的確認:

①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②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4.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處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xiàn)了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出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xié)商,達到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

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

(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的索賠,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xié)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證據(jù)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須交工程管理部備案存檔。

(2)一般項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蓋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經有關部門會簽后,分管領導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

(4)嚴格履行合同登記蓋章手續(xù),核對審批程序,對無簽字手續(xù)的有權拒絕。

(5)合同的簽訂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任何人不得越權使用其印章簽訂經濟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6)建立合同檔案,對個單項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記錄的簽證。

(7)對于登記上賬的合同,按月轉送統(tǒng)計人員以便按規(guī)定上報各有關部門。

(8)建筑施工企業(yè)基層單位的合同管理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①個基層單位合同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建立檔案。

②簽訂的工程合同必須執(zhí)行合同的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談的重大工程項目或因資質需要的工程項目,必須執(zhí)行合同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④凡到總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必須同時報送內部承包合同,一并審核、簽字蓋章。

⑤嚴格執(zhí)行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對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指標的,要按相關合同條款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⑥對于聯(lián)營協(xié)議,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對聯(lián)營單位的信譽、業(yè)績、資信、施工能力等進行調查,并附有一定的風險抵押,且執(zhí)行合同審批程序方可簽字、蓋章。

6.合同與獎懲

(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給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想責任人追償損失:

①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②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③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①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騙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的。

③遺失重要證據(jù)的。

④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⑤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告和報案。

⑥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⑦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

(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須在開工前簽訂,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2)內部承包合同與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0天內,簽約率達100%。

(3)合同條款要真實準確、責任分明,企業(yè)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要齊全有效,不允許出現(xiàn)無效合同和違法合同。

(4)合同履約率達到80%以上。

第5篇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三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三)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

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責任。所以,廣義地說,承包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但從管理的角度出發(fā),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證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任務。它是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障體系,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xiàn)。

二、監(jiān)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協(xié)調各方面的合同實施工作。同時也應監(jiān)督,協(xié)助業(yè)主和業(yè)主的工程師完成他們的合同責任,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三、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將實際情況和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對工程實施進行診斷,向項目經理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四、合同變更管理:

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如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

五、日常的索賠和反索賠:

1、與業(yè)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2、與分包商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與業(yè)主、總(分)包商、材料供應商、銀行等之間都可能有索賠或反索賠。合同管理人員承擔著主要的索賠(反索賠)任務,負責日常的索賠(反索賠)處理事項。主要有:

1)對收到的對方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分析,收集反駁理由和證據(jù),復核索賠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賠報告。

2)對由于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向責任者提出索賠要求;收集索賠證據(jù)和理由,分析干擾事件的影響,計算索賠值,起草并提出索賠報告。

3)參加索賠談判;對索賠(反索賠)中涉及到的問題進行處理。

項目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管理所涉及或發(fā)生的各類經濟合同協(xié)議等法律文件,從談判、簽約、履約、過程控制到結算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6篇 總承包施工對合同和工程計量、決算工作管理規(guī)范

施工總承包對合同和工程計量、決算工作的管理

為規(guī)范合同管理,理順合同關系,總承包由合約工程師負責合同的洽談、簽定,預決算的編制審核,報送業(yè)主審定。

1各專業(yè)分包必須設置專職的合約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合同及工程計量和決算工作;

2違反合同規(guī)定不能履行工期、質量、安全等目標的分包單位,總承包將依據(jù)合同條款予以處罰。

3合同管理流程見圖3.7.14-1。

4預決算編制審查程序流程見圖3.7.14-2。

第7篇 x建筑施工企業(y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

本條所稱合同即書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財務部負責合同訂立及執(zhí)行情況中的財務與審計監(jiān)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類:

<1>工程合同: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3>勞動、勞務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2、合同主管部門職責:

<1>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2>領導、協(xié)調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組織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yè)活動;

<5>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6>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違法亂紀者,未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處罰;

<7>其他需要協(xié)調解決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3、合同條款、合同申請單位和合同執(zhí)行單位

3.1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當事人名稱、住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開戶銀行、賬戶;

<2>標的(指貨物、勞務、服務等)名稱、型號、規(guī)格等;

<3>數(shù)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4>價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時間、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條件;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9>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10>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性質確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必備條款。

