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起重及其輔助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起重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范圍的各項操作規(guī)程和所用的機械、工具的基本性能及安全知識。
2.在工作前必須認真地檢查所用機械設備和工具(如:鋼絲繩、卸扣、吊車、葫蘆、鉤子等)是否完好、結(jié)實,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同時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勞防用品。
3.大型笨重及貴重設備或危險物件的裝卸、搬運、吊裝及施工等,必須和起重操作人員(如行車、汽車吊)及有關技術人員共同研究、提出方案。一切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和指令,應相互配合,步調(diào)一致。如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處理后,方可進行。
4.起吊重物時,必須正確地估計物件的重量,不可超負荷。在吊起時,物件必須在垂直狀態(tài)下起吊和降落,嚴格禁止斜吊。物件捆扎要牢固,任何人不準站在吊起的物件上。
5.在使用行車起吊重物時,需要有專人指揮。起吊時,物件必須平穩(wěn),吊運物件周圍不得有人工作和行車。如物件需翻身時,必須在確認安全情況下進行。在起吊過程中行車和起重人員必須密切配合好。
6.在使用滾扛搬運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其通行速度不得過快,滾杠枕木要充分準備好,地面必須堅實平整。
7.在使用卷揚機時,電氣、設備各項必須完好。操作過程應集中思想聽從指揮,并要經(jīng)常注意機械運轉(zhuǎn)及鋼絲繩等是否正常,如有疑問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進行起吊。
第2篇 分離臂式、立式起重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手壓泵油箱注油。取出手壓泵,首先旋下回油手柄,再旋下排氣閥,從排氣閥螺孔處注入20號機械油,注油量約為油箱容積的4/5。
2. 手壓泵打油排氣。取下快換接頭套上的防塵帽,頂開接頭套中單向閥,擰緊回油手柄,將手壓泵從鎖柄卡圈中拉出并上下按動,活塞開始打油,直至高壓橡膠軟管中
充滿油液,氣體完全排出為止。
3. 將手壓泵、高壓橡膠軟管、起重器相連接,使手壓泵位置處于較高點。擰緊回油手柄,上下按動手壓泵手柄,使起重器動臂上升15厘米(空載)。松開回油手柄,使
動臂下降。如此反復動作10次,使管路系統(tǒng)中氣體充分排出。
4. 將手壓泵、高壓橡膠管和起重器機構相連接。分別取下快速接頭體和高壓橡膠軟管接頭套上的防塵套,向后旋轉(zhuǎn)保險螺母,直至與彈簧卡圈接觸,向后滑動滑套,并
將接頭套插入接頭體。使滑套復位,用力拉一下,無滑脫現(xiàn)象,再將保險螺母向前旋進兩圈。
5. 將連接好的起重器機構放在被起重物的下面,拉直高壓橡膠軟管(盡量避免彎曲或打結(jié)),操作人員即可在距被起重物5米的范圍內(nèi)進行操作。
6. 打開手壓泵油箱上的進、排氣閥,擰緊回油手柄,拉出伸縮支座,抽出油泵手柄并上下按動,使起重器機構動臂上升。
7. 起重任務結(jié)束后,打開起重器機構上的截止閥,緩慢旋開手壓泵回油手柄,使起重器機構自動回復原位。然后拆下高壓橡膠軟管,關閉排氣閥,推進伸縮支座,鎖緊
固定螺釘。
8. 如需多臺起重器接力作業(yè)時,可在起重器機構起升到預期高度后,鎖緊截止閥,取下高壓橡膠軟管與起重器機構連接的接頭套),迅速連接在另1臺準備好的起重器機構的快換接頭體上,即可繼續(xù)進行起重操作。
9. 起升重物時,地基必須堅實,否則應墊以石塊或木板。
10. 只有將手壓泵回油手柄旋緊,才能打壓起重。
11. 有負荷時,欲使起重器機構動臂復位,則回油手柄不能松得過快,以免油箱中油液噴出。
12. 起重器起升重物后,只有在截止閥鎖緊的狀態(tài)下,才可卸下快速接頭。打開截止閥起重器起重時,嚴禁拆卸快速接頭。
13. 起重器工作時,如果快速接頭不會與地面或其它障礙物相碰撞,可將限位螺母退至最后,每次裝拆快速接頭只須滑動滑套即可(滑套后滑,接頭套才能插入接頭體;
接頭套卸下時,也只有滑套后滑方可完成)。若起重器工作時,快速接頭可能會碰到地面或其他障礙物,為確保其工作的可靠性,則將接頭套插入接頭體后,必須把限位螺母向前旋進兩圈;拆卸前,也必須先把限位螺母向后旋兩圈。
14. 起重前,必須將管路中的氣體充分排出,快速接頭不得漏油,以免影響油泵的工作效率。
15. 起重時,切忌超載。應注意觀察起重器機構上最大起升高度的色標記線的位置。一旦動臂上的白線露出,應立即停止起升。
16. 新購置的液壓起重器,使用前必須按其額定能力進行加壓試驗。在標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起重量和起升高度下,各主要零件不得有永久變形。重物停留15分鐘后,動臂
下降不得超過2毫米。當系統(tǒng)油壓在50兆帕時,各部分不準漏油。
17. 本起重器不適用于酸堿及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使用環(huán)境溫度以-35~ + 45℃為宜。存放時也應避開高溫。
第3篇 起重指揮人員職責及操作規(guī)程
1.吊運指揮人員必須是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視力(包括矯正視力)在0.8以上,無色盲癥,聽力能滿足工作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者。
2.指揮人員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勞動部門考核合格、并發(fā)給安全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指揮。
3.指揮人員對指定的起重機械,必須熟悉其機械性能后方能指揮。
4.指揮人員應根據(jù)gb5082標準信號要求與起重機司機進行聯(lián)系。
5.指揮人員應熟知gb6067《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ld48《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guī)程》。
6.指揮人員發(fā)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
7.指揮人員的作用就是使駕駛員按指揮信號的要求操作,把負載或空鉤向其目的地運行,不能干涉起重機駕駛員對手柄或旋鈕的選擇。
8.負責負載的重量計算和繩索的正確選擇。
9.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能看清楚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
10.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qū)域安全時,方可發(fā)出降落信號。
11.當多人綁掛同一負載時,起吊前,應先做好呼喚應答,確認綁掛無誤后,方可由一人負責指揮。
12.同時用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負載時,指揮人員應雙手分別指揮各臺起重機,以確保同步吊運。
13.在開始吊載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200mm后停止起升,進行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號指揮重物上升。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14.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5.指揮人員所佩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別。
16.指揮起重機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jīng)過試吊,檢驗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常的起吊作業(yè)。
17.在高處指揮時,指揮人員應嚴格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要求。
18.指揮人員一般應選擇的指揮位置:
1)應保證與起重機駕駛員之間的視線清楚;
2)應始終能清楚地看到負載吊運的全過程;
3)應站在上風位置或安全區(qū)域內(nèi)指揮,以確保自身的安全;
4)當負載向指揮人員靠近時,應不受威脅;
5)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fā)現(xiàn)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
19.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
第4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3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三)
1.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聯(lián)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2.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jié)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4)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3.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jié)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4.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zhuǎn),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zhuǎn)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6.應根據(jù)起吊重物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適當?shù)墓ぷ魉俣?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zhuǎn)方向時,
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zhuǎn)后再轉(zhuǎn)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zhuǎn)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7.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8.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zhuǎn)、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9.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1.對于無中央集電環(huán)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zhuǎn)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zhuǎn)。