對數(shù)量、質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

3.2申請簽訂合同的單位或部門即合同申請單位,其職責為:

<1>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信譽和履約能力等情況;

<2>具體參與合同的談判;

<3>參與合同的草擬、會簽、修改、保證合同的可行性;

<4>負責建立和管理本單位的合同臺帳、檔案及統(tǒng)計、分析。

3.3負責執(zhí)行合同的單位即為合同執(zhí)行部門,其職責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時報告合同履行情況。

4.合同簽訂程序

4.1在具體合同管理過程中執(zhí)行合同經辦人負責制,由合同經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申請、談判、變更、解除等具體事宜。經辦人是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主要負責合同條款談判、協(xié)商的負責人。

4.1.1合同經辦人在申請辦理合同過程中,應在合同審查表上簽署個人意見。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合同經辦人應盡到合理謹慎的注意義務,最大化地保護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對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盡職守、勤勉認真、并為公司創(chuàng)造顯著經濟效益的或挽回經濟損失的經辦人;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予以獎勵。

4.1.3對于因經辦人的故意、過失、疏忽等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予以追究。

4.2申請單位或經辦人將合同草案送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進行專業(yè)審查;

4.3合同專業(yè)管理組審查通過后,需要相關業(yè)務部門會簽審查,由合同專業(yè)管理組將合同草案報送相關業(yè)務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4.4審查通過后,報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同意后,到辦公室加蓋合同專用章,屬于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可使用單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項目部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必須經公司授權,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對于違反程序規(guī)定的分公司、項目部將按照本制度獎勵與處罰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4.7合同專業(yè)審查

4.7.1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報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審查:

<1>經濟性

--項目計劃是否具體明確;

--市場需求情況是否可靠、屬實;

--經濟效益情況是否真實、可信;

--資金、資產使用效果的財務是否可行。

<2>技術性

--項目技術是否真實、全面、可靠;

--技術措施是否完備、可行;

--技術標準、參數(shù)是否先進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涉及的知識產權是否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有無損害本公司商業(yè)秘密、商業(yè)信譽;

--有無損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業(yè)務部門會簽審查

工程合同、勞務合同、采購合同等需經公司各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4.9合同數(shù)量、合同歸檔

4.9.1合同文本數(shù)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同意簽約后,由合同申請單位按規(guī)定的份數(shù)打印出版,送交辦公室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2>合同文

本數(shù)量一般為:我方合同文本數(shù)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一份,同時一份副本報財務管理部門備案。

4.9.2合同管理檔案

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應根據(jù)各自的管理權限建立合同管理檔案,負責整理收集的合同檔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檔記錄

--合同臺帳

--承辦人變更記錄

--合同附件、審核意見及其它有關文件資料

--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4.10合同履行、變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由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會同業(yè)務相關部門對合同執(zhí)行單位進行合同交底。

4.10.2財務部應嚴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況,仔細審查所履行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與所簽合同是否一致,確定無誤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絕支付;

4.10.3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凡合同標的、數(shù)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項發(fā)生變化均屬合同變更,合同變更應由締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程序與簽訂正式合同相同,且應由原審批部門或人員簽字后生效。

4.10.4合同終止

4.10.4.1合同的終止

<1>簽約各方按合同規(guī)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終止;

<2>經合同簽約各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簽字認可之日起合同終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請單位按本制度執(zhí)行;

<3>按照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出現(xiàn),合同終止。

4.11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金額為500元-10000元):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盡職守、謹慎勤勉,做出顯著成績的;

--為本單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

--檢舉、揭發(fā)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功的;

--及時處理合同沖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糾紛,為企業(yè)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其它應給予獎勵的情形。

<2>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處罰金額為500元-10000元):

--違反本制度的規(guī)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欺詐、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及公司各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

--未經授權或越權對外簽訂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將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標準的。

--先行為后補辦合同審查或合同授權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財務專用章或其他印章對外簽訂合同的。

--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或把整體合同分解以規(guī)避書面合同或以其他單據(jù)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經辦人或合同參與人簽約時惡意串通,利用合同謀取私利損害企業(yè)利益的。

--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包括招標、議標、選擇合作方時)泄露標底和商業(yè)秘密的。