12.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3.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4.采用渦流制動調(diào)速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慢就位速度作業(yè)。
15.作業(yè)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鎖緊夾軌器,將回轉(zhuǎn)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zhuǎn)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jié)構鎖緊在一起。
16.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7.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
18.作業(yè)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zhuǎn)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zhuǎn)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tài),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19.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20.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21.在寒冷季節(jié),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器柜、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
22.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第5篇 紡織公司起重和交通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自己的體力不能勝任的物件不要勉強搬抬。
2、進行重大設備和物體的起重、搬運工作,必須在事先訂出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jīng)安全部門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后才能工作。
3、多人進行的起重、搬運工作,必須有人統(tǒng)一指揮和負責現(xiàn)場的安全。工作時要聽從指揮,行動一致,密切配合,不允許各行其是,盲目蠻干。
4、工作前必須先檢查車輛、工具,平整場地,清理通道,發(fā)現(xiàn)不安全情況,決不湊合工作。
5、利用建筑物或非起重支架吊拉沉重物件,必須經(jīng)安全部門會同有關人員檢查同意。臨時安裝支架必須穩(wěn)定、牢固、可靠。
6、起重時不準斜吊、超載;吊起的物件不準長時間懸在空中。重物接近額定負荷、不得強拉猛拉,特別在鋼絲繩、鏈條開始吃勁時,要注意檢查和觀察,確認無危險情況時,才能起吊。
7、起吊過程中,嚴禁在起吊物上操作,并且與工作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作業(yè)區(qū),工作人員也嚴禁在起重物下方和可能傾倒、滑動的方向行走或停留。
8、起重吊拉用的設備、工具和運輸車輛要定期檢查、檢修,安全裝置失靈不準使用。不準任意改動起重、吊拉設備的任何部件。檢修和更換部件后,必須經(jīng)過試吊無問題時,才能正式使用。
9、公司內(nèi)使用的叉車、抱車、吊車起重機等,其駕駛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無證駕駛、操作。
10、機動車輛在公司內(nèi)行駛,限速15公里。
11、車輛在行駛中,嚴禁爬上爬下。
12、兩車前后行駛,后車要和前車間隔一定距離。
13、車輛在下坡、轉(zhuǎn)彎、通過車間通道門要鳴笛或發(fā)出信號。
14、嚴禁一切車輛超載、超高。運載容易滾動、翻倒的物件,必須采取防止物件滾落的措施。
15、步行者不得與車輛和搬運物品者搶道,要讓車輛先行。
16、不準在通道上和兩旁堆放原材料、垃圾等物品,防止堵塞通道影響通行安全。
17、在公司內(nèi)挖溝、挖池要經(jīng)安全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同意,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挖掘溝池或敞開地溝、下水道、陰井的蓋,必須設臨時的安全防護設施或警示標識。
第6篇 起重、掛鉤、指揮人員及鋼絲繩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者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對工作現(xiàn)場應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時,方可進行工作。
2 在高空作業(yè)區(qū)工作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并與操作人員取得密切聯(lián)系。
3 集體操作時,一人指揮,分工明確,步調(diào)一致,保證安全。
4 工作場地拆下來的包裝材料等,應堆放整齊及時清理。
5 起吊前必須對所用的鋼絲繩、滑輪、吊鉤、墊木、纜繩等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疑后,方可使用。
6 在現(xiàn)場嚴禁隨便松開或拆卸起重繩索,更不準拆卸電氣開關,安全標志、防護罩等。
7 根據(jù)工件重量和形狀選擇的吊具和鋼絲繩,捆綁要牢固,棱角尖刃的地方要墊好。
8 在操作過程中,嚴禁離開工作崗位,如需離開者,必須經(jīng)指揮者同意,工作中嚴禁說笑和打鬧。
9 吊物下面嚴禁有人停留,必須標注“危險信號。” (如“禁止跨越'禁戒線用紅布繩欄圍),
10 起吊重物和設備時,必須掌握重心,保持、平衡,操作要平穩(wěn),安全可靠。不允許有歪斜、砸、碰、撞等現(xiàn)象發(fā)生。
11 起吊重物時必須要注意通用橋式起重機司機的“十不吊”。
12 起吊時應首先稍離地面試吊吊物移動時,指揮者必須在前面指揮帶路。
13 鋼絲繩損壞或斷股時,應當更換.鋼絲繩當其表面鋼絲繩麼損、腐蝕鋼絲直徑4 0%以上時應當更換。
14 鋼絲繩安全使用與管理
1) 使用前必須檢查繩索是否有損壞。
2) 鋼絲繩不得有急劇的曲折、環(huán)圈、跳絲或砸扁等缺陷。
3) 鋼絲繩末端結(jié)成繩套時,最少用三個卡子,若用編結(jié)法時,其編結(jié)部分長度不少于鋼絲繩直徑的1 5倍,但最短不得短于300mm。
4) 鋼絲繩嚴禁用打結(jié)的方法連接,卷揚用鋼絲繩不得有接頭。
5) 使用中如發(fā)現(xiàn)出有油現(xiàn)象(新繩例外),這表明鋼絲繩變
形很大,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查處理。
6) 鋼絲繩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采用鋼絲繩油或汽缸油等(油溫不得超過30°c)。
7) 捆綁或吊掛用鋼絲繩在第一次使用前,應規(guī)定工作負荷兩倍的重量進行10 m i n的靜力試驗(每隔六個月復檢一次),驗明沒有斷絲、斷裂或顯著變形時方可使用
15 在起吊過程中,無論何人若發(fā)現(xiàn)操作方法和使用工具、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危險現(xiàn)象,應立即發(fā)出緊急信號,報告給指揮者和有關人員,采取改進措施進行糾正,保證安全。
16工作結(jié)束后,要認真檢查、清理現(xiàn)場,做好現(xiàn)場的文明生產(chǎn)。
第7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1、起重機在工作前,應將支撐腳撐起,其撐腳底板應用木板墊實,使機械保持水平,行駛前應先將支撐腳收起固定。
2、機械傳動的汽車式起重機吊物件的速度,只準用一檔或二檔。
3、汽車式起重機行走時,應將臂桿放在駕駛室前的支架上,吊鉤要通過吊索掛在保險杠的兩個掛鉤上稍微拉緊,同時也要稍微收緊變幅鋼絲繩,以防在行駛時振壞機械。
4、起重機吊起物體作短距離行駛時,其起重量不得超過允許載荷量的50%,路面必須平坦、堅實:臂桿應對正其車尾方向,物體離地面不得超過50厘米。
5、工作時,駕駛室內(nèi)禁止人員停留(載荷行駛例外)。裝卸車時,吊起的物件不得超越汽車或拖車的駕駛室;若受條件限制,必須超越時,則駕駛室內(nèi)除駕駛員外不準停留任何人。
6、操作時,不準進行檢修、調(diào)整和加油等工作:臂桿和重物下面禁止人員站立或通過。
7、操作人員還要嚴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和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本章第二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
8、起重機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構件重量不明不吊:
(3)捆綁不牢固、不平穩(wěn)不吊;
(4)埋在土中的物件不吊
(5)不斜吊,不拖拉起吊;
(6)指揮信號不明或多人指揮不吊;
(7)六級以上風力和雷暴雨時不吊;
(8)沒有足夠照明或光線差不吊;
(9)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邊不吊;
(10)構件上站人或有活動物件不吊。
此外,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鋼水包等沒有安全措施不得隨意起吊。
9、寒冬季節(jié),收工時應放空水箱內(nèi)的存水,以防凍裂機體。
第8篇 軌道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1.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
軌道起重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按照起重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執(zhí)行。
2.工作前注意事項
(1)檢查走行部分,起重裝置、傳動裝置、照明設備、標志燈、汽笛應完好。
(2)檢查各運動和旋轉(zhuǎn)部分及各軸承的潤滑與給油裝置應良好,并適當給油。
(3)煤、油、水應充足。
(4)氣壓表、水表、安全閥及給水裝置等作用應良好。
(5)檢查制動裝置應靈活可靠,砂箱內(nèi)應有足夠的砂。
3.工作中注意事項
(1)司機于每次開始動作時,應確認車上、車下不得有非操作人員,起重機周圍無障礙物,然后鳴笛開始操作。
(2)起重機一切機件的開始動作和制動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發(fā)生沖擊,機械正向運轉(zhuǎn)時,不得突然使其倒轉(zhuǎn)。
(3)起吊重物時應按規(guī)定使用支腿、支重梁及軌道卡子。
(4)吊重物時,應注意下方及移動方向的前方不得有人,若有人時,應鳴笛,待其離開后再動作。
(5)起重機自力走行或吊車走行時速度應按原廠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禁止超速。
(6)起重機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因特殊情況停放時必須放好止輪器。
(7)禁止起重機在不能保證穩(wěn)定的不良線路上或道岔轍尖上停放和進行起吊作業(yè)。
(8)起重機在曲線上進行起重作業(yè)時,起重備應降低20%,在曲線上吊貨行走時,起重量應降低40%。
(9)禁止起重機在超過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坡道上吊貨走行。
(10)在同一線路上有數(shù)臺起重機共同作業(yè)時,各起重機吊鉤間距不得小于5m,起重機走行時彼此相接近時,應發(fā)信號相互警告。
(11)工作中脫軌或發(fā)生機件破損時,司機應將吊重物迅速放下。如重物不能放下時,應對重物可能墜落的地方加以防護。