--在經濟往來中收受賄賂、回扣,影響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違反公司規(guī)定擅自為他方提供擔保保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結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驗收中履行其職責,把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和服務作為合格的產品和服務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對方違約不追究違約責任或擅自處理,損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變更審查中,玩忽職守或未盡到合理謹慎義務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損害的。

--其他各種違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為。

第8篇 施工企業(yè)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2.合同簽訂的基本要求

(1)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xiàn)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不搞違法活動。

(2)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其簽訂合同。

(3)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合法的原則。

(4)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jù)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

(5)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①工程名稱和地點。

②工程承包的性質、范圍及內容。

③開、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價。

⑤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⑥業(yè)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⑦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⑧取費標準。

⑨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⑩互相協(xié)作事宜。

○11 違約責任。

(6)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

3.合同簽訂的工作簽訂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足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要重新進行評審。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的方案。

(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批準后才能簽訂。

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

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質證書、勞動隊伍資質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征得業(yè)主同意,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jù)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 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縷析執(zhí)行情況臺賬。

(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本、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公司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當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帳支票,不允許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

(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當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索賠報告、對賬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xiàn)并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③喪失商業(yè)信譽。

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事的確認:

①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②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4.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處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xiàn)了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出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xié)商,達到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

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

(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的索賠,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xié)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證據(jù)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須交工程管理部備案存檔。

(2)一般項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蓋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經有關部門會簽后,分管領導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

(4)嚴格履行合同登記蓋章手續(xù),核對審批程序,對無簽字手續(xù)的有權拒絕。

(5)合同的簽訂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任何人不得越權使用其印章簽訂經濟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6)建立合同檔案,對個單項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記錄的簽證。

(7)對于登記上賬的合同,按月轉送統(tǒng)計人員以便按規(guī)定上報各有關部門。

(8)建筑施工企業(yè)基層單位的合同管理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①個基層單位合同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建立檔案。

②簽訂的工程合同必須執(zhí)行合同的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談的重大工程項目或因資質需要的工程項目,必須執(zhí)行合同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④凡到總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必須同時報送內部承包合同,一并審核、簽字蓋章。

⑤嚴格執(zhí)行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對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指標的,要按相關合同條款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⑥對于聯(lián)營協(xié)議,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對聯(lián)營單位的信譽、業(yè)績、資信、施工能力等進行調查,并附有一定的風險抵押,且執(zhí)行合同審批程序方可簽字、蓋章。

6.合同與獎懲

(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給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想責任人追償損失:

①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②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③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①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騙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的。

③遺失重要證據(jù)的。

④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⑤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告和報案。

⑥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⑦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

(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須在開工前簽訂,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2)內部承包合同與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0天內,簽約率達100%。

(3)合同條款要真實準確、責任分明,企業(yè)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要齊全有效,不允許出現(xiàn)無效合同和違法合同。

(4)合同履約率達到80%以上。

第9篇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三)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責任。所以,廣義地說,承包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但從管理的角度出發(fā),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證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任務。它是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障體系,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xiàn)。

二、 監(jiān)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協(xié)調各方面的合同實施工作。同時也應監(jiān)督,協(xié)助業(yè)主和業(yè)主的工程師完成他們的合同責任,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三、 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將實際情況和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對工程實施進行診斷,向項目經理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四、 合同變更管理: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如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

五、 日常的索賠和反索賠:

1、 與業(yè)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2、 與分包商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與業(yè)主、總(分)包商、材料供應商、銀行等之間都可能有索賠或反索賠。合同管理人員承擔著主要的索賠(反索賠)任務,負責日常的索賠(反索賠)處理事項。主要有:1) 對收到的對方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分析,收集反駁理由和證據(jù),復核索賠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賠報告。2) 對由于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向責任者提出索賠要求;收集索賠證據(jù)和理由,分析干擾事件的影響,計算索賠值,起草并提出索賠報告。3) 參加索賠談判;對索賠(反索賠)中涉及到的問題進行處理。項目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管理所涉及或發(fā)生的各類經濟合同協(xié)議等法律文件,從談判、簽約、履約、過程控制到結算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過程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9篇范文)

1、總則1.1、為防范企業(yè)經營風險,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失誤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依據(jù)國家相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1.2、公司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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