4.工作后注意事項
(1)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起,起重管放落在臂架上,并與軌道中心線一致。
(2)關閉汽門,開放汽缸排水閥,將離合器和各手柄置于空檔位置。
(3)停放在露天的起重機,應作好防溜措施,通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將吊鉤固定在軌道上,并派專人看守。
(4)對于有火及有蒸汽壓力的起重機需留司機或司爐一人在車看管。
(5)冬季熄火時,應開放所有排水閥,放盡各部存水。
5.其他注意事項
(1)蒸汽軌道起重機的蒸汽鍋爐操作,應按鐵道部有關蒸汽鍋爐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軌道起重機在線路上運行時,還應遵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中有關行車和信號規(guī)則,以及《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與軌道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
第9篇 分離臂式、立式起重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手壓泵油箱注油。取出手壓泵,首先旋下回油手柄,再旋下排氣閥,從排氣閥螺孔處注入20 號機械油,注油量約為油箱容積的4/5 。
2.手壓泵打油排氣。取下快換接頭套上的防塵帽,頂開接頭套中單向閥,擰緊回油手柄,將手壓泵從鎖柄卡圈中拉出并上下按動,活塞開始打油,直至高壓橡膠軟管中充滿油液,氣體完全排出為止。
3.將手壓泵、高壓橡膠軟管、起重器相連接,使手壓泵位置處于較高點。擰緊回油手柄,上下按動手壓泵手柄,使起重器動臂上升15 厘米(空載)。松開回油手柄,使動臂下降。如此反復動作10 次,使管路系統(tǒng)中氣體充分排出。
4.將手壓泵、高壓橡膠管和起重器機構相連接。分別取下快速接頭體和高壓橡膠軟管接頭套上的防塵套,向后旋轉(zhuǎn)保險螺母,直至與彈簧卡圈接觸,向后滑動滑套,并將接頭套插入接頭體。使滑套復位,用力拉一下,無滑脫現(xiàn)象,再將保險螺母向前旋進兩圈。
5.將連接好的起重器機構放在被起重物的下面,拉直高壓橡膠軟管(盡量避免彎曲或打結(jié)),操作人員即可在距被起重物5 米的范圍內(nèi)進行操作。
6.打開手壓泵油箱上的進、排氣閥,擰緊回油手柄,拉出伸縮支座,抽出油泵手柄并上下按動,使起重器機構動臂上升。
7.起重任務結(jié)束后,打開起重器機構上的截止閥,緩慢旋開手壓泵回油手柄,使起重器機構自動回復原位。然后拆下高壓橡膠軟管,關閉排氣閥,推進伸縮支座,鎖緊固定螺釘。
8.如需多臺起重器接力作業(yè)時,可在起重器機構起升到預期高度后,鎖緊截止閥,取下高壓橡膠軟管與起重器機構連接的接頭套,迅速連接在另1 臺準備好的起重器機構的快換接頭體上,即可繼續(xù)進行起重操作。
9.起升重物時,地基必須堅實,否則應墊以石塊或木板。
10.只有將手壓泵回油手柄旋緊,才能打壓起重。
11.有負荷時,欲使起重器機構動臂復位,則回油手柄不能松得過快,以免油箱中油液噴出。
12.起重器起升重物后,只有在截止閥鎖緊的狀態(tài)下,才可卸下快速接頭。打開截止閥起重器起重時,嚴禁拆卸快速接頭。
13.起重器工作時,如果快速接頭不會與地面或其它障礙物相碰撞,可將限位螺母退至最后,每次裝拆快速接頭只須滑動滑套即可(滑套后滑,接頭套才能插入接頭體;接頭套卸下時,也只有滑套后滑方可完成)。若起重器工作時,快速接頭可能會碰到地面或其他障礙物,為確保其工作的可靠性,則將接頭套插入接頭體后,必須把限位螺母向前旋進兩圈;拆卸前,也必須先把限位螺母向后旋兩圈。
14.起重前,必須將管路中的氣體充分排出,快速接頭不得漏油,以免影響油泵的工作效率。
15.起重時,切忌超載。應注意觀察起重器機構上最大起升高度的色標記線的位置。一旦動臂上的白線露出,應立即停止起升。
16.新購置的液壓起重器,使用前必須按其額定能力進行加壓試驗。在標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起重量和起升高度下,各主要零件不得有永久變形。重物停留
15 分鐘后,動臂下降不得超過2 毫米。當系統(tǒng)油壓在50 兆帕時,各部分不準漏油。
17.本起重器不適用于酸堿及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使用環(huán)境溫度以-35 ~+45 ℃為宜。存放時也應避開高溫。
第10篇 雙梁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穿戴好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檢查、清掃障礙,保證起重機運行無阻。
2、起重機工開始工作前,必須把起重機使用的吊具、繩索認真檢查,對懷疑的吊具和繩索未搞清楚以前不準使用。
3、非起重機工嚴禁亂開起重機,起重機工視覺、聽覺、心臟、血壓等必須正常,起重機工需經(jīng)學習、培訓、熟悉起重機性能取得資格證后方可操作。
4、起重機工要監(jiān)守崗位,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在操作中必須精力集中,謹慎操作,聽清信號,注意瞭望,做到起重機穩(wěn)起、穩(wěn)吊、穩(wěn)放,不損壞各種工件和設備。嚴禁在工作崗位上吸煙等。
5、必須將安全門關好,插上插銷,才能操作起重機。
6、起重機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如緩沖器、各限位開關必須靈活可靠,發(fā)現(xiàn)起重機有問題時,應立即停車檢修,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因故吊物無法落地時,必須在吊物下設圍圈,禁止人員入內(nèi)。
7、吊物行走應首先鳴鈴,其高度不得超過1米,不準在人或設備的上空越過,不準用吊車吊著工件加工,對不正確使用起重機的行為起重機工應一律拒絕吊運。
8、不準將重物吊起后長時間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
9、起重機各部運行中,未完成停止,不準打反車,大車行至軌道兩端時,切不可開的過猛,一免發(fā)生越軌事故,小車和升降不應同時開動。
10、起重機各剎車裝置必須完好可靠,如發(fā)生停電、斷電現(xiàn)象,能確保吊物不會落地。
11、起重機各限位器必須靈活可靠,無限位器或已失靈時不準使用,以免發(fā)生事故。
12、操作中應防止吊物碰壞滑觸線集電器,開動大車前應見車軌道及軌道兩旁有無障礙物。
13、起重機在進行檢修時,必須斷開電源,必須同志所有起重機上、下的人員,得到全部人員允許后方可送電、試車。
14、吊運完畢要停下總電源。清理衛(wèi)生。
15、起重機工作完畢后,卡好卡軌器。鎖好大車防風鏈索。
16、所有控制器手柄應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板轉(zhuǎn)斷路,拉下配電室總開關,關閉司機室門后下車。
17、起重機小車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18、定期對起重機各部位進行加油、檢查。
19、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有權拒絕吊運。
(1)吊物超負荷。
(2)信號不明、亂指揮。
(3)吊物上面或里面有人。
(4)吊物捆綁,吊掛不牢,繩索安全系數(shù)不足3倍。
(5)吊運物與其他武器相連或埋在地下。
(6)斜吊、斜拉、
(7)起重機有故障。
(8)限位、保護等失靈。
(9)安全門未關好。
(10)運行道路不暢。
第11篇 起重工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起重工作必須由經(jīng)過專門訓練的人員擔任,起重工必須取得特種工操作證。要由有經(jīng)驗的人領導,并應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明確分工,做好安全保護措施。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器具進行全面檢查,無問題后方可工作。
(2)起重機械如絞磨、汽車吊、卷揚機、手搖絞車等必須安置平穩(wěn)可靠,并應設有制動和逆止裝置。
(3)當重物調(diào)離地面后,工作負責人應再檢查各受力部位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正式起吊。
(4)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鋼絲繩的周圍、上下方、內(nèi)角側(cè)和起吊物的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和通過。
(5)起吊物體必須綁牢,物體若有棱角或特別光滑的部分時,在棱角和滑面與繩子接觸處應加以包墊。
(6)使用開門滑車,應將開門的鉤環(huán)扣緊,必要時用綁線扎牢,防止繩索自動跑出。
(7)起重時,在起重機械的滾筒上至少應繞有5圈鋼絲繩,拖尾鋼絲繩應隨時拉緊,并由有經(jīng)驗的人負責。
(8)起重機具應有銘牌標明允許荷重,不得超銘牌使用。無銘牌或自造的起重機具,必須經(jīng)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9)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應符合規(guī)定,用于固定起重設備為3.5用于人力起重為4.5用于機械起重為5~6;用于綁扎起重物為10;用于供人升降用為14
(10)起重工器具應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試驗,鋼絲繩應定期浸油,發(fā)現(xiàn)有斷絲、斷股或損傷嚴重,不準使用。
(11)利用汽車拖拉機等牽引地線或起重搬運物件時,應在汽車拖拉機司機處設置指揮司機的信號傳遞員。
(12)繩索在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所承受的荷重不準超過規(guī)定:麻繩、棕繩或棉紗繩,用作一般荷重吊繩時,按其截面10n/mm2計算,用作捆綁時按5n/mm2計算,在受潮濕狀態(tài)下,允許荷重減少一半。涂瀝青的纖維繩應按降低20%使用。
(13)利用鋼釬做地錨時,應檢查錘把、錘頭及鋼釬子,打錘人應站在扶釬人的側(cè)面。嚴禁站在對面,并不準戴手套;扶釬人應戴安全帽。釬頭有開花現(xiàn)象時,應更換修理。
第12篇 工貿(mào)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每臺起重機械必須由經(jīng)過培訓、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證的司機操作。
2、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 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機的行駛軌道,必須嚴格按制造廠的技術要求進行鋪設,軌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軌道終端的限位裝置要經(jīng)常保持完好。
4、開車前,必須嗚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給鈴聲或報警。
5、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6、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必須帶電 修理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使用帶絕緣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監(jiān)護。
7、作業(yè)前:
①起重機作業(yè)應有足夠的工作場面,超重臂桿起落及回轉(zhuǎn)半徑內(nèi)無障礙物, 夜間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②作業(yè)前必須對現(xiàn)場周圍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稱以及構件重量 和分布等進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保護裝置, 必須齊全完備,靈敏可靠,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
④起重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必須在線路旁作業(yè)時,應采取安全保 護措施,起重機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鋼絲繩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型起重機的要求,應以生產(chǎn)廠的技術 文件作使用依據(jù),并對鋼絲繩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鋼絲繩采用繩卡固接時,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最后一個卡子距繩頭的長 度不得小于140mm,繩卡夾板應在鋼絲繩受力的一側(cè),以形螺栓須在鋼絲繩尾端,不得正反交錯,卡子應擰緊至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左右,繩卡固定后, 待鋼絲繩受力后,應再次緊固。 ⑧閉合主電源,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業(yè)時:
①操作人員進行起重機吊鉤升降、回轉(zhuǎn)、變幅、行走等,動作前,應嗚號示。
②作業(yè)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起重 機的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操作人員可拒絕 執(zhí)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嚴禁用起重機吊人員。
④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起重機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況需超負荷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jīng)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 并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方可起吊。
⑤嚴禁用起重機,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jié)在地面上的重物,現(xiàn)場 澆筑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機提升和降落速度應均勻,左右回轉(zhuǎn)動作應平衡,嚴禁急快急慢和突 然制動,當回轉(zhuǎn)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機,嚴禁帶載自由 下降。
⑦操縱各控制器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擋操作。
⑧在變換運轉(zhuǎn)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zhuǎn)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zhuǎn)動后,再轉(zhuǎn) 向,操作時嚴禁急開急停。
⑨起重機起吊滿負荷或接近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0mm停機,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檢 查無誤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應綁扎牢固,保證平穩(wěn),對可能晃動的重物,應栓拉繩,不得在 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
(11)山履帶式、電動式起重機不得在斜坡上吊裝或施工,必須工作時應將斜坡道 路墊平。行駛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時不得旋轉(zhuǎn)。
(12)起重機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jīng)試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13)遇有六級或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機露天作業(yè),并將起重機錨定注。
9、作業(yè)后:
①每個工作日后,應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位及鋼絲繩的聯(lián)結(jié)部位進行檢查, 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報上級主管。
②作業(yè)后起重機吊鉤升至上限位,操縱桿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關閉駕駛室門窗。
③履帶式起重機應停在堅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時,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⑤將臂桿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轉(zhuǎn)至順風方向,空鉤升至距臂桿頂端56m處。
⑥按規(guī)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點工具,做好防火檢查。
⑦如停機時間較長,應將臺車行車輪用防爬器塞住,回轉(zhuǎn)機構腳踏制動器用 重錘制動住,變幅機構開式齒輪半間用木模塞住